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公主娉娉(2)
羅孚暗自疑問,輕輕一嗯——報恩?這熟悉的字眼,這尷尬的場景,讓他不由得想到了還在旅店的丫頭袁媛——他真的對這兩個人有很大的恩情嗎?袁媛還算是,袁娉娉有嗎?
“不行!”袁鴻目光幾欲射出可以殺人的光,“娉娉,你怎麽能讓一個外男到你的府邸一坐呢?”
羅孚也斂眉後退,語氣依然溫和,“男女授受不親,草民賤足怎敢登臨公主府?”又朝袁鴻行禮,“殿下,時辰不早,我身子也不爽,就此告辭,改日再來拜見殿下。”他明顯感到袁鴻的不快,此時不躲閃一下,隻怕袁鴻的怒氣會越來越大,牽連到他的身上。
說著要走,一轉身之際,被擋在前麵的袁娉娉拉住了手,“你跟我走!”
袁娉娉說話之間,就已經拉著羅孚飛跑。
袁鴻反應過來,想要去追,卻被一個矮矮的東西擋住了去路,低頭一看,是妹妹的那個小丫頭,“你給我讓開!”
小丫頭也是天不怕地不怕,死死地抵住袁鴻,就是不讓他走,還朝已經跑過月亮門的袁娉娉大喊:“公主快走!不要回頭,快跑!”
袁媛收拾行李的時候,忍不住打了個打噴嚏,看著手心裏的鼻煙壺,揉揉鼻子,重新放下。
飛羽拿著冊子跪在一旁,低著頭,認真的描畫著什麽。
“金項圈一個,徽州墨三塊,瑪瑙枕一塊……”袁媛在一旁清點念著讓飛羽書寫。
“等等等——金項圈怎麽寫?”飛羽茫然抬頭,袁媛念了好多,他很是蒙蔽,好多字都不會寫。
“不會寫,便畫一個,金項圈便畫個圈,墨可以塗黑……”袁媛說著自己的方法。
“姐,要不你來寫,我來清點。”飛羽將紙筆推到袁媛的雙腿之上,身子往後攤開,歎氣道:“我隻會舞刀弄槍,哪裏會舞文弄墨呢?”
“學啊,公子那麽有才,耳濡目染,總是可以成才,甚至出師。”袁媛無奈笑著,一筆一劃寫著。
“哪有那麽容易啊,世上聰明人才有幾個,聰明又好學的有幾個?大都是平庸之輩,即便是下了苦功,也不見成效,白白浪費這些紙墨筆硯罷了。”飛羽很是認清自己的情況,“我就是個永遠學不會的人,看見字就頭疼,讓我學習,不如給我一刀。”
袁媛微笑,道:“你應該和鬆綠學學,還有那個不愛說話的蘭渝,他們很是好學。”尤其是蘭渝,出身窮苦,長大以後跟著羅孚,才開始識字,後來登上朝堂,為了獲得認可,日日在家跟隨先生誦讀四書五經,為了能夠盡快獲得犯人的口供,以及確保犯人不在翻供,避免多次審案,還親自編寫《審案經》,內容荒唐,刑罰殘酷,人都道是新《羅織經》,臭名昭著,但也由此可見蘭渝的意誌力,與下了的苦心。
飛羽奇怪的問道:“姐,你怎麽知道的?是鬆綠給你說的?”
“對,是他。”袁媛將這一切都推給了鬆綠,“在路上,他給我說了好多事情,他說話好聽,人挺好的。”
又一想,好想這一天多都沒有見到鬆綠了,抬頭扭扭脖子,隨口問飛羽,“鬆綠呢?讓他進來給我們幫忙。”
“綠哥去看新宅子了,公子說以後要在長安常住,旅店太貴,不如狠狠心,多花點錢,買一處房子,住著舒心,還寬敞明亮,我們怎麽鬧都行。”
“長安的房子可是不便宜。”袁媛說著,想道前世聽到一個趣聞,長安房貴米貴,當朝的宰相都無法依靠自己的俸祿在長安買下屬於自己的宅院,沒奈何隻得轉移目光,選擇了長安下屬的萬年縣,買了清河之畔的一處宅院,也算是在長安落了腳,不用帶著一家老小擠在寺院的禪房,每日乘船進城,之後換馬,百姓得知,給起了個雅號,叫“取經宰相”,意為每日進城料理公務,好似唐三藏西天取經。
“公子有錢,沒事。”飛羽笑笑,一一清點公子的行李。
“請問這裏可住著一個才貌無雙,剛剛進城的公子?”
門外響起清脆好聽的女聲,飛羽立馬下意識的彈跳起來,換上戒備的神色,要去開門,袁媛也忙把簾子一拉,擋住他們鋪展開的各色行李。
飛羽開了一邊門,看到一個年輕姑娘站在門口,身子苗條,體態輕盈,很是漂亮,眉頭仍是緊皺,這不像是他們公子平日裏結交的人啊。
“敢問姑娘是?”飛羽小心翼翼的問著。
這姑娘還沒有答話,後麵就突然竄出來個高了半頭的女子,漆黑的頭發梳著高高的發髻,眉蹙春山,眼含秋水,淡黃衫子鬱金裙,足蹬一雙白綾蒙麵的雲頭鞋,直衝衝的過來,推開了門,大步就朝裏走。
“人呢?”那女子進門就喊,四處張望,似有目的而來。
袁媛急要掀開簾子出來相見,沒成想和這女子想法一致,簾子一開,兩人四目相對,微微一怔。
公主?袁媛驚訝的看到是自己,不,是自己的身體出現在自己的麵前,訝然一驚,嘴巴微微張開,忘了馬上行禮。
袁娉娉見是一個女孩子,沒有羅孚,又朝後看看,隻見他們似乎是在清點行李,不由得湊過前去,一個個拿起賞玩,“夜明珠、金算盤、瑪瑙枕、冰蠶絲……”
“好家夥,他這是準備的嫁妝嗎?”袁娉娉忍不住吐槽,她沒興趣挨個查看,數了數,便丟在一邊。
“你們誰知道那個羅孚去哪裏了?我要見他!”袁娉娉問著呆立在原地的袁媛和飛羽。
“敢問姑娘是?”飛羽重新問了一遍。
“我就是那個人見人愛的慶平公主,慶國唯一的公主殿下。”袁娉娉仰著頭,介紹了自己,“你們是他的仆人?”說著,著重的看了眼袁媛,她隻覺得這個姑娘的眼神頗為犀利,好像一直在盯著她看,是被她的美貌震驚了嗎?
不過,她介紹了自己的身份,為何這兩個人還是巋然不動,還不行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