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3章 一槍人中穴
這一刻,張志陽只感到陳石用力扣住他的頸部,讓他動彈不得,並且槍已經在指著他的腦袋,一旦這陳石情緒不能自控,那估計隨時開槍,對他已構成極大的生命威脅。
然而,張志陽依舊能保持著冷靜,他在尋找著陳石鬆懈的機會,心想如果這個時候陳石不為意,那他完全可以掙脫開來並把陳石的手槍搶下。
就在這個時候,蘇大軍也拿出手機來,他匆匆地打了一個電話,究竟他打給誰,張志陽和陳石都不知道,只是可以看得出,蘇大軍對電話里的那個人表現出一副恭敬模樣,顯然這個人應該是一個比蘇大軍職位更高或級別更高的領導。
當張志陽發現陳石也在觀察著,他即時找到了一個空檔,趁著陳石稍為分心的瞬間,他猛然把自己的手臂往著陳石那握槍手臂扭過去,雙方進行了一次殊死搏鬥,而這時陳石的槍已經掉到地上,而張志陽正想著通過自己的力量制服陳石,他也自信可以辦得到的時候,意外卻發生了。
只聽到一聲巨大的槍響,張志陽不禁嚇了一跳。然而他卻驟然發現,這聲槍響並不是從陳石手中的手槍發出來的。相反,陳石雙目獃滯,一動不動,他的人中穴位置中槍,正不斷冒出血來,不一會,陳石整個人倒下,再也沒有任何動作。
當張志陽驚愕地望向蘇大軍那邊,只見蘇大軍握著的手槍正對著陳石,並且那槍口還冒著煙。他這才知道,原來剛才在他跟陳石搏鬥的過程中,蘇大軍竟然瞄準了陳石,並最終準確無誤地給了陳石一槍。
可這個時候,張志陽卻認為蘇大軍不應該開槍,他忿忿地走到蘇大軍這個刑警隊隊長面前,對著蘇大軍叫喊:「你為什麼在剛才開槍把他擊斃?這是一條人命!剛才他的槍已經掉地上,我已經找到機會壓住他,準備要把他的槍踢開到另一邊,他已經失去了反抗能力。可你卻在這個時候,給了他一槍?」
面對著張志陽的質問,蘇大軍只是無奈地笑了笑,然後對張志陽說:「張書記,剛才那種情況之下,我真的判斷不準,究竟是你把他制服,還是他在反抗的過程中,突然間又能摸到地上的槍,然後開槍,最終子彈讓你致命,我只能在這個時候果斷出擊,一槍把他打倒,並且是命中要害部分,這確實是沒辦法的事。」
雖然聽到蘇大軍這樣的辯解,可張志陽依然覺得他這樣一槍擊斃陳石是不合理的,他即時怒氣沖沖地繼續質問下去:「是誰批准你這樣做的?你作為警察,必須要把任何一個人的生命都視為無比珍貴,如果不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絕不應該開槍把他擊斃!更何況,陳石如果真會開槍,他不需要劫持我,在我開車離開的時候,他就可以直接開槍了。我可以判定,他並不是真的要開槍,而你,卻認為他對我具有威脅性?如果我真這樣認為,我就不會跟他相持搏鬥了!」
這一刻,蘇大軍只感到無地自容,他不得不低下頭來,對張志陽說:「對不起了,張書記,我確實認識到錯誤了。但我的出發點,也是為了保護你的安全。」
張志陽想了想,只是對他說:「你必須要回去向我們政法委寫一份松檢討,把這次開槍事件的經過,詳細的說清楚,還有,你必須要把剛才跟你通話的那個人是誰寫出來。」
說完后,張志陽就打電話給陳群銘,他心想,這個時候或許陳群銘還沒有下班,正在紀委辦公室里等待著。不一會,陳群銘就接聽,立刻問張志陽:「張書記,是不是有陳石的消息了?」
聽到陳群銘如此著急的詢問,張志陽有些難以開口,他對陳群銘說:「陳書記,現在情況發生了很重大的變化。我本來在剛才開車回市委大院,可路上遇到了陳石,他潛伏在暗處,想對我進行襲擊劫持,最終公安局的刑警隊隊長趕來。正當我要反抗陳石的劫持時,刑警隊隊長把他一槍擊斃!」
陳群銘無比驚駭,他心想,這當中一定有什麼內幕,因為陳石現在已經被紀委點名雙規,這是市委內部所有人都知道的事。而通過陳石,有可能市委在繼續深扒之後,會發掘出更多他的貪腐細節,以及通過他揪出更多的腐敗分子。在這個時候,市委市政府內部跟陳石有過接觸或者有交情的領導幹部,自然是人人自危。
現時陳石死在刑警隊隊長的槍下,並且是在陳石手上的槍已經掉地的情況下,蘇大軍依然開槍。讓張志陽和陳群銘更感到蹊蹺的是,蘇大軍在開槍之前的十分鐘內,打了一個電話,彷彿是要向某個領導彙報並希望得到指示。
陳群銘對張志陽說:「張書記,你一定要查清楚,刑警隊隊長蘇大軍在開槍之前,究竟是跟哪個領導聯繫了,他們之間的通話內容又是什麼,這一點非常關鍵。因為本來一切的證詞都集中在陳石那裡,可現在陳石一死,我們就不可能查出什麼來,而那些和陳石有貪腐共同違紀行為的官員,就可以逍遙法外了。」
張志陽點了點頭,他深知這個時候絕不能放鬆,一定要對蘇大軍進行問責。為此,張志陽連夜打電話給凌州市公安局的副局長馬向前,讓馬向前對蘇大軍在這天的表現進行認定,並要求蘇大軍在這天晚上就到公安局內部,向馬向前交待前清楚整個事件的起始經過。
到了第二天,張志陽醒來就想起昨天晚上發生的事,他立刻趕到公安局,並找到了公安局副局長馬向前,立刻詢問:「馬局長,你昨天對刑警隊隊長蘇大軍魯莽開槍的經過,如何認定?他在這個過程中是否存在嚴重職守問題?是否需要對他追究責任?」
馬向前無奈地搖了搖頭,然後對張志陽說:「張書記,是這樣的。按照警察在危急情況下的處理原則,如果受害人處於危險狀態,並且是生命受到威脅,警察應該及時解除受害人所受到的威脅,而當時陳石的槍雖然掉到地上,可他能撿到槍的機率還是存在的,對你已經是構成威脅。所以刑警隊隊長蘇大軍開槍,是不能認定為有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