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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裴鍾勳

  李知恩帶著防藍光的眼睛坐在電腦前,懷裏抱著小白,身子往前傾,活像個上了歲數的老太太。


  她扶了扶眼睛,嘴巴微微張開,一副似懂非懂的樣子。


  “原來不到一周就可以拿到駕照啊。”


  “報名第一步…體檢……報名。”


  “然後…然後……筆試。”


  李知恩突然大笑,嚇的小白瞪著大眼睛抬起頭疑惑地看著她是不是又發神經病了。


  “我肯定學手動擋啊!自動擋還怎麽開跑車!”


  “嘿嘿嘿,到時候我一定是全馬路上最靚的女司機!”李知恩的思緒已經飄飄然了,滿腦子都是自己穿著皮衣帶著墨鏡拉風地開著敞篷超跑的樣子。


  李憨憨恐怕忘了她的路癡屬性了。


  她開手動擋的話,可能走一步就熄火一次。


  簡直就是馬路殺手。


  “也就是說下星期這時候我就可以開車啦!小白,是不是你姐姐我很棒!”


  “……”


  小白啥也沒說,默默地閉上了眼睛裝作睡覺。


  可能它也覺得李知恩太憨了。


  …………


  米國

  紐約

  金正赫雙手揣進兜裏,漫步在曼哈頓的上東城。


  這裏沒有行色匆匆的路人,沒有西裝革履的商業精英,也沒有車水馬龍的喧擾繁華。此地和高樓林立的華爾街很近,卻安靜靜謐地不像樣子,到處都是博物館和藝術展,人文氣息十分濃厚。


  道路兩邊要麽是拿著各種樂器路演的街頭藝人,要麽就是一些穿得破破爛爛的畫家、戴著老舊破報童帽,坐在綠化邊提筆作畫。


  和布魯克林隨性自由接地氣的藝術風格不同,上東城洋溢著高雅藝術的味道,這裏的人們好像更偏向於熱愛在陳規舊俗的框框條條裏尋找浪漫。


  如果說布魯克林是米國西海岸的大地色,那曼哈頓就是老電影悠閑浪漫的暗黃和繁華都市充滿現代未來主義的湛藍衝撞出來的顏色。


  不過說實話,曼哈頓很高大上,但一點也不適合人類居住。


  地鐵不僅爛,還經常維修。開車太堵,也找不到車位。稍微好一點的房子又很貴,全都集中在上東區,金正赫又不在這裏常住,沒必要花上億刀去買。


  米國不是什麽好地方。


  這裏有錢才是天堂。


  那為什麽他要來?


  因為在這個極端崇尚個人主義的地方,每一個人都是冷漠自私的,沒有人會管他做什麽,隻要他不殺人犯法,他就是完全脫離束縛的。


  金正赫還在少年時代時就跟著父母到了米國,初來乍到,感覺什麽新鮮,感覺米國什麽都好。


  後來發現所謂的民主自由,根本就不是那麽回事。


  米國也不過就是一個做了整容拉皮手術、披著光鮮亮麗袍子的老人,看上去年輕帥氣、多金瀟灑。但其實在你看不見的地方已經腐朽不堪了,就連華麗高貴的袍子上也都爬滿了肮髒的虱子和蒼蠅。


  金正赫忽然一愣,目光飛到了馬路對麵,臉上浮現了隱隱約約的笑意,然後快速穿過了街道,踱步走了過去。


  一個大男孩坐在地上,戴著一個大得能遮住臉的漁夫帽,一聲不吭,手裏卻在演奏著吉他。周圍都是來來往往的路人,並沒有駐足欣賞他的音樂,有點淒慘。


  就算他把自己捂得嚴嚴實實地,但金正赫也還是能在人群中認出他來。


  裴鍾勳


  那個與眾不同、隻用左手彈吉他的音樂天才。


  而且還擁有和李知恩弟弟李鍾勳相同的名字,感覺好像有點沾親帶故,不過他就連音樂天賦都和她出奇地相似,甚至更勝於她。


  此行的目的,就是為了找到他。


  金正赫安安靜靜地站在一邊作他唯一的聽眾,沒有打岔然後跟他打招呼,他已經很久沒有聽吉他的純獨奏了,就當給自己洗洗耳朵,清理下堆積已久的垃圾殘渣吧。


  認為自己會彈吉他的、在人們麵前叫的最凶的隻有兩種人:一種是隻會簡單彈唱的,五音齊全的聲音掩蓋過不紮實的吉他伴奏的人;另一種是學了點指彈就覺得自己很厲害很獨特,對那些熱衷於吉他彈唱的人嗤之以鼻的一類人。


  學無止境,熱愛不是為了找不同,也不是讓自己變得不一樣。


  每次有人演奏的時候,好像人們覺得不唱點什麽就不叫作會彈吉他,聽眾的偏見不知不覺就成為了一種流行的共識。


  反正對他們來說單音的天空之城和岸部大神的雨落窗邊也沒什麽區別。


  就算有一個橫空出世的指彈天才鄭成河也改變不了人們的觀念。


  頂多就說一句牛逼。


  一曲作罷,裴鍾勳才注意到自己被帽簷遮擋住的視線下有一雙腳。


  很奇怪


  平時幾乎都沒人會浪費時間聽他彈吉他。


  裴鍾勳疑惑的抬起頭,瞳孔中卻閃過一絲異彩。


  “正赫哥…你…你不是…回半…島了……嗎?”


  他從小就結巴,隻要不張口說話,他就散發著生人勿進的氣場,一說話就馬上破功。


  金正赫使勁壓了壓裴鍾勳的帽簷,笑道:“臭小子!不上課嗎?”


  “我…我…我們學校…上…上完了。”


  “才考…考完期…末,沒什…什麽事幹就…就出來路…路演了。”


  金正赫耐心聽完他磕磕絆絆說話,拾起地上的琴盒然後塞給他。


  “走!請你吃飯去!”


  “噢…噢……”


  ……


  吃飯的時候金正赫就像個話癆一樣問東問西,活躍著兩人之間的氛圍。


  不是他分手後轉性了,而是這個大男孩話真的太少了。


  金正赫要是不說點什麽,他就覺得自己像是拐賣了失足少年的猥瑣大叔,他的確很久沒有刮胡子了。


  從金正赫認識裴鍾勳起,他就一直是這個樣子,隻不過在金正赫麵前的時候他會稍微好一點。


  裴鍾勳這個小孩是真的很有才華,盡管他的外貌其貌不揚。


  他結巴又少言寡語,上中學的時候因此常常被人欺負。但他也隻是外在貧瘠,他的內在比任何人都豐沃。


  上帝是公平的,關掉了他的一扇窗的同時卻給予了他相應的補償。


  他的音樂才華就連金正赫這麽苛刻的人都讚不絕口。


  “畢業後有什麽打算?要繼續留在米國嗎?”金正赫喝了口參雞湯,擦了擦嘴漫不經心道。


  “我…我也不…知道…,我…我…沒有…什麽做…做的好的事…情吧。”


  裴鍾勳隻是耷拉著腦袋,很不自信。


  他到現在都覺得自己能考上曼哈頓音樂學院是因為金正赫的緣故。


  他一點也不知道自己在音樂上的天賦是有多麽出色,就算讀了全美第三的音樂學院,他還是覺得自己就是那個常常被人欺負的垃圾。


  “學都學了音樂了,總不可能畢業後要從事其他行業吧。你說呢?”


  “是啊…可我…還能…能做什麽呢?”裴鍾勳失神,迷茫了起來。


  “我作的…曲子…不…好聽,也沒有人買,怎麽養得活自己?”


  金正赫用勺子敲了敲盛著參雞湯的石鍋的邊緣,正色道:“你覺得韓國料理怎麽樣?合你的口味嗎?”


  “不錯啊,這家……韓料店十分正…正宗,大醬的味道…有…有媽媽做……的味道。”裴鍾勳似乎還沒有懂金正赫的意思,結結巴巴地點評著。


  “笨小孩,我問你,你願不願意回半島?”


  “啊?”


  金正赫不是突然心血來潮就讓他回去的。


  半島這個國家,對裴鍾勳來說是熟悉又陌生的。他的祖父母作為勞工,很早就移民到米國了,他是在這裏土生土長韓裔人,也就回去過幾次。


  但骨子裏還是改變不了他是半島人的事實。


  比如說他的音樂,就參雜了點半島那股味兒,和歐美這邊的審美偏好不太一樣。所以說最適合他的路,還是回半島發展。


  裴鍾勳想了想,居然露出了一副意味深長的笑臉,和平時的樣子大相徑庭,讓金正赫覺得很瘮人。


  “正赫哥,你的…女朋…友,是IU李…李知恩吧?”


  PS:裴鍾勳的原型是作曲家李鍾勳,但是為了和IU弟弟李鍾勳區別一下,才更名為裴鍾勳。


  我昨天夢見李知恩官宣了.……

  大半夜給我嚇的一身冷汗,然後睡不著了。


  不是不支持她談戀愛,相反我還很期待那一天.

  可我夢裏她的結婚對象實在是有點太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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