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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留在指甲里的證據

  十點之前,船來了。


  我們叫醒火燕,她還不願意起床,說想繼續說,飛燕在她耳邊大喊了聲『鬧鬼了』,火燕才起來,連滾帶爬的去收拾飛燕。駕駛艙的女孩沒問我們怎麼有人死的事情,她對這些毫不關心。


  我們在夾板上美美吃了一頓,總算遠離飢餓。


  接著,她們開始七嘴八舌討論龍鳩的死:

  「太可怕了。」又有人這樣說:「誰會殺龍鳩,魏少說的什麼莉姐被人強-暴,有這事兒嗎?」


  「你問誰呢,誰又知道這些破事兒。」


  「你們說這殺人動機是什麼,會是殺人滅口嗎?」


  「你那麼激動,不會是你殺的吧。」


  「開玩笑,我要殺人,怎麼不得先搞完再殺,龍鳩身體那麼棒,一定很爽。」


  「得了吧,人都死了,你就嘴上多積德,看你個小騷貨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你不騷?你不騷會出來賣,現在裝聖女了,早幹嘛去了。」


  十一點半,我們到了度假村,胡雪在那邊接應。


  幾個女人下了船,跑的沒影,只有黑燕還摟著我,不肯撒手,白燕走到胡雪身邊,把事情都告訴她了。


  「什麼?!」胡雪叫兩個工作人員過來:「你們兩個,把船上的屍體抬下來。」


  「屍……屍體?」


  「愣著幹嘛,快點!」


  兩個男人將屍體抬下,放在沙灘上,這回又被胡雪給訓斥了:「沒腦子啊!用衣服遮住,給我抬到一樓的雜物室去!」


  這次,胡雪要還想著息事寧人,我可不會通融,這不是可以草草了事的。


  「什麼?報警?」聽了我的話后,胡雪不大情願。我對她把事情的嚴重性說的清楚,希望她不要小視,十分鐘,胡雪才表現出融通:「好吧,可我有言在先,這事不能張揚,不能上新聞。」


  「警察也有條例,只要你不說,我不說,讓剩下的幾個女人閉嘴,也不是難事。」


  「那行,我信你一回。」


  午飯時,我和阿娟、白燕一起。


  過了周末,餐廳的人都少,阿娟給莉姐發去信息,說莉姐知道這事了,正在趕來。


  「等著挨批了。」阿娟感嘆著:「人沒查出來,還死了龍鳩,事情鬧大了。」


  「莉姐要發飆嘍。」白燕喝著檸檬水,了無生趣地說。


  「會是火燕嗎?」我自言自語。


  「誰都有可能。」阿娟說:「春燕和火燕嫌疑最大,春燕手機里的東西是明擺著的,火燕衣服做賊心虛的樣子,夜裡不敢睡覺。我估摸著,就在這兩個人當中,你們認為呢?」


  她碰碰白燕的胳膊肘。


  白燕哼著:「別問我,我可不給任何人下定論,這事警察說了算。」


  兩點,警察趕到,因為我的保密要求,他們還真給面子,只是便衣過來,警車都沒開,相信胡雪也做了動員。四個警察,外加一個法醫,我、胡雪、白燕、阿娟,以及愛看熱鬧的雛燕和飛燕都急火火趕到,我們打開雜物室的門時,黑燕和蕭燕也來了。


  警察在門口詢問我們事情發生的經過,做著筆錄,留法醫在裡面給龍鳩驗看傷痕。


  一個四十齣頭的男警察最先問我:「你和死者平日里有接觸么?」


  「有,很少。」我說:「我和龍鳩關係不是很熟,只能算同事,天天都能見到罷了。」


  「龍鳩?」對方納悶:「死者沒有真名嗎?」


  蕭燕擠過來:「我知道,他真名叫許奉年,龍鳩是花名。我們在夜場做事的。」


  警察點點頭,指著通道對另外兩個警察說:「去路口把著,別讓不相干的人過來。」


  兩個警察應聲而走。


  他用鋼筆指著我的臉:「你剛才說懷疑是女人做的,你能確定嗎?」


  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島上除了女人就我和龍鳩兩個男人,不是女人,難不成還是我殺了龍鳩?這話問的讓人起毛。


  我沒頂撞他:「確定。」


  「那是誰突然想到要去海島的?」


  「是莉姐。」阿娟接了我的話:「是我們夜總會的經理。剛剛魏少不是和你說過這件事么?」


  警察嘖嘖地,不爽阿娟:「現在是我在問他話,回頭會問你,麻煩你先休息一會兒。」


  休息?不如乾脆說讓人閉嘴來的直接。


  裡間的法醫沖警察叫了名字,讓他過去,我和白燕也跟著進去了。


  「沒有口紅。」法醫說:「我檢查了死者的口腔,沒有發現有口紅,也沒有他們說的什麼橘子味道。」


  「怎麼會?」


  我走到屍體跟前,看龍鳩的嘴唇,那抹紅色真的沒有了,只有些沙粒在上面。可晚上發現他的時候,口紅是存在的,我們一行人都看見了。


  白燕也覺得莫名其妙。


  法醫想了想,說:「不排除有口紅的可能性,可能是兇手知道留下證據,所以乘著別人不注意將證據掩蓋。死者的口腔里也有很多沙子,用沙子塗抹在手上來清除證據,可以不留下指紋。類似的案宗我遇到過,之前兇手用的是泥土,手法是不會變的,但需要確定目擊者說的都是真話。」


  「我們說的就是真話。」白燕一口咬定:「難不成我們那麼多人一起殺人?我們又不是瘋子。」


  警察審時度勢,用筆挑開屍體的嘴唇,拿手電筒照了照,又關掉手電筒,塞回口袋:「還有什麼發現嗎?」


  法醫點頭:「有,死者脖頸上的傷痕是用類似針細的發簪造成的,長度大約有三十公分,足以致人死亡。死者身上有繩索勒過的痕迹,胸骨和腹骨的連接處有皮肉磨損,初步判斷有被沉屍的可能性。」


  我打斷他:「你剛才說發簪?」


  「是的。」他回答:「而且是可以彎曲的那種發簪,柔韌性很強,傷口表面看上去只是針刺,往裡處有彎折,我用東西探過。如果是尖針之類的利器,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那也可能是鋼絲。」白燕插嘴。


  「鋼絲不會有這麼強的力道,頂頭也不尖,無法一次性扎入脖子,傷口只被刺了一下。」


  警察讓他繼續說。


  法醫帶著塑膠手套,拿起龍鳩的手,指著他的指甲縫隙:「你們看,這裡有一個凹進去的小缺口,不明顯,但我從上面取下了一根頭髮。」


  接著,他又拿出一個小瓶子,裡面裝著那根頭髮,不長。


  「這是——」白燕激動了,甚至要伸手過去搶:「這是兇手留下來的。」


  警察雙手叉腰,彷彿這一切都是他最先發現的一樣:「只能是兇手了,死者在被針刺的同時,意識模糊,胡亂的抓兇手,可能抓到頭髮,證據就留在了死者指甲縫隙里。」


  法醫辯解道:「也只是可能性,因為時間不確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在昨天下午三點到四點之間,他可能在此之前指甲里就已經有了這根頭髮了。但就目前的情況而言,只有這根頭髮能作為最直接的證據。」


  幾人面面相視,進入僵局。


  我還有更難的題:「我們在海邊只發現了龍鳩一個人的腳印,沒有其他的。」


  法醫問我:「你所說的腳印有多深?」


  我用手指做了個概況:「大概有這麼深,不足五公分。」


  「那就是的。」法醫點點頭:「那你們之前所說的死者和兇手發生接吻,基本成立。」


  「為什麼?」我問。


  「因為你們發現死者的時候已經是幾個小時以後,海水漲潮會將人的足跡沖淡。成年男人在沙灘上行走,足跡不會太深,有碎石子,至多會造成三公分的深度,你們所看到的情況是在海水沖刷過之後,那應該會更淺。五公分的深度足以承載兩個人。」


  警察一拍前額:「怪不得,死者是抱著兇手走路的。」


  我們也恍然大悟。


  門外有唏噓聲,是莉姐來了,她的高跟鞋在走廊里輕快,光聽步伐節奏就知道是她。


  莉姐挺鎮定,走到我們中間,看看龍鳩屍體:「有發現什麼嗎?」


  「你是誰?」警察問。


  白燕做了介紹:「她就是我們的經理。」


  「有發現什麼嗎?」


  法醫舉起手裡的瓶子:「這根頭髮可能帶我們找到兇手,我需要採集所有人的DNA做鑒定,需要你們的配合。」


  莉姐說行,她的眼光奪人,有些兇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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