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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凈想著男人的錢了

  第108章 凈想著男人的錢了

  「合適,簡直太合適了!」林芳華忍不住點頭。


  怎麼可能不合適,她的心跳都已經快了好幾個拍好嗎?


  「合適就好。」


  邵辰愉悅地點了點頭,「芳華,天冷了,你也給自己買兩件。」


  他見過的年輕姑娘都特別愛打扮,衣服穿都穿不玩,但芳華就穿的特別樸素。


  林芳華原本是想拒絕的,但是一想到自家今年還沒添置冬裝,穿的都還是去年的舊衣服,這才點了點頭,「行,買一套,也給我媽和我弟買一套。」


  至於舅舅,舅媽,還有姥姥,等哪天有空親自帶他們來買就好。


  兩個人選了半天,最終選了一件米色的高領緊身毛衣,外套則是選了一件粉紅色跟白色相間的格子大衣,這在後世是常見的打扮,但在這個年代已經算是時髦了。


  給王淑英挑的,就要好好想想了。


  她這個年齡,不能穿顏色太鮮艷的,應該也接受不了那種太新的款式,最終林芳華給她挑了一件黑色的高領毛衣,外搭深藍色的短款毛呢。


  當林芳華去試衣間換上衣服出來后,那撲面而來的嬌艷和滿滿的青春氣息,都快把邵辰給看傻了。


  他竟然生出一種趕緊把芳華娶回家好好珍藏的衝動。


  但他知道,芳華的思想跟現在所有的女人都不一樣,她就不甘心過那樣的生活。


  如果用花來形容女人,那大多數女人都是攀藤花,而芳華卻是迎著日出的太陽花。


  「真好看。」邵辰忍不住開口讚歎。


  粉色的格子毛呢大衣,將她的身形勾勒的玲瓏有致,又充滿了青春的活力。


  盯著自家媳婦兒,邵辰只覺得怎麼看都看不夠。


  「瞧你對象,都看傻了!」售貨員忍不住在一旁偷笑。


  林芳華也高興,直接把衣服換下來道:「就這些吧,全都裝起來。」


  最終去付賬的時候,兩個人就爭了起來。


  所有的衣服加起來一共是287塊錢,邵辰執意要付錢,林芳華自然不願意。


  她原本就想著要給邵辰買一件衣服的,怎麼可能讓他付錢?


  更何況她現在已經不像以前那麼窮困潦倒,兩百多塊錢她還是花的起的。


  給自己男朋友買衣服,她樂意!

  「那好吧。」


  邵辰讀懂了她眼裡的堅持,只好退讓,不過他的眼睛里散發的卻是喜悅的光芒。


  從邵辰記事起就知道他爸媽的感情很好,邵辰爸身上穿的每件衣服都是邵辰媽買的。


  用他媽的話來說,我是喜歡你爸,想跟你爸好好過日子才操持你爸衣服的。


  那芳華給他買衣服,是不是證明芳華喜歡他,想跟他過日子呢?

  不得不說,邵辰是真想多了。


  林芳華之所以給邵辰買衣服,其實就是單純看他穿的少怕他凍著罷了,哪能有那麼多的彎彎繞繞?


  不過邵辰可不管那麼多,就算是想錯了他也會把這件事變成對的!

  難得出來逛一次百貨大樓,最好是把東西一次性買齊,林芳華付完錢又看到這服裝店裡還賣有圍巾手套,又拉著邵辰去看了。


  她卻不知道,自己跟邵辰逛百貨大樓的場景,全被陳斌媽胡艷還有她妹妹胡靜看在了眼裡。


  「小狐狸精怎麼會在這裡?」胡艷站在那裡自言自語。


  「怎麼了,姐?」


  胡靜轉過頭去奇怪地問道:「什麼小狐狸精?」


  「還不是我之前說過那個租我家院子的狐狸精?喏,就是她!」胡艷伸手指了指正在挑衣服的林芳華。


  胡靜就有些驚訝,「你不是說她是從農村來的嗎?怎麼可能會在這裡買衣服?」


  在她眼裡,逛百貨大樓買衣服的,大都是像她們這種有錢有身份的人。


  一個農村來的小丫頭居然也敢來逛百貨大樓,就算是小吃店再能賺錢,付付她的房租還能剩多少?怎麼可能有錢來這個地方買衣服!


  胡艷努努嘴,「沒看她身邊還有個小夥子呢?八成是那個燕京人掏錢!」


  呸!

  年紀輕輕的不學好,凈想著男人的錢了!

  「真不要臉,姐,我們去看看!白瞎我們陳斌的一片心了!」胡靜拉著胡艷就想往服裝鋪走。


  胡艷就有些遲疑,「可是上次……」


  自從上次從小狐狸精的小吃店回去后,他家老陳就已經調查了,這小狐狸精還有小夥子跟縣長壓根就沒什麼關係,也就是認識而已,上次的事應該是碰巧了。


  既然跟縣長沒關係,她就不信縣長每次都護著他們。


  想到這裡胡艷話音一拐,直接道:「走!」


  林芳華這邊剛挑了兩雙手套正準備付錢呢,身後卻忽然傳來一道嘲諷的聲音:


  「呦,是林芳華啊,這長的漂亮還真不一樣,花男人的錢都花的理直氣壯,不但給自己買,連家人都給買全了,果然不是花自己的錢不心疼!」


  其實她也是憋氣。


  老陳因為之前的事,說好的升職一下子沒了。


  兒子最近又茶飯不思的,雖然他不說是因為啥,但當媽的能看不出來是因為這個小狐狸精?

  林芳華今天懟人懟習慣了,連頭都沒抬便回懟道:「我樂意花誰的錢,跟你有一毛錢關係嗎?」


  說完她抬頭一看,這人看起來有點眼熟啊,好像是陳斌他媽胡艷?


  林芳華就有點鬱悶了。


  她今天是不是跟名字里有「艷」的人不對付?


  先是李艷,又是胡艷的,誰知道等下又要來個什麼「艷」?

  「你花誰的錢當然跟我們沒關係,但你把我們家陳斌勾引的茶不思飯不想就有關係了,我說林芳華你要不要臉啊,左勾一個右勾一個的,不就是想著人家兜里的那點錢,來替你買衣服嗎?真不要臉,你以為人家燕京人真會娶一個農村戶口的小姑娘做婆娘啊,也就是玩玩你而已,不過我看你們都是半斤八兩,一個想著玩,一個想著錢!」


  論潑辣,胡靜比胡艷更勝一籌。


  但林芳華可不是那種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任人欺負的人。


  她連在於半蓮面前拿菜刀的事都做了,還能怕這兩個光會打嘴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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