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086年)字介甫,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人,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他出生在一個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特強,從小受到較好的教育。慶曆二年(1042年)登楊鎮榜進士第四名,先後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年)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后,隱居,病死於江寧(今江蘇省南京市)鐘山,謚文。年輕時就愛好讀書。他讀書很認真,讀過的書終身不忘。他的文章寫得又快又好,詩詞也寫得不錯。曾鞏把他的文章送給歐陽修看,歐陽修非常讚賞。王安石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
儒門新秀
天禧五年十一月,北宋臨江軍(今江西清江等地)判官王益官署的後院里,誕生了一個小生命。賀客盈門,人們沉浸在添丁之喜的氛圍中,誰也不會料到這個男嬰在數十年後,會成為吒叱風雲、左右北宋朝政的顯赫人物,他就是王安石。臨江鎮風景秀麗,氣候宜人.王安石這位宦家子弟就讀於這裡,開始接受儒家思想孔盂之道的薰陶。稍長以後,雖然也博覽諸子百家、醫、農、藝、文一類書籍,但在小小的心靈里,先入為主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信念,畢竟是影響深遠的。在經過長期蘊育以後,終究要升華為一種以天下為己任的投身實踐的精神。王安石中年以後躍登執政舞台,主持翻天覆地的熙寧變法運動,雖有接受歷史經驗的一面,但就其指導思想和追求的理想境界來說,就是從小植根於心靈深處的儒家倫理和政治學說的產物。
天聖八年(1030年)王益調任韶州,隨父南下的王安石,進一步開闊了風土人情、民生狀況的視野,也增長了官宦生涯、社會問題的識見。但嶺南的居留不過三載,就隨父守孝而回到了原籍江西臨川(今撫州)。16歲那年又隨父至京師候命。第二年王益被任命為江寧(今南京)通判,這是他一生中擔任最高的地方官職務。在江寧繼續進學的王安石,正在為自己的錦繡前程編織金榜夢,父親的官職在他眼裡算得什麼呢?後來他撰寫《憶昨濤》,回憶江寧的歲月時寫下了「男兒少壯不樹立,挾此窮老將安歸」「材疏命賤不自揣,欲與稷契遐相希」等詩句,他以商、周的始祖相比,竟至視父親為沒有出息的「窮老」,慨然表鵬飛萬里的青雲之志,孔夫子、盂夫子的得志澤加於民的思想,已經在起膨脹的作用了。可是正當王安石踏著書籍堆砌成的天階想通往月宮折桂的時候,人生道路上的第一次挫折降臨到他的面前,王益病死於任上.19歲的王安石,突然從春風奉迎,錦上添花的順境,轉入世態炎涼、人情冷暖的逆境。人生啊!向他展示了另一幅畫面.葬父於牛首山下結廬守孝,遂以江寧為第二故鄉。經歷了「母兄呱呱泣相守,三年厭食鐘山薇」的布衣素食的困頓生涯以後,他一刻也不能忍受了,急於往京師趕考。
仁宗慶曆二年(1042年),王安石應試汴梁,本來可以名列進士第一名的。但樞密使晏殊之婿楊察之弟亦應試,遂由楊繪取得了狀元,王安石列為第四名進士。晏殊還對他說了要他度量大些能容人,人亦能容自己的話,王安石很不滿身為大臣而如此教人,但他還是考慮到小不忍,則亂大謀而隱忍下采了.這件事對於觸發他改革科舉重在選拔真才實學的志向是有影響的。按宋代的制度,中選的進士立即任命為官員,王安石就走馬上任到揚州知州韓琦的官署去當僉書判官事,即負責審理案件的職司。到職后的王安石還是勤奮好學,通宵不寐,常常稍作假寐,來不及梳洗就去官府上班。韓琦疑心王安石夜來飲酒冶遊,訓誡他年輕時應多讀書,甚至不分配公事給他。王安石並不辯白,但對韓琦之官僚作風很不滿,影響到後來他們的關係。
慶曆四年(1044年)王安石居官的第三年,曾回到過家鄉,他事母弟還是嚴格遵循孝悌的原則。這一年,24歲的王安石添了個兒子,取名王芳,這是從《詩經·邶風·北風》中借取的,芳是大雪紛紛之貌。這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他依恃「六藝」之深。次年,三年的簽書淮南判官的任期滿了,他又來到京師聽候新的任命。正當王安石高中進士與簽判揚州之際,范仲淹正好擔任副相,在仁宗的動員下,上了「陳十事疏」,發動慶曆新政、銳意改革,刷新吏治之際,但新政很快就失敗了。此番王安石重臨皇城,看到的依然是敝政處處,不象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中寫的政通人和,百廢待舉的樣子。王安石對時政很失望,他不想按一般官場慣例在京謀求翰林院等接近中樞、易受賞識的館職,翼求得到較快升遷的機會。而是立志到地方上去考察時弊,尋求改革之道,充實他的治國良策。慶曆七年(1047年),他又離開京師,僕僕風塵,來到東海之濱的鄞縣(今浙江寧波)充當知縣去了。正如他寫下的《讀詔書》詩說的:「去年東出汴河梁,已見中州旱勢強。日射地穿千里赤,風吹沙度滿城黃。近聞急詔收群策,頗說新年又亢陽。賤術雖工難自獻,心憂天下獨君王。」那樣,王安石看到旱災嚴重,民生艱維和朝政黯淡。他自認為已有救民於水火的良策,但條件不成熟,還難自獻.因此,他要到地方去開創業績和政治聲望,以便更上一層樓。
浙東鄞縣 初展抱負
慶曆七年(1047年),一個年輕的縣官採到鄞縣,他看到這塊濱海的地方,雖然環境很好,但是,百姓同樣窮困.一種父母官的責任心驅使他不暇休息,立即考察農田水利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並且馬上向上級官員條陳東南百姓饑饉的狀況,指出其原因是官員豪紳但知魚肉鄉民,而從不問民疾苦和關心生產的問題.他要從改變這種縣官脫離民生實際的弊病做起,因此,組織和帶領縣吏參加生產和水利情況的考察隊,歷時十三日,查訪萬靈鄉,育王山、東海濱,蘆江、洪水灣、桃源、青道等十四鄉,行程數百里,摸清了基本情況后立即著手興惠除弊.動員百姓不分老少投入水利工程的修治,川渠河港的疏導,堤壩坡堰的興築,蓄水泄洪的兼顧,以謀求旱澇兩利,有利農業生產的收益.考慮到當地漁農春汛出海捕魚而青黃不接的困難,王安石決定以常平儲糧,低惠貸與農民,秋收還糧付息,這就為漁農解決了春荒的困難.與勸課農桑的同時,還興辦學校,勸民入學.三年治鄞取得了緩解災情:修復農田水利,生產與生活的面貌有所改觀的業績.這是王安石跨出社會改革第一步的嘗試。直到明代,還有鄞縣籍的史家記述鄞縣人民祟念王安石的德玫,這個初期的改革嘗試,雖對熙寧變法是有影響的,不過業績效果是不同的.這是因為鄞縣時的王安石的這些措施,確實是惠民為國,並沒有後來的為理財開源;屈從於為國家聚斂的意圖。王安石親抓一個縣的整頓也不允許奸吏從中漁利的情形公開發生。所以說,對於知鄞三年的政紀及由此而獲得的政治聲望,應予充分的肯定評價。
皇祜元年(1049年),任滿的王安石懷著「自憐湖海三年隔,又作皇沙萬里行」的惜別和迎接新任務的情懷離開鄞縣,再度作京師之行的。等到次年夏天,一度解官回籍,不知出於何故,在題詩陳祁兄弟屋壁之際,突然興起「千里歸來倦宦舟,欲求田宅預求鄰。能將孝友傳家業,鄉邑如君有幾人」的歸耕退隱的情思。這當然是以法家人物視王安石所難以解釋的,這可能是由於在三年知縣的任期內,感受到某些宦海之險惡和改革之不易.它與王 安石在長期的政治生涯中所以屢屢萌露退志和二次罷相前早萌急 流勇退思想是一脈相承的。
皇祜三年(1051年)王安石被任命為舒州(今安徽中部)通判.31歲就媲美其父的職位,這是鄞縣政績和朝中歐陽修、曾 鞏為之稱道其賢的緣故。北宋官場的風氣之一是京官、外任相互 吹噓,王安石雖自詡清高也未能免俗,曾寫下了「江之南,有賢 人焉,宇子固」這類的文字,二是朝中大員主動舉薦有前途的外 任年輕官員,結成某種密切的關係.正是在這種風氣下,是年四月,兩朝元老文彥博向朝廷舉薦王安石,詔命進京面試,以便進 入館閣任職.這是一次躍進的有利機會.但是,王安石以祖母年 老,先臣未葬,弟妹當嫁,家貧口重難住京師等四方面的理由而 拒絕應試.這樣做是王安石故意借盡孝以自重聲譽呢還是真正 因為看到了社會的病根,貧窮是由於兼并,貢糧給朝廷的居然可以位列公卿,我實在不忍看到這種情形,而希望能實現井田舊制, 作為父母官,我是負有責任的啊,而需要進一步在地方上謀求濟世良方呢這個問題,看來兩者的成分均是存在的,在王安石看來,時機尚未成熟而寧願在下面繼續摸索改革之道.詩中反映他 為了抑止兼并、稍寬民力以固國本而設想過當年王莽設想的恢復井田制,這當然是幻想,但也說明王安石執著探求改革良策.在 皇祜六年(1054年)他再次拒絕任命他為集賢校理,而回到臨川。
至和三年(1056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為開封群牧司判官。群牧司是全國馬政的管理機構,由包公孝肅為制置使,與司馬光 同領判官。但王安石對社會弊病的改革興趣濃厚,而當時對馬政 改革至少興趣還不大,因此,悶悶不樂.有次,包公借官署牡丹 盛開而置酒賞花,司馬光、邵伯溫均在座,而王安石終席不飲, 《邵氏聞見錄》記述了這件事,它反映王安石志不在此而要簽調外任。第二年改任常州知州,到任以後,他又銳意改革.他親自說 服富紳出錢集資,為子孫萬年計而開挖運河,興修水利.富紳迫 於太守督促而勉強出了些錢,但在背後向上級告訐而調走王安石。王安石臨被調走尚不知內情,猶在督導水利,結果,他剛離開,水 利工程就停了。
嘉祜三年(1058年)三月,王安石自常州移提典江東刑獄.這是個刑審、監察兼事勸農的職使,王安石卻主要關心民生經濟。第 二年上書皇帝「為民請命」,極言茶葉專賣制度與先王之法相違, 與民不便。指出那些以搜刮為能事的官員,會從一切細小環節上來剝掠民財,而茶葉又是開門七件事的民生必需晶.而現在公家專賣之茶不堪飲用,老百姓不得不從私販手中買高價茶葉。這份奏章起了一定的作用,茶葉專賣在東南取消了.然而,就是這位王安石在幾年以後的熙寧變法中,在制訂均輸、市易法的同時,卻加強了對茶、鹽的專賣制度,完全轉到替國家聚斂民財的立場上去了。
三司度支 萬言上書
嘉祜四年(1059年)四月,宋朝任命王安石為直集賢院,幾經辭謝,最後還是赴任了。他是年39歲,距離22歲擔任地方官到現在,已是經歷了十八個年頭,至此開始了京官生涯。次 年,朝廷以其善於理財,改任命他為三司度支判官,這是個掌管財政預決算收支的要缺。王安石在《上富弼相公書》中說,以前 因為養家之累,不能來京師工作。現在得到厚恩、厚祿,怎麼能 夠再強調養家的問題呢由此可以窺見王安石為官品、利祿考慮 進退得失的思想規跡,不過經常用冠冕之詞加以掩飾而已。王安 石自進士及第以來,已有二十年的宦海沉浮的歷史了,雖然基本上是一帆風順的。在此期間,他積累了相當豐富的政治經驗與社 會閱歷,現在他要在國家政治中心來抒展政治抱負,推行變法,他懂得首先要打動仁宗皇帝。
嘉祜五年(1060年)五月,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簡稱《萬言書》),對北宋中期的內外形勢、問題和改革方向、任務作了一個總的考察論析,對於形成熙寧變法的指導思想是個重要的前導,這裡約而言其要者。《萬言書》的主要內容:(一)朝廷面臨內憂外患,財力窮困、風氣日壞、法度不合先前三代之政,說明變法是事勢要求;(二)慶曆年間范仲淹主持的改革所以失敗,在於人才不足,而真正合乎皇帝信賴的幾乎沒有,這裡含有毛遂自薦之意;(三)當務之急在於培養有用的人才,這就要選擇對象,而且要有一整套的教養之道,養廉之法,紀律約束,法律制裁,考察、賞罰的辦法;(四)當今不能泛泛而學,需要根據國家的要求來培養文武兼能、德才兼備的專業人才;(五)善於治理財政的,從未以開支不足為問題,主要應通其變,治財要有正確方法;(六)當前朝政的嚴重問題是從中樞到地方都是奸吏充斥、「狼狽為奸、官官相護、賢者受法律束縛而不肖者逍遙法外的情形必須改變,關鍵在於得到優秀人才放手使用。《萬言書》中對當時的內外形勢、朝廷弊政、社會問題、奸吏充斥、改革之迫切性等方面,都是作了相當深刻的論析的。在王安石看來,曾經支持過范仲淹改革的仁宗皇帝,有可能賞識自己的才能識見而支持自己變法。然而,這種估計錯了。《萬言書》對於暮年的仁宗,已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已無能為力來變革現狀了。仁宗只是在嘉祜六年任命曾公亮為宰相、張異、包拯為正副樞密使、司馬光知諫院、王安石負責起草詔書的知制誥等一批新人來寄託改善朝政、維護統治以外,已沒有可能支持一場新的變法運動了。然而,王安石還不甘心失去仁宗的支持,因為他深知如果仁宗不予支持,他很難抒展改革的抱負。所以,又給仁宗《上時政疏》,明白指出,新任命的並非都是賢才,而當務之急在於「大明法度」、「眾建賢才」,絕不能再因循苟安,對時局抱僥倖心理。他警告仁宗皇帝,改變現在的統治危機,莫急於今日,過了今天,恐怕悔之晚矣。在封建君主專制主義統治的時代,王安石有這樣的卓異的識見,清醒的頭腦、敢於犯顏直諫當面批評皇帝的膽略勇氣,確實是那個時代地主階級中佼佼不群、憂國憂君的政治家。然而,仁宗老矣而又生性懦弱,受制於習慣勢力和言私利而不言公義之臣的包圍。他已不能拔擢王安石來開創新的政治局面了。
當王安石被任命為知制誥的這一年,他已41歲,他的母親吳太夫人為他買了一名美貌的侍妾照料生活。王安石驟然發現 身邊多了一名女子,驚問她何以來到這裡回答是一名軍將的妻子,因為負責漕運貢輸京師的米糧,中途船隻沉沒而以家資、妻子賠償公糧。那時一些奸吏常常吞掠公糧而鑿沉船隻,致使軍將受罪。這件事在熙寧均輸法實施中得到了一些改革。王安石面對的是法制不善而帶來的國家財產的受損和家庭的悲劇。他哪裡有心思得別人韻美婦而自娛的心情,立即使他們夫妻團敘,而寧肯損失九十萬身價錢.這件事也是見之於反對變法的邵雍的《邵氏聞見錄》一書,似非虛構,它從側面反映了任知制誥時的王安石猶能以身守德,與身任宰相主持變法后的情形有所不同。但是,這件事也反映一年多前還在以家計為慮,而現在地位畢竟突變.能夠拿得出九十萬文,即相當於二百石白米的代價來購買侍妾,這是很值得深思的。
江寧守孝 冤誣杜鵑
嘉佑八年(1063年)三月,仁宗病逝,侄趙曙繼位,是為英宗。不久,朝臣中以擁護英宗尊其父為皇父與否,而發生了所謂「濮議之爭」,分成不同派別,影響到對熙寧變法的態度與王安石的處境。同年八月,母吳太夫人病故於京師,王安石辭官扶靈柩歸葬江寧,結廬守孝。三年中,一度雖有旨見召入京,但韓琦、文彥博先後當政,是以王安石不為英宗見重而不就。在此期間,他仍在考察時弊而蘊育一個大有為於當世的改革方略。
在王安石居寧的日子裡,反對改革的聲浪卻在針對他給仁宗的兩次上書,而在朝廷內外推波助瀾.這是因為他針砭時弊,揭露當朝大臣中軟弱者不敢為皇帝捍衛法度,而一些強悍的大臣則是挾天子的命令來做壞事,一些監察御史卻不敢與之抗禮,奉命起草詔書的不能提出存在的問題。王安石的這些揭露,探深地刺痛了執政者和一些同類的佞臣,這就使他不能不成為「眾矢之的」了。有的人預見到王安石會走上執政舞台,所以拚命造謠中傷以阻止他的上台,其時就出了一件杜鵑先知天下將亂的怪事.據屬有一天,邵伯沮過洛陽的天津橋,聽到杜鵑的啼聲而悶悶不樂,同行者問他何故,他則回答說,洛陽從來沒有杜鵑鳥的,現在杜鵑哀鳴,是預告人們不用兩午時間,皇帝就要重用南人為相,天下將要大亂了;問他有何根據呢?回答是北鳥南飛天下太平,現在杜鵑自南而北,所以天下將亂.這種利用候鳥南北飛鳴而和所謂社會動亂聯繫起來,編造政治謠育的目的,是企圖用謠言來左右皇帝旨意,阻止改革者上台和改革的進行,為北人掌握相權鳴鑼,動員群眾的輿論來扼殺變法.其用心是極為陰險的,這在當時是富有欺騙性的。但是,正因為這是一種假託,就缺乏生命力。而一切改革,不論是為歷史開道的洪流或是逆流,總不是謠言所能遏止的.造謠者的直接靶子當然是對準王安石,一計未成就另生一計.於是,假託蘇洵之名而撰寫《辨好論》的文章,又公開攻擊王安石為「大奸惹」.後人考證又是邵氏手筆,反映在熙寧改革前北宋朝廷上下的政治鬥爭已經極度尖銳,改革正是這種社會階級矛盾和統治內部矛盾的產物,咒罵倒是促成了新皇帝的注視王安石而加速其上台。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英宗逝世,趙頊即位,是為神宗。他在太子時已讀過王安石的《萬言書》、《上時政疏》等政論文章,感到這是個人才。因此,即位不久,閏三月任命王安石知江寧府,以病辭;乃以知制誥知江寧府再命,王安石就重返政治舞台了。第二年(神宗熙寧元年),授以翰林學士稱號,召其越級入見皇帝對策。這次談話深得神宗皇帝的賞識,事後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條陳目前政治形勢、內外矛盾、朝政失修、社會弊病,對之作了深刻論析,其要點是:批評累朝君主因循弊政,脫離政事,不與智能之士議政,一切制度、官職名實不符,任官不分清濁,正確的識見不為見重,各路監司不通察檢之道,吏部無考勤之法,裙帶關係位列顯職,真才實學反受捧斥,守邊禦敵無有為將士,科舉不取經世濟時之才,學校缺乏培養有為人才之法;農田水利失修、賦役苛重而不知救濟,邊兵垂老而不知更新訓練;宮衛盡市井二流之徒,宗室升遷唯親,治理財政無方。他指出累朝皇帝但知畏天命、畏議論,苟安於對外的妥協忍讓,而現在應當認識天命是不會長久的,那麼,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這道奏札確實比兩次上仁宗書要廣泛、深入、具體、切中要害礙多。實際上這是熙寧變法的總論綱和設計藍圖.對策時王安石要求神宗以堯、舜、文王、唐太宗為榜樣,表示自己願如周公旦、魏徵一樣輔助明君開創大業與勵精圖治.這一席談話和一道於無聲處聽驚雷的「百年無事」札子,深深地震動了居安不知危的神宗的心靈,堅定了這位年輕皇帝的改革圖新信念,奠定了熙寧變法的思想基礎,也奠定了王安石與宋神宗的君臣精誠合作推行變法的政治基礎。北宋的歷史即將展開新的一頁了。
熙寧變法 功乎過乎
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即副相)兼新建立的制定與實施新法的制置三司條例司的副主事,標誌著熙寧變法的開始.二十多年來的地方官員開始的社會改革的實踐,使王安石日益深刻地感受到這場改革的重大意義.它不僅與自己的政治抱負與政治命運聯繫在一起.更是與國運興衰,民生順逆聯繫在一起。他現在既不能逃避現實,回到耕讀和孝梯的領域裡去,也不能瞻前顧後,走走停停,他現在已是如過河卒子那樣,在計謀與膽略的憑恃下拚命向前了.在受命之前,他還可以從容思慮、紙上議政,而一旦相權在握,他只有夙夜匪懈去制訂一項一項新法,去一步一步實施新法,將變法進行到底了。
早在提出「百年無事」等幾個札子里,就早巳提到累朝因循舊制、理財無方而得出改革必須以理財為先的結論.在執相以後 頒布三司條例的奏議中,更是明確指出要通過理財采達到節省均 輸勞費、去除重斂、寬裕農民、民財不匱乏和國用豐足為理財主要目的.因為這與整個變法要改變「積貧積弱」面貌、實現「富 國強兵屍總方針,總目標聯結在一起,與改革其它領域的舊的體制、舊的面貌聯結在一起。因此,縱觀熙寧改革過程中,無可否認經濟領域的推行改革,改變舊制居於壓倒一切的中心地位。了解這點,對於深入了解王安石的改革方略租變法實際進程是非常重要的.他表明在歷代任何一次社會改革中,聯結於上層建築一切領域的經濟領域的改革,總是居於第一位的。
均輸六路 貿利八方
熙寧二年(1069年)七月,宋廷頒布第一項改革法令,詔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命條例司擬定章程,並任命薛向為總管六 路均輸和平準的發運使.均輸原來是轉輸各地貢品、調節四時豐 歉的一種制度.漢代桑弘羊和唐代劉晏掌管財政,把均輸與理財 貿利聯結起來,開闢豐足的財源.王安石看到貢物盲目集中京師, 造成積壓過多,物價下跌不敷運費,而有的物資則供應不足的情形.他總結歷史經驗,提出治理財政不可以沒有一定原則,方針與方法,不可以放任商品自由流轉,不可以不講策略來控制商品、貨幣的流通量,來調節市場價格,這些就是條例中說的義、均,通、制、術的含義.當時,朝臣中有人責問他,你不是要使皇帝成為施行堯舜之道的賢君嗎?怎麼能以利為先,作為理財的原則呢王 安石的回答是:為國家謀利,就是聖賢之道,就是最大的原則.均輸法和其它新法中正是滲透了為國家謀利是聖賢之道的指導思想.而當時反對言利而變法的一些元老大臣,正是在變法宗旨與內容上不能苟同王安石的這種主張.其中司馬光雖與王安石私交很好,但在變法的一切方面,他公開向神宗表明:臣與安石猶冰炭不可共器,寒暑不可同時!」他決不同意變法以斂錢為最高原則。 從「議政」到跨開新法的第一步時,人們對於王安石標榜的為國 為民而效法先王聖賢之道的內在的含義,才算透過字面的「聖賢」的光環,而看到了「官利」的實質.隨著改革進程而愈來愈 看清為國家言利後面隱藏著的東西是什麼。
神宗給予均輸、平準大權獨攬的薛向以自己組織班子、了解六路財政物資底細並進行調配的權利,給予了解朝廷從不公開的庫存狀況與國家年度預決算計劃的權利,並且從內庫撥出五百萬緡(緡是一兩銀,一石米、一匹布、一貫錢的混稱的計數單位)和上供米三百萬石為本錢.王安石在制訂的均輸法章程中明確規定「徒貴就賤」為均輸宗旨.這句話的意思是避開物價貴的甲地而到物價賤的乙地去採購京城需用的商品物資,同時要貫徹避遠就近的原則,以減少勞費支出。這看起來很正確的宗旨,但在實施新法過程中卻出現了不少弊病:一是奸吏借徒貴就賤而變成賤買貴賣,運至高價之地從中營私舞弊:二是在打擊大商人的名義下,巨賈勾結奸吏,從事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操縱流通購銷渠道,中小商販最受其害,三是東南六路百姓最受均輸統購之害.王安石一次就令六路六百萬石貢糧中之一半改納現錢,農民被迫出祟二石之米以交一石之貨幣錢糧給國家,民怨沸騰,莫此人為之錢貴谷賤為甚.這就是王安石說的貨幣與商品流通量不可以不用權術的寫照,四是薛向派遣耳目刺探州官隱私,然後勒索錢財物資,使人人自危,五是在國家壟斷商品流通渠道的情況下,農產品,手工業產品,礦產品得不到正常流通,嚴重阻礙商品,貨幣經濟之發展。均輸法就在朝野反對聲中告終。原來立法的「良圖」,結果變成了奸商貪吏侵吞民財的淵藪。當然,實施中的弄奸問題薛向首先應負罪責的.薛向在雇募私船承包運糧方面減少了損耗。這一點應該看到,另外還應看到包庇薛向罪責的還大有人在。
夏秋兩稅
熙寧改革前廣大農村小農面臨的一個普遍問題,是高利貸正吞噬著小農,成為勢家豪族地主摧殘兼并自耕農的一個重要手段,這一點,久任地方官的王安石是完全了解的。所以,他早就制定了理財以農事為先,農事以去民疾苦,使之不誤農時的論見。而農村高利貸與兼并的結合,正是把小農的手腳捆綁起來,使之動彈不得.熙寧二年(1069年)九月王安石制訂與頒布的青苗法,就其原先的本意來說,就是要使農民從私人高利貸的束縛下擺脫出來,解決農民青黃不接時的困難,使之不誤農時而又減少兼并的威脅.就這個變法意圖來說,是應當給予肯定的.青苗法不同於陝西李參的買青苗,也不同於鄞縣時的低息農貸解決漁農出海捕魚苗青黃不接的口糧困難,更不同於唐代劉晏在農民青黃不接之際,增加一筆青苗稅以解決國家財政的困難。它是包含著貌似農貸而實際上主要是理財聚斂的內容。
青苗法的具體內容包含著資金來源,結保借貸與按戶等定額的原則,具體發放與收回貸款日期,貸款實際年利率以及具體實施過程中的弊端與客觀社會效果等幾方面,茲約而言之。
北宋原來在地方設有常平倉,供災年放賑、借貸和調節糧價年久失去作用,熙寧變法即移作青苗給資本錢.規定農村五等主戶結保申請借貸,五等戶一千五百文,以上分級為三千、六千、一萬、一萬五千文,一年分夏秋兩次借還:夏料正月三十日前發放,秋料五月三十日發放並回收夏貸,從名義年串定為二分,實際按借還兩次,實際使用期九個月計算年利率為五分四,殷實戶多借之貸款三分起息,實計八分一厘,加上陳米借出,新麥償外,折計現錢等手法,實際利息高達二至三倍之巨,城鎮坊郭戶結保申請抵押借款,由於青苗法採取普遍攤派貸款和吏胥,豪富與奸商相勾結,控制青苗錢借還過程中的穀物市價而使農戶深受其害.不少農戶不能如期還債,或受追比監禁,或舉新債還舊欠而積欠愈多永無盡期,或落入私家高利貸之手而被兼并田屋,破產流離失所,時人指責青苗法不過是增加在農民頭上的夏秋兩筆稅而巳.新法實行才半年,副相張方平被貶官前,極育青苗之害,元老韓琦兩次上書言青苗擾民,司馬光說青苗法名曰便民,實質害民。神宗為之憂蹙,欲大用司馬光.王安石說:光所說都是損害新政的話,所往來的都是反對新政的人,如欲用他,豈非鼓勵別人反對新法嗎?司馬光也力辭軍事副首腦之任命,勸神宗如能裁撤新法機構,廢新法官員,不行青苗等法,即使不用我,我也受賜多了。不能不看到,王安石制訂的青苗法,不過是用國家普遍攤派的高利貸去取代私人的局部的高利貸,作為增加財政收入的手段,這就勢必摧殘小農,而所聚財富不僅無益再生產,反而使農民破產失地.這就是「民不加賦面國用足」和「散惠興利」、「公家無所利其入」的真相。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一開始就始終處在不斷捧斥舊官員,任用新官員的黨爭逐步激化的過程中.王安石迫於競爭與國富壓力而以退為鞏固權位,年輕的皇帝不能不依靠他。
農田水利
熙寧二年(1069年)十一月頒布「農田水利法」:獎勵提出建議的官民,清查荒地,制定整治河道規劃和鼓勵農民出錢興修水利,發展生產.新法主要內容為:實行「墾戶責任相保」制度,鼓勵墾荒,五年免稅,興修溝渠陂塘以提高捧洪蓄水灌溉之能力,引河水淤泥溉田以改良土壤、提高地力,實行對水利官民考績獎懲制度,建立淤田司,浚河司撥給經費以管理。
在官民結合共同努力之下,新法取得了顯著成效:唐、鄧、妝,襄諸州荒田得到開發,安置了大量流民,金州縣民葛德出私財修成長樂堰受封賞,都水丞俞充提倡淤泥法改造良田八萬頃,治理黃河方面也取得了開二股河分洪,使用李公義、黃懷信獻制之「鐵龍爪」,「浚川耙」新工具而使疏導黃河淤泥的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貫徹這項新法實施中也積累了一些歷史經驗,主要為:一是引潦入海,排澇奪得良田四千二百餘頃,二是以工代賑,淮東轉運副使蔣於奇雇民工百萬,修揚之三十六陂,溉田九萬頃,活民八萬四千,三是石門創口開渠至三限口與白渠會合,溉田三萬頃,還有其它許多具體成績.自熙寧三年至九年,共興修水利工程一萬零七百九十三處,為田三十六萬一千一百七十八頃.這是熙寧變法中真正於民有利而取得較大業績的一項新法.宋廷並未從中聚斂,相反的是撥出了一定的經費,而神宗出內庫錢贊助鑄造鐵龍爪等大批當時來說是新式疏治黃河之工具,可為難得的封建君主.當然,新法更多是靠民力民財,而國家投資不多。
省兵置將 厲行保甲
在新法實行的第一年裡,王安石還裁減禁軍,歸併軍營,縮減編製,整編多餘軍官以及縮並殿前指揮等「省兵」措施。這次整軍活動的結果,使熙寧年間的禁軍總額從六十六萬,縮減為五十六萬左右.與此同時,精簡軍隊也及於廂兵。
熙寧三年(1070年)是變法的第二年,發生了許多與王安石及新法關係重要的大事:首先是作為立法與新法實施的獨立機構,皇帝命令建置的三司條例司被裁撤,將有關職能與人員劃歸中書省及司農寺掌管.這個機構的興廢是權力鬥爭的產物,反對變法的朝臣旨在削弱王安石獨掌變法的權力.但改革既要進行下去,就勢必要給王安石以更大權力。是年十二月韓絳、王安石被任命為宰相。是年七月,經略使蔡挺以所轄涇,渭、儀,原四州義勇萬五千名分為五部,置將統率。神宗准予在各路推廣,這項新法是後來形成「置將法」的開始,改變了百年采將不知兵的舊法。十二月,宋廷下令廢止軍隊長年不斷調防的「更戌法」,使軍隊在將領統率下相對穩定地駐防地方,有利於訓練和提高戰鬥力。
是年十二月頒布「畿縣保甲條例」,主要內容為,一是確定十家為保,五保為大保,十大保為都保,選擇殷實上戶擔任保長的組織法和階級廄剮,二是確定保甲承擔值夜,捕盜義務及連坐法,三是定期輪訓保丁和大保長,四是定期考績,選拔獎勵有功人員.熙寧五年部分保丁取代廂兵之巡檢職務.熙寧八年(1075年)全國保甲由司農寺改隸兵部,歸樞密院統一指揮。
熙寧九年(1076年),京畿及各路在編的保丁約計六百九十三萬餘人,正規受訓者約五十六萬人,說明保甲法是得到切實施行的.由於保丁是無償義務兵役,勞役和經濟上負擔很重,因此,類似斷指自殘以避役者並非虛構之事,更由於王安石創保甲法的根本目的是以民防民、以民鍘農。以民制兵、以民代兵以維護封建統治秩序.所以,千百年來儘管一切正義之人民反對這個壓迫人民之工具,但一切執政者總是強調其維護治安,防禦外敵的作用,而美化併發晨其職能,使之成為摧殘民主,殘害志士,壓迫人民之工具。王安石成為這項新法的始作俑者。
免役法興
十二月宋廷頒布免役法條例.舊差役法按農村五等主戶分別承擔州縣衙門及鄉里之職役與力役,從事管理府庫、糧倉,運輸貢品、徵收賦稅、充任弓臂手。壯丁及一應勞役之事。由於衙前、里正,謄長等職役事屬基層政權職能,向由上戶輪充,以賠累破產危及農村之階級基礎.故王安石制訂免役法,按五等戶尉出錢免役(或募役);並規定願不服差役之官戶;單丁、女戶、寺觀戶也一律減半出助役錢.實施過程中又改以重定資產等級或以田稅、籽種敷定緩納免役錢外,迦納二分免役寬剩錢,又增收千文之五的頭子錢.據熙寧九年收入免役錢一千零四十一萬四千五百五十三貫,對照主戶數的每戶每年納一貫,是年支出募役錢六百四十八萬七千六百八十八貫,實存寬剩錢三百九十二萬六千八百六十五貫,則寬剩率達百分之六十,遠過二分之數.熙寧期間免役法弊端最多.侍御史周尹指出出錢未能真正免役,民間輸役一切如舊,天下都說朝廷聚斂,不無疑怨.其實是民怨沸騰,這就揭露了王安石說的免役法均平如一,減輕了農民負擔是欺騙。免役法的實質內容,是王安石將原來敷年一次輪流之差役,變成年年應承擔之普遍差役制,藉以去除上戶之特殊負擔,並按普遍差役向全體主戶徵收免役錢和助役錢,除一部分用於雇役以外,使國家每年增加現金免役錢收入。不難看出,王安石先是普遣攤.派不同等級之差役,逼迫農民與助役戶按雇傭勞動特殊商品之市場價格,用貨幣贖回強迫自己提供之無償勞動力。變法官員胥吏,就是通過將戶資產任意升籌的辦法,以提高徵收無償勞動者的絕對勞動量的貨幣顫,又通過壓低雇募勞動者的支付顫(甚至到後來分文不給),來達到擴大國庫與地方府庫凈收入之目的.盆就是所謂理財有其法。獎賞有其術、實際為國富,官富服務的免役法的本質和真相.這就在實踐上無可避免地必然產生一系列社會悲劇後果,差役法時擔任主要職役之上戶,現在僅僅支付有限之免役錢顫而將破產之厄運轉嫁於下等戶,而得以逍遙役法之外,另一方面廣大下戶農民成為普遍勞役法之勒索財富的對象,被逼得拆屋賣妻,家破人亡,而國庫、府庫及官吏私囊則充斥財富,以錢滿為患:社會市場銀貴谷賤,農夫無隔宿之糧,何來再生產之能力,社會階級矛盾達於沸點。王安石對此歸咎於吏緣為奸,他不肯承擔這是他把免役法作為理財手段的必然結果之罪責,而說什麼「百姓賣屋納役錢,臣不能保其無此」,強調變法前亦有此現象.然而,他不敢承認差役法衙前役使少數上戶破產,而現在則是大量下戶流離失所的事實。
熙寧四年(1071年),頒布改革科舉制度,廢除以空洞的華而不實的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即要求考生聯繫當前實際采參加經義策論的考試.這就把科舉的立足點放在選拔具有經綸濟世之志和真才實學的天平上,從而擴大了考選名額,使一大批新進之士採取代反對改革的舊官。同年秋,實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進行教學的太學三舍法制度.不能不看到,九百年前我國已有了從實際出發的科舉、學校制度.當時也存在投書於王安石名下營私附黨的幸進之徒,最終破壞了變法。這年秋,王安石刊刻兒子王芳的策論文章出售於市,果然使神宗覺察而錄用為祟政殿說書的潛在目的.一向標榜狷介清高的王安石在革新科舉制的同時,又小施權術杷兒子王芳安插於皇帝左右,以為耳目和影響神宗對新法視聽,進而為王芳謀特進之機,這是王安石思想品格的另一個側面寫照。因為,任何一個真正的改革家決不會自己去獲取私利.這個側面說明王安石複雜的思想中,確實有此目的,不揮手段的刑名法術雜家思想的成分,使他標榜法聖賢而行動上卻循名而不責實。
同年八月,在王安石的支持下,曾在熙寧初進《平戎三策》的原州治刑獄曹官的王韶.被任命為獨擋西夏軍事方面的洮河安撫司主管。此後,王安石與王韶之間一直保持著指導的特殊關係.這是王安石要為「強兵」找到可靠的執行者,同時,也把相權伸進了軍權領域,不難看出他是有私心的。
同年十月頒布任子法,要求對官員子弟同樣貫徹擇優錄用原則,以克服恩蔭之濫的弊病;聯繫王安石為兒於王芳謀捷徑的做法,又不能不看到其言行不符,這是變法一定要失敗的先兆吧熙寧五年(1072年),有幾件重要事件之一是隨著變法的深入而黨爭激化。王安石竟至採取在京城設立武裝特務——邏卒一來察訪「誹謗」或一般議論改革時政的反對者.目的是鉗制輿論,走到與秦始皇懲辦「偶語」與「腹誹」一樣的武力鎮壓政治犯的道路上去了。
堂堂市易皇皇求利。熙寧五年(1072年)三月,王安石頒布市易法,這是他改革商業體制,繼通過均輸法確立商晶運銷流通領域的國營商業體制以後,在京師及各路通商城鎮建立國營銷售與商貿的體制,把條條與塊塊組合戒商業網.市易法實施過程中,建立統轄全國的都市易司,由呂嘉問為都提舉,地方分設市易司、務,宋廷撥內庫錢,地方鹽錢、度僧牒錢為本錢,延聘私商掮客參加經營活動.上至內廷珍寶供奉、下至水果零售,均在統銷之列。市易司名義上肖有對行販,小商之抵押借款業務,但實際開展不多,此外,也開發邊疆貿易,充實軍需物資,市易活動最早就是由王韶倡辦的。
市易法的實施帶來的弊病板多,這種國營壟斷商業機構,勢必摧殘商品貨幣經濟中萌發的新因素,排擠商販的正當活動,·面好吏與豪商勾結,使正常的市場價格不能穩定,小商及居民深受其害.三司使曾布揭露呂嘉問重利盤剝行商,文彥博憤於果品專賣而指責「豈有堂堂大國,皇皇求利」的做法,關鍵仍是王安石將市易法列為理財聚斂之手段與目的,而失去積極意義。
保馬方田
熙寧五年(1072年)五月,王安石參照舊戶馬法而制訂「保馬法」,改革舊徒設馬場而養成無幾之馬政.國家給馬駒或馬價,給以少量報酬,責成京嵌及五路義勇保甲戶自願承養一至二匹;建建立結保賠償與定期交馬制度,使戰馬養成於相宜環境之中,取得恩寵實效.由於王安石法意之主旨,在於利用養馬戶之廉價勞動力以減少財政開支,所以,一旦馬匹傷亡,病民之弊就更為突出了。
同年八月,頒行方田均稅法子京畿、京東、河東、河北、陝西等路施行.這是因為大土地兼并發展至爭奪國家控制之土地,而官戶富豪地主兼并土地,採取隱瞞逃稅的辦法,破產小農則失地而稅存,這就使統治危機加深和統治內部矛盾突出.王安石制訂的方田均稅法,旨在限制兼并,奪回國家之權益和改善小農之處境。條例規定丁清丈辦法,計算單位,土地等級,納稅等額、地權執照與登記賬籍等一整套措施,選拔官員主持實施工作.但由於兼并之家充任大小甲頭,勾結胥吏從中破壞,舊有弊端無法完全去除.在實行十四年之後才清丈二百四十八萬餘頃,不及耕地半數.神宗逝世前知方田均稅法擾民而罷。
熙寧六年(1073年)三月,建立經義局,王安石主其事,子王芳與呂惠卿同為修撰。主要是變法中各方人士對「法先王」之認識各異,為統一思想,王安石就想從統一「詩、書、禮」三經的認識入手,來改變舊的混亂矛盾的註解,代之以經世致用的新解.《三經新義》就是在取信神宗、反擊反對派和統一變法隊伍認識的需要下開始這項工作的。應該說王安石對經學的造詣是很深的,他不滿足於舊學派的牽強附會,而要求臻於真知之境,因此,在註釋《三經新義》中,提出了許多獨特見解。直至熙寧八年六月始進呈御覽,神宗命頒行於學官,成為上至太學下至縣學的欽定教科書,其影響是深遠的。當然,王安石也面臨著經義本意與現實需要之間的矛盾,常常受制於變法實用與理財實利而別作經解,這說明在思想言行上自己未統一於儒家經典的本義。所以歐陽修說他在青苗取息高出「周官」一倍時,是打著先王之名,而行聚斂之實。
收復河湟
同年的十月,王韶在王安的支持下發動了對西夏的戰爭,取得了收復河湟(陝西,甘肅,青海一帶)故漢地二千里的大勝利.神宗臨戴宸殿受朝臣賀,對王安石說,當初我信心不足,幸賴你助我,才有此成功.遂解所佩玉帶以賜之,這是對王安石的殊寵,可惜只是縣花一現,政治舞台上的風雲驟變。
儘管王安石回答過神宗關於天變不足畏,人官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質疑,但神宗並沒有真正受「三不足」思想的洗禮.熙寧七年(1074年)春,河北等地旱象嚴重,九月不雨,兔役錢激起群情洶洶、民心不穩,神宗憂形於色,寢食不安.時曾受王安石知遇之恩的光州司法參軍鄭俠,見新法招致天怒人怨,欲猛醒王安石,遂繪東北《流民圖》以告急文件特進.神宗反覆觀圖,或身背鎖械,或口食草根,或身無完衣,或拆屋納錢,種種驚心怵目之狀,竟夕不眠,示之後宮,后妃飲泣。遂於次日發常平倉糧賑災,幾盡罷新法,是日果然降雨,民間歡騰,以為罷新法而患天怒.朝臣入賀,問所原因,神宗出示《流民圖》。於是有人追究擅發急件之罪,而鄭俠幾乎長禁。呂惠卿,鄧綰勸帝不能輕信鄭俠之言,而盡廢新法.神宗在考慮皇帝威嚴與新法之命運關係后,廢除方田均稅法外盡復新法。
熙寧七年(1074年)四月,神宗下罪己性質的求言詔.司馬光感泣而上書,仍請罷青苗,免役,市易,保甲,水利及西夏用兵,這道詔書與札子決定了王安石不能再留在相位上了,他六次上書請求解除機要職務.太皇太后對神宗說,民間怨青苗、免役,不如暫罷其相.這裡寓有明罷暗保之意。這樣,王安石終於以觀文殿學士知江寧府的新職銜,於六月十五日回江寧就職,已是54歲了。臨行薦韓絳、呂惠卿為宰、執以自代。
在此後的不到一年裡,呂惠卿恃才傲物,排斥韓絳而獨攬相權.他看準神宗也是個「要錢皇帝」而實行「手實法」,以盤對民產,提高戶等來增收免役錢額,至此,免役法已完全成為掠奪民財法了.另一方面,想用所謂「特赦」的辦法,使王安石永遠不能恢復相位而啟神宗之疑。韓絳勸神宗復用王安石,熙寧八年二月下詔復相,王安石沒有謙辭,而匆匆赴任。
相位重臨 事無可為,離開相位雖不滿一年,然而,情況變化太多,王安石與呂惠卿之間的暗中傾軋關係,標誌著變法隊伍的日趨分裂,雖然他還是想把權力集中到自己手中,將變法進行下去,然而,實際情況表明,王安石已無能為力了.六月間,王安石進《三經新義》,想統一變法隊伍,也巳不可能了.兩天後,神宗晉陞王安石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呂惠卿為給事中、王霧為龍圖閣直學士。後者是通往宰執的階梯,故王方照例要謙辭一番。呂惠卿勸神宗准許辭去龍圖閣直學士,以絕王氏進身之階.至此,王、呂疑怨日深,已難共處.正值朝野積恨於「手實法」,於十月罷去此法。同時,因御史蔡承禧揭發「惠卿弟試國子監,而惠卿弟方通」主考的舞弊案,而罷呂惠卿副相。可見,變法派首腦已不能一道共處,時災異又起,神宗減少飲食以求直言,而王安石勸以毋信迷售之言.神宗以民間苦新法而把災異原因歸於製法者,王安石卧病不出,至此,君臣疑怨日深,過去言聽計從的親密關係巳一去不復返了。時鄧潤甫上疏指出,近來朝臣之間相互告密非國家之好事,主張用忠厚之丞.而新任命的陳襄則建議更換朝臣,認為司馬光、蘇軾、鄭俠等三十三人不應當長期在地方。至此,這種奪取中樞大權的政治鬥爭巳白熱化.王安石用神宗向來不滿意的門下士以鞏固相位。於是,自己權益重而招疑愈深。
熙寧九年(1076年),王芳唆使練亨甫、呂嘉問誣告呂惠卿向華亭縣借款購置田地,而使呂惠卿去職之冤案,由於呂惠卿在陳州上疏自白無此事而揭開蓋子.呂惠卿指責王安石一貫結黨營私,欺君罔上,完全拋棄了儒家的倫理道德而專門搞權術以捧斥異己。在神宗責詢下,王安石雖不知此事,歸詢王芳,芳見事情敗露,瘡潰而死。至此,王安石悲痛自己絕後,上書辭職。十月間,神宗亦厭王安石之所為,乃以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而第二次罷桐,前後在相位八年。第二次罷歸江寧府,已只是副職了,王安石自然不願再居地方官位,所以,第二年又幾度上表辭去江寧府職,僅僅領集禧觀使虛銜。
恩寵倍增
宋神宗自19歲即位到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二次罷相已28歲.這位年輕皇帝的早年作為,主要得力於王安石和新法,現在親掌大權,而新法照舊實行下去.正因為如此,王安石的恩寵也不斷.對於神宗來說,王安石輔助他在變法的政治風浪中成長,新法雖然擾民,但為他掙得了一大份家產;在王安石當政期間,雖然後來在對遼的關係上割地七百里,但從西夏手中畢竟奪回了二千里故漢地,王安石的富國強兵之目標雖然未完全實現,但積貧的局面,畢竟通過王安石的新法從廣大農民手中奪取財富而有了改觀:王安石後期雖然結竟營私,但對他本人則是忠心耿耿,沒有謀叛之心,只是要求鞏固相位而繼續忠於他,這是使神宗眷念這個老臣的一方面因素:另一方面,政治上日趨成熟的神宗懂得對於王安石的恩寵,對群臣是一面臣忠君賢的閃光的旗幟,也是一襲帶刺的錦袍.神宗為自己的聖明、為宋朝的基業是不肯丟棄這面旗幟的,不然豈非是鼓勵臣下怙惡和不忠於他嘛。這就是對王安石恩寵不衰的真正的也是主要的原因。元豐元年,以王安石為尚書左僕射舒國公集禧觀使:三年,又特進為「荊國公」,一直到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神宗病死以前,尚下詔特進為「司空」。
對於一個從權力頂峰跌下來的王安石,雖然得到這些榮寵是史無前例的,顯然沒有這些保護傘,他的退休生涯在政治上將是十分艱難的。但是,對於一代權臣、名相、改革家王安石來說,他畢竟能夠清醒地認識到這些余恩空譽不及半寸權力。因此,他雖然照例要上表謝恩,照例與同僚權貴作些文字酬酢,照例要將感激君恩的心情形之於詩文,以便傳之於神宗,使之理解老臣的知遇之恩。但是王安石的十年退休生涯,並不真正是輕鬆的、無憂無慮的。他的內心不可能象詩歌那樣歌頌聖德;宏恩和描繪變法換來的人間春色,而是充滿著進也憂、退也憂、憂君憂國憂變法,也憂自己的老來失子,晚景空虛。他需要精神寄託,因而皈依起「我佛如來」來了,這不僅需要麻醉或者某種程度欺騙自己所主持的天翻地覆的變法運動是真正有益於百姓的:也需要尋求一種超脫現實的精神境界來寄託來世的因緣。雖然,退休后的真實感受是冷酷的,依然是「官亂於上、民貧於下」.但王安石感到佛教能引導自己把這些眾生相,視作如露亦如電的幻境,使他自己能從「三不足」的與天斗,與人斗、與祖宗之法斗的鬥爭哲學里得到解脫。
驅使王安石晚年皈依佛教而做個在世出世或者出世在世的禪林居士的原因,不僅有政治的、退休后的集禧觀使的閑職的緣故,更重要的原因是王芳死於發背,而且是王芳自己用誣構呂惠卿罪狀而敗露的政治催命符催他死的。這就使王安石幻念到好象冥冥中有一股力量,在把昔日的忠誠同僚推到了他的對立面,昔日受恩於他的鄭俠,呂惠卿變成了仇人,昔日豪華的相府沒有了繼承人而如一推斷垣.這種恩即是仇、有即是無、榮即是衰,把他很快地過渡到佛家的「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四大皆空、萬念俱灰的空靈境界。
熙寧九年(1076年)十月,王安石已是56歲了。他攜帶全家老幼與兒子王芳的靈柩,在颯颯秋風,滔滔江聲中回到扛寧,葬子於蔣山.(即懂山)腳下,建祠於寶公塔院,並為超度亡魂而幾次舉行道場,也許是在超度自己痛楚的心靈吧!芳娶同鄉龐氏之女,年後曾生一子,以不肖己而虐待致死.或雲安石見芳夫婦反目,擇婿遣嫁兒媳,或雲芳死以後,安石之媳捐地千頃於寺庵而後遁入空門為尼,皆無確載。
王安石歸江寧后,擇居於錘山半坡,修築宅院園苑甚簡,自號曰半山老人。常騎驢出遊,蹄聲得得,懈葉蕭蕭,扛濤帆影,畫圖難足。因集句作.《桂枝香》.下闕云:「念往昔豪華竟逐,嘆門外樓頭,悲恨相續,千古憑高,對此漫嗟榮辱.六朝舊事如流水,但寒煙衰草凝綠…」對照當年初行新法時看到的「春風又綠江南岸」的向榮情景,畢竟已是物換星移了。若有所聞民間悲恨相續之聲滾滾而來,若有所失於豪華竟逐之往昔富貴,若有所感於契丹來服,失地七百里而怕聽商女猶唱後庭遺曲。
歸隱歲月,長日漫漫。或信步松石之畔,或尋訪耕樵於茅舍,或聽撣於寺院,吊覺海之長逝。因作《白鶴吟》云:「白鶴聲可憐,紅鶴聲可惡」、「長松受穢死,乃以紅鶴故。」王安石用賦比興的手法,抒發自憐之情和痛惡呂惠卿一類紅鶴之恨如聞其聲,溢於言表.然而,紅鶴並未消失,恰恰飛到江寧來了,元豐三年(1080年),當神宗特進王安石為左僕射荊國公(簡稱荊公),之際,呂惠卿忽然知江寧府,成為荊公的父母官了,這也許是巧合。呂表示願捐舊惡,而王安石也答以:與公同心,以往異意,皆為國事,豈有它哉。
也正是王、呂巧處一地,於是引出王安石的《后元豐行》來了。詩云:十日五日一風雨,麥行千里不見土……鰣魚出網蔽洲堵……百錢可得酒斗許。雖非社日長聞鼓,吳兒踏歌女起舞.但道快樂無所苦……逢人歡笑得無愁。只要對照熙寧七年的身披鎖械、拆屋賣瓦的《流民圖》的景狀,那麼今天是風調雨顧,載歌蓑舞、豐衣足食的極樂世界了.這不是聖上的英明和知府的賢德的體現嗎《后元豐行》的寫作思想是十分深刻的。它是王安石歌頌元豐續行新法的成效;因而也是歌頌他自己的主持過的變法呢還是因為知府之側,當然只能歌頌神宗親自主持新法,比自己主持熙寧變法好呢總之,這裡也許隱藏著詩人的苦衷.看來,王安石不致因為荊國公的一頂桂冠而高唱頌歌的。
荊公魂歸
退休生涯中的離愁別恨仍然煩擾著荊公。有次收到二女的省親詩:西風不入小窗紗,秋氣應憐我憶家.極目扛南千里恨,依前和淚看黃花。照理,女兒的戀親之情,將使荊公的鐵石心腸化作片片思女淚,設法讓凄涼痛苦中的女兒回到娘家來敘敘天倫之樂.然而,荊公勸她在黃卷青燈中了卻塵緣:秋燈一點映籠紗,好讀楞嚴莫憶家。能了諸緣如夢事,世間唯有妙蓮花.原來女兒所嫁是丞相吳充之於為長安縣君。而吳充剛於前年罷相。兩個罷相之家再親密往來,豈非易啟神宗之疑嘛。這就是荊公要使青春年華的女兒服從政治避嫌而了卻塵緣的真正原因。於此可見荊公的恩寵歲月的實況.這就是《辨奸論》說的事有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惡的側面的辨析.其實荊公並非真要出世。
在晚年使荊公引為快慰的莫過於元豐七年(1084年)七月蘇軾遷官過江寧來訪問,與荊公同游蔣山,詩酒往還;留下了佳話。在變法問題上,蘇軾是反對青苗、免役諸法的。但時過境遷,這兩位文名冠蓋當世的唐、宋八大文學家中的佼佼者,終於盡捐前嫌,在六朝金粉勝地的大自然的懷抱里,在恃情畫童的精神境界里,以文會友,細論古今文學,建立起親密的友誼來。蘇軾在江寧盤桓數日中,留下了不少佳作.其如:「峰多巧障日,江遠欲浮天.略沾橫秋水,浮屠插暮煙.歸來踏人影,雲細月娟娟」等句,寄託著一個被貶請官員的「障日」,「浮天」的超然出世的心情.而荊公以近作示之,其中有「積李兮滴夜,崇桃兮炫晝」警句.這是借李白《春夜宴桃李園》故事來抒發自己從宰相高位,走到與李白一樣的坎坷道路上來的心情。蘇軾說,自屈原,宋玉千古以來,再也見不到《離騷》句法了,今天有幸拜讀.荊公答以,我自己評價也不低,不過不願為庸俗的人去評論罷了。這次交往,使荊公感到這位蘇東坡的確是「不知更幾百年,方有如此人物」的奇才。而偏偏在最講「人才為先」的自己手裡,因為政見不同和呂惠卿的忌才挑撥而蔽掩了自己的眼睛,一直沒有使賢才擺脫遭屈的命運,而現在自己已是下野之身,愛莫能助了.這種貽誤人才的自省,不能不使荊公想到熙寧變法中的「台傾風久去,城踞虎爭偏」的紛紜歲月,更加覺得夾雜著個人功名富貴而爭榮政壇的往事,已如一續青煙般消逝,而現在是到了應該徹底解脫的時候了。
就在這年秋天,他兩次上疏神宗,請求批准將自己築於蔣山的半山居的園屋捐獻為寺院,表面上是為了「永祝聖壽」。又將自己俸祿與王芳死後的賜銀所購置的田產,也捐獻為寺產.得到神宗御題為「報寧禪寺」。「報寧」的含意是微妙的,是荊公報熙寧的知遇之恩呢還是報江寧百姓的哺育之恩呢所以,後來改為「太平興國寺」。王安石自己在江寧城中租屋而居,當年的宰相府的顯赫是完全看不見了。
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神宗病逝,哲宗即位,司馬光執政,幾盡罷新法。元祐元年(1086年)三月,當荊公聽到自己為上戶謀、為富國謀的免役法也被罷去的消息而憂思如涌。四月,這位吒叱風雲的改革家、文學家就與世長逝了。
思想卓越
安石從小隨父宦遊南北,對北宋中期隱伏的社會危機有所認識。在他進入仕途地方官吏時,能夠關心民生疾苦,多次上書建議興利除弊,減輕人民負擔。由於較長時期接觸了解社會現實,「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嘉佑三年(1058年)《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要求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抑帛大官僚地主的兼并和特權,推行富國強兵政策。在他任參知政事和宰相期間,取得神宗的支持,抓住「理財」和「整軍」兩大課題,積極推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方田均稅、免役、市易、保甲、保馬等新法,史稱「王安石變法」或「熙寧變法」。由於受到以司馬光為代表的大官僚大地主集團的堅決反對,神宗後來也動搖、妥協,革新派內部又產生裂痕等,新法終被全部廢止。安石變法,雖然歸根結底是為加強皇權,鞏固封建地主統治地位,但在當時對生產力的發展和富國強兵,確曾起了推動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人民的負擔,在歷史上有其進步的意義。。
為了給變法確立理論根據並反擊守舊派,安石提出「天變不足畏」,「尚變者,天道也」,用「新故相除」的進化觀點駁斥了守舊派的「道不可變」的形而上學論調。同時又公然提出「祖宗不足法」,認為「祖宗之法,未必盡善,可革則革,不足循守」(《司馬溫公傳家集.學士院試李清臣等策目》)。在變法過程中,他更設置專局,使子芳及門人修撰《詩》、《書》、《周官》三經新義,對新政從理論上加以解釋與闡發,並通過政府力量作為學校誦習的定本,被稱為「新學」,直接或間接為推行新法服務。上述這些思想,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安石不僅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時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學家。他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學創作和政治活動密切地聯繫起來,強調文學的作用首先在於為社會服務。他反對西昆派楊億、劉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風,認為「所謂文者,務為有補於世而已矣。所謂辭者,猶器之有刻鏤繪畫也。誠使巧縣華,不必適用;誠使適用,亦不必巧且華。要之以適用為本,以刻鏤繪畫為之容也。」正因為安石以「務為有補於世」的「適用」觀點視為文學創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時弊、反映社會矛盾具有較濃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臨川先生歌曲》等。
安石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簡練,奇崛峭拔,大都是書、表、記、序等體式的論說文,闡述政治見解與主張,為變法革新服務。這些文章針對時政或社會問題,觀點鮮明,分析深刻,長篇則橫鋪而不力單,短篇則紆折而不味薄。《上仁皇帝言事書》,是主張社會變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據對北宋王朝內外交困形勢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變法主張,表現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國之疵」的進步思想。《本朝百年無事札子》,在敘述並闡釋宋初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的同時,尖銳地提示了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它對第二年開始施行的政,無異吹起了一支前奏曲。《答司馬諫議書》,以數百字的篇幅,針對司馬光指責新法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四事,嚴加剖駁,短小精悍,言簡意賅,措詞得體,體現了作者剛毅果斷和堅持原則的政治家風度。安石的政論文,不論長篇還是短制,結構都很謹嚴,主意超卓,說理透徹,語言樸素精練,「只用一二語,便可掃卻他人數大段」(劉熙載《藝概.文概》),具有較強的概括性與邏輯力量。這時推動變法和鞏固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成果起了積極的作用。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膾灸人口,《鯀說》、《讀孟嘗君傳》、《書刺客傳后》、《傷仲永》等,評價人物,筆力勁健,文風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給人以顯豁的新鮮覺。他還有一部分山水遊記散文,《城陂院興造記》,簡潔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禪山記》,亦記游,亦說理,二者結合得緊密自然,既使抽象的道理生動、形象,又使具體的記事增加思想深度,顯得布局靈活並又曲折多變。
安石的詩歌,大致可以罷相(1076年左右)劃界而分為前、後期,在內容和風格上有較明顯的區別。「王荊公少以意氣自許,故詩語惟其所向,不復更為涵蓄……後為群牧羊官,從宋次道盡假唐人詩集,博觀而約取,晚年始盡深婉不迫之趣」(葉夢得《石林詩話》)。前期的詩歌,長於說理,傾向性十分鮮明,涉及許多重大而尖銳的社會,問題注意到下層人民的痛苦,替他們發出了不平之聲。《感事》、《兼并》、《省兵》等,從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描寫和提示了宋代國勢的積弱或內政的腐敗,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對於國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擇將」的建議;《收鹽》、《河北民》等,反映了當時人民群眾備受統治者迫、害壓榨的悲慘遭遇;《試院中》、《評定試卷》等,則直接抨擊以詩,賦取士的科舉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經世濟國的人才;《元日》、《歌元豐》等,熱情地謳歌了變法帶來的新氣象和人民的歡樂;《商鞅》、《賈生》等,通過對歷史人物功過得失的價,抒發了自己的新的見解和進步意義。安石後期的隱居生活,帶來了他的詩歌創作上的化。他流連、陶醉於山水田園中,題材內容比較狹窄,大量的寫景詩、詠物詩取代了前期政治詩的位置,抒發一種閑恬的情趣。但藝術表現上卻臻於圓熟,「雅麗精絕,脫去流俗,每諷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頰間。」(《後山詩話》載黃魯直語)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書湖陰先生壁》等詩,觀察細緻,精工巧麗,意境幽遠清新,表現了對大自然美的歌頌和熱愛,歷來為人們所傳誦。
從詩體說來,安石的古體詩雖然多用典故,好發議論,但象《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穎,充滿著情感和豐富的想象。律詩則用字工穩,對偶貼切,但有時不免失於過多的雕刻。五絕和七絕尤負盛譽,「王半山備眾體,精絕句」,「荊公絕句妙天下」(《艇齋詩話》)。他的詩對當代和後世都有影響,被稱為「王荊公體」。
安石的詞,今存約二十餘首。雖不以詞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舊習」(劉熙載《藝概·詞曲概》)。《桂枝香·金陵懷古》一詞,通過描寫金陵(今江蘇南京市)壯景及懷古,揭露六朝統治階級「繁華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縱沉鬱,被贊為詠古絕唱。它同范仲淹的《漁家傲》「塞下秋來風景異」一詞,開了蘇東坡豪放的先聲,給後來詞壇以良好的影響。
從文學角度總觀安石的作品,無論詩、文、詞都有傑出的成就。北宋中期開展的詩文革新運動,在他手裡得到了有力推動,對掃除宋初風靡一時的浮華餘風作出了貢獻。但是,安石的文學主張,卻過於強調「實用」,對藝術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計不足。他的不少詩文,又常常表現得議論說理成分過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韻味。還有一些詩篇,論禪說佛理,晦澀乾枯。這些都是他在藝術觀和創作上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