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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1章 以後跟著我干吧

  聽錢猴王說出『陸少』這個詞后,葉明媚更加明白了。


  以往那些從沒有被她正眼看過的十二個老頭老太,才不是老乞丐,而是一些來歷詭異的『江湖大俠』,也不知道咋回事,他們竟然自降身份,甘心充當陸寧的走狗了。


  「為、為什麼不許我上山?」


  想通錢猴王的身份后,葉明媚反而冷靜了下來(只要他是陸寧的走狗,那麼就不會傷害她。既然他不敢傷害她,再害怕豈不是傻獃獃)。


  錢猴王稍稍猶豫了下,才低聲說:「因為有客人在一號別墅內,陸少不希望她被打攪任何人。葉總,別讓老頭子為難。」


  「女人?」


  葉明媚猛地想到栓子說,昨晚他看到格林德恭迎一個男人一個女人上山的事了,她以為那個女人,剛才已經隨著陸寧走了,卻沒料到還留在山上。


  非但如此,還派人把守上山的路,不許任何人去打攪她,就連葉明媚這個主人都不行。


  那個女人是誰,葉明媚沒興趣去知道了,因為就算她用腳丫子也能猜出,那是陸寧的女人。


  那個小混蛋有那麼多女人,鬼才知道當下住在一號別墅內的是誰。


  錢猴王點了點頭,沒說話。


  「好,那我走。」


  葉明媚也是聰明人,知道現在與錢猴王講理,那純粹是對牛彈琴,人家眼裡只有小混蛋,才不會關她葉總是不是明媚山的主人呢。


  「葉總,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錢猴王很關心的說道。


  已經轉身走了兩步的葉明媚,忽然轉身說:「每個月給你開三十萬的月薪,能不能跟著我干?」


  錢猴王愕然,一時半會的竟然沒明白過來,葉總對他伸出了橄欖枝。


  葉明媚還以為他在拿捏呢,又說:「三十萬嫌低的話,可以再商量。」


  別看這糟老頭半死半活的,卻是個對掐好手,比葉明媚以前身邊那些保鏢要牛多了,如果能招攬到身邊當走狗葉總的安全方面,就能更多一層保障了。


  錢猴王這才明白葉明媚要幹啥,笑了,很燦爛的笑,像盛開的菊、花那樣。


  葉明媚的臉卻紅了。


  從錢猴王那菊、花般的笑容中,她看出了濃郁的不屑、嘲諷等神色,彷彿在問她:你覺得,錢那種充斥著銅臭的腌臢之物,能改變我老人家的態度嗎?

  錢,有時候確實能改變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的態度。


  老四叔就是這樣認為的。


  今晚獲得他真誠態度的人,是陸寧。


  說來也湊巧了,老四叔今天下午大敗而歸(自然是小賭一把了)后,剛回家就被家裡的小媳婦,拿著雞毛攤子劈頭蓋臉的揍了出來。


  唉,也不怪小媳婦生氣,老四今早出門時,可是承諾今天要為媳婦贏回一雙細高跟鹿皮小馬靴的,就是那種八百塊錢一雙的。


  可惜老天爺不開眼啊,老四不但沒有為媳婦贏回一雙小馬靴,還把幾乎是下跪才哄來的五百塊錢,連帶為紀念結婚二十周年才買的手錶,都特么的輸出去了。


  小媳婦沒看到老四叔拎著鞋盒子回家,反倒是左手手腕上光禿禿的了,能不勃然大怒,能不拿著雞毛攤子追殺,發誓要把他揍成狗肉之醬嗎?

  幸虧老四跑得快,在跑出大門時更是及時掛上了鎖頭,讓那小潑婦在家跳著腳的罵吧,反正罵又不能讓四叔少一塊肉,至於她說要勾搭別的男人,送他一頂大大的綠帽子靠,男人瞎了眼,才會招惹這種母老虎呢!

  一整天都沒吃飯的老四,肚子咕嚕咕嚕叫著,垂頭喪氣的剛走過陸家衚衕,就被剛下車的陸寧喊住了,問他去哪兒。


  雖說老四與陸寧不是很熟悉,但怎麼著也是那麼多年的街坊了,也算是自己人了你有懊惱的心事時,會不會對自己人說說?

  四叔就會。


  陸寧也算個有良心的,聽老四說完后,馬上就拿出一疊鈔票,怕不得三五千的樣子,更不管四叔滿臉大義凜然『你別塞,別塞!四叔我可不是那種要吃嗟來之食的沒出息男人!都說別塞了,怎麼還你塞差地方了,口袋在這邊』,不容分說的把錢塞進了他口袋裡,又熱情邀請他去小橋對面的燒烤攤上小坐片刻,喝幾杯。


  看在這孩子很懂事,又說他在外掙了大錢、不能看著四叔為了區區一點銅臭物就搞得家庭不和的面子上,老四也就勉為其難的,跟他來到了燒烤攤上。


  還是看在這孩子懂事的份上,老四沒有跟他計較吃燒烤還帶著狗子,不但給它吃烤串,更是給它要了個碗,倒了一瓶啤酒。


  老四還是第一次看到會喝酒的狗子,吃烤串的速度更是快的驚人。


  幸好看陸寧掙了大錢的樣子,不在乎多要幾十個串來喂狗,老四才沒有語重心長的為他講述『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這句詩所包含的意思。


  陸寧當然也不喜歡聽人教訓他,正如他忽然喊住老四,又塞錢又請客的,是因為有事要問他。


  老四今年四十五六歲了,打小就在唐王老城區長大,那麼他差不多該知道老城區的發展史,認識那些在陸寧十二歲離家外出找媽媽時,忽然搬離這兒的居民。


  也許,老四就是那批人中的一員,或者是那些人的後代,只是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沒有搬走,索性就在這兒紮下了根,徹底蛻變成當地居民了。


  幾瓶啤酒下肚后,老四開始口若懸河,在陸寧旁敲側擊下,開始講述他小時候的某些趣事:「現在算起來啊,至少也得四十年了吧?那時候我還沒結婚、哦,不,可能是還穿著開襠褲,整天下河逮魚捉蛤蟆」


  老四在講述他過去的故事時,毛驢已經吃飽了,張嘴打了個哈欠,溜溜的跑去別處了。


  它沒心思聽老四瞎幾把叨叨啥,只是看到有個穿花裙子的漂亮姑娘,與一小夥子坐在那邊有,就跑過去假裝鑽到桌子下面吃骨頭,要玩偷窺了。


  毛驢發誓它就是看看而已,並沒有別的意思,花姑娘子幹嘛要那樣緊張,大呼小叫的讓她男朋友拿酒瓶子,照它腦袋上來一下?

  驢哥不跟他一般見識,可以在被轟走了后再腆著臉的過去,但燒烤攤主人不願意了,直接找上了老大,很客氣的說你的狗子會嚇壞客人的,要不要先請它滾蛋?

  老大真特么的不是個東西,自個兒在這兒吃肉串,聽老四吹牛皮,看花姑娘子,卻攆著驢哥自己滾回家呆著去,要不是看在兄弟情真比海深的份上,毛驢絕不會訕訕的夾著尾巴,很孤獨的踏上了回家路。


  話說,家裡也有個花姑娘子的,只是太熟了,驢哥下不去眼。


  而且貌似小宋身邊還有個小黑妹,來自沒多少文化的非洲大陸,如果被她看出驢哥用異樣的眼神偷看小宋后,鬼知道她會不會掏出手槍,直接叭狗一聲,毛驢就永垂不朽了。


  那種危險是斷斷不能冒的,尤其是在痛飲一杯無後,毛驢明顯暈乎乎的了,真怕管不住自己做某些找死的事,為安全著想,還是趴在,門口等大哥一起回來,再向家裡那倆女人展示主權吧。


  毛驢趴在自家大門口一側的角落裡,隨著酒勁上來,眼皮子也越來越沉重,剛要暫且眯一覺呢,開門的聲音傳來,驚走了困神,讓它很不爽睜開了眼。


  陸家的大門依舊緊閉著,聲音是從前面鄰居門口傳來的,一個老態龍鐘的老太婆,從大門內走了出來,看來也是剛吃飽晚飯,要去外面溜溜腿,希望能再多活個三五十年的吧?

  老太婆掛上鎖頭,抬腳正要向衚衕外走去時,忽然回頭看來。


  老天爺可以保證,毛驢在睜開眼后也僅僅是睜開了眼,並沒有做出其它動作,搞出任何的聲響,就像永遠都藏匿在黑暗中的幽靈那樣,絕不會被人發現的。


  這個老太婆,卻回過頭,一眼就看向了陸家門口左側的陰影中。


  陸家大門左側牆基下有個洞,這是下雨時供雨水淌出來的地方,也就是俗稱的狗洞,是衚衕中間那盞昏黃的燈照不到的死角,老太婆卻在回頭一瞬間,看向了這邊。


  毛驢藍汪汪的雙眼,極快的閃爍了下,接著閉上了,這是擺明了『我欲醉眠君且去,明朝有情抱肉來』的態度,希望這老太婆能理解。


  老太婆竟然看懂了毛驢的意思,笑了笑後轉身慢慢地走了。


  算是有幾分眼裡價的老太婆,沒來打攪毛驢睡覺,這讓驢哥很滿意,很快就睡著了。


  只是沒睡了多久,有腳步聲從衚衕口傳來,還帶著一股子新鮮的玫瑰花香氣。


  陸寧的腳步才不會這樣沉重,而且他從來也不會帶花兒去哪兒毛驢睜開了眼,就看到一個比陸寧身材更高一點,相貌更英俊一點,穿著更有品位一點的青年才俊,左手捧著一束玫瑰花,昂首闊步的走了過來。


  就像漂亮女人相互間都有一定的敵意那樣,毛驢也從不待見任何比老大長相還帥的男人,尤其是他經過前方鄰居門前時,腳步不曾有片刻停頓,直直走了過來。


  一個西裝革履、頭髮錚亮的能讓蒼蠅落上去也打滑摔下大胯來的帥哥,忽然抱著一束象徵著愛情的玫瑰花,屁顛屁顛的走來這是要幹嘛,就算傻瓜也能看得出來:陸家,有位待字閨中的窈窕花姑娘子。


  傻瓜都能看出來的事,毛驢實在沒必要看不出來。


  進了咱家的門,就是咱的,不管是東西,還是人。


  這是陸寧帶毛驢回家居住后,經常教導它的一句話,還囑咐它要牢牢的記住,畢竟窮家難當,蚊子再小也是肉,可不能隨便被人拿走。


  毛驢牢牢記住了。


  現在,有個自以為很帥氣的大帥哥,捧著一蓬破花來追家裡的花姑娘子了,還真特么以為驢哥是不管事的了?


  張良華來到陸家門口,先抬手輕撫了下油光錚亮的髮型,正要去開門時,忽然一團黑影猛地從左腳下撲出來,扯住了他的褲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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