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喜歡有你在的日子
沙漠上空的漫天星辰,就像一隻只調皮的眼睛,不斷的閃爍著。
毫無疑問,羅布泊夜空中的星星,要比內地所有城市上空的星星亮許多倍。
如果在內地,能看到這樣明亮的星星,林武肯定會有種心曠神怡的感覺。
但在這兒,他仰首看著這些璀璨的星辰,卻感覺它們是那樣的冰冷。
冰冷中,還透著冷漠的絕望。
不管白天有多麼熱,沙漠的晚上都這樣冰冷,是那種冷到骨髓中的冷。
冷了就要多活動一下,最好是讓*微微出汗,那樣就能有效的驅趕寒冷。
可問題是,現在哪兒還有汗水可出?
「還記得我剛住進你家時,我曾經跟你說過的那個秘密嗎?」
盤膝坐起,林武雙手抱起了膀子,儘可能維持*『勞動』后獲得的熱量。
他賴以禦寒的戶外衝鋒衣,已經穿在了陸寧身上。
毛驢張嘴,打了個哈欠,示意林武:哥們每天都這麼忙,哪兒有工夫記得你那些勞什子秘密?
「我就知道你從來都沒有把我跟你說過的話,記在心上,你這個無情無義的傢伙。」
林武罵了一聲,接著柔聲說:「不過看在你跟我同生共死的份上,我這次繞過你,不介意再跟你說一遍。」
毛驢搖了搖尾巴,表示洗耳恭聽。
「我其實不叫林武,更不是一個男人。」
說到這兒時,林武又笑了下。
清冷的月光下,她的牙齒是那樣的潔白,整齊。
毛驢好像被她瞬間釋放出的女性魅力,給搞醉了,要不然也不會又露出好色賤狗的嘴臉,爬起來鑽進了二哥懷中。
今天太陽落山後,林武就覺得額頭髮燙,暈頭暈腦的。
她不敢去想自己是不是病了。
當前真要是病了,那麼就代表著在等死。
可如果沒病了的話,為什麼自己都能覺得臉頰發燙,卻偏偏害冷,所有的力氣,在坐下來后,就像退潮般的那樣消退,再也無法站起來。
林武抱住了毛驢時,立即從它身上感受到了溫暖,鼻子一酸,明白它這是要給自己取暖,趕緊抬起頭,重新看向夜空,這才避免淚水淌出來:「我的真名字,其實叫林舞兒。舞兒,是舞蹈的舞--嗯,跟你說這個,你也不懂。你再怎麼厲害,也不認識字不是?」
下巴伏在毛驢身上,林舞兒慢慢閉上了眼睛,喃喃的說:「自從我出生那天開始,我就是東海集團的大小姐,註定這輩子要過紙醉金迷的生活。」
如果毛驢對財經新聞感興趣的話,就會知道早在二十五年前,明珠東海集團老大林東海,就是當地的大地主了。
林東海能成為大地主,可不是白手起家(現在報紙上,總能看到某位商場大鱷是白手起家的發展史,其實那都是狗屁,哪一個大人物,沒有深厚的背景?在某個特定的環境下,就算你是商業奇才,要想白手起家成為商場大人物,那都是痴人說夢)。
往上數十代,林家都是明珠有數的土豪貴族,只是沒有哪一位祖先,能夠有林東海這樣的運氣,趕上了一個重視商人的年代,大把的金錢賺著,還能獲得無數榮譽。
趕上好時候的東海集團,這些年來始終蒸蒸日上——不過,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林東海也有這樣一本,那就是沒有兒子。
跟不怎麼注重男女的老外相比,華夏代代相傳數千年的傳統思想,讓人特別的重男輕女,尤其是林東海這樣的大老闆。
更加讓林東海難念的是:妻子在生下林舞兒后,就一直沒再懷喜。
如果不是發自內心的愛著妻子,依著林東海當前的身家,隨便甩出個數百上千萬,找一個漂亮妞兒給自己生個兒子,估計前來應聘的美女,得從羅布泊排到古羌縣。
愛情啊,不但能讓女人變成花痴,也能讓男人變傻,就像林東海,為了對得起自己的愛情,就跟妻子發誓說,林舞兒就是他唯一的繼承人。
林母被感動了(但再怎麼感動,也不允許丈夫在外面找小三),就跟丈夫商量:把女兒當兒子養。
林東海欣然同意。
於是,從那個決定開始后,林舞兒就跟漂亮的小花裙等女孩兒喜歡的東西無緣了,還得總留著男孩子的髮型,身份證改為了林武,被人稱為少爺。
少爺就少爺吧,反正等林東海這倆老不死的咽氣后,林二哥還是會變回女孩子的——只是很可惜的是,幾年前,母親因病去世的不幸,再次改變了林舞兒的命運。
林母去世才幾個月,林東海就跟重金聘來的美女醫生沈玉如走進了結婚殿堂,絲毫不顧林舞兒的感受。
林舞兒一怒之下,這才憤然離家出走,靠著自己的聰明伶俐,成為了一個半吊子小扒手。
為了讓所有人都相信自己是男人,林舞兒用姜水染黑了自己的皮膚(姜水染黑皮膚后,清水是洗不掉的),更在身上刻意做出有白癜風皮膚般的假象,來掩飾她夏天也不會輕易露出胳膊腿子的奇怪現象。
後來,她流浪到了唐王,遇到了陸寧,這才改邪歸正,重新做人。
「毛驢,你知道嗎?跟你們生活的這幾個月,絕對是我從小最幸福的日子了,雖說每天去送快遞,累得要死要活,你大哥還變著法的剝削我,可我卻覺得,這才是我的生活,我最喜歡的家。」
林武講了這麼久后,感覺更加的冷,抱著毛驢的胳膊又緊了下,繼續說:「那些天,我最怕的就是林東海能找到我……沒想到他還真找到我了。呵呵,他不該找我的,沈玉如都已經懷孕了,而且很可能會給他生個兒子。既然這樣,幹嘛還要找我呀?」
「如果他不找到我的話,那麼我就沒機會來這個鬼地方了。」
林武覺得眼皮子越來越沉重,渾身越來越冷,說話的聲音更低了。
她沒有說錯,如果林東海沒有找到她,那麼她要想來羅布泊找陸寧,誰給她提供車子?
那樣,她就不會坐在這兒,等待死亡的到來了。
感受到二哥的身子有些發冷后,毛驢不安的錐錐叫起來,伸出舌頭去舔她的臉,希望能給她一下水分,一些熱量。
「不管事了--如果我死了,記得讓陸寧告訴我爸,就說我已經徹底原諒了他。還有,別忘了跟陸寧說,我很喜歡給他做兄弟……」
林武閉眼笑了笑,身子蜷縮的更緊--現在,她覺得更冷,臉頰更熱,神智也越來越模糊。
「汪、汪汪!」
毛驢的舌頭,終於從二哥臉上感受到了火燙,立即急促的大叫起來,提醒她千萬不要睡著,要不然會死人的!
大哥,二哥如果都半死不活的了,驢哥沒有任何把握,能帶著他們倆人走出這鬼地方。
毛驢的叫聲很刺耳,可林舞兒卻不想睜開眼。
一點也不願意,只是渾身篩糠般的哆嗦了起來。
其實從白天就開始發高燒的林舞兒,在*極度缺水的情況下,能夠堅持到午夜時分,才逐漸有被燒傻了的趨勢,這已經很了不得了。
看到二哥不理睬自己后,毛驢的叫聲更大,開始有了狼一般的嚎叫,順風傳出老遠。
只是,帶著濃濃的哀傷哭腔。
林舞兒卻是動也不動,通紅的臉上,還殘留著黑夜都無法遮掩的嫵媚笑容。
靈魂,更好像隨著毛驢的哀傷鳴叫,林舞兒覺得自己的靈魂飄出了*,慢悠悠的升到了半空中,向下看來,就看到躺在木犁上的陸寧,爬了起來。
不住哀鳴的毛驢,聽到動靜后猛地抬起頭,就看到了大哥。
大哥站在黑夜中,清冷的月光灑在他那張堅毅的臉上,偉岸的身影如山--真能裝比,都什麼時候了?
毛驢的哀鳴聲,騰地轉為狂喜的嚎叫,忽略了大哥的裝比,掙開林舞兒的手,撲了過去,人立而起,兩根前爪搭在陸寧*上,舌頭伸的老長,求吻。
它好多天都不刷牙了,大哥當然沒興趣跟它親吻。
抬手推開賤賤的狗腦袋,陸寧走到林舞兒面前,把她從地上抱了起來。
毛驢心情大好之下,毫不介意大哥的不解風情,圍著他開始瘋狂的轉圈,一點都不知道愛惜體力。
低頭用臉頰挨在林舞兒的額頭上,陸寧心中鬆了口氣:還好,不是太嚴重,主要是因為極度缺水,又脫衣服引起的風寒。
木犁上的背包中,應該有退燒的藥物。
林舞兒自然也知道,但她沒有用——沒有水,實在吃不下去。
陸寧有水,最起碼現在有口水。
被口水攪拌成糊糊狀的退燒藥,用嘴對嘴的方式,度進了林舞兒嘴裡--她要是清醒著的話,估計就算是去死,也不會吃寧哥口水的。
那麼久了,都沒刷牙,很臭的。
「行了,別特么的轉了,趕緊去找點東西去吃。」
陸寧脫下衝鋒衣包在林舞兒身上,背起行囊,果斷捨棄了滑犁,沖毛驢罵道:「你這個蠢貨,我只是美美睡了一覺,你就忘了以前我曾經手把手的教給你,怎麼在荒漠生存的本事了。」
要不然說毛驢就是個賤狗呢?
為大哥做了這麼多事,還被罵后,不但沒有羞惱成怒抬腿沖他撒尿以表示鄙視,反而高興的叫了幾聲,轉身就沖向了遠處。
大哥罵的沒錯,驢哥有著世界上最靈敏的鼻子,哪怕是在荒漠中,也能找到沙子下面的蜥蜴、蛇兒的。
那些小東西雖然樣子醜陋,可卻能提供哥幾個最需要的水分。
只是大哥好像忽略了驢哥之所以沒有去尋找那些小東西,是因為它要時刻呆在二哥身邊,保護她。
現在好了,有大哥保護二哥,那麼驢哥就可以放心的去找東西吃了。
「林武,林舞兒,你知道嗎,其實我也很喜歡有你在的日子。」
陸寧低頭看著昏迷中中的林舞兒,低聲說出這句話時,毛驢的狂吠聲,從遠處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