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就是你做的
南貨店門口那「時鮮果品,瓶裝醬油,糖果餅乾、蝦子魚生」的招牌被濃煙熏的發黃,因為位置在巷口,幸運的是還保住了。
老闆正垂頭喪氣用雞毛撣子四處掃著屋內的塵灰,兩個穿黑衣服打著綁腿的警察走了進來。
「宋先生家最近電話蠻多的。」南貨店老闆一點點回憶著。
「你講講。」
「人都死了,不好講死人壞話的。」
老闆連連擺手,站在門口翹著腳朝店裡看的黃師母衝進來:「哎呦,什麼叫講人家壞話,你這是在積德,幫他們家人報仇雪恨的呀。」
黃師奶喊道:「警察先生我想起來咯,前幾天宋先生也不曉得怎麼和一個萬花樓的小金寶好上了,我們還跟著去捉過奸呢,宋太太當時氣的就回娘家去了。」
「不是回娘家,是被人給……」
南貨店老闆在一邊著急地解釋,說完急忙掩口,黃師奶拍他一下:「你就講哇,有什麼說什麼。」
「警察先生,宋先生這幾天是總來我這打電話,總是很生氣的樣子是,說什麼錢啊信的,哦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信。那天夫妻倆還很高興的樣子,說什麼五千塊要到手了,有錢了,哦,就是前天的事情。反正就是惹上什麼麻煩,好像宋太太被人給抓了,後來宋太太回來,他們夫妻倆又管那個人要錢,一團糟,我也聽不得太清楚。」
南貨店老闆又想了想,拍一下光腦門:「想起來了,他喊給他打電話的那個人是老同學。」
「老同學,你確定是這三個字?」
「篤定的,錯不了,那個語氣啊,好像都要飛起來了,很是得意呢。」
「對對,我也聽人說宋太太昨天還說以後她家阿三阿四也喝美國的奶粉,還要做洋人的大輪船呢,可不是有錢了嗎?」
黃師母在一邊見縫插針。
兩個警察從南貨店走出來,看到宋家那片瓦礫堆里好像有人在翻檢什麼。
「喂,做什麼的?」
警察吹了一聲警笛,那人馬上站起身,笑嘻嘻地說:「我就是個賣臭豆腐的,嘿嘿,想在這看看看有沒有能用得上的東西。」
那人說著挑起自己的攤子就走。
一個警察眼睛尖,一把抓住那人的手:「你撿的什麼?」
那人急忙道:「沒什麼,這是我自己的。」那警察早已經一把搶下來:「啊,錢包。」
原來那人在這裡撿到個被燒了一半的錢包。警察拿過錢包,瞟了那小販一眼:「這可是好皮子的,你用的起嗎?」說著打開錢包,翻看一下,搜出兩張疊在一起沒被燒掉的鈔票,倆警察對視一眼:「滾,快滾。」
召南點頭哈腰,挑著臭豆腐擔子急急忙忙地拐出小巷。
「來,一人一張。」
倆警察一人分了一張鈔票,一個警察好奇地掀開錢包夾層:「呦,照片都燒掉一半了,太慘了。」
另一個警察瞄了一眼:「咦,不對呀,這人不像是戶籍本上記錄的戶主。」
因為這是一家六口殞命,戶主還是聖約翰畢業的大學生,報界同仁,記者們難免有兔死狐悲之感。因此各大報紙鋪天蓋地發新聞,有指責救護不力的,有說消防員趁火打劫的,一股腦竟然鬧到市政府那裡,警察局長在市長那裡被教訓幾句,氣呼呼地直奔火場而來,正好看到兩個警察站在那看什麼東西。
「又是趁火打劫?」
警察局長氣不打一處來,大步衝出去,一把搶過,原來是個被燒了一部分的錢包。
「局長……」
兩個警察嚇了一跳,擔心自己剛才分錢被局長看到,一個警察機靈點,眼珠子一轉:「局長,這個可能就是嫌犯的錢包!」
「對,對,這是我倆翻好久才找到的……證物。」
另一個也急忙說道。
局長看了下那照片,是個年輕男子,另一半有些模糊,看不清楚,這應該是一男一女的合影。局長伸手將燒毀的照片拿出來,發現原來這張照片後面是一個女子的單身照,背面寫著致親愛的海陽,署名是永遠愛你的玲。警察局長狐疑地反覆看了幾遍,轉身對那倆警察說:「這是重要證物,先放在我這。你們做的不錯,繼續搜查看看有沒有線索。」那倆警察一個敬禮:「是,局長放心。」
警察局長拿著燒毀的錢包和那張單身照急匆匆上了車,徑直開了出去。車子在愚園路1136弄一處停下,這裡梧桐樹遮天蔽日,很多豪華公館藏在濃密的綠茵中。
警察局長下了車,對站崗的衛兵耳語幾句,很快就有人出來帶他進去。
「軍座,這是我今天勘查現場發現的。」
一看到那位穿著黃呢軍裝派頭十足的大人物,警察局長立馬一個立正。
「現在你在警察局,該幹嘛幹嘛,沒事往我這跑做什麼。「大人物腆著肚子,看到警察局長拿出一個黑乎乎的東西,眉頭一皺,「這是什麼?」
「這就是我今天必須來見軍座的原因。」
警察局長遞上照片。
「啊?玲玲,怎麼她的照片在這裡?」
大人物大驚,因為那張黑白單人照上的正是他的某房小妾。
「這個人,軍座可認得?」局長拿出那半張照片。
「好啊,原來是他!」
那大人物一拍桌子站起來:「媽拉個巴子的,綠帽子戴老子頭上來了。」
「軍座息怒,這是我在勘察一次重大火災現場找到了,經過初步判定這應該是一起人為縱火案,因為房門被人從外面鎖上了。落下這個錢包的人,極有可能是嫌疑犯。」
「啥?那小白臉敢幹這種事?「
「小白臉?」
「就是這王八蛋,過去在酒會遇到過,和我說是什麼同鄉,原來是情郎,我呸!」
大人物一想到這些,恨不能一把將桌子掀了、
「軍座息怒,此人死不足惜,您不要氣壞了身體。」
「嫌疑犯?哼,這案子就是他做的。」大人物下了定論。
警察局長回到警局,又將林海陽的資料過濾一遍:喪妻兩年和社長女兒談婚論嫁卻至今未娶,和死者是同學,又是死者的上司,有警員報告說有證人證明死者死之前打電話提到過老同學,綜合種種所有疑點都指向林海陽。
局長長出一口氣,這個案子,於公於私,都要如此結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