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暫停職務
「真的非常感謝。」方朝陽由衷道。
「一名優秀法官,被人陷害,但凡有良知的,都該挺身而出。我跟你共事不是一兩天了,你什麼樣的人品,我比誰都清楚!」高亦偉激動道。
「放心,我沒問題的,頭頂有蒼天,社會有法制。」方朝陽拍拍他的肩膀,回到了辦公室。
泡了一杯茶,又點起一支煙,方朝陽陷入深深的思索中。
案卷離奇失蹤,肯定是有人趁著停電進入了辦公室。辦公室的門鎖,實在稱不上**全,這也是因為,沒人會想到在法院里,會有賊出沒。
方朝陽確信,從未將鑰匙交給別人,而內鬼的警告不能不提防,身邊人過濾了一遍,也沒發現誰可能會做這種事情。
外面傳來了敲門聲,方朝陽喊了聲請進,穆凡走了進來,臉色也不好看。
「朝陽,這事兒太離譜了,絕不可能是你。」穆凡道。
「可根本解釋不清的,停電太及時了。」方朝陽讓他坐下,也給他遞了一支煙。
穆凡接過去點著,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股長長的煙霧,又說道:「我想好了,召集大家聯名,不能讓一名好法官蒙受不白之冤。」
「穆大哥,真的很感謝,聽我的,沒必要這麼做,且不說清者自清,鬧起來,會讓有關部門更加敏感的,適得其反。」方朝陽道。
「唉,可是,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幫你。」穆凡長長地嘆了口氣。
「相信組織,一定會調查清楚的。」
「上午開會,院長真的很生氣,話裡有話似的,以前可從來沒有這種情況,我擔心……」穆凡搖搖頭,沒有說下去。
「怪我,給法院抹黑了。」
「你這個人,這種時候,怎麼能往自己身上攬責任,這恰恰說明,法院的管理有漏洞。」穆凡著急道。
「跟你們在一起的日子,我很開心。」方朝陽道。
「我相信,總有水落石出的時候,朝陽,千萬別自暴自棄。」穆凡道。
「呵呵,我也不是那種人,昨天不精神,只是感冒,今天就好多了。」方朝陽的笑容有些勉強,一絲一毫也開心不起來。
「多保重吧!」穆凡說道,好像還想說點什麼,到底沒說出口,起身離開了。
下午,院紀委又來電話,讓方朝陽過去一趟,詢問的還是昨天的那些內容,只是更為詳細。方朝陽沒有任何隱瞞,反覆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拿走卷宗,更不會發布到網路上。
一問就是兩個多小時,可以說是事無巨細,工作都被耽誤了,方朝陽回來之後,心情更加不好,院紀委的態度他能看出來,半信半疑,畢竟直到現在,也沒發現任何相關線索。
下午四點多,李祥院長來了電話,讓方朝陽去他的辦公室,有事情要談。
一進屋,方朝陽就覺得氣氛不對,李祥院長的眉頭一直皺著,桌上的煙灰缸內,堆滿了煙頭,煙味非常嗆人。
過去打開了窗戶,方朝陽這才問道:「院長,找我有什麼事情?」
「朝陽,我想了很久,又跟院紀委商議了下,決定先暫停你的所有職務。」李祥院長緩緩說道,又補充了一句,「你也不要誤會,只是暫停,院里也無法決定你的任免。」
深吸一口氣,被煙氣嗆得眼睛都泛出一層霧水,方朝陽從未有過的疲憊沮喪,努力保持鎮定,點頭道:「我服從組織的安排。」
「以我對你的了解,絕不相信你會做出這種事情,但如果院里不能及時有個明確的態度,回應媒體及公眾的質疑,等有關部門查下來,只會更被動。」李祥解釋道。
「我明白,這也是院里對我的一種保護。」方朝陽道。
「我們是法院,居然出現小偷,不管是誰,影響都是十分惡劣的。我總覺得,有人在逼著院里換審判長,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左飛虎的案件延期審理,必須要徹底查清,到底是誰,膽敢把黑手伸到了這裡。」李祥憤然道。
「院長,停電是有人故意破壞,協助所謂的小偷,完成拿走卷宗併發布上網的行動。」方朝陽道。
「我知道,哪有那麼巧合的事情,朝陽,你暫時還洗不清嫌疑,記住,不要回應,防止有些人借題發揮,等熱度降下去再說。」
「我明白。」
「唉,這是家醜,看來是遮不住了,我決定報案,讓警方介入調查,你也要配合好警方的工作。」李祥嘆了口氣。
「一定配合。」
「先回去歇歇吧!」李祥閉上了眼睛。
方朝陽出了門,站在走廊里,感覺到一種說不出的落寞,自問在這個職務上沒有任何私心,從未想要抓住什麼卻依然被放棄。
停留了足有十分鐘,這才回到辦公室,簡單收拾了一下,方朝陽去更衣室換上便裝,這才默默地下樓,開車返回了家裡。
放長假了,而且還不知道哪天能回來上班,方朝陽甚至都不知道,明天應該做些什麼,或者這輩子該做些什麼。
手機響了起來,正是書記員小趙打來的,帶著哭腔道:「頭,你真走了啊,我心裡難受!」
「小趙,沒什麼的,只是暫停職務,我也累了,正好放個假。」方朝陽道。
「要是,這件事永遠也查不出來呢?」
「呵呵,地球離了誰都能轉。」
「這不公平啊!」
「相信組織會調查清楚的,也謝謝你對我的信任。都好好工作,如果有緣,我們還會在一起辦公。」方朝陽道。
「你一定要多保重。」
「放心吧,這點事情,壓不倒我的。」
「嗯,有什麼發現,我會第一時間告訴你。」
「謝謝了!」
東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一條公告,決定暫停方朝陽同志的所有職務,相關情況的調查,正在進行中。
消息很短,也關閉了評論,但還是被大量轉發,引發了一波又一波的評論潮。
一名優秀的法官落馬,背後到底有什麼隱情?
上億元大案,迷霧重重,究竟哪些人才是利益所得者?
執法者犯法,必須罪加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