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尋古店> 第三十二章 美人石(4)

第三十二章 美人石(4)

  回到家后,府上開始著手給姐姐養病調理身子,請了城裡最好的大夫,但姐姐傷了元氣根本,大夫說很難調養如從前,只能將養著,最好的結果也不過是比現在好些。


  我因怕姐姐看到我動怒傷身,回家后也一直未去見她。只從爹爹口中知曉,姐姐的身子是漸好,但腦子卻不如從前那般靈光,反應也慢了許多,和她說話時,常常要等很久她才有反應,終日發獃也不言語。依姐姐的情況,這輩子怕是毀了。


  時已入夏,我時常想蘇州的夏天會是如何的。天氣漸熱,換了輕薄些的衣服,有些掩不住我戴著的纏臂金,所幸爹爹顧著姐姐沒有發現。


  一日午後我在花園的涼亭里避暑,見丫鬟扶著姐姐往這邊走來,我本想避開,但想了想還是沒走。姐姐被丫鬟扶進涼亭休息,她看見我本是無甚反應,但見到我手臂時死死盯著,目不轉睛的打發丫鬟先退下。見丫鬟走後姐姐直直的朝我走來,那表情有些駭人。


  她只盯著我的手臂,對我說:「妹妹一直不去看我,可還是氣姐姐?」


  我有些局促,生怕她多想,忙說沒有生她的氣。她順勢坐在我身邊,這才將目光移到我臉上,伸手摸過來,我下意識的想躲,卻終究忍住了。她摸著我的臉,眼裡看起來毫無焦距,不知是在看我,還是想別的事情,「妹妹命好,我卻是自己作孽,如今這幅鬼樣子,誰也怪不得。」


  「姐姐別多想,你還年輕,好好將養著總是能恢復的。」大夫都說養不好了,但還是要給她些希望,一個人如果連希望都沒有,那就是真的完了。


  她聽了我的話只是冷哼一聲,轉而將手放在我的手臂上,擼起我的衣袖,那纏臂金露出來,「妹妹什麼時候有這麼好的東西,也不給姐姐看,摘下來給姐姐戴一戴可好?」


  我本是猶豫著要不要給,但見她難得對某件東西有了興趣,便摘下來給她。她拿著那對纏臂金在手上掂了掂,隨即套在自己手臂上。她的手臂如今細弱,純金的臂釧戴在上面顯得很是累贅,倒少了美感。但既然她高興,給她戴一段時日也無妨的,只是自己戴了幾個月的臂釧摘了下來,頓時覺得手臂上空蕩蕩的,心裡沒著落的感覺。


  入秋的時候,蘇州有人來上門提親,聽到這個消息時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一定是他。那日聽了消息我去了前廳,躲在屏風後面偷看。聘禮一箱箱的抬進來,放滿了廳堂。來人是齊府的管事,果然是他來提親了。


  爹爹問他齊家要迎娶他哪個女兒過門,齊府管事說齊家主人只說誰戴著纏臂金就娶誰。


  我心裡一驚,想到纏臂金已經借給姐姐戴去數月未還我了,急忙跑到後院去找姐姐,但她卻不在房裡,我便又去花園找她,還是未找見。在迴廊遇見伺候她的丫鬟,丫鬟說剛才姐姐聽說蘇州有人來,就要去前廳。我心下突然有不好的預感,急忙折回前廳。等我到時,姐姐正接過管事給的庚帖,爹爹在一旁滿面笑意。


  我衝上前去剛想說話,姐姐見面色不變,搶先一步道:「妹妹可是來恭賀我的?我就要嫁到蘇州去了。」


  「不對,那纏臂金是我的!」她為什麼如此算計我,我哭著看她,卻見她面上無辜,眼中卻是得意。


  管事見此情形問是怎麼回事,爹爹面色不悅,斥責我道:「雲兒休得胡鬧!這纏臂金你姐姐一直戴著,怎又成你的了!」說完又轉身向管事賠禮,緊接著便送管事出門去。


  我呆在原地,看著管事走遠,才如夢方醒的追上去,不顧儀態的哭喊著:「不是這樣的!那纏臂金是我的,是齊公子送與我的!」淚水糊住了眼,我只看到管事似是回身來,又被爹爹說走了,然後是我萬萬想不到的事情,爹爹竟讓府里的家丁把我押回了房裡鎖起來。


  我在房裡哭暈了過去,醒來時爹爹坐在身旁看著我,語重心長的說:「雲兒,不論那纏臂金是不是你的,齊家的管事已經啟程回蘇州,齊家要迎娶的都是祥兒。爹知道以你姐姐的品性,那纏臂金想是她從你這裡得來的。可是,你姐姐如今這樣,將來怕是沒有人家願意要的,既然齊家來人說是以纏臂金為信物迎娶,那便將錯就錯讓祥兒代替你去吧。」


  我已說不出話來,只一味的流淚,爹爹見了重重嘆口氣,「你姐姐把自己毀了,但終究也是你姐姐,是我的女兒,我不得不為她的將來打算。雲兒莫哭了,爹以後定給你找個好人家。」說完拍拍我便走了。


  後來我一直被關在房裡,大概是爹爹怕我鬧事吧,期間姐姐來過一次,卻沒有進來。不知她是不是來故意氣我的,當時她站在門外說:在蘇州時無意間聽到齊夫人跟齊公子說要把家傳的纏臂金送給中意的姑娘,以此為信物將來迎娶。她當時以為齊公子會把纏臂金給她,結果等我們啟程要回家了,齊公子也沒與她提過纏臂金的事情。直到後來她在花園裡看到我手上戴著才明白齊公子中意的是我,心生恨意,立時起了心念將纏臂金要了來戴上。


  她說這些話的時候我已欲哭無淚,是我當時無知不曉得那纏臂金是定情信物,天真的相信如他所說只是生意場上的人送他的。太過婉轉讓我們彼此這樣錯過,原來陰差陽錯竟是這樣平常的事情。


  我被關了月余,直到姐姐坐上了去蘇州的馬車,我才被放出來,而我方一出來,便聽爹爹說給我訂了親,是同城的一戶人家,城裡最有錢的。我已無力反抗,既然事已至此,嫁給誰都是一樣的,亦不可更改。


  我在臘月出嫁,那年我十七歲。


  也許我的婚姻註定如臘月寒冬一樣,雖是盲婚啞嫁,但起先夫君對我很好,可他卻是個紈絝子弟,日子久了對我生厭,便開始納妾。婚後不過一年有餘,他已經有四個妾室。我心裡是沒什麼的,吃穿用度不缺,唯獨缺一個自己真心相待的人,但這個人此生都無法再有任何交集。


  探親回娘家時,聽爹爹提起姐姐嫁到蘇州後身體越發不好。看來江南的溫暖和那人都不能讓她恢復如初,有些事情是自己造下的惡因,早晚是要嘗到苦果。不知道他對姐姐是如何的,發現娶到的人是姐姐又是何感覺,會不會恨我不信守當初諾言,把信物給了別人……


  想到這裡還是哭了,不知道有時候緣分輕如鴻毛,錯過一時便是一世。


  土地笑眯眯的把手中的石頭交給那女孩,但一個不小心,土地在女孩還未接過來時就鬆手了。石頭落地,裂成好幾塊。


  「哎呀,摔壞了,要不姑娘你再挑一樣別的東西?」土地笑著對女孩說。


  女孩看著地上的碎石皺著眉,想了想問:「你這裡有沒有戴在手臂上的飾品?最好是一圈一圈繞在手上的那種。」


  土地傻看著她說:「沒有。」


  「那就算了。」女孩雖是嘴上這麼說,但顯然是不甘心,還在張望店裡的架子,想看看有沒有自己想找的東西。


  遠處傳來呼喊聲,是在叫她,「喂~買完沒有!不等你了!」


  「我就來了,姐~你等等我!」說完急忙跑出去與另一個女孩匯合。


  .


  那對纏臂金不知流落何處,也許變成了一支金釵、一塊金錠、一堆金葉子,誰知道呢。


  有些事情我們以為自己錯過的只是一時一世,但緣分若錯過了,又何止一世。


  自身本無常,尤貪無常人。縱經百千生,不見所愛人。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