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女強人的苦
這早上幸好來逛商場的人並不多,也沒很多人圍觀著看,芳娜趴在地上哭著,杜簡抱住她,可是也不知要怎麼安慰她。
芳娜姐知道為家庭付出得不多,所以她現在也辭了工作,就想好好的彌補一下,可是卻不知道她的老公出軌這麼久。
這樣的事情擱誰身上,誰也會很難受的,地上太涼了,杜簡吃力地扶起哭得傷心欲絕的芳娜:「芳娜姐,不要哭了,你的手還在流血,下面有家藥店,我們快去買點止血的貼住。」
芳娜哭得跟個淚人兒一樣,也不說什麼,任由杜簡拉著去樓下。
可是在樓下看到那三人上車走人了,她又瘋一樣地跑出去,使勁地拍著車門大叫:「開門,你們下來,給我說清楚。」
她老公開的車子一點也不停,還開得很快,把芳娜給重重甩在一邊,也沒有人打*窗看一眼,杜簡看得心都酸澀酸澀的。
「林宴,你幫我*,我要回家,我要去問個清楚。」她跌撞著爬了起來,無神地抓著杜簡的手:「快*。」
「芳娜姐,可是,我沒有駕照啊。」
「那我開,你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杜簡搖頭:「不行,你這樣的狀態怎麼能*,你放心,我一定會陪著你的,我們坐車去。」
坐在車上,芳娜的身子還一直抖著,似乎怎麼也無法相信可怕的事實。
房子是在一個挺高檔的小區,芳娜帶著她上去,拿出鑰匙使勁地開門,可是怎麼也開不了。
杜簡拿了過來:「我來吧。」她手抖得厲害呢,可能沒開好。
插進去扭動,可是就是開不了啊,門應該從裡面反鎖了。
「開門,劉恩,你給我開門,我知道你在裡面,開門,開門。」她使勁地敲著,捶著門。
可是裡面的人就是不開門,杜簡看不下去,便揚聲說:「再不開門就砸門了。」
聽到裡面鎖轉動的聲音,門開了,但是一包東西卻硬塞了出來,芳娜要擠進去,她兒子就攔在門口冷漠地看著她:「我爸爸已經把你的東西都收拾好了,就是外面那一包,以後這就不是你的家了,你也不要回來了。」
「兒子。」
「我沒有你這樣的媽,我只認男男媽咪。」
「她是個小三啊,你可是我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志暉。」
「可打小照顧我的,就是她,我才不要你這樣的媽媽呢,我的衣服,我的鞋子全是男男媽咪買的,在學校里也是男男媽咪來給我家長會的,反正我不認你,你也不能回來。」
「你聽到你兒子說的話了嗎?還不走,這個家裡,已經沒有你的位置了。」劉恩站在孩子後面,冷冷地看著她:「遲早也是要讓你知道的,現在你也知道了,你也可以走了,以後這裡不歡迎你再來。」
「劉恩,你怎麼可以這樣忘恩負義。」芳娜撕心裂肺地哭:「這個家可是我花錢買的,當初你一無所有,欠了這麼多的債,是我跟你一起共患難的。」
「說這些現在有意思嗎?沒感情了就沒感情了,你為這個家付出過什麼,你就只知道這裡而已。」
「可不是,就連你睡的床單,也是男男媽咪買的,還有牙刷,梳子,就連拖鞋,你都穿我男男媽咪買的。」
她兒子又插了一刀,這一刀刺得讓芳娜都站不住。
「劉恩,你讓郝男出來,我要問問她,為什麼要這樣不要臉?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子對我,還是人嗎?」她大聲哭叫著。
劉恩就冷笑:「你跟賀知章難道就真的是清清白白嗎?別以為我不知道。」
「你知道什麼,你怎麼可以這樣說我,我從來沒有做過對不起你的事情。」
「你不要在這裡吵鬧了,我反正不喜歡你,討厭你,每次我都恨不得你永遠不要回來。」她兒子很不高興地叫。
芳娜有點啞口無語的,眼睜睜地看著兒子把門關上,把她阻隔在外面,芳娜難受地捂著心口,連敲門的力氣也沒有。
「宴宴,你回去吧,讓你跟著奔波,對不起。」
坐在樓下的階梯上,芳娜有氣無力地說。
杜簡哪敢就這樣走,芳娜這樣子很平靜,平靜得叫她害怕。
她看著手上的傷口,低低地笑:「你放心,我不會再上去自取其辱的了。」
「芳娜姐。」
「沒事,你回去吧。」
「芳娜姐,那今天晚上,你要住哪裡啊?」
「沒事。」她就了二個字,閉上眼也不想說了。
越是沒事,才越是可怕,杜簡可不敢大意,任何人出了這樣的事,只怕都不知要鬧成怎樣的天翻地覆,可是她太冷得可怕了。
「芳娜姐,今天晚上你住在我那兒吧。」
芳娜苦笑:「你是怕我想不開做傻事是不是,這麼多年來,我什麼人沒有見過,什麼事沒有聽說過,不會打倒我的,我只是還有點懵懵的。」
「芳娜姐,那別想那麼多,現在跟我回去。」她不可能放任芳娜一個人在這裡,萬一有什麼事那就真的很遺憾。
芳娜挺好的人,很爽直,對她也很照顧。
她把芳娜帶回她的小窩,叫了一大箱的啤酒,芳娜一罐一罐地接著喝。
喝得多了就拉著杜簡笑:「是不是很諷刺啊,早上的時候我還說我嫁了個好老公,對我真好。」
「芳娜姐,誰又想這樣的事情發生呢。這樣的男人,不要也罷,憑著芳娜姐你的能力,還能找更好的。」
「男人滿街都是,我不稀罕,可是我的兒子,從我身上掉下來的肉啊,他對我卻是這麼的反感,我做錯了什麼啊?」
芳娜工作太忙了,沒有時間照顧孩子,人家刻意地要教壞他,唉。
杜簡拉開一罐啤酒:「喝酒吧,芳娜姐,難過的時候使勁地喝,睡一覺醒來天還是這個天,永遠都不會塌下來的,只要人堅強的活著,比什麼都強,時間會證明一切的正確和錯誤,現在什麼都不要想。」想再多,也是無法改變已經發生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