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阿成番外:命運的相遇
宋銘成一向覺得自己是受女人歡迎的,每次他一出場,總要收穫不少女人送來的秋波或者巧克力,因此他這一路走來,大約可以算已經被女人寵壞了,總覺得全世界的女人都等著他拯救。
他從沒有想過,自己會被一個醉酒的女孩子揪著頭髮提出帝色的VIP包廂。
這簡直是他人生上的污點!尤其讓他難以啟齒的,這個女孩子竟然還把他當做了!當做了那種特殊職業從業者!!
看到那個女孩子掏出一把錢來的時候,宋銘成簡直震驚了,他覺得他二十幾年來的世界觀都受到了衝擊,正飛速瓦解碎成了渣渣。
而且尤其讓他難以接受的是,那個女孩遞來的那把錢,他粗略的估算了一下,才只有五百塊!
天啊,他扶著額頭痛苦的想,不僅把我誤解成那種從業者,而且收費竟然只有五百?這怎麼可能,我這樣的長相身材,最起碼是一晚上一萬標準的啊!
大約是他臉上那種明顯的震驚表情刺激到了對面的女孩,那個女孩又摘下了戒指,甚至拿出了車鑰匙想要用錢把他「打發」走。
大約是今早HT沒有什麼會議,最近日程確實比較閑,宋銘成也不知道自己怎麼了,鬼使神差的,他就將計就計的演了下去。
那個女孩卻也真的沒有懷疑,更是確信了他的身份。
而本以為僅是一次偶然的相遇,卻沒想到這個女孩竟然就這麼頑固的在自己生活里紮根了。
文學,是她的名字。她把宋銘成完全當成一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特殊職業從業者來對待。她出生在一個富裕的家庭,因此時不時,她高傲的話語里總會不經意的流露出對宋銘成的憐憫與微妙的看不起。
這於宋銘成而言是非常新奇的感受。他從來不曾被人這樣對待過,圍繞在他身邊的人總是對他卑躬屈膝,而這種奇特的相處方式,其實,他反而是有些好奇的。他想,反正這個女孩又高傲又虛榮,骨子裡對社會底層也不見得看得起,對於這樣的女孩子,我欺騙一下她關於我的身份,何嘗不可呢?因而他心安理得的就裝起特殊職業從業者來了,並且心裡也沒有負罪感。
然而沒想到,這一裝,還真的收不住了。正因為文學把他當做社會底層,因此他在文學面前反而不用顧忌那些學了二十多年的紳士禮儀社交指南,他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說話,他可以不顧及身份,他可以去吃自己一直想嘗試卻礙於宋二公子這個光環而不得不忍耐的路邊攤大排檔,他可以不顧及禮儀和文學一起在大街上面舉著個羊肉串吃的歡。這一切的一切都很恣意,都很快活,宋銘成深深的被這種沒有禁忌又充滿煙火味的平凡人生所吸引,他覺得自由而快樂,在文學面前,他可以真正的做自己,而不是宋二公子。
而隨著接觸的加深,宋銘成也發現,文學並沒有他想象中的那麼膚淺,他原本看到的她的虛榮,也不過只是虛張聲勢,她的內心其實缺乏安全感又自卑。
直到那一個晚上,文學鼓起勇氣告訴宋銘成關於自己的身世。
宋銘成就站在微風裡,看著眼前的女孩子表情晦暗,在漫長的回憶里掙扎,她說「我其實是山區來的,我被拐賣過,我原來叫張彩鳳。」
她的講述似乎帶了點自暴自棄,這對於喜愛虛張聲勢誇大自我的文學來講,實則是個醜聞中的醜聞了,然而她就那麼看著宋銘成的眼睛,把一切都說了。
她很坦誠。坦誠到近乎勇敢,把自己過去血淋淋的傷疤在宋銘成面前揭開。
這一刻宋銘成有些動容,他知道,眼前這個女孩子雖然時而露出那副高人一等的表情,然而她內心其實是善意而脆弱的,她內心其實並沒有因自己的「職業」身份而錯待自己,她甚至告訴了他自己最大的秘密。
而這之後,宋銘成發現,文學對自己反而更好了,她會把自己剛買到的河蝦分一些給宋銘成吃,會體貼的給宋銘成買一些水果或者食物,甚至是一些衣物,而每一次,在把這些完全嶄新或新鮮的東西給宋銘成的時候,她還會漫不經心的嘴硬道「那件衣服是我一個朋友穿不下不要的」,「那些水果是我吃不掉快爛掉的」,她總喜歡這樣逞強,這樣對別人好,但也總喜歡這樣把別人推的遠遠的。
「你要不要換一個工作?」文學總是這樣對宋銘成講,而宋銘成也發現,文學並不只是說說而已,她是真的認真的在找人,在拜託別人,希望能給自己找一個適合又有前景的工作。但是表面上,她卻什麼也不和宋銘成講,只是不斷鼓勵他。
宋銘成有些好奇,他找人隨意調了一份文學的檔案出來。
而等他終於空下來看這份檔案,卻發現了一些有趣的事。
他在這份檔案里,看到了文學剛從山區被接來城市時候拍攝的紀念照片。
那是一張令人熟悉和回味的照片。
「張彩鳳。」宋銘成輕輕摩挲著那張照片,突然笑了。照片里的女孩子滿臉曬的嘿嘿的,眼神有些惶恐,但卻大膽地瞪著鏡頭。
這突然讓宋銘成想起那年暑假山區里絕望的熱意來。
他想起來,他是見過文學的,在文學還是張彩鳳的時候。
那一年宋銘成突然迷戀上了畫畫,於是這位跳脫的二世祖開始全國各地找尋所謂「不曾被污染的風景」,也不知道怎麼的,當時就找到了那個山區。
然而真的到了那,宋銘成才知道上當受騙,那哪裡是自己心目中山明水秀與世隔絕的桃花源,分明是窮鄉僻壤!
剛到這個山區的一刻,宋銘成想到的就是掉頭就走,可惜這地方竟然手機也沒有信號,而司機也因為自己堅持要一個人感受生活的原則,被宋銘成趕去鎮里了,約好要四天後才來接他。
於是無奈之下,宋銘成便只得在這個山區里暫時住了下來。可到底窮鄉僻壤,宋銘成空有一錢包的卡,卻只有一點現金,而山區物資匱乏,家家戶戶本來也並沒有多少多餘的食物。宋銘成在啃完自己隨身攜帶的一個麵包之後,在當天晚上餓的醒了過來。宋二小少爺之前的人生里從來沒經歷過飢餓,這種胃部空蕩蕩的感覺,令他實在是無法入眠。
於是他便爬了起來,去外頭走了一圈。
此時正是山區的夜,天氣還不冷,宋銘成穿了件睡衣,朝河邊走去,聽說這是一條時令河,這個村子嚴重缺水,再過段日子,這條河便會幹枯了。
他往前走去,卻發現河裡蹲著個什麼東西,著實把他嚇了一跳。
夜色里他看不清那東西,只發覺在動。宋銘成隨手撿了塊石頭,揣在手裡,他想,這黑燈瞎火的山村荒野,不會是狗熊或者狼之類的野獸吧。
宋銘成貓著腰悄聲走進那團活動著的東西,舉起手,用儘力氣把手裡的石頭砸了過去。
「啊!」
結果對面傳來一聲慘叫。
靠!還砸到人呢?!宋銘成心裡一驚,這種氣氛里他有點害怕,鬼使神差的就撒腿就跑。
然而背後也傳來了快步追來的聲音。
他常年生活在城市,出入都是小轎車,出生到現在都是優雅的像個貴族一樣的走路,哪裡有過這種逃竄的經驗,結果他還沒跑出多遠,便被對方追上一腳踹倒到了地上。
接著便被對方一個反手壓倒在地,被對方跨坐在了身下。
宋二小少爺那年還是個青蔥的貴氣少年,從沒有人妄圖挑戰過他的權威,也從沒有人敢向他亮過拳頭,這種被人壓倒的經歷簡直是前所未有的屈辱。
然而他當年畢竟是個還沒有後來那麼淡定自若的小少年,面對黑夜突然襲來的陌生人,即便這個跨坐在自己身上的人分量並不重,但窮山惡水出刁民,如今這黑暗裡,對面之人也不辨敵我。他有些害怕的想,這等偏遠之地,極有可能山民都崇尚暴力,如今好漢不吃眼前虧。
想到此處,他便急匆匆道:「你別打我。我給你錢!或者要打也可以,但別打臉!」
跨坐在他身上的人卻不為所動,似乎在盯著他看,觀察他。
宋銘成的這番話下去令該人果然動作停滯了下來,而宋銘成也趁此機會,反客為主,一個使力,翻身把對方壓在了身下。
對方傳來一聲小小的驚呼。
這一聲呼喊不比剛才那一聲那麼大,然而卻讓宋銘成聽清楚了,自己此刻壓在身下的,是個女孩子。
然而高度神經緊張之下,他並沒有馬上從女孩子身上放開,只是繼續壓制著對方道:「你是誰?半夜在這裡幹嘛?」
那女孩想必是山區當地人,隔了半響,才回答道:「額,額叫彩鳳,張彩鳳,額餓了,來河裡抓魚吃。」
宋銘成聽到對方一口土話,放下警惕的同時也有些掃興,一邊鬆開對對方的鉗制,一邊抱怨道:「都什麼鳥不拉屎的地方,靠,半夜遇到個土包子。」
不過說到魚,宋銘成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來。
「哎,土包子,你說有魚?那你的魚在哪裡?弄點給我吃吃。」
對面叫張彩鳳的小土包子卻並沒有回答他,而是問了另外一個問題:「你,你,你尊是從城裡來的木?」她的語氣里充滿了憧憬和期待,「額,額在廣播里,聽過城裡,你,你能不能給額講講城裡。」
宋銘成有些沒好氣:「憑什麼我要給你講啊,我餓死了快。」
「那額把魚都給你次!」
宋銘成要的就是這效果,他故意又擺足了架子,才勉為其難道:「那好吧!」
於是,他更加「勉為其難」的吃完了對面小土包子花了幾個小時才弄到的十幾條小魚,一邊嫌棄的抱怨著這魚做的不夠好吃,一邊還覺得不夠飽。
他看見小土包子張彩鳳正蹲在地上看著他,似乎等著他給她講城裡那些故事。
他清了清嗓子,發了話:「城裡呢,城裡就比這兒好上太多了,城裡人都穿的時尚又體面,你懂吧?就是男的都穿黑西裝,女的都穿裙子,很漂亮的那種,而且城裡人都乾淨,不像你這樣的。只有又白又有錢還漂亮的女的才受歡迎,你知道么?」
小土包子聽的一愣一愣的。
宋銘成有點煩,他不想和這個山區里的土包子姑娘待在一起太久,連編纂點城市裡的故事都不願意,他有些煩躁的往睡衣口袋裡掏了掏,竟然摸到了一粒剛才放進去的玻璃彈珠。
他隨手拿出這顆彈珠:「喏,這可是城裡的夜明珠,我要回去睡覺了,不和你講城裡的事了,這顆夜明珠很值錢的,看你投緣,就給你吧。」
小土包子雙目灼灼的看著這顆彈珠,有些怯懦的伸出手來摸了摸:「你尊的給額么?」
宋銘成畢竟也只是個十歲左右的少年,當下就更加煩躁了:「是啊是啊,給你了,快走吧。」
說完他把彈珠硬塞進了小土包子的手裡,大踏步的走了。
他沒有想到,第二天,小土包子竟然找到了他住的屋子,來敲了門。
「額,額覺得夜明珠太貴重,額所以再給你送些魚!額再去抓,再給你送!」她這樣說著,放下一小碗的小魚,便跑開了。
當天這小土包子一共給宋二小少爺送了四次的魚,甚至把自己的面餑餑也拿來給了他,然後便坐在一邊盯著宋銘成。
宋銘成許是真餓慘了,他連那個面餑餑也一口不剩的吃完了。
他瞟了一眼小土包子,這才發現她雖然黑了點,但眉目和五官卻很不錯,看起來比自己現在班級里的班花似乎還好看些,像是個美人胚子,可惜穿的實在破了點,臉也實在髒了點,再往下看,宋銘成才突然發現了,這個小土包子的手臂上,有一個清晰的淤血和青腫。
「那是我昨晚砸的么?」他有些不好意思。
小土包子卻不在意:「么事,額么事。」她說完朝宋銘成甜甜一笑,「謝謝你的夜明珠。」
這之後宋銘成便算有了個小跟班,這個小土包子天天來給宋銘成送小魚,有時候也帶來番薯。她總是用一種崇拜又不敢觸碰的表情看著宋銘成。
直到宋銘成走的那天,小土包子又早早的來了,她似乎也聽說了宋銘成要走的消息,臉色有些憂傷,而自從宋銘成說她一口土話難聽之後,她也不大講話,只安靜的站在一邊,看著宋銘成。等司機的汽車開進山區的時候,她嚇得跑進了村民的身邊,定定的看著宋銘成。
宋銘成卻沒再看她,他想,我終於能離開這個鬼地方了,他幾乎是迫不及待的進了車子里。
山區的景色便被飛馳的車速遠遠甩在身後。
宋二小少爺想聽歌,他把手放進口袋裡,想要掏出自己的ipod,而口袋裡卻突然滾出一顆滾圓亮晶晶的東西。
他撿起來,定睛一看,是那顆送給小土包子的玻璃珠。她竟然還了回來?
宋銘成聯想起幾次,小土包子都一邊愛不釋手的看著玻璃珠,一邊偷眼看自己的表情,她一直嘟囔著這顆夜明珠太貴重了,她第一次收到這麼大的禮物。
那個時候宋銘成只在心裡嘲笑,他想,真是個土包子,這種玻璃珠子根本不值錢,也就騙騙她這種沒見識的山裡人罷了。
而此刻,宋銘成看著自己手中的玻璃珠,卻有些胸悶。
她一定是覺得太貴重了,所以偷偷還了回來。
宋銘成想到她手上的那個淤青還沒有消去,第一次有些胸悶,難得的他的內心也升騰起一股罪惡感。
那個山村很窮,真的很窮,每個孩子幾乎都吃不飽,自己只拿著一顆不值錢的玻璃珠就欺騙對方是夜明珠,從對方身上騙來了不少吃的,而對方每天吃不飽還要為自己去抓小魚,到頭來也並沒有那愚昧的貪心,而是把「夜明珠」還了回來。宋銘成第一次覺得自己有些卑劣。
他想,小土包子,如果再有機會讓我遇到你的話,我一定好好報答你,好好對你,再也不對你不耐煩,也不嘲笑你鄉土。
然而,十歲左右的少年,生活里有太多的東西分散他的注意力。回到城市的宋二小少爺,轉頭就把自己的這個承諾給忘記了。
直到這一天,直到這一天時光把當年的那個小土包子又重新帶到他面前。
她現在叫文學,不再叫張彩鳳了。她現在也比過去漂亮太多了,甚至長得非常符合宋銘成現在的審美情趣,她不再像過去那樣一口土話了,她甚至有了點張牙舞爪的味道。她終於把自己偽裝成一個城市的女性了。
宋銘成的心裡是百感交集的。他想,她變了,她變得不是當年那個土包子了。然而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時候,內心最柔軟的一塊地方,已經打掃乾淨等著她拎包入住了。在他自己都沒發現的時候,他已經對她給予了他自己都無法想象的溫情和溫柔。
而此刻在他眼前的文學什麼也不知情。她一直不知道,在帝色會所的那一次,並不是她與宋銘成的第一次相遇,他們的命運,在更早的時候,已經被連接在了一起。
世界上有一萬種奇迹,但是最美好的那種,就是遇見彼此,愛上彼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