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合夥人

  “陳玉姐,你有沒有想過跟我一樣賣衣服呢?”


  陳玉問:“你是讓我和你一樣倒賣衣服去內地嗎?”


  “不是的,你既然在廣成,就在這邊賣衣服啊,還可以去隔壁的經濟特區。”


  經濟特區裏麵,經常會動土動工修建高樓大廈,那些工人們,還有一些在那裏工作的白領,小攤販他們可能都會需要買一些衣服,但是估計不會買太貴的,隻用占領了中低價的市場,就可以賺很多錢。


  反正陳玉是廣成人,來往也很方便。


  李南意還有自己的私心,她以後生意越做越大,需要在廣州這邊有一個合夥人,她想培養陳玉做自己的合夥人,順便通過和她的交往看一看她的品性如何。


  李南意和李建軍在陳家吃了一頓飯就走了。


  李建軍以為李南意真的隻是單純來感謝陳玉的,其實她是想拉陳玉入夥的,現在看來陳玉對於她的提議還是很心動的。


  隻要抓住這股風,做生意積累了本錢,那以後就不用愁了,等二三十年後社會階級固定,就很難再賺錢了。


  李南意帶李建軍去了服裝批發市場,李建軍見到這麽繁華的地方也是很驚訝。


  李建軍看上了便宜的衣服,但是李南意從來沒想過要做低端生意,要做就做高端的,賺多一點錢。


  有的牛仔褲是論打賣的,並不是論條賣的。


  那些牛仔褲的質量當然比不上李南意進的貨。


  眼看著就要入冬了,這次她想進一點厚實的衣服。


  一場秋雨一場寒,再下幾場雨晉市就會溫度很低,風就像刀子一樣刮在身上。


  還不到最冷的時候,所以不用買特別厚的棉衣,先買一些中等厚度的回去試探一下市場的反應。


  毛呢大衣穿在身上好看又氣派,但是它不能禦寒。


  她去了之前自己一直拿貨的老板那裏,這一家雖然價格貴,但是質量也更好。


  李南意知道這個老板其實為了賺錢很努力的,她說出自己要棉衣之後,他一定能夠從工廠裏找到貨源。


  其實老板也對她有點眼熟,因為李南意來拿貨過好幾次了,每次買衣服都很爽快,間隔也短,說明她賣衣服賣得很快。


  “你想要棉襖,我這裏是有的,但是你要多少呢?”


  雖然這個老板的攤位上都是毛衣,沒有厚實的衣服,但是李南意相信他說的話,他說有就一定有。


  李南意想了想說:“你把衣服款式拿過來我看看,可以的話我先帶20件回去。”


  本來以為她會買很多,但聽說隻有20件,老板頓時沒有剛才那樣有興致了。


  但李南意並不著急,她先挑選著毛衣,其他人的攤位上款式都是固定的,但這個人背後的貨源一定很廣,每次過來都能看到他這裏有新款。


  而且款式還不錯,是超越了這個時代的那種,有點時髦。


  她第一次來拿貨就3000,這次卻要拿6000的貨,一開始還挑價格不是特別貴的衣服,貴的她要斟酌一下,現在她挑衣服就跟挑大白菜一樣,就算貴的衣服眼睛也不眨的就拿走了。


  反正現在有了本錢又有了房子,她住在市裏就算衣服一時賣不出去,她還有地方放。


  老板看李南意氣定神閑的樣子,自己反而著急了:“你真想要棉衣的話,我明天能把衣服拿過來你看一看。”


  其實拿幾件衣服也就是去工廠跑一趟的事兒,雖然這幾十件的生意很小,但是他覺得麵前這個女孩兒很會做生意,以後說不定會成為他的大客戶。


  李南意點了點頭說:“今天我就挑這些衣服,你算一下要多少錢?”


  她挑了有2000多的衣服,李建軍在旁邊看著,他一個大老粗,實在不懂這些挑衣服的玄機,他就隻能認出來衣服顏色,款式什麽的兩眼一抹黑。


  跟老板講好了第2天幾點見麵,然後李南意就去其他攤位上挑一些別的衣服。


  上次他來廣成給自己搭配了一身,腳上穿的皮鞋很招客人喜歡,好幾個客人都說想要,這次她就準備在拿幾雙鞋出去賣。


  反正隻要能賺錢的東西,她都會賣。


  廣成的鞋子很時髦,比晉市的招人喜歡。


  但是鞋子的款式沒有衣服那麽多,所以利潤也不會很高,賣鞋子賺的錢,比衣服少很多。


  李南意拿的鞋子不多,隻是想回去試探一下市場的反應。


  李建軍一邊跟著李南意看貨,一邊注意著周圍的人,他聽說過外麵的小偷很多,他要幫女兒看好錢不被人偷走。


  想到徐婉柔好多年沒穿過新衣服,上次給她帶回去的那件毛衣,她也不舍得穿。


  這次李南意就想給父母分別搭配一套新衣服,反正要入冬了,買一套厚衣服剛好穿得上。


  李建軍說他不用了,但是李南意堅持。


  李南意拿了看好的衣服在李建軍身上比劃,他忍不住眼睛發酸,他的女兒真孝順。


  跟著女兒才感覺原來世界這麽大,日子還可以這麽好過。李建軍感覺像做夢。


  李南意除了讓李建軍陪著自己保護自己,以防沿途遇到什麽壞人之外,另外就是想帶李建軍見見外麵的世界,買點好衣服,吃點好吃的。


  和老板約好第二天下午去看那些棉衣的款式,所以第二天上午李南意就帶李建軍去吃廣成特有的早茶了。


  廣成人有吃早茶的習慣,這個習慣要從封建社會時候說起,舊社會的時候一些閑著的達官顯貴,有一種習俗就是玩兒鳥,他們想要炫耀自己的鳥兒,就每天到外麵的茶店鋪裏點上一杯茶,一盤小點心,坐在那裏一邊吃早點,一邊和別人侃大山,炫耀自己的愛鳥,現在就變成了普通人的一種習慣,和三五好友坐在店裏麵吃早點,可以聊上幾個小時。


  但是今天並不是周末,所以上班時間在這裏吃早茶的人很少,一般都是些退休的老年人在這裏,李南意這麽年輕的很顯眼。


  她帶著李大軍過去找了個老字號,找了一個空位坐下,李建軍還沒見過這種看起來有檔次的酒樓,吃飯有些拘束。其實他三四十歲了,吃過的最好一頓飯還是自己結婚的時候,那個時候自己的婚禮也不算盛大,但也擺了好幾桌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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