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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男朋友?

  林霄熟練的煎了幾個荷包蛋,特地把荷包蛋煎成了愛心形狀,倒了兩杯熱牛奶配上麵包藍莓醬,又取出幾塊小熊餅幹。


  一頓看似簡單卻帶著濃濃父愛的早餐做好了,這個時候的巧兒也已經洗漱好了,看到自己爸爸為她準備的早餐,大大眼睛立馬放出光彩。


  “好香哇!爸爸太厲害了!”巧兒趕忙乖乖的坐好,都快流哈喇子了。


  “巧兒也該餓了,快點吃吧”林霄摸了摸巧兒的小腦袋笑道。


  “我從來沒吃過那麽豐盛的早餐,我在收容所都是喝粥吃饅頭的”巧兒拿起小熊餅幹,狠狠的咬了一大口。


  聽到這話,林霄鼻頭微微一酸,這才親了一口巧兒的額頭。


  陪著巧兒吃過早餐,林霄愜意的躺在沙發上,而巧兒抱著小黑趴在他的懷裏,父女倆加上小黑足足好幾個小時的動畫片。


  然後又陪著巧兒玩了幾個小時的遊戲,這一天的時間恍然之間已經過去大半。


  直到徐昊進門。


  林霄這才抽出身來……

  “林帥,三天後,龍二要舉辦葬禮,一周後陸婉彤大婚,”徐昊走到林霄跟前,緩緩說道。


  “有點意思,三天後我們去看看”。


  “至於陸婉彤的婚禮,到時候看”。


  林霄抬了抬手,簡單的說道。


  “是,”徐昊點了點頭。


  “你在家陪會巧兒,我去給她買點禮物”林霄突然心血來潮,說道。


  “這種事吩咐我一聲就行了,哪裏勞煩林帥親自去”徐昊趕忙說道。


  “你買的和我買的能一樣嗎”。


  林霄說完,便拿起外套離開了別墅。


  煙花古城。


  煙花古城是位於燕京市的一處古城,建造於明末清初年間,曆史悠久。


  這裏也是燕京為數不多的旅遊聖地,每年都有不少人慕名而來。


  故而這裏也形成了一條繁華的金融古城,各種店鋪商場比比皆是。


  林霄雙手抄兜,悠哉悠哉的走在古道之上,心情也好了不少。


  這裏因為是古城的緣故,不少美女穿著漢服在這裏拍寫真,也算得上是美女遍地。


  “看看美女,的確養眼”。


  林霄走在古道上,嘴角揚起,似乎覺得自己還挺有意境。


  畢竟人生不過短短百載,如果一生都在征戰,那多沒意思。


  或許解決完所有的事情後,找到微兒帶上巧兒和母親,找個山清水秀的地方,過著世外桃源的生活,這才是林霄的追求。


  “呀,好巧哦,我在後麵跟你半天了,還真的是你!”


  林霄聽到有人在身後和自己說話,下意識的轉頭看去,頓時微微一怔。


  居然是自己的鄰居,大明星於思曼?


  “我們還真是挺有緣分的,難不成這就是百世輪回換的一朝相見?”於思曼把口罩摘下,打趣的說了一句,說完又重新戴好。


  此刻的於思曼手裏抱著一卷宣紙,穿著古裝琉璃裙,麵若桃花,略帶羞澀,一縷青絲散在眉間,西施貂蟬也不過如此。


  “百世輪回我不知道,我怎麽感覺你是在跟蹤我呢”林霄忽然咧嘴笑道。


  “我跟蹤你?”於思曼楞了一下,頓時掩嘴笑了起來:“咯咯~你這人還真有意思哇”。


  “你這是?”林霄恢複正色,這才好奇的問道。


  “我剛從劇組出來,沒來得及換服裝,反正大街上也有不少人穿,我也懶得換了”於思曼緩緩說道。


  “哦,原來如此”林霄點了點頭。


  “對了,還不知道你叫什麽呢”於思曼抬頭看向比自己高出小半頭的林霄,問道。


  或許是因為大家都是鄰居,又或者是於思曼身為明顯,平日裏沒什麽同齡聊得來的朋友,所以和林霄在一起,顯得話癆了起來。


  “林霄”林霄微微一笑,對於自己的名字,倒是沒什麽好隱瞞的。


  “林霄”於思曼念叨了一句,把名字記住後,這才伸手:“林霄,很高興認識你”。


  兩人相互握手,點到為止,而後並排朝著前方走去。


  還別說,兩人走在一起,倒還真有點郎才女貌,小情侶的既視感。


  尤其在煙花古城這種戀愛聖地,更加增強了這種視覺感。


  “能和大明星同行,的確很難得嘛”林霄打趣道。


  於思曼淺淺笑了幾聲,抱緊懷裏的宣紙,道:“我通常閑下來的時候就喜歡來古城的書法協會練練書法,因為練習書法能使我靜下心來”。


  “現在社會,人心浮躁,沒事練習一下書法,的確能夠修身養性”林霄附和了一句。


  微風帶著絲絲涼意吹拂而來,於思曼將一縷青絲拂於耳後,撇了撇嘴:“年紀不大,怎麽說話有種老氣橫秋的感覺,好像充滿滄桑。”


  林霄淡淡一笑。


  於思曼又問道:“不如就陪我去書法協會吧,就在前麵”。


  林霄思索片刻,時間還早,陪美女一同,自然義不容辭,便爽快的答應了下來。


  於思曼覺得林霄很有趣,似乎身上帶著一股讓人著迷的魔力,讓她不自覺的想要多了解一下這個年輕男人。


  兩人走在一起,雖然說話也是有上句沒下句,但是出奇的是都不覺得尷尬,甚至於思曼還會時不時的偷偷打量林霄。


  作為明星,所見所觀,人生閱曆自然要比普通人多一些,以於思曼的眼光來看,林霄身上有種琢磨不透的神秘感。


  而且伴隨著一股讓她能夠感覺到的心驚膽跳的氣息。


  “能夠般進君臨別苑的人,非富即貴,不是一般人,你能住在哪裏,身份應該也不簡單吧”於思曼實在忍不住了,這才好奇的問道。


  “哪有那麽誇張,我就是一個小商人,趕上好時代,賺了點小錢,這才有幸搬到君臨別苑”林霄笑了笑,言談舉止讓他始終保持低調。


  於思曼混跡娛樂圈那麽多年,眼力勁還是有的,知道林霄不願多談,也沒多問。


  書香閣,三個字印在一座宏偉的二層小樓上,這三個字在陽光的折射下熠熠生輝。


  按照於思曼的介紹,這三個字是明末時期著名書法大家所寫的,古代就是那些文人墨客最喜歡來的地方。


  林霄倒是看到這書香閣三個字不同尋常,下意識的說道:“筆鋒看似儒雅,但勾勒出的卻是剛勁勇猛,筆鋒銳利,寫這三個字的人,應該也是一位文武全才的書法大家”。


  於思曼站在一旁頗為詫異,沒想到林霄竟然還懂書法?

  “這位小兄弟慧眼,能夠看得懂這三個字的人,整個燕京可找不出幾個”。


  就在這時,一個穿著唐裝的老頭背著手,笑吟吟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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