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有趣的老外

  第175章有趣的老外

  陶明模仿殷音的動作,試著用刀子切肉,很費勁。他像鋸木頭一樣來回拉了好幾下才切下一小塊牛肉,然後粗喘著把肉吃下去,覺得太不易了。


  陶明咀嚼完牛肉,就瞪眼看著盤子,不動刀叉了。


  殷音不知他在看什麼,就叫他繼續吃,別發愣。


  然而陶明放下刀叉,用餐巾紙擦了擦嘴,說:「哎呀,我現在才覺得,其實西方人挺可憐的。」


  殷音不解,好奇地抬起頭看他,說:「為什麼這樣說?」


  「老外吃頓飯多不易,跟賣苦力差不多,又拉又鋸的,吃頓飯也不讓踏實了,還得擺弄十八般武器,要是不會耍弄,連飯都吃不上,不是很可憐嗎?」


  殷音聽著好笑,就掩口小聲笑起來,覺得有意思。


  陶明接著說:「不僅如此,一頓飯就得配備那麼多餐具。每人光是刀叉就需要十多件吧。要再算上盤子、碗,酒杯等就更多了。不僅耗費成本大,也夠佔地方的。要是咱中國人也這麼吃法,相信廚房面積得佔總房屋面積的一半。而廚房裡得多一半放著刀叉,估計跟超市貨櫃差不多,可以擺貨售賣了。而且還沒算餐桌的面積。估計這桌子得擺滿一個廳。主人回家可能連大門都打不開,為啥呢,被大餐桌頂著開不開了。就算能開門,一進門就得上餐桌上去,那餐桌恨不能並排躺著三個七尺大漢。由此中式餐桌又多一功能,晚上可以當通鋪睡覺。」


  殷音噗嗤一笑,差點把嘴裡的肉噴出來。她趕忙掩住口,強忍著笑,有失雅態可是有礙觀瞻的。


  陶明嘆了口氣說:「好在咱們老祖宗夠聰明,沒學他們西方人這樣吃。一雙筷子啥都解決了,什麼都能吃進嘴裡。方的、圓的、扁的,絲狀的都能用筷子加進嘴裡,用著方便自如,還省事不佔地方,最起碼洗碗時方便呀。老外要是人口多了,跟咱們過春節似的瘋狂吃喝,那一天就只能幹兩件事,一個是吃,吃的時候切肉要文縐縐的切上幾十分鐘,另一件就是洗碗洗餐具。各種刀叉碟盤洗完之後,就開始準備下一頓飯,然後又是吃。吃完了又去刷碗,刷了半天一看時間都後半夜了,得了,剩下的不刷了,趕緊洗洗睡吧。哎呀,你說,老外能不可憐嗎?吃飯那就是體力活呀。」


  殷音笑看著他,見他就吃了小塊肉,其餘的都沒動過呢,就催促他:「好了,你再說個不停,我就把這些全吃光啦。」


  「那太好了,替我解決一大難題。其實我吃不吃牛排啥的都沒意義,吃下去的那點營養、能量全都耗在用刀子拉肉上了。吃了跟沒吃差不多。這真是十足的體力活呀。哎呀,受不了,算了,我還是找侍應生給我換別的菜吧。你說我點份魚香肉絲行嗎?」陶明眨著無辜的眼睛,注視著殷音說。


  殷音假裝生氣白了陶明一眼,說:「對,最好叫他們給你一雙筷子。」


  陶明愣了一下,恍悟道:「對呀,怎麼沒想到呢。我讓他們拿筷子給我就行啦。」


  殷音無語地吹了口氣,迅速捂臉,心想趕緊吃完回家吧。


  半小時后,殷音終於把陶明那一份西餐也吃了,撐得她肚子飽飽的,不吃完不行的,丟棄太浪費了。關鍵是那家餐廳不是一般的貴,寧可撐壞了也得全吃光。


  所以出了西餐廳,殷音就瞪著陶明,怪他挑剔不吃完了,害自己為了心疼錢而這樣辛苦,就想餓他三天,那時就什麼都吃了。


  而陶明在餐廳里除了吃掉兩塊小肉,和水果沙拉后,別得都沒吃,海鮮他也不習慣,所以根本沒吃飽。


  殷音還是很心疼他,不忍心餓著他,就到超市給他買了兩袋麵包,讓他回酒店去啃吧。


  陶明想立刻回去啃麵包,可殷音吃撐了,想逛逛街,溜溜腿再回去,並說這是陶明造成的,必須由他餓著肚子陪自己散步。


  陶明無法,知道惹大小姐不開心了,只好認罰,陪同散步。好在他也不是太餓,能堅持,就挎著殷音的胳膊漫遊在香港的夜景當中。


  不過,這兩人根本沒欣賞什麼夜景,而沉浸在談話中。


  由於陶明沒餵飽肚子,就一直很有感慨,說還是中國人最聰明,用筷子吃飯實在太明智了,省去多少麻煩事,並且也正因為中國人是用筷子吃飯的,鍛煉了大腦,才導致國人的智商高於外國人。


  殷音聽著點頭,很認同,但她也開口說:「做聰明人沒錯,可是,有時候不見得聰明人就能佔到什麼便宜。」


  「哦?比如說呢?」陶明饒有興趣地問。


  殷音說:「給你講個故事聽,是真事,在我上大學的時候。那時我們文學系的有位老學究,姓田,田教授。他去國外考察學習,就去了英國1;148471591054062。他呢,以前學的是俄文和日文,沒有學過英文,對於英語他是一竅不通的。但那次他就去了英國。回國后,他就給我們帶來小禮品,還說他在英國市場上買了個很好看的工藝擺設,古香古色,很漂亮,據說也有些歷史了,但不能算是古董。不過他很喜歡,覺得花四十英鎊買下那件工藝品很值。並且,他十分得意的是,他只花了原價的一半就買到了。原來賣貨的貨主,出價是八十磅,我們的老學究砍價一下子就砍掉一半,只花了四十磅就買下了。所以他特有成就感。


  當時跟我們在一起聽田教授說的時候,正好我們的英語老師也在場。那英語老師是到英國留學過的,她就好奇地問田教授不懂英語,是怎麼砍價的。


  田教授說,那老外貨主伸出兩根手指頭,是大拇指和食指,示意出『八』的意思。田教授就明白了,對方要價是八十英磅,覺得有點貴,就砍價要出四十磅。他就伸出四根手指頭,比劃給對方看。


  那英國佬不肯,直搖頭,又用手比劃出『八』,意思是,必須是八十磅。田教授就是覺得有點貴,不肯花那麼多錢,就又伸出四根手指,堅定地只出四十磅,多一分也不想給。於是他們倆就開始了拉鋸戰,誰也不讓一分。但最後,那英國佬受不了咱們的田教授那麼執著,只好妥協,四十磅出手了。就這樣,田教授覺得撿了個大便宜,買了個很值的東西回來很開心。


  然而我們的英語老師說,中國人的祖先很聰明,老早就會用一隻手來表示十個數字。當伸出食指時,就表示數字『一』,食指和中指同時伸出時,就表示數字『二』然後以此類推。當要表示成『六』時,就同時伸出大拇指和小拇指,而要表示『八』時,就是大拇指和食指同時伸出。


  但在英國等很多國家的人並不是這樣用手打數字的。他們要表示五以上的數,就必須用兩隻手表示,比中國人的麻煩。老外比較笨拙,比如要用手表示『六』時,就用一隻手的五根手指,外加另一隻手的一根手指頭,組合成『六』這個數字。那麼『七八九十』這幾個數字就以此類推,直接加手指頭數就行。


  所以,在英國,打手勢比劃數字時,表示『一』是伸出大拇指,而不是像我們中國人那樣,用的是食指。在英國表示『二』時,出的是大拇指跟食指,跟我們的也不同。接下來『三、四五』的打法是跟我們一樣的,但是『六七八』以後又不一樣了。所以,英國跟中國有文化差異,用手來表示數字就有一些不同。


  那我們的田教授就誤以為人家要價是八十英鎊,其實人家出的價錢是二十磅。田教授不懂英語,肯定沒聽懂對方說的數字,只看手勢,就以為要價八十磅。所以,他打手勢要給人家四十磅。但是英國是個古板很認真的一個民族,商販覺得這東西不值四十磅,是不能要人家那麼多錢的,所以不同意賣,堅持說賣二十。我們的田教授就以為人家不肯還價,堅持要的是八十呢,就一個勁給人比劃『四十』,要出四十磅,而且是非給四十磅不可。


  那人家商販再厚道也不能不賣貨呀,看咱們中國老先生那麼有誠意,也就沒辦法,同意賣了。」


  陶明聽完之後,哈哈哈大笑起來,覺得是個很有趣的誤會,琢磨起來挺有意思的,於是說:


  「看來,還是不要自作聰明的好,有時實誠一點倒是好事呢。」


  「那當然啊!」殷音也開心地說。


  他們邊笑著邊散步,不知不覺就走了兩條街。


  陶明忽然感覺肚子太餓了,就想回去啃麵包。但往回走一段的時候,他偶然看見街邊的店鋪有一家是賣古董瓷器的,不禁產生了好奇心。


  他只在店鋪外邊觀望了一下,看到了裡面琳琅滿目的漂亮古玩,就很激動,很想進去看兩眼。只是眼下太餓了,只好先回去,等明天吃飽喝足之後再出來踏實逛逛古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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