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她最美
“不急,你們先玩一段時間再說。”宋坦坦對小姑娘就溫和很多。
幾個小姑娘欲言又止,不幹活不是沒飯吃麽?那她們吃什麽?
“院子裏不是很多空地,你們把院子收拾出來,種點東西,把家裏打掃幹淨,小姑娘在家裏幹些家務便可,沒兩年就要說人家了,得好好養養。”那麽大的院子沒人打理是不行的。
“她們每天待在家裏就行?”阿四今年也十二了,是個半大小子,帶他出來鍛煉一兩年,到時候說親也容易些。
“阿四咱是大男人怎麽能和小姑娘比呢。”阿柱拉了他一下,示意他少說兩句。
阿四張了張嘴,想說他還是個孩子呢,怎麽就要出來找活幹了,他也一直在學醫,難道也出來擺張桌子給人看病,可他號脈都不會,就是個半吊子,做個藥童還差不多。
“你們十幾個人每天不用吃飯啊,家裏不用灑掃,到時候小桃和小梨幾個負責做飯,你們回來就能吃現成的,院子裏種了菜,就少了買菜錢,家裏的鎖事多著呢,別以為很輕閑。”
小姑娘到年紀了不能和小夥子般拋頭露麵的,又不是沒條件,咱有宅子,有糧食,用不著小姑娘出來做買賣賺銀子。
葉墨尋全程沒說話,看逛的差不多了,就指著旁邊的一個酒樓說:“進去吃飯。”
眾人眼睛一亮,正想歡呼,就聽宋坦坦說:“這是鳳城最大的酒樓,裏麵的東西貴的很,咱可沒那麽多銀子,要是吃完沒銀子付賬,難道拿人去抵押?”
“我們隨便買點包子吃就行了。”阿四眼巴巴的看著宋坦坦,剛才經過賣包子的小攤位時他就饞的不行。
還有糖葫蘆,賣煎餅的他都饞,但他沒銀子,從村裏出來裏因為路太遠,糧食也帶不了多少,路上就吃掉一半。
“對了,坦坦我們帶出來的那些草藥和曬幹的菌子可以拿去賣嗎?”如果可以,那他們就有銀子了。
宋坦坦翹起嘴角,拍了拍阿四的肩膀,一副你很不錯,我看好你的表情,“自然可以,草藥若是賣完了,還可以去山上采,不過估計得去城外的山上,城內應該是沒有的。”
葉墨尋扶了下額,淡聲說:“別鬧了,難得大家出來一次,帶他們吃頓好的能花幾個錢?”
唉,他出門不愛帶銀子,那玩意太重,兜著累贅,又是和宋坦坦一起出門的,她空間裏多的是銀子,所以他就一文錢都沒帶。
這會兒想進酒樓吃飯,不得做低伏小的?
宋坦坦就是想表達一下,銀子難賺,大家想知道有計劃的花錢,別瞎霍霍,尤其是葉墨尋,這家夥以前就是個紈絝,若是壞毛病又回來了,那不藥丸?
再金山銀山也不夠他揮霍的。
葉墨尋哪知道剛才那些話是針對他的,反正鐵了心要進酒樓搓一頓才得勁,上回他離開鳳城的時候這家酒樓還在裝修呢,隻過幾月就開張了,而且生意還不錯。
看來鳳城的有錢人家還是不少啊,這些都是當初想逃卻沒能逃出去的世家,商戶,或許被杜克搶走了至少一半的家產,但還算幸運,保住了性命。
不像窮人家,因為無法正常耕種,又受官兵的欺壓,各種苛捐雜稅砸過來,日子都過不下去了,被迫淪為難民,想逃出西鳳,結果還未出城門就被杜克的人殺了。
沒被殺的也是勉強度日,過不下去也得過,寧願死在家裏也不敢去逃難,跑出去就是死路一條,所以鳳城的百姓死了約莫三分之二。
還是郊外和鄉下的那些農戶活著的更多,太偏地方官兵不愛去,就是去了,鄉下的農戶離山近,逃命的機會也多,活下來的人也就多些。
西鳳平定快半年了,好多人還不敢進城來,當初被杜克殺怕了,陰影太重,隻有膽子較大的人才也進城賣點菜,幾隻野物或兩擔柴火。
說回宋坦坦這邊,她意有所指的吐槽了幾句,就率先走近酒樓,其實她也想進來吃頓飯,這可是她來這個世界第一次光顧大酒樓,意義重大,得把小姨和未來小姨父也一起叫過來。
“阿四,春生這是半兩銀子,你們拿去買點愛吃的,順便去府衙把宋師傅和鍾師傅叫過來,認的路吧?”
“認的,我們馬上去。”阿四一把搶過銀子,拉著春生就跑出酒樓。
其他人看著很是羨慕,他們也想買點糖什麽的,但他們沒銀子。
“都別眼紅,春生和阿四年紀最小,你們年紀比人家大,忍忍,馬上就上菜了,”宋坦坦心情很好,拉長了聲喊道,“小二上菜。”
“來了來了,客官,您要點什麽,我們店有八寶雞,紅燒獅子頭……”其實小二從他們進門就一直在前麵帶路來著,因為他們人多就沒帶去二樓廂房,而且是在樓下大堂。
宋坦坦手一揮,“每桌上十個菜,要最好最貴的,有糕點沒有,有就先上幾份來嚐嚐。”
“有的,客官你稍等,糕點很快就上。”說很快真的挺快的,不到一刻鍾就送了好幾盤糕點過來。
宋坦坦嚐了一塊,覺得味道也就那樣,還沒超市賣的好吃,所以就沒再吃第二塊,葉墨尋隻是瞥了一眼,嚐都不嚐,隻端著茶杯喝茶。
“哎,你覺得這酒樓怎麽樣?”葉墨尋旁邊還空著個座位,宋坦坦就坐了過來。
“什麽怎麽樣?你別告訴我你想開個酒樓。”葉墨尋眼神幽幽的看著她。
“自然不是這時候,我是說以後,不過有這打算不得先了解了解?”宋坦坦直視著他的眼睛,直到對方移開視線。
別人被他這麽一看都會忍不住打個寒顫,但宋坦坦是個沒心沒肺的,一點都不怕他,還就愛挑釁他,試探他的底限。
前世就有人說他眼神很凜冽,氣場冷又具有壓迫感,這一世雖然身份不顯,但他能力不俗,又擅長製毒,還是很多人忌憚的。
唯有宋坦坦不把他當回事,在她眼裏,他大概隻是個貪吃的半大小子,體質弱,總是拖後腿,被她養了幾年才算正常了點。
宋坦坦:自信點,把大概去掉。
她承認葉墨尋腦子好用,很有才能,但那又怎樣,反正他得順著她的毛,否則有他好看的。
就是這麽霸道。
葉墨尋:罷了,自己慣著長大的姑娘,任性也得忍著,他真心稀罕這丫頭。
拋開空間這個金手指不說,宋坦坦的性格和容貌都長在他的審美點上,當然也可能是兩人待在一起太久了,看著看著就看花眼了,就覺著她最好看,誰也不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