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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節 代理(下)

  得知明軍願意解圍后,緬王和緬甸的高官們決定接受鄧名的條件。 

  自古以來城下之盟都不會有什麼好條件,而只要局勢有變,什麼盟約也都是廢紙一張——白文選沒說錯,莽白政權打的算盤就是拖延時間。等消除了東面的隱患,穩定了國內的局勢,恢復了軍心士氣后,莽白自然會提出修改條約,那時的條件就會根據那時的局勢而定。如果局面有利於瓦城方面,那不但不賠款,說不定還會要求明軍割讓騰衝,正如他的祖先莽應龍、莽應理一樣,緬王從來不會把與明朝的合約放在心上。 

  之前想把已經賞賜給部下的明人交出去不容易,但現在則容易得多,不少高級武士都在麗水一戰中陣亡;就算主人倖存,由於瓦城受到圍困,武士們在郊外和家鄉的莊園也都落入明軍之手,只要能收回莊園,這些人也不會捨不得幾個奴隸。 

  瓦城的效率很高,停火的一天還沒有結束,就陸陸續續開始放人,兩天之內就向明軍釋放了一千多御林軍俘虜,很快又有一批家眷也被歸還。逃出生天的御林軍到達明軍營地后先是抱頭痛哭,然後就義憤填膺地要求鞏昌王和保國公攻入瓦城,把莽白千刀萬剮。 

  「莽白肯定出了什麼事,不然他不會這麼痛快。」鄧名覺得緬甸方面的反應實在太過迅速:「難道是緬南發生了叛『亂』?」[ 

  不過不管緬甸有什麼內患,鄧名暫時都利用不上了,白文選急著返回雲南,現在只是為了配合鄧名演戲以便把賠償拿到手。 

  所以御林軍的要求不可能得到滿足,鄧名把御林軍的軍官叫到他的營帳前:「如果你們是我的手下,我會把你們統統送去問罪——你們竟然不經抵抗就向敵人放下了武器!不過你們不是我的部下,而是天子親兵,我沒有權利管束你們。當然,我也沒有義務給你們發糧餉,除非你們肯接受訓練。」 

  御林軍的將領和高級軍官暫時都不會獲得釋放,鄧名打算把這批人以及隨後獲釋的御林軍官兵都送去龐高那裡,作為明軍在緬甸的佔領軍:「在莽白付清賠償前,我們要持續地佔領緬北,我騰不出太多的人手,如果你們願意參加訓練,證明你們有能力和莽白作戰,我就會在皇上回來以前撥給你們軍餉和裝備。」 

  御林軍都欣然接受了這個任務,他們一個個都把莽白恨之入骨,不過他們對軍餉和裝備還有些疑問。 

  「裝備很好辦,這次我在緬甸繳獲了很多,裝備兩、三千佔領軍富富有餘。教官我會從我的手下精選一批。而軍餉嘛,我的想法是這樣:莽白答應賠償大明的軍費,不算利息總計二百五十萬兩黃金,其中四成是我的,剩下的是晉王和慶陽王的。晉王和慶陽王的那份都不能動,但屬於我的這四成,我只要一半,剩下的就是佔領軍的軍費,我會派人來監督賬本,不允許貪污、剋扣。軍餉如何確定和發放都要按我的規矩來,當然軍官待遇肯定會比士兵好,而且這兩成的賠償都會花在你們身上,誰也拿不走。」鄧名只有一個附加條件,那就是如果佔領軍要擴編軍隊、填補缺員的話,必須從川西招募新兵,而且這些川西兵員是受到鄧名保護的,佔領軍軍官不得拿他們當做奴隸看待,而且要允許他們退役。這個條件御林軍並沒有當做一回事,只當是鄧名以這個名義安『插』一些他的人,多分一杯羹而已,既然是鄧名的人,那當然不能當做奴隸看待,而且肯定要允許他們回去鄧名身邊效力。 

  「第一筆賠償中的四成,也就是四萬兩黃金我都會留給佔領軍,這次我就不拿一半走了。賬目是公開的,如果我的發放人員有問題,你們就可以截留以後的賠償,這樣我就知道你們不滿了,會派人來看到底出了什麼事。如果發現是你們不肯好好訓練,結果要不到賠償的話,那我們今天的協議就作廢,我會另外派人來緬甸要賬,你們自謀生路去吧。」 

  聽鄧名說了半天賠償的事,終於有個御林軍軍官問道:「緬人折辱卑職,掠奪我們的眷屬,這個按說是不是也該賠償?」 

  「你們是天子親兵,不是我的手下,我權替天子決定怎麼做。」鄧名搖了搖頭:「不過等你們在緬北成軍后,如果你們去向莽白討要賠償,我也管不著。你們是天子親兵嘛,這種事我做臣子的實在不好『插』嘴。」 

  御林軍頓時都是一副心領神會的模樣,馬上就有人問道:「什麼時候開始訓練?」 

  「等你們到了莽魯和龐高那邊,吃飽飯,把身體恢復好了后就開始,」鄧名再次重申他只是個臣子,不能不顧及臣節:「論是這個兩成的賠償,還是佔領軍的要賬任務,都是在皇上回來前的權宜之計,等皇上回來后,你們還是御林軍,我另外派人來要賬。」 

  楊在這個人鄧名有些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內閣是皇上的參謀,現在皇上都還在緬人手裡,這個閣老的權利就變得十分可疑。最後鄧名決定把楊在也送去龐高那邊,和御林軍干差不多的工作,就是向莽白索要賠償,然後運回國內。 

  「楊閣老,我和鞏昌王、狄將軍商量了一下,要賬、運輸肯定需要一個衙門,我們都同意把要到的賠償金提出百分之二來,作為給楊閣老的衙門經費,剩下的昆明五成、建昌一成,我和佔領軍都是二成五。如果楊閣老能夠保證賠償源源不斷地運回國,那這件事在皇上回來前就託付給楊閣老了,佔領軍和莽魯大王會配合楊閣老的。」和佔領軍一樣,這份合作關係也會隨著皇帝脫險而中止,畢竟沒有哪個臣子可以使喚皇帝的參謀,內閣成員也不可能在皇帝有需要的時候還在干自己的那一份私活:「還有,早日從緬人手裡把皇上、元輔接回來,令岳、其他的閣老、尚書、勛貴、御史的事情,全都有勞楊閣老了。」 

  楊在沒有立刻答應下來,而是低頭思考了一陣,然後抬起頭慷慨表示:「保國公放心,這兩件事就都交給下官吧。」 

  「文督師有三位公子是皇上的侍從官,如果楊閣老能做到的話,我希望他們儘快返回奉節。」 

  「包在下官身上。下官知道文督師的這三位公子,要是他們七月前不能回國,下官不用保國公再說,下官自己就抹了脖子。」楊在向鄧名保證。耍心眼的本事緬人絕不是他對手,既然文安之的三個兒子都不是什麼大官,那肯定可以很快平安脫險。 

  「還有一事,」楊在又思考了一番:「據下官的理解,賠償金應該是緬甸人送到國內的數字,這其中的損耗不應該由天朝承擔,所以這個百分之二的火耗怎麼也不該由晉王、慶陽王和國公出啊。」 

  「那你打算怎麼辦?」 

  「下官以為,讓莽白多交一些火耗是完全合理的,比如百分之五?」楊在小心翼翼地把這個數字吐出了口,同時緊張地觀察鄧名的表情:「下官的這個衙門所需的經費,以及下官需要雇傭的幕僚的儀金,都從火耗里出。以保證足額的賠償金送到昆明、建昌和成都。」 

  「百分之五也好、百分之十也好,我不好說,楊閣老看情況決定吧。要是我定少了,到時候不夠衙門所需怎麼辦?」鄧名只是善意地提醒道:「但楊閣老千萬要量力而行,我覺得今年最好還是我們來掏這個火耗。」[ 

  「國公提醒的是。」聽鄧名表示完全不干涉火耗后,楊在的聲音立刻高了八度:「下官會和御林軍……嗯,佔領軍妥善討論火耗問題的。」 

  「還有利息。」 

  「國公放心,下官牢記在心。」 

  …… 

  明軍與緬甸很快就簽署了合約:莽白擔憂泰國突然發動進攻,或是緬南發生動『亂』,若是被明軍知道消息說不定又不肯退兵了;而明軍急著返回雲南,也不想在細節問題上斤斤計較,所以在接受了兩千多御林軍普通官兵后就簽署了協議。拿到十萬兩黃金的賠償后,等得不耐煩的白文選立刻就開始退兵。這批賠償很多都是用珠寶和象牙進行折算,這讓鄧名個個不看好莽白的償付能力。 

  協議只是規定了大致的框架:緬甸歸還流亡朝廷的全體人員以及他們的財產,並賠償明軍二百五十萬兩黃金的軍費,分十年償清;而明軍退出緬甸全境,結束對緬北地區也就是莽魯政權控制區的佔領。 

  這個協議的具體細節會由楊在負責和緬甸方面進一步確定,執行過程中也會由楊在代表大明方面來和緬人進行溝通。 

  「如果你們意欲洗雪前恥,向侮辱你們和你們家人的仇人討還公道,那麼這份協議就會是一份很有利於我們的協議。」在指揮川軍踏上回鄉的路途時,鄧名再次把楊在和佔領軍軍官們召集起來,對他們揮舞著那份條文模糊、發揮餘地極大的合約:「但如果你們依然固我,和咒水之難前一般二的話,那這份協議就是一份對莽白、也就是你們的仇人極為有利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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