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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盛夏:且欲去沉痗

  在此之前,沒有人會懷疑百年望族一夕之間倒塌。


  在此之後——


  依舊也沒有懷疑。


  原因很簡單。因為自從薛驍敬入獄之後,朝廷又陷入死水微瀾。據說薛將軍在天牢裏吃好喝好。長興坊的薛府,雖然仍在幽閉,但依舊一片安寧。


  案件走到這一步,有好事者猜測,是看在太子妃薛瓊有孕的份上。再聯係皇帝陛下對於薛家陳家的關係,不言而喻。還有人猜測,造讖之說不過子虛烏有,實際上是內侍親掌的神策軍要整這位邊塞將軍。


  歸根到底薛將軍的罪不過是貪汙軍餉。風言風語不絕,嘖嘖聲如夏蟲,悉悉索索在青萍之末漸起。


  貪汙算什麽?

  隻是貪汙而已嘛。


  隻是貪汙而已。


  直到八月底,一封八百裏加急文書遞到宣政殿,上書者為蕭關守將馮征。作為薛驍敬的老部下,他在奏疏中言八月西突厥小隊犯邊,這一隊人行蹤詭異,四處騷擾,似無進攻城池之意。好在馮征本人英勇善戰,捕獲奸賊。偏偏在被俘的人中,發現了一封薛驍敬親筆寫與必勒格可汗的信件。


  信中所言,為大唐西北防線的具體布局,包括沿線村鎮、駐紮軍隊、守城將領等一應詳情。


  蕭關者,自安和元年大唐放棄河西甘涼之地後實際的西北大門。


  隴西在關中之西,而河西又在隴西之西。在河西皆失,隴西失之大半的當下,北至朔方軍駐紮的靈州,向南至蕭關,再往南包括隴右道秦州、渭州,成為抵抗西突北燕勢力東進的唯一一道,也是最後一道防線。


  河西足以製隴西,隴西足以製關中。


  而一旦河西與隴西勾結,關中必危矣。


  信中真正舉朝大震的原因正是,西北防線的最高將領,隴西退無可退的東界之主,與河西、乃至西域的勢力勾結。


  皇帝當年仍有一保薛家的心思,怒斥蕭關距薛驍敬駐紮的靈州,南北足有三四百裏之遙。倘若薛將軍借西突犯邊向必勒格可汗傳信,為何要舍近求遠,不在靈州動手,偏偏要繞道蕭關?


  蕭關守將馮征言,薛驍敬有一族侄,名曰薛琀,為蕭關副將。血緣看似不算近,實際是薛將軍的心腹。薛驍敬為掩人耳目把自己摘幹淨,每次與必勒格暗中通信,故意轉交給其侄薛琀,繞道蕭關送出。


  九月初,薛琀作為汙點證人,攜帶大量薛驍敬與西突厥勾結的信件,入長安。幾乎全部為西突的回信,而最後一封薛驍敬意欲送往西突,但尚未發出的信中,有薛驍敬本人的印章。確信無疑,不是偽造。


  這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隨後,北燕向大唐遞交國書一封,內容是希望大唐能對薛將軍網開一麵。原因是北燕意欲遷都懷遠,懷遠與薛將軍駐紮的靈州,僅一道長城,不過百餘裏之隔。雙方向來友好,換了人,實在有損大唐與北燕的情誼。


  言辭曖昧,薛驍敬與北燕的關係,又成了朝堂上非議的焦點。


  緊接著,向來不涉黨爭,不問朝政的河東節度使衛茂良自太原府上書陛下,言西北邊境事關重大。懇請陛下下旨徹查,一旦確認,嚴懲不貸。


  以中書侍郎蕭靖為首的百官,則力陳貪汙軍餉一事不可輕縱,不可開此風氣之先。時任刑部尚書楊文珽雷厲風行,將貪汙軍餉一事,查證坐實。


  眼看他大廈起,眼看他樓塌了。


  隆平九年九月二十三日,秋分,薛家上下連同奴婢總共三百九十一口人,株連九族,十歲以下男子戍邊,女子罰充奴婢。


  這是李若昭曆時三年,將薛家的案子,一點一滴複盤的最後結果。


  與此同時,幾乎與龍門薛氏案幾乎同時發生的是,蘭陵蕭氏的嫡長子,隆平八年考中探花,迎娶熙寧長公主的蕭屹,隆平九年五月因病去世。作為遺孀的李若昭,在蕭府守靈服喪不得出門。


  等到九月因病免服喪,薛家大勢已去矣。


  但是,當她一點點爬梳整件案子的時候,才發現,這樁案子,比她想象的疑點,還要多。


  首先,隆平九年,西突厥犯邊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原因是那一年,依附西突厥的葛邏祿部正在試圖獨立。必勒格的全部精力用在平定葛邏祿部叛亂之上。


  那一年,西突厥唯一一次犯邊,就是馮征捕獲薛驍敬與必勒格可汗通信的那次。


  此為第一疑。


  第二疑在於,薛琀所提供的最後一封書信上,蓋有薛將軍本人的印信。但在馮征第一次上呈陛下的信件中,並沒有印信。同為隆平九年夏季送往西突厥的傳信,薛將軍有多大可能,在一封信上蓋印,另一封信上不蓋印麽?

  還有第三疑。


  之後,若昭曾花重金,買通存檔的小吏,替她抄了一份當年作為證據的西突厥回信。中間有一行西突厥字,翻譯過來之後,吸引了她的注意。


  “必勒格可汗即位的第二年祭月的十四日,那天日食……”


  必勒格可汗即位的時間,換算成大唐年號,是隆平六年。即位第二年,就是隆平七年。


  祭月,西突厥五月祭天大典最為盛大,祭月換算為唐曆五月。祭天大典始於唐曆五月中旬,祭月的十四日,是唐曆隆平七年六月朔日。


  而那一年,隆平七年確實有日食,但日食,發生在隆平七年五月晦日。


  日食多發生在每月朔日。月以月亮運行的軌跡計算,月處在日地之中,為朔日,這是日食產生的先決條件。但製曆者希望將紀年、紀月、紀日統一,大多折中取用四分曆。而四分曆,比本身的天象運行,要快。


  所以,當曆法運行積累上百年,用曆和實際天象產生了明顯的差異,其中一條便是日食先晦一日。


  也就是,本應發生,並且絕大多數發生在朔日的日食,有可能出現在曆法的晦日。


  而偏偏,隆平七年的日食,就在五月晦日。


  據此而推,如果真的是當時的突厥人寫的信,應該是——


  “必勒格可汗即位的第二年祭月的十三日,那天日食……”


  因為日食確實發生在,祭月的十三日,唐曆的五月晦日。


  隻有後來的人記不清日食具體發生在哪一日,才會想當然用慣常的思維回憶,以為日食發生在朔日,再用六月朔日逆推西突厥的日期。


  而西突人對唐曆朔日沒有概念,能將日食和朔日綁定關係的,是唐人。


  綜上,這是一封慣用唐曆的人,偽造過去的西突用曆。


  筆跡可以偽造,印信可以竊取。


  但錯誤,才是真正不能被淹沒的東西。


  所以,這些置薛家於死地的東西,不出意外,就是偽造的。


  薛驍敬叛國通敵一案,算是有了轉機。


  但是問題才剛剛開始,就算能咬定馮征、薛琀之流偽造薛驍敬通敵的證據,就算將他們捉拿歸案,按在朝堂上認罪伏法。就算所謂貪汙軍餉的案子,是陳家人的栽贓——因為若昭早在禮部買放進士名額,經鴻運櫃坊上轉陳衛兩家時就知道,貪汙軍餉所涉及的鴻運櫃坊,背後的大東家,是陳家。


  隨之而來的是更多的疑問。


  其一,馮征作為跟隨薛驍敬數十年的老將,為何要在如此緊要關頭,炮製偽證,把一手提拔自己的薛將軍送上絕路?


  其二,馮征的證據存在如此大的漏洞,薛將軍不可能不知道,隻要他陳明實情,或可有一線生機,他為什麽不上據理力爭,保自己和家人一命?

  其三,薛琀雖在薛驍敬通敵一案中作為汙點證人,可免一死,但他本人亦背負貪汙軍餉一罪。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本是流刑三千裏。但他半路逃刑,至今下落不明。


  她相信李世默的眼光,她也相信薛將軍的為人。畢竟當年追隨涼王平定叛亂,鎮守河西,在涼王倒台之後,始終守在大漠孤煙裏,成為西抵西突,北據北燕的鐵血長城。


  但這些細節不能解決,若昭始終不放心。


  畢竟是要翻案的。


  畢竟是要賭上李世默的命運。


  賭上他們所有人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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