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花語

  張小法站在病房外等著哥哥回來。他看了看醫院所在的位置,離顧公館不算遠,粗略估計,跑個來回大概兩個小時多點。啟江這一走不知不覺就過了三個小時,直到正午的太陽照得院子裏走動的人都睜不大眼睛,醫院食堂的大煙囪按時吐著煙圈,他的眼睛都望酸了,才看到一輛熟悉的汽車開進大門。


  啟江在院子裏來回轉著,找到一處樹蔭,才把車停穩。由於他手裏拿著花,還提著個包,張小法決定下樓去接哥哥。


  啟江看到弟弟迎麵衝過來,趕緊喝道:“啟瀾,你的病還沒全好,跑出一身汗,萬一又不舒服了怎麽辦?這點東西很輕的,我拿著都感覺不出分量呢。”


  “總算等來了,”張小法不管他這麽想,“二哥,我來拿花吧。”


  啟江笑著塞給他一把花:“這個是替你買來送何小姐的。今天天氣好,大概是辦喜事的人家多,好花都給買光了。我跑了好幾條街,才買到的。”


  張小法接過花兒一看,“不對呀,二哥,我是要買月季花,你給我的是玫瑰花。這個不能送人的。”


  啟江見他不願意送人家玫瑰花,覺得有種被辜負了美意的感覺。本來他是打算把花店裏餘下的玫瑰花分成兩束的,一束給何小姐,一束給朱小姐,讓她們都捧上這象征青春和愛情的花兒。然而玫瑰花的數量很尷尬,一共才十一朵,分開了讓人感覺有所欠缺。索性就大方地把預備給朱涓涓的玫瑰花讓了出來,所以何詩安將會有十一朵。


  張小法當然知道十一朵玫瑰花代表一心一意。這花的本性和數量,都在告訴他:除了林覓之外,送誰都不合適的。


  啟江見他沒有表現出欣喜,就指了指車前座上的另一束花:“三弟,你看,我都把玫瑰花全部讓給你,給朱小姐買的紅色菊花。天冷的時候,它還開得這麽好,一下子都打動了我。”


  張小法頓時要笑岔氣,“二哥,哪有送女生菊花的?趕緊換了。我馬上出去重新選。”


  他說完就趕緊往街上走,留下啟江捧著玫瑰花在原地站著。


  稍微有腦子的男生都不會在追女孩子的時候買菊花,哪怕是紅的喜慶色也不行。啟江沒有追女生的經驗,對花兒的意義也是一知半解。想著菊花是百花中的君子,淡雅高潔,也符合朱涓涓的形象氣質,就爽快地買了。


  其實也怪不得啟江。店裏確實沒有更多的選擇,紅色的玫瑰花隻有一點點存貨,勉強送人。除了菊花,其餘的花兒也比較俗氣,還不如不送呢。


  他從醫院離開後就直接回了家,帶了包,還打算向父親借車用用:朱小姐家在城東,走路去太遠了。他跑著去還行,弟弟的身體吃不消。


  自從啟江在鄉間不小心把車開進了水塘,顧先生就決定半年內不添新車,以限製兒子再開車惹事。公館目前僅餘下一輛顧先生的公務車。日常出門隻好乘坐馬車。


  他權衡了一番,覺得馬車去朱涓涓家太麻煩,不僅得找個地方拴馬,而且得注意讓馬不隨地大小便,幹脆還是汽車出行。


  正逢休息日,顧先生沒有出門的計劃,而三太太帶著女兒們又去外頭品茶看戲了,啟泯昨夜在歌舞廳玩到淩晨七點才回家,這會兒還在床上補覺呢。


  難得有機會避開了三太太和大哥,啟江進了書房,同父親說要去看朱涓涓,順利拿到了車鑰匙。


  張小法在附近的花店看了看,湊巧中午老板補貨,來了新鮮的月季花。於是他買了一大把,提著往回走。


  到了醫院院子裏,他讓啟江別上樓,免得讓何詩安看到玫瑰花產生誤解和失落。


  他拿著月季花進了病房,看到她坐在床上紮頭發,就把花兒抱到她麵前:“詩安,這個送你,我和哥哥需要出門辦點事,等我們回來,有事叫護士幫忙。”


  她看到月季花,欣喜得忘了腿疼,湊近鼻子深深地聞了聞:“啟瀾,謝謝你。我剛問過護士,她說晚上我就能回家啦。我家會來人接的。你倆好好把事忙完,不用考慮我的。”


  張小法在離開前認真做了兩件事。他先去洗衣房,把她的衣服取來,晾到中午正好幹了,待她回家就能換上。他怕她沒開水喝,又去水房打滿了一暖壺的水,擺在床頭櫃旁邊。


  這時候,門外有些護士拿著飯盒走過,他想起她還沒吃午飯。


  “詩安,需要我去食堂買飯菜麽?”


  她見他這般考慮周全,感動得不知說什麽好。


  “不用麻煩你了,食堂的東西我吃不慣,籃子裏還有好多食物呢。你幫我拿個麵包和小罐牛奶過來。”


  他把麵包和牛奶遞到她手裏,才放心地出了門。


  不過在他趕到哥哥那裏之前,短短的十五分鍾已經足夠讓啟江這邊發生點故事了。


  話說林一堂和母女倆回房後,氣氛就與往日大不相同。林覓不再守著他端茶遞水,林太太也不再用愛憐的目光看著他喝湯。今天由於找他花了很多時間,林太太都沒有空想起中飯的事來。到了正午,大家都餓了。林太太想著女兒今晚起住校,怕她吃不好,決定帶著李炎回去讓傭人和廚師準備午飯,叮囑他倆在房裏待著不要亂走動。


  林覓抱著國文課本正看得頭暈腦脹,隨口回了句:“媽,您就放心地回去吧,我又不是三歲小孩,不會溜出去玩的。”


  林一堂聽了心裏更壓抑了:想來叔母話裏強調的“不要亂走動”就是針對他的。他默不作聲地拿起報紙翻起來。


  林太太看到侄子表情有些不對勁,決定回來再好好訓訓他:還沒結婚呢,耳朵就隻聽得好的,聽不得壞的,日後還得了。


  待叔母離開,他就賭氣地獨自下樓散步。拐杖依然拿著,還穿了件外套擋風。林覓沒有跟著出來,繼續背書。


  林一堂在院子的大樹旁邊看到了啟江。他並沒有認出對方。上回在車站,啟江穿得太簡陋,為了扮做賣糖葫蘆的小販,還特地把頭發弄亂。這次啟江卻是穿戴整齊,西裝領帶都用上了。雖然不算時尚,但也中規中矩。


  他倒是對那輛汽車的車牌感了興趣:明顯就是公務車嘛,怎麽隨意停在醫院,旁邊還有個男生拿著玫瑰花。難道是來醫院向女朋友求婚的官二代?咦,車前座上還有一大把菊花,簡直要亮瞎他的眼睛……


  林一堂撇撇嘴,好奇地想:這個怪人到底是來求愛還是來探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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