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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五章 這首歌,我要了

  「只要歌,不簽約嗎?」


  黃小剛心裡立刻就涼了,抱著最後一絲希望問道,這唱片公司簽約有兩種方式,一種就是現在趙總監和他說的,只要歌。


  意思就是唱片公司認為這首歌有大火的潛力,想要將歌買下來。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連人帶歌一起都簽了。


  「對,只要歌。」


  趙總監點了點頭。


  這時,門被人從外面推開了,酒吧老闆楠哥走了進來,看見陳浩也在這裡,頓時微微一怔,心裡有些疑惑,旋即他對黃小剛說道:「小剛,談的怎麼樣了?」


  「還在談。」


  黃小剛對楠哥點了點頭。


  「還沒有談好嗎?」


  楠哥隨口問了一句,目光看向了趙總監和李楓兩人。


  「呵呵,黃先生正在考慮。」趙總監說道。


  「趙總監……」


  想了想,黃小剛搖頭對趙總監說道:「……如果你們只是要歌的話,那就算了,這首歌我不想賣……」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一旁的李楓,眉頭皺起,直截了當的說道:「五萬塊錢!」


  「黃先生。」


  趙總監接著附和說道:「這個價格,已經不算低了,要知道,就算是那些著名的創作人,一首歌也差不多就是這個價格了。我們已經是很有誠意了。」


  黃小剛搖頭,說道:「不好意思……」


  「等一下。」


  一旁的楠哥見狀,眉頭一挑,打斷了黃小剛的話,拉了他一下,低聲說道:「小剛,你瘋了?五萬塊錢!這個價格,已經很不錯了!」


  「楠哥,他們只是想要歌而已,但是我想簽約。」


  黃小剛對楠哥解釋說道。


  楠哥能夠明白黃小剛的心情,他這首「理想」有著大火的潛力,如果由黃小剛來唱的話,那麼黃小剛肯定也會跟著走紅的,這才是黃小剛最期待的事情。


  其實,這也是許多「京漂」們,苦苦等待的一個機會。


  「趙總監。」


  楠哥對黃小剛點了點頭,轉過來對趙總監試探的說道:「小剛他學了很多年的音樂,而且不論演唱技巧,還是嗓音,都很不錯,我覺得他有走紅的潛力,您……」


  「這首歌,我要了。」


  不等趙總監開口說話,李楓就冷冷的說道:「這首歌的確很不錯,但他想要憑藉這首歌走紅,那就未免有點兒太天真了!」


  一旁的陳浩,這才明白了李楓的目的,原來這半天,是李楓看上了這首歌,想要由他來唱而已。


  哪怕就算是一個成名的一線歌星,遇到一首好歌時,他們也想自己來演唱。


  原因很簡單。


  國內對於歌星的分別,嚴格來說,其實並沒有一個劃分的標準,只有一個模糊的定義——超級巨星的歌曲,流傳度高,傳唱度廣,經典作品多。


  這其中,大多數人都將經典傳唱作品的數量多少,來作為對於歌星實力劃分的標準。


  就像是憑藉一首歌爆紅走紅的藝人,媒體通常都會稱呼這樣的人為新人。


  而有兩三張專輯,賣的還不錯的藝人,會被稱呼為新星。


  基本上,都是按照這樣的標準來劃分的。


  而且一個歌星,如果不能夠接連不斷的推出經典作品的話,那麼很快的,他就會從大眾的視線裡面消失掉。


  所以一首好歌,對於任何一個歌星來說,都是不肯錯過的。


  「黃先生。」


  趙總監認真的對黃小剛說道:「作為花蝶音樂公司的音樂總監,這些年來,我見過許多新人,也接觸過許多新作品,怎麼說呢,這首『理想』,我個人覺得,它完全有走紅的潛力,但是,相信你也明白一點,一個新人想要憑藉一首歌出名走紅,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但以後呢?以後如果沒有好的作品,那也就僅僅只是一時出名而已,接下來你很快會被大眾遺忘的。」


  「小剛,趙總監這番話,說的沒錯。」


  楠哥在旁邊連連點頭。


  黃小剛嗯了一聲,他心裡也很清楚明白,趙總監說的沒錯,但他自忖自己以前創作的一些歌曲,音樂水平造詣也並不低,之所以無人問津,就是因為缺乏一個機會。


  一個讓他走到大眾面前的機會。


  還有。


  這首「理想」是陳浩送給他的歌曲,黃小剛如果現在一轉手,就將這首「理想」賣掉了,那就太沒有意思了——如果真要賣的話,那陳浩還不如剛才幹脆自己直接賣給花蝶音樂公司就行了,幹嘛還要經過黃小剛的手呢?

  陳浩將這首歌給他的目的,說白了,就是希望由他來唱,給他一個機會而已。


  這一點,黃小剛心裡是非常清楚的。


  「趙總監。」


  黃小剛沉吟了一下,抬起頭來,認真的說道:「您這番話說的沒錯,但是我的想法,也很簡單,我需要的是一個機會,這首『理想』就是屬於我的機會,我不想就這樣將這個機會浪費掉。」


  說完,他下意識看了一眼陳浩。


  陳浩微微點頭,心裡暗忖,這黃小剛總算是明白了自己的想法。


  「呵呵,機會?可笑!」


  李楓站了起來,不屑的看著黃小剛,一字一句的說道:「醒醒吧,可憐蟲,你以為機會就是這麼容易得來的嗎?我不妨實話告訴你吧,你現在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將這首歌賣給我,要不然,信不信我一句話,你在京都市在『漂』上十年,依然沒有機會?」


  「李哥,你什麼意思?」


  黃小剛聽出來了李楓話語之中的威脅,強壓著怒火問道。


  「我什麼意思你還不明白?」


  李楓哼了一聲,說道:「給你五萬塊錢,將這首歌賣給我,要不然,你連這五萬塊錢都沒有了,懂嗎?」


  頓了一下,他接著說道:「只要我放一句話出去,這首歌是我李楓看上的,你看京都市還有誰敢買你的歌?」


  黃小剛的臉色,一下子難堪到了極點,他知道,李楓如果真的這樣說,那將來結果差不多肯定會和李楓所說的一樣!

  畢竟,李楓可是一個一線歌星,憑藉他在京都市娛樂圈裡的人脈和影響力,沒有人願意去得罪招惹他。


  「李哥,李哥,別這樣,咱們有話好好說嘛。」


  楠哥聽到李楓的話后,身體微微一震,連忙在旁邊賠笑打著圓場,他開酒吧和三教九流的人經常打交道,對於李楓的影響力究竟有多大,自然是比黃小剛清楚許多。


  一旦李楓真的在京都市娛樂圈內,放出來了這樣的話,那黃小剛今後想要在京都市這邊闖出名堂,幾乎是沒有任何可能了。


  因為從某種角度上來說,李楓是花蝶音樂唱片公司的台柱子,而李楓剛才的這番話,旁邊的趙總監也沒有任何錶示,顯然就是會默認了支持李楓。


  這樣以來,黃小剛是等於同時將李楓和花蝶音樂唱片公司都得罪了,而娛樂圈這東西,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在京都市這邊,沒有其他唱片公司和藝人,會因為一首歌而去得罪花蝶音樂唱片公司和李楓的。


  根本沒有那個必要。


  而李楓如果將來在圈內放出消息來,說他要買「理想」這首歌,而黃小剛不賣給他的話,其他藝人和唱片公司也不會來買這首「理想」了——即便是再好,也無法打動他們。


  原因很簡單。


  一旦買下來,就意味著是得罪了李楓和花蝶音樂唱片公司。


  所有人都會權衡一下這其中利害關係的。


  「哪有那麼多好話?」


  李楓看了一眼賠笑的楠哥,哼了一聲,冷冷的說道:「我剛才給他開價五萬塊錢,已經是很給他面子了,他現在是給臉不要臉!」


  「你還真是牛逼啊!」


  陳浩皺起眉頭,冷冷的說道:「這首歌,不賣給你,就是不給你面子了?你的面子還真是夠大的啊!」


  「你算是什麼東西?這裡有你說話的份嗎?」


  李楓不屑的看了陳浩一眼哼道。


  「李哥。」


  黃小剛心裡的怒火,再也壓抑不住了,怒道:「你說我沒有關係,但他。」他指了指陳浩,說道:「他是我兄弟,你……」


  「你兄弟?」


  李楓打斷他的話,冷冷說道:「你算是什麼東西?在我眼裡,你就是個屁而已!」


  「李哥,李哥,別生氣了。」


  楠哥一把拉住即將要暴走的黃小剛,對李楓賠笑說道:「我幫你勸勸小剛,好不好?」說著,他拉了一下黃小剛,低聲說道:「你要做什麼?機會有的是,你把這首歌五萬塊錢賣給他就行了……」


  「等一下。」


  李楓哼了一聲,重新坐在椅子上,翹起二郎腿,淡淡的說道:「我現在已經改變主意了,五千塊錢,把這首歌的詞曲都交出來,超過這個數字,一分錢我都不會多給,明白了嗎?」


  「你做夢去吧!」


  黃小剛往地上吐了一口。


  「好!很好!」


  李楓嘴角露出一絲冷笑,還裝模作樣的拍了拍手,說道:「真是給臉不要臉!馬上你就會發現,這首歌別說是五千塊錢了,五百塊錢都不會有人要的!」說完,他站起來對趙總監說道:「趙總監,我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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