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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往事

  這麽多年,因為鄭秀年的暗中資助,劉芳華雖然沒有親生父親也沒有親生母親的關心和愛護,但在寄養的家庭過得也不算差,她寄養的那個家庭隻有她一個孩子,她的養父養母因為不能生育,所以一直都沒有自己的親生孩子,所以在對待劉芳華的時候,就跟對待自己親生的孩子沒有什麽差別。


  雖然總覺得內心有那麽一點缺憾,但這種缺憾被將她從孤兒院領養出來的這對父母給填補了不少,後來,有一個自稱是她親生母親的女人打電話給她。


  她不知道那個女人是誰,但是,她很喜歡那個女人打電話過來,因為她的聲音是那麽的溫柔、那麽的慈祥,從來都不會凶她,要求她做這做那,養父養母雖然也對她不錯,但因為家庭經濟條件不好,所以她也是要經常幫著家裏做家務,幫著大人一起做事的。


  那個女人給她寄了一部手機,是當時市麵上最流行的最新款,價格不是他們這種貧困家庭能夠買的上的,同時寄過來的還有一張電話卡,一封書信,信裏麵說,以後如果想她,就可以用這部手機和這個手機卡給她打電話,信裏麵同時也寫了那個女人的聯係電話。


  最最讓她心動的時候,那個所謂的親生母親給她寄了一張銀行卡,密碼隻有她曉得,每個月她都會往卡裏打錢,而她隻用拿著卡去把卡裏的錢取出來用,這樣一來,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家裏窘迫的生活狀況。


  養父養母也因為這個情況對自己的態度好了很多,不在要求她做這做那,反而是將她像菩薩一樣地供起來,好吃好喝地養著,這樣每個月日子一到,她就能拿著卡從卡裏把錢取出來,然後交一部分給養父養母,另外一部分自己用。


  她不知道那個自稱是她生母的女人到底是幹什麽的,每個月竟然可以給她那麽多錢,她想,她的生母一定非常有錢,不然怎麽可能給她打那麽多錢,從那個時候起,她就一直在幻想,自己的生母踩著七彩祥雲過來接她回家。


  可是這一直等一直等,從小學四年級,一直等到讀大學,都沒有等到她那個生母來接她,這些年,因為她每個月都有生母打過來的一大筆贍養費,所以養父養母都不在出去工作了,在金錢的使然之下,竟然越來越不像她的父母,而更像她的奴隸。


  養父養母對她說的話言聽計從,經常是她說什麽,他們就做什麽,有時候她少有不滿意,臉色不好看時,兩人就會露出緊張的表情,好像他們之間不是長輩與晚輩的關係,而是上級和下屬的關係。


  這讓劉芳華越來越期待生母來接她回家,她越來越不想在這個所謂的家裏待下去,養父養母給不了她想要的親情,也給不了她想要的任何東西,兩個一大把年紀的成年人,整天圍著她轉,將她當主人一樣地伺候著,隻為了每個月能夠拿到一筆生活費。

  這樣畸形的家庭關係,讓她十分地看不起自己的養父養母,他們太沒能力了,隻知道拖自己的後退,一點都比不上她的生母,生母對她才是真的好,而養父養母不過是利用她,將她當做一顆搖錢樹罷了。


  直到有一天,劉芳華交了一個男朋友,可是那個男朋友對她一點都不好,脾氣非常的差,還老是要求她這樣那樣,劉芳華因為對他有感情,所以就一直忍著,直到有一天,男子帶著另外一個女孩兒走到她麵前。


  告訴她,他已經將她給甩了,像她這麽無趣又醜的女人他早玩膩了,當時可把劉芳華給傷得不輕,她對那個男孩子很真心,喜歡了他好久,也努力了好久,才讓他喜歡上自己,願意讓自己做他的女朋友的,可是沒想到她做他的女朋友還沒滿三個月,就被這家夥給甩了。


  那個小年輕是跟人一起混社會的,是一個小組的頭頭兒,人長得高,也長得很帥,很像電視裏演的一部叫《古惑仔》的電影裏的男主角,《古惑仔》是她青春期的時候看的一部電影,當時被裏麵的鄭伊健和陳小春演的角色迷得不行。


  總幻想著,如果有一個混社會的大哥能夠這麽愛自己,她這輩子就算是死也值了,內心深處就在那時候起被種下了英雄情結,也影響了自己的擇偶標準,如果自己未來的另一半也像《古惑仔》裏演的豪氣幹雲的男豬腳那樣,那就真的是太完美了。


  抱著這樣的信念,她認識了那個混社會的小年輕,比她年長五歲,一次她從學校回家的路上,被幾個地痞流氓給跟蹤了,地痞流氓想勒索她錢財,不然就用刀子傷害她。


  當時她害怕極了,嚇得所在牆角不敢動,渾身顫抖個不停,為了保命,把身上所有的錢都掏出來給了那些流氓地痞,那些流氓地痞沒想到她不過是一個學生,身上竟然帶著這麽多的錢,都很興奮,今天算是逮到了一條大魚。


  光從她一個人身上搜出來的現金,比他們這群人幹上一天都還要多得多,所以心情爽到爆的流氓地痞來了興致,要她交代自己的名字和家庭住址。


  這是條肥魚,知道了名字和家庭地址,他們就可以長期蹲守這條線了有沒有!

  劉芳華當然不敢將自己的名字和家庭地址告訴給他們,萬一,他們每天都在自己家附近蹲守,那她豈不是天天都要忍受這群地痞流氓的騷擾。


  女孩兒躲在牆角“嚶嚶嚶嚶”地哭泣著,不肯開口將自己的家庭住址告知給他們。


  那群小流氓哪會死心,好不容易逮到一隻肥鴨子,當然不能讓到嘴的鴨子飛了啊,於是便拿出刀子來威脅她,“你說不說,你要是敢不說,我就一刀捅死你!”那個流氓頭頭惡狠狠地威脅她。

  “不要……不要……求求你們放過我……”那時候的劉芳華畢竟才是一個十幾歲,二十歲不到的小姑娘,從來沒有經曆過這樣的事情,叫她怎麽不害怕,不害怕才怪,她哭泣著哀求,求這些流氓地痞大發善心放過她。


  她今天不過是有事,才從這邊走,平常都不從這邊走的,可是沒想到今天才從這邊走一次,竟然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叫她以後再也不敢走這邊了,早就聽同學說過這一邊不太太平,老是有一些流氓地痞蹲守在那兒,勒索過路的學生錢財。


  但大家因為都是學生,身上帶的錢財並不過,而且那些流氓地痞一般都是隨機挑的,一個學生勒索過一次,基本上下次就不會再勒索了。


  他們雖然是流氓,但也怕被警察盯上啊,如果一個學生隻勒索過一次,你警告警告她不許報警、不許告訴給家人,這樣很可能那些學生因為害怕根本就不敢報警,就算報了警,因為被搶劫的金金額數額實在是很小,所以警察都不會立案的。


  這樣一來,他們這些遊走在法律邊緣的地痞流氓就會安全一些,但是今天是個例外,這穿著校服的女學生還真沒看出來,校服口袋裏竟然揣著這麽多錢,今天隻搶她一人,就足夠他們過好幾天的了。


  這條大魚,他們一直覺得可以長期保留。


  劉芳華再不願意也沒辦法,如果她現在敢喊出聲,他們一定敢直接給她一刀,想喊救命不行,想從這群人的包圍圈裏逃出去,更加不可能,這群流氓少說也有十來人,圍住她一個,一個弱女學生對抗這麽多人,想從那麽多人的包圍圈中逃出去,簡直是不可能,想都不要想。


  “說,你到底說不說,如果不說今天就別想從這裏逃出去!”


  “嗚嗚嗚……我說了你們就可以放過我嗎?”劉芳華哭泣著詢問道。


  那個流氓頭子一見她害怕了,立馬得意地痞笑出聲,“這就要看你說的對不對了,你如果敢報假的名字和地址,小心我們對你不客氣!”


  這群流氓,簡直沒有一點點羞恥之心,劉芳華那時候隻不過是一個高中女學生,而他們這群社會地痞流氓,那個不是已經二十歲了的年輕人,有手有腳,去哪不能找點事情做,靠自己的雙手賺錢養活自己。


  可是他們明明有能力有手有腳能夠養活自己,卻不願意自己努力,不僅不努力,還仗著自己年長些,以強淩弱,欺負弱小,企圖靠勒索年幼無知的學生來不勞而獲,靠搶劫學生的錢來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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