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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89章 這就是驪龍馬群(第二更)

  環島一周,果然如科斯托所推測,黑馬島是一個不太標準的橢圓形島嶼。


  沒有天然的避風良港,最適合建立海港的,就是昨晚停泊的那個岩石碼頭。但很難停泊大型海船,碼頭的水深不足,像鮮花號這種中型商船,都顯得有點勉強。


  太陽開始釋放熱量時。


  眾人漸漸向黑馬島腹地深入,去尋找驪龍馬群。


  島上樹木稀少,山巒起伏也不大,所以視野開闊,可以看清楚很遠。馬庫斯一路上不斷用自己的單筒望遠鏡,尋找馬群蹤跡,沒有耗費多少精力,就發現了想要的蹤跡。


  「大人,這是馬糞,驪龍馬群就在這附近了!」當他彎下腰,用棍子翻開草叢中一團黑色小球狀的東西,振奮道。


  騎士對馬糞的熟悉程度,絕對超過老婆身上有幾顆痣。


  李斯特對馬糞一樣不陌生,聞言抬起頭,看向面前的平緩山丘:「應該就在山坡的對面,我們繞過去。」


  抖森一狗當先,馱著李斯特,邁出小碎步。


  馬庫斯等人沒有坐騎,只能跟著小跑。片刻后,一行人順利越過雜草叢,來到山丘的另一面。不需要望遠鏡,便可以看到,遠處的山坡上,一群黑色的野馬,正悠閑的吃著草,十分愜意。


  「驪龍馬群!」


  「都是黑色的馬,應該是驪龍馬!」


  「別著急過去,先仔細觀察,清點有多少匹馬。」李斯特淡定的掏出望遠鏡,看向驪龍馬群。


  鏡頭中。


  一匹一匹神駿不亞於城堡那匹驪龍馬的駿馬,似乎並未注意到他們這一行人,只顧著吃草、嬉鬧。


  一匹、兩匹、三匹……整整有三十七匹黑馬。


  很小的馬群,但是對於李斯特來說,卻是重大的收穫,因為,這裡的每一匹黑馬,都有可能是龍種馬!


  馬庫斯數完馬匹,激動情緒難以抑制:「大人,一共三十七匹,小馬駒有九匹,剩下二十八匹足夠武裝兩支騎士小隊!」


  「馬庫斯老師,你現在就可以擁有其中一匹。」


  「感謝大人!」馬庫斯恨不得立刻上去,捉住一匹黑馬馴服,但為了不驚動馬群,他還是說,「這匹野馬之中,一定有一隻馬王,大人,應該由您親自馴服馬王,剩下的驪龍馬,便不會逃跑了。」


  馬王是通俗的稱呼,一群野馬當中,必然會有一隻頭領。通常是最勇猛的公馬,領導和保護馬群。


  馴服了馬王,其它馬匹依然會習慣性的聽從馬王的領導,等於說整個馬群都會馴服。


  「你能確定哪一匹是馬王?」李斯特躍躍欲試,馬王理所當然屬於他,只有領主才有資格騎乘馬王。


  「很簡單,我們恐嚇馬群,領頭的那隻就是馬王。」


  恐嚇的任務直接交給抖森,抖森一露面,中級魔獸的氣息,就將驪龍馬群驚嚇住。然後馬群顧不得吃草,全都掉頭奔跑。


  「看清楚是哪一匹?」


  「看清楚了,大人,馬王就是那匹額頭有一點紫紅的黑馬,它的馬鬃最長,個頭也最高,我感覺比大人的驪龍馬,更神駿。」


  李斯特聞言道:「先將周圍地形考察清楚,等馬群放鬆之後,我們再圍捕馬群,由我親自將馬王馴服!」


  驪龍馬群已經是瓮中之鱉,不需要太緊張。


  他所在的地方,大致是島嶼的中部偏南一點,最高山丘的北面山坡,就是驪龍馬群的進食草場。草場範圍很大,從這座山丘,綿延到另外一座山丘,包括山間谷地在內,都是樹木稀疏的草場。


  「這是一片天然的牧場,我一共發現了四種優質牧草,大人請看……」馬庫斯對牧草如數家珍。


  「這是羊草,最適宜放羊,數量不多,但營養很高;這是針茅,馬最喜歡吃,不過這裡的針茅長勢稍微有點弱;這是苜蓿,沒有精靈蟲,長不起來;這是冰草,優良牧草,可惜還是長勢不旺,植株偏矮。」


  黑馬島上這一片草場,絕對有潛力成為頂級牧場,牧草品種非常豐富。但土地貧瘠,又缺少精靈蟲打理,導致牧草長勢普遍較差。


  這大概也是驪龍馬群只有三十七匹的原因,草場無法養活更多的野馬。


  隊伍繼續探索。


  一直深入黑馬島正中偏東北,登上最高的一座山丘,勉強窺探到全島的面貌。橢圓形的島嶼輪廓,島上缺少起伏,最高的山丘就是腳下這座,海拔高度估計不超過三百米。另外還有三座矮山丘。


  四座山丘,成「口」字分佈,組成了島上的地形。


  「先標記一下,分別叫羊草丘、針茅丘、苜蓿丘,以及腳下的冰草丘。」李斯特很不負責任的為四座山丘,起了名字。


  站在冰草丘頂,可以看到針茅丘的山坡上,驪龍馬群又重新開始悠閑吃草。草場的範圍從羊草丘綿延到針茅丘,以及半個苜蓿丘。苜蓿丘到冰草丘的山坡,雜樹開始增多,牧草逐漸減少。


  「將這裡的雜樹全部砍掉,培育牧草,擴大驪龍馬群的規模。」


  李斯特已經看到日後,驪龍馬在四座山丘之間,來回賓士的華麗畫面。當然,現在不是想象的時候,他與馬庫斯合計一番,計劃好如何馴服馬王。


  沒有太多技術含量。


  就是將帶來的扈從騎士和水手,分成四隊,從四個方向逼近驪龍馬群,造成驪龍馬群進退失據,慌亂后打亂陣型。然後李斯特直接衝過去,騎上馬王,開始馴服——對於精英大地騎士來說,馴服一匹馬,手到擒來。


  所以。


  一個小時后。


  李斯特便摟著馬王的脖子,任由馬王亂蹦亂跳,帶著他滿山坡的賓士。


  人馬角力。


  他甚至有心思哼著一首歌:「旋轉,跳躍,我閉著眼……」


  又半個小時過去,馬王一點沒有停歇的意思,還在滿山坡亂竄。比起當初馴服驪龍馬,馬王顯然更強壯,更有耐心。


  但最終結果,依然是臣服。


  不知多久后,馬王低下了它高傲的頭顱,任由李斯特騎乘、驅使。


  「祝賀大人,獲得更加神駿的坐騎!」


  「確實比驪龍馬更強壯、高大。」李斯特接過托馬斯遞來的手絹,擦了擦汗,又扔回去,語氣中有掩飾不住的興奮,在馬王的脖子上摸了又摸,「看到它額頭的紫紅色毛髮嗎,這像不像是一道閃電?」


  微微一笑。


  他宣佈道:「這批驪龍馬群的馬王,就叫閃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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