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給條活路
第246章 給條活路
經過兩天時間的漫長等待,小哲卻依舊沒有醒來。
元夢書幾乎是日夜守護在重症病房外的監控屏前,屏幕前的小哲一動不動地躺在小床上,沒有蘇醒,也不會說話,可她卻始終沒有離開半步。
看到她這副憔悴不堪的樣子,蘇辰有些心疼地勸道:「夢書,醫生說小哲一時半會還醒不過來,你還是回家休息吧。」
「我不困。」元夢書搖頭。
「你看你都困得快倒下去了,還說不困。」蘇辰有些無語:「別到時小哲醒來了,你卻倒下去了,誰來照顧他?」
「可是我怕小哲醒過來后看不到親人會怕。」
「我幫你在這裡看著,你回去睡一覺吧。」
「不用了,慕斯你還要上班呢,趕緊去公司吧。」
「夢書!」蘇辰忍不住嚴肅了語氣:「你再這樣子,我告訴慕琛,讓他過來陪你一起熬。」
元夢書一聽他要告訴慕琛,忙道:「先不要告訴他,我不想看到他傷心。」
「可是如果慕琛看到你現在的樣子,他會心疼死的。」
「好,我回去就是了。」元夢書終於妥協了,盯著屏幕上的小哲半晌,才依依不捨地往電梯的方向走去。
元夢書剛走到電梯門口,便看到小何推著蘇憶彤從電梯裡面出來,她腳步一停,隨即邁步從她身邊走了過去。
蘇憶彤卻在這個時候問了一句:「小哲怎麼樣了?」
「還沒醒。」元夢書面色平淡道。
「都兩天了,怎麼還沒死?」蘇憶彤一臉惱火地問。
元夢書扭過頭來,訝然地瞪著她。
蘇憶彤沖她微微一笑:「沒你聽錯,我在問你小哲為什麼還沒死。」
「小哲為什麼要死?」元夢書只覺得心裡有一股怒火在翻江倒海地衝撞著她。
「因為他有一個下賤不要臉的母親啊。」
「蘇憶彤你在說什麼?」元夢書又震驚又惱怒地衝上去,逼視著她。
她知道了?她知道小哲和小念是她和伊慕琛的孩子了?
「你到底要我說多少遍?」蘇憶彤睨著她,咬牙一字一句道:「我說,這只是對你一點小小的懲罰,如果再讓我知道你纏著慕琛,我會讓小哲小念死無葬身之地。」
元夢書驚愕極了,原來小哲是被蘇憶彤弄成這樣的,這個女人居然要弄死她和慕琛的孩子,這是她一直都在擔心著的事情呀!
「你是不是覺得我殘廢了好欺負啊?我告訴你,我只要一個電話,想要這兩個小賤種車禍死中毒死都不是問題。」
「你敢?!」元夢書一聽她要害死小哲小念,立刻氣得完全不顧形象地撲上去,雙手抓住她的頭髮一把將她從輪椅上拽了下來,一邊撕打著她的一邊哭嚷道:「你敢傷害我的孩子,我不會放過你!我跟你拼了!」
蘇憶彤沒料到她敢在大庭廣眾之下動手,被她一下拽倒,頭顱剛好撞在地板上,痛得她哇哇亂叫。
蘇憶彤雙腿使不上勁,自然打不過元夢書,一下就被她壓倒在她上了。
一旁的小何被嚇傻了,眼睜睜地看著元夢書將蘇憶彤一陣暴打。
片刻之後她才反應過來,衝上去聯同圍觀群眾一起試圖將元夢書從蘇憶彤身上拉下來。
然而,知道小哲是被蘇憶彤害成這樣的后,元夢書太生氣了,也太激動了,死死地拽著蘇憶彤的長發就是不肯放手。嘴裡依舊在哭嚷著控訴道:「我已經把慕琛讓給你了,你為什麼還是不肯放過我?為什麼要對小哲動手!你這個惡毒的女人……!」
圍觀的人群看到的是一個正常人在欺負一個殘疾人,對元夢書自己又是指點又是責罵,可是元夢書絲毫不在乎,也不解釋,此時的她新恨舊恨,就想掐死蘇憶彤。
聽到動靜的蘇辰趕過來,遠遠就看到元夢書騎在蘇憶彤撕打,他慌忙衝上去,將她的雙手從蘇憶彤的脖子上掰了下來,並使盡全力將她從蘇憶彤身上拖開。
「我要殺了她!你們誰也別攔我!」她一邊掙扎一邊沖著蘇辰哭嚷道。
「殺了她你就要坐牢了,到時候誰幫你照顧小哲?」蘇辰一把將她抱進懷裡,拍著她的身體柔聲安慰道:「乖,這裡是醫院,別激動……」
「我要殺了她——!」元夢書崩潰地尖叫一聲,隨即眼前一黑,昏倒在蘇辰的懷裡。
經過兩天時間的硬撐,加上剛剛那麼瘋狂的舉動和怒火攻心,她終於體力不支地倒下了。
「夢書!夢書你怎麼了?」蘇辰情急地拍打著她的臉蛋,隨即一把將她從地上抱起,往急診室走去。
二十分鐘后,蘇辰坐在重症病房外面的椅子上,蘇憶彤則坐在輪椅上。
經過剛剛的那一番打鬧,蘇憶彤的頭髮亂糟糟的,臉上有被元夢書划傷的痕迹,脖子上也有被掐傷的痕迹。
「在哥哥的心裡到底是親妹妹重要還是那個女人重要,我今天總算是看清楚了。」蘇憶彤苦澀地一笑:「哥,你就看到她昏倒了,卻看不到我被她壓在地上掐得快斷氣了。」
蘇辰抬眸,睨著她:「夢書為什麼想掐死你,你自己心裡沒數么?」
「但這是我跟她之間的事情,跟哥哥你無關。」
「可小哲也是我的孩子!」蘇辰手指一揮,指住屏幕上的小哲:「就算他是元夢書和伊慕琛的孩子,他只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孩子,你怎麼能拿他開刀?你怎麼下得去手?」
「那元夢書沒有把我掐死,你是不是覺得很失望?」蘇憶彤氣結地睨著他。
「就算夢書把你掐死,那也是你自己活該!」
「你……蘇辰!你渾蛋!」蘇憶彤氣呼呼地沖著外面吼:「小何!小何!」
不遠處的小何慌忙跑過來,推著蘇憶彤往電梯的方向走去。
元夢書幽幽地從睡夢中轉醒過來,一旁的王鳳儀看到她有動靜,忙不迭地俯身過來問道:「夢書,你醒啦?」
元夢書沒有回答她,目光環視了一眼四周,最終將目光落在王鳳儀身後的蘇辰身上,輕聲道:「蘇辰,你不是說會幫我看著小哲的嗎?」
蘇辰沖她笑了笑:「你放心吧,醫生會幫你看著的。」
「不行,現在很多醫生都不負責任。」
「沒有的事,重症病房有專門的護士看守。」蘇辰打量著她問:「你呢?感覺怎麼樣了?」
「我沒事。」元夢書掙扎著從病床上坐起,由於太過暈眩的緣故,很快又摔回病床上。
「你看看你,醫生都說了你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了。」蘇辰安慰她道:「小哲那邊你放心,伊二少爺這會也該過來了,但是你自己的身體一定要養好知道么?」
元夢書點點頭,她閉上眼,昏迷前的一切湧上腦海,淚水也跟著沁出眼眶。
「蘇憶彤這樣對待我的孩子,我要去告她,我要讓她也嘗試一下坐牢的滋味。」她哽咽著說。
蘇辰抓住她的手腕,一臉歉疚道:「對不起,我也不知道憶彤怎麼會知道孩子的身世,更沒有想到她會對小哲下手。可是憶彤她死不承認,而且你沒有證據,警察是不會對她怎麼樣的。」
「那怎麼辦?難道就這麼放過她嗎?可是我好不甘心……」
「什麼叫沒有證據不能拿她怎麼樣?我看你根本就是在包庇她,護著她故意這麼說的吧?」王鳳儀瞪著蘇辰沒好氣道。
蘇辰掃了她一眼,依舊彬彬有禮:「阿姨,沒有任何人看到憶彤動手,而且憶彤雙腿不便,又是小哲的姑姑,很難讓人相信她會對一個孩子下手。」
「說來說去,你還是在幫著你那位惡毒的妹妹!」
蘇辰不說話了,說沒有一丁點包庇是不可能的,畢竟他也不願意看到自己的妹妹去坐牢。
蘇辰離開元夢書的病房后,元夢書的手機響起,元夢書扭頭掃了一眼,看到伊慕琛的號碼在屏幕上跳動著。
她並沒有接,此時的她心煩意亂又傷心欲絕,實在沒有勇氣去接伊慕琛的電話。
王鳳儀沒好氣道:「這個伊慕琛也真是夠煩的,打了幾十個電話過來了。」
元夢書拿起手機看了一眼,果然有幾十個未接來電,全是伊慕琛打來的。另外還有一條信息,用他氣急敗壞語氣道:「元夢書!你又舊病重犯,又在跟我玩躲貓貓了是不是?」
元夢書將手機放回桌面上,轉個身背對著他。
王鳳儀在一旁憤憤道:「對,就是不能接他電話,都已經娶妻了還要搔擾你,真是夠不要臉的。」
見元夢書不吭聲,王鳳儀突然笑眯眯道:「不過剛剛那位蘇少爺看起來人挺不錯的,又是小哲和小念的養父,你可以考慮一下。」
元夢書閉了閉眼,一臉凄然道:「媽,我現在只想小哲能夠快點醒過來。」
「小哲會醒來的,放心吧。」王鳳儀拍著他的手臂安撫道。
元夢書在病床上躺了一個下午便不肯再躺下去了。
為了讓她緩解一下心裡的壓力,蘇辰特意把去幼兒園接小念的工作交給她。
元夢書準時出現在幼兒園門口,下了車后,她突然看到伊慕琛從停車子的另一邊往她走來。
伊慕琛倒是有經驗了,一找不到她的時候就到幼兒園來逮人,因為他知道她肯定會來接孩子放學的。
可是元夢書看到他的身影后,卻轉身就走。
伊慕琛自然不會讓她走掉,幾個跨步便追上了她,將她堵在車子旁邊盯著她一臉氣憤道:「元夢書!你到底還有沒有一點信譽可言?你還要逃到哪裡去?」
元夢書被他鎖在車子和他的胸身體之間,逃無可逃的她倏地瞪住他,淚眼模糊地嚷道:「伊慕琛!算我求你了,給我一條活路行嗎?」
「什麼意思?」伊慕琛皺眉。
元夢書卻哭得更絕望更難過了:「我不想再這樣下去了,我想自己一個人好好的、安安靜靜地生活可以嗎?咱們可不可以各走各的路,從此井水不犯河水啊?!」
「可以,但必須給我一個理由。」
「理由就是我想安安靜靜地過日子,這就是最好的理由啊!」
「是不是蘇憶彤又去找你麻煩了?」伊慕琛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這個了。
元夢書沒有回答他,只是哭得傷心欲絕,嘴裡不停地重複著:「求求你放過我吧,放過我吧……」
伊慕琛將雙手從車身上收回,握住她的雙肩追問道:「你告訴我,蘇憶彤又怎麼你了?」
有苦不能訴,元夢書委屈極了,也痛苦極了,可是只要一想到蘇憶彤的威脅她就心頭一片惡寒,有再多的委屈也不敢說出來了。
她搖著頭:「沒有,她沒有把我怎麼樣,是我自己不想再這樣下去了,是我自己的問題……」
「對不起……」伊慕琛一把將她抱入懷中,撫摸著她的髮絲歉疚道:「是我不夠果斷,是我太過軟弱了,我應該堅持自己的立場跟蘇憶彤離婚,然後在你身邊好好疼你,保護你……」
「不要!」元夢書慌忙抬手捂住他的嘴巴,淚流滿面道:「不要跟她離婚,不要……」
如果伊慕琛跟蘇憶彤離婚姻,蘇憶彤肯定會不惜一切代價地傷害小哲小念的,蘇憶彤已經瘋了,什麼事情都能做得出來啊!
「都這個時候了,你還說這種話?」
「求求你,不要跟她離婚,求求你了。」元夢書流著淚哀求。
「夢書,你明知道要我離開你我做不到,為什麼還要這樣為難我?你就那麼害怕蘇憶彤嗎?」
元夢書突然嚷了起來:「是!我就是怕她,我看到她就全身發抖!我恨不得離她遠遠的!」
「這是個講法制的社會!她能把你怎麼樣?」
「法制?」元夢書突然凄涼地笑了起來。
她輕而易舉就把小哲害得這麼慘了,法律又能拿她怎麼樣?她現在不是還好好的嗎?
「夢書……」伊慕琛看著她笑得比哭還難看的臉,有些擔憂地喚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