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辛醜條約》(上)
何貓給威廉看的電報是李鴻章發給他的電報,上麵的內容是叫何貓即可來京談判。
“老板!去啊!反正八國聯軍沒有攻破紫禁城。”威廉道。
此時,遠在京城的李鴻章,正在為談判的事情發愁。在他看來,華夏國根本沒有輸。隻要野戰軍在打下去,八國聯軍肯定會被趕走。
因為慈禧的命令,導致八國聯軍重新占領京城。當然,紫禁城沒有遭到破壞,因為這裏有二千野戰軍二十四時保護。
在8月日這一,李鴻章在老毛子士兵保護下抵達塘沽,並很快赴京,在各國公使間奔走。德國提出以懲辦慈禧太後、端王載漪等戰爭禍首,作為議和的先決條件,從而使和談無法進行。
帝國主義各國圍繞是否與清廷和談、以及李鴻章代表資格等問題進行的爭論,實際是各國在華挑選代理人的矛盾顯現。
老毛子支持素有親俄傾向的慈禧和李鴻章;英、美等國則支持光緒帝;德國明顯傾向英國,以拖延時間,等待德國元帥、八國聯軍總司令瓦德西來華,以便擴大對華侵略戰爭。結果何貓的出現,打亂了這些國家的思路,並把八國聯軍趕到津。
閏八月中旬,瓦德西抵達津後,執行德皇指令,多次拒絕李鴻章求見,指揮聯軍向直隸發動武裝進攻,結果還是不敢進攻。
瓦德西的激烈做法不僅引起老毛子強烈不滿,英、美等國也害怕德國獨受其益,遂一麵派兵參與擴大侵華的軍事行動,以待日後分贓時能多得一些侵略利益,一麵又表示希望盡快結束戰爭。
特別是八國聯軍逼進山西,觸動英國在山西的侵略利益時,英國更強烈地呼籲停戰。英、美等國態度的轉變,迫使德國不得不就此止步,為清廷乞和打開了方便之門。
慈禧為取得各國寬恕,於閏八月初三發布懲處肇禍諸臣的上諭。劉坤一、張之洞、李鴻章等也極力為慈禧開脫,將宣戰責任歸咎載漪。
清廷及封疆重臣的這些表現,使列強感到慈禧已經馴服,繼續支持這個馴服政府對他們大為有利。
另外,歐洲各國也擔心拋棄慈禧,將導致清朝廷垮台,喪失訛詐華夏國的機會和可能。這樣,在挑選代理人的問題上,歐洲列強態度漸趨一致,最終決定“保全”慈禧,開始與清廷議和。
但李鴻章這時反而不著急,他知道何貓並沒有輸掉這次戰爭。要不是慈禧一心想求和,他這把老骨頭也不會來京城。
而李鴻章的態度,讓瓦德西等國家統帥們,都紛紛感到為難。早知道會發現這樣的事情,還不如一開始就答應求和。
當何貓抵達京城後,所有的愛國者都把目光瞄向何貓。他們對清政府已經是徹底失去信心。明明沒有輸,卻要和洋人們簽訂輸掉的協議。
轉眼到1901年7月15日,經過半年多的談判,《《辛醜條約》》終於擬定完成。清政府代表李何貓、李鴻章等人。
何貓不能簽字,這是八國聯軍統帥們唯一要求,上一次一個馬關條約何貓簽字,導致日本死亡士兵超過四十萬之多,雖然有一大半是預備役部隊,可這些預備役也是兵啊!
李鴻章一聽,頓時哈哈大笑道:“怎麽?你們這些國家,還怕何貓的報複嗎?”
一向囂張的瓦德西,頓時啞口無言。因為何貓的野戰軍實在是太能打,武器方麵又精良。想要全殲這些軍隊,最少是野戰軍的十倍兵力。
過了一會兒,會議正式宣布開始。
參與八國聯軍的英國、美國、法國、德國、老毛子、日本、意大利、奧匈帝國都有分割華夏國領土的想法。
是華夏國清朝政府與英國、美國、法國、德國、老毛子、日本、意大利、奧匈帝國、西班牙、荷蘭和比利時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軍攻入京城後簽定的一個和平協定。
被認為是華夏國自第一次鴉片戰爭後簽署的一係列不平等條約之一,條約簽定於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當時為辛醜年,故名《辛醜條約》。
會議一開始,李鴻章用手夾著雪茄,樣子非常神氣。而何貓,則是一臉笑眯眯,甚至還拿著燒鵝腿在啃。在何貓看來,隻要時機成熟,他將會把這些國家的首都給占領。
李鴻章:瓦德西先生,前麵一排都是我的老朋友,後麵那一排你也不介紹給我認識一下?
瓦德西一聽站起來,為李鴻章開始介紹,在介紹完畢後,何貓突然放了一個屁。頓時,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他。
“怎麽?連屁都不能放嗎?”何貓鄙視道。
瓦德西一聽,連變得煞白。心裏在想,你放屁也要等我介紹完畢,幾分鍾後在放吧?這樣一來,各國公使不是在我介紹是放屁嗎?
接下來,瓦德西把《辛醜條約》原文,放在何貓、李鴻章等大臣麵前,叫他們看一下。
何貓看完後,頓時哈哈大笑。
瓦德西:何總督,有什麽不對嗎?
“沒什麽不對,我隻是覺得有些頑固派大臣好笑。叫他們跟隨潮流,結果他們還是老一套,現在知道錯了吧!”何貓道。
《辛醜條約》內容為:
第一款
1、大德國欽差男爵克大臣被戕害—事,,奉諭旨親派醇親王載灃,為頭等專使大臣,赴大德國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國大皇帝暨國家惋惜之意。
、大清國國家業已聲明,在遇害該處所豎立銘誌之碑,與克大臣品位相配,列敘大清國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書以拉丁、德、漢各文。
叫何貓,以及王公大臣們給洋人下跪,何貓是堅決不幹。也正因為這件事,差點導致戰事在起。英國、法國等十幾個國家,勸瓦德西不要惹起分端,損失他們在華的利益。
第二款
1、懲辦傷害諸國國家及人民之首禍諸臣。先後降旨,所定罪名,開列於後。端郡王載漪,輔國公載瀾,均定斬監候罪名,又約定如皇上以為應加恩貸其一死,即發往新疆永遠監禁,永不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