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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督教與荀子

  基督教的原罪是西方的一種性惡論。基督教認為,亞當與夏娃在伊甸園中違逆了上帝的命令,偷吃禁果,上帝把他們從伊甸園裡趕出來。從此他們就與上帝的生命源頭隔絕,致使罪惡與魔鬼纏身,病痛與死亡是他們必然的結局。世人都是他們二人的子孫,一生下來身上就帶有原罪,所以最終也必然走上滅亡的道路。


  耶穌在十字架上為大家贖罪,使那些願意悔改並且相信他的人一切的罪惡都會得到赦免,並且得到能勝過魔鬼與死亡的永恆生命。世人如果想重新進入天堂,就必須信奉耶穌基督,向上帝祈求救贖。


  所以,基督教告訴人們,人一生下來就是有罪的,人生的整個過程就是贖罪的過程,向上帝祈求救贖的過程。


  荀子的性惡論和基督教的原罪論,都主張人有生以來就具有惡的本性,所以,人的一生應該終生努力,改惡從善,所以,二者很相似。


  但是,如果仔細地分析一下,就會發現,它們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性惡論,兩種人生觀。


  首先,兩種性惡論的來源不同。雖然兩種理論都說「惡」是人一生下來就有的。但是,原罪論的罪惡,來源於前世,賦予人罪惡的是天神,是一種超越自然的力量。而荀十講的惡,來源於自然,是一種動物的本能,不帶有任何神秘的色彩。


  第二,兩種性惡論,改變惡的本性所採用的途徑和方法不同。基督教採用的方法是,人要想擺脫原罪,就必須祈求上帝的恩典。因為人的邪惡本性使他不可能依靠自身的力量而向善,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使人重新獲得善良意志,最終得到拯救。


  荀子講的改變人惡的本性的方法,是接受老師的教導,遵守禮義和法度的約束,努力學習,自覺修身。人在改惡從善方面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基督教是教育人依靠上帝賜善棄惡,得到拯救;荀子則是教育人依靠自己的努力改惡從善0

  第三,原罪論與性惡論追求的最終目標不同。基督教嚮往的是來世,死後升入天堂,脫離人世,逃避現實。而荀子倡導的是,改變惡的本性,學習聖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為社會做貢獻。


  兩種理論,一個追求的最終目標是死後進入冥冥中的天堂;一個追求的目標是建功立業,創造現實的美好生活。一個消極出世,一個積極入世。


  所以,荀子的性惡論和基督教的原罪論,雖然表面相似,但本質上是不同的。


  基督教的原罪論,主張把人生的未來寄託於上帝,寄託於耶穌。


  荀子的性惡論,主張不要把人生的希望寄託於天,也不寄託於地;不寄託於神,也不寄託於鬼;完全寄託於自身。


  基督教產生於公元一世紀,荀子的性惡論產生於公元前三世紀,比基督教早三百年。我們現在找不到兩種性惡論之間的聯繫,只能說這是人類在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產生的兩種不同文化。


  如今,基督教的信徒有二十一點四億,是全世界信徒最多的宗教。基督教和西方的性惡論者,在國家制度的建立、促進社會進步和安定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而荀子的性惡論,兩千多年來,一直遭受排斥和批判。


  千百年來批評荀子背叛了儒家,用現代的眼光看,這個背叛非常有價值。假如荀子的性惡論不受到那些儒學衛道士的批判,遭到扼殺,中國可能更早地脫離儒家性善論的思想軌道,也許會更早地進入法治社會。


  從荀子的性惡論里我們可以引申出導致社會走向民主和法治的思想。


  第一,從荀子的性惡論可以引申出平等思想。人生下來都是平等的。無論是聖人、君子、小人,當然也包括君主,初生下來本人人都需要經過「化性起偽」,努力學習,改變惡的本性,限制和約束自己無窮無盡的慾望,才會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沒有一個人可以逃脫這個改惡從善的過程。而人人都有認識仁義法度的素質,只要努力提高品德修養,人人都可以成為像大禹那樣的聖人。


  第二,從荀子的性惡論可以引申出法制觀念。荀子認為,要想克服人惡的本性所造成的社會問題,「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①。也就是說,必須接受老師的教育和法律的制約,人的品行才能端正;只有得到禮義的引導,社會秩序才能安定。這樣,建立法治,是制約人的個人慾望無限膨脹的需要,是達到社會安定和諧的需要。


  有人建議,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就必須提高制度的質量和執行的剛性。制度的設計必須堅持「無賴原則」。應該有這樣一個假設,就是每個人都是「無賴」,只有以硬性的制度制約,才能讓其規規矩矩地服從公共利益。英格蘭著名思想家休謨提出,制度設計要從「最壞」情形出發,不能對人的「覺悟」心存僥倖。


  這種「無賴原則」其實就是荀子講的性惡論思想。用人性惡的理論來設計法律和制度,用人性惡的觀點去執行法律和制度,自然就會提高法律和制度執行的剛性。


  第三,從荀子的性惡論可以引申出社會民主。荀子說,「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①社會的治理需要君主,但是,因為君主的本性也是惡的,所以,君主的權力不能是無限的。在君主權力的上邊還有一個最高原則,這個原則就是「道」。所謂「道」,就是「禮」,就是公平和正義。


  為了社會的安定,需要樹立君主的權威,所以荀子倡導「尊君」;為了社會的正義,限制君主惡的本性,所以荀子又倡導「從道從君」。荀子這兩個不同的倡導,並不矛盾。原因是「道」高於君,君主應該在「道」的原則指導下行事。臣子尊君也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君主的言行應當符合「道」。


  從這個角度來看,在荀子的性惡論里深藏著非常深刻的民主意識和社會實踐價值。


  如今,我們要建設現代化的法治國家,都說我們中國經歷了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缺少民主意識,缺少法治觀念,難道我們建設法治社會就必須到西方去尋找文化資源嗎?我們中國的傳統文化里就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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