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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二章 吸血鬼

  芩谷仔細梳理了原主的身家,所有加起來也就兩三萬,原本拿出五萬中還包括從朋友那裡借來的兩萬多。


  畢竟晚會上最低捐的就是五萬,再少你都不好意思拿出來——就算是賣一個入場會名額也不止這個價吧。


  總而言之,芩谷眼下最緊迫的是湊錢。


  根據規則,認捐后三天時間內就要將錢轉到公益金開的戶頭上,否則……就等著被曝光吧!


  三天之內就要湊齊五十萬,芩谷還是有些犯愁。


  自己的手段:醫術,武術,先天鍊氣術還有控風術……這些都需要經營才能賺錢,而且就算是能賺,芩谷也不能直接出面去賺。


  見不得光。


  畢竟委託者就是一個普通小演員,要是突然就懂得逆天醫術,突然就會武功…她會被當做珍稀動物一樣「監控」起來滴。


  況且原主以後還會回到自己生活,她又該如何去應對?!


  想著這些問題,芩谷就必須更加慎重應對了。所以這些都不能顯露出來。


  對了,隨身背包。


  芩谷意念一動,面前出現一個虛擬的方格,就像是兩個並排的四四方方的抽屜一樣。


  裡面塞滿的東西,乾糧,衣裳,防身武器等等,芩谷把自己以前遇到的所有最艱難的處境都考慮到了,卻唯獨沒有錢錢…


  哦對了,角落裡有一塊銀錠。


  大概有十兩銀子左右,畢竟這是很多小時空里通用的東西,也是想著有備無患,用十個能量石換來的。


  十兩銀子,根據芩谷以前的經驗,在古代社會基本上夠自己幾個月的生活費,以及置辦一套銀針之類的。絕對能夠應付一窮二白的難關。


  可是這十兩銀子能在這個小時空兌換多少錢?大概一萬多吧?一萬多能頂什麼用啊?

  突然間覺得之前在隨身背包里準備了那麼多東西,但是真正要用到的時候也不過如此啊。


  芩谷正焦頭爛額,而身體和精神也逐漸達到疲憊頂峰,正迷迷糊糊睡去的時候,門外響起砰砰砰的敲門聲,急促而強烈。


  芩谷醒了過來,掙扎疲憊身體坐起來,透過窗戶見外面已經亮了。


  來到門前通過貓眼一看,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站在外面,中等身材,略微瘦削,穿著有些油膩臟污的深藍夾克。


  委託者父親——李承家?!

  他這個時候來幹什麼?暗道,難道又是來要錢的?

  可是在委託者記憶中不是兩天前才給了一筆錢給對方了嗎?按照頻率至少也要一個星期左右啊,現在來?


  難道是因為昨天晚上的慈善晚會?


  正想著,外面敲門聲更大了,李承家大聲吼道:「李淑雲,我知道你在裡面,我看到你回來的。快點開門讓你老子進去,你也不想讓左鄰右舍都知道這裡住了一個大明星吧……」


  李承家嚷嚷著,門突然開了。


  他輕蔑地瞥了眼芩谷,一副得逞的樣子,哼了一聲趾高氣昂地走了進來,然後直接往沙發里一趟。


  鞋子也不脫就往上面一蹬,沙發上立馬出現幾道烏黑的印子。


  「你現在不是有錢了嗎,開口就給那些八竿子打不著的外人幾十萬幾十萬的,有那錢還不如給你老子花。拿錢來吧,也不要你五十萬那麼多,給我二十萬,拿來我就走,不拿錢我就不走了。」


  芩谷被找上門的賭鬼父親堵在出租屋裡了,李承家也不含糊,開門見山地說要二十萬。


  身體躺進布藝沙發上,委託者雖然是租的房子,裡面也沒有什麼值錢傢具,但是布置的還算溫馨整潔。


  而李承家進來沒一會就把到處弄得亂七八糟,煙頭到處扔,茶几上的水果皮弄得到處都是,烏煙瘴氣。


  芩谷眉頭微微皺了起來,腦海中浮現出之前委託者和其父親的畫面。


  ——和之前從委託者個人信息中了解到的差不多,委託者出生在工薪家庭。


  母親范元英是一個服裝廠的普通女工,李承家是一家公司的保安。自從委託者出生后李承家就離家出走,說是去外地跟人做生意,其實過去好幾年都沒有任何音訊,直到委託者十多歲的時候回來了一次,是要錢的,說是生意賠了,必須給錢才行,不然債主就要斷他手腳。


  那時范元英一個普通女工撫養兩個孩子,哪有餘錢,當然是沒拿到錢。於是李承家便背著范元英把唯一的房子賣了……


  而後李承家便又消失了好幾年,母女三人一直租房過日子。


  委託者高中的時候,范元英因為疲累過度暈倒,檢查才知道得了腎病,也是因為家中這樣的變故才讓委託者非常渴望掙錢,在譚玉芝的介紹下演了第一個小角色,賺了一千多塊。


  委託者努力賺錢勉強維持母親治病,可是當李承家知道她「出了名」后,這個父親就隔三差五找上門。


  一開始只是幾百幾千,後來就獅子大開口,一要就是幾萬幾萬,不給就在這裡裝瘋撒潑,揚言找記者把她事情抖出去——反正只要說她這個女兒不贍養自己親生父親,就算是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


  范元英這幾年雖然有藥物維持,但是終究因為這樣的家庭環境,被李承家氣的,也會加重病情,所以現在情況已經惡化,完全住院治療。


  即便如此,李承家還會經常去醫院騷擾范元英,就連女兒給她的一點點零花錢也全部搜走。


  病床上的范元英對此毫無辦法……


  芩谷梳理完這一段信息,長長噓出一口氣。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可能在外人看來,肯定會說「既然這個男人這麼渣,為什麼不離婚?為什麼不離開?」之類的話。


  可是只有當事人才知道,有些婚不是你相離就能離,想分開就能分開的。


  就像這李承家一樣,對方一來就要錢,不給就搶(還要打人),搶了就走,你找誰離婚去?

  就算你要去告對方家暴……這個問題,沒出人命那就不叫事兒。


  至於起訴什麼的,人家根本就不同意,不簽字,乾脆都不搭理你,那更是扯都扯不清。


  面對這樣的人,真的是……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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