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7章 1532、離婚吧!我娶你
第1517章 1532、離婚吧!我娶你
「呵……」
任菲琳苦笑一聲,把臉貼在嚴凌的胸口,澀然道:「凌子哥哥,你以為,世上都是你這樣專情的好男人嗎?」
「難道他……在外面有女人了?」
嚴凌愕然。
任菲琳現在懷著他的孩子,他怎麼能在外面亂搞?
一瞬間,嚴凌殺了對方的心都有了。
「哎……」
任菲琳幽幽嘆息道:「又何止是在外面有女人,他的女人,不知道有多少個呢。據我所知……他秘書室的那幾個,都是他的情婦,更不用說在外面招惹的那些……凌子哥哥,事到如今,我早就對他絕望了。」
「……什麼?!他居然……」
嚴凌瞠目結舌道:「太過分了,這混蛋!」
任菲琳摟著嚴凌的腰身,尋求安慰似的更緊密地與他貼在一起。
嚴凌也更加疼惜地抱緊了她。
因為任菲琳老公的斑斑劣跡,勃然大怒的嚴凌渾然忘記自己正睡著別人的老婆。
當他痛罵任菲琳老公時,便也在不知不覺中,將自己睡任菲琳這件事合理化了。
「有時候我想……這個世界上,真正的好男人,也只有凌子哥哥一個吧。」
任菲琳哀怨地說。
「菲琳……你受苦了。」
嚴凌心疼不已地撫摸著任菲琳光、裸的後背。
不得不說,懷裡的這具胴/體十分的動人,簡直令他神魂顛倒。
如今他算是深刻理解了什麼叫做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
此時此刻,哪怕讓他立即死了,他也值得了。
但是,他不想死,也不能死。
菲琳已經這麼慘了,他應該將她救出苦海才是!
不管是小時候,還是現在,對於她,他總是充滿了救世主一樣的情結。
他總想當她的英雄。
「不苦……還有凌子哥哥愛我,我好幸福,好開心……」
任菲琳真情實感地說。
「菲琳……」
嚴凌禁不住低頭吻了吻她。
而後,他望著她,動情地道:「菲琳,你和他離婚吧,只要你離婚,我馬上娶你。從此以後,我要讓你成為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
任菲琳沉默了。
她心想,你是不是傻?
就憑你這點家底,還好意思說娶我?
就拿嚴凌住的這套房子來說吧,這樣承北市區的房子,結婚後她老公送了她幾套。
平日里,她住的是帶泳池的大別墅,出入則是勞斯萊斯等豪車。
而嚴凌呢?
他過得不過是比普通人要優越那麼一丁點的生活。
說他是個高富帥,倒也算得上。
可是,他怎麼能比得上她老公呢?
她老公家,才是真正的富豪。
倘若她和她老公離婚,從此便要淚別大別墅與勞斯萊斯。
難道要讓她苦兮兮地跟著嚴凌過日子嗎?
怎麼可能。
他不過是個療養院的院長,平日里在渺無人跡的郊外呆著。
她要是跟了他,也只能過這種苦行僧的生活。
而她,早已經習慣了錦衣玉食,被無數名媛貴婦環繞。
嚴凌啊嚴凌,你真是太天真了。
她在心中對他產生了深深的不屑。
可是,嘴上卻溫柔地說:「凌子哥哥,我不想讓你為難……再說,我這樣的女人,哪裡能配得上你呢。」
「為難?」
嚴凌皺了皺眉,說:「我不為難,菲琳,為了你,我做什麼都願意。至於配不配的上,這個問題你更不必在意,是我配不上你,而不是你配不上我。你在我心裡,永遠是我的公主,我的女神。」
「不……」
任菲琳在嚴凌懷中仰起頭,伸出一雙柔軟的小手輕輕遮住嚴凌的嘴唇。
「不要說這種話,凌子哥哥,我怎麼配得上你呢?你還沒有結過婚,而我,已經是結過婚的女人,還懷著別人的孩子……我只是個殘花敗柳啊,凌子哥哥……」
任菲琳說著說著,又哽咽了。
「小傻瓜,我不准你這麼說自己。」
嚴凌握住任菲琳的那隻小手,低頭溫柔而無奈地望著她說:「什麼殘花敗柳,你這麼美,這麼可愛,沒有任何一個女人能比得上你。縱使懷著別人的孩子又怎麼樣?你想要這個孩子,以後這孩子就是我的孩子,你不想要,就把孩子生下來給他,以後我們再生,你想生幾個,就生幾個……」
他彷彿已經看到了屬於他們的美好未來。
誰能夠想到,他嚴凌也能有睡到自己女神的一天呢?
這種美事,他從來做夢都不敢夢。
只能說,多年的真心終於有了回報,菲琳她,過了這麼多年,總算是被他感動了,融化了。
能夠守得雲開見月明,還不是因為他這麼多年來的苦苦堅守?
原來,愛一個人,是真的會有回報。
這片深情,終究是沒有錯付啊!
嚴凌心中感慨萬千,幾乎要落下淚來。
任菲琳嘴角抽了抽,心想,讓我給你生孩子?想得美。
睡一睡而已,怎麼還做起夢來了?
這話當然是不便明說的。
便仍然柔柔地道:「如果真有那麼一天,一定會很幸福吧……可是,凌子哥哥,菲琳這輩子,恐怕真的沒辦法報答你了。」
「為什麼這麼說?」
嚴凌急了。
他緊緊攥住任菲琳的手,說:「他對你又不好,你為什麼還要跟他過下去?那種混蛋!他不配擁有你這麼好的女人。」
「是我不配擁有凌子哥哥這麼好的男人啊……」
任菲琳輕嘆一聲:「凌子哥哥,我的一生,已經是這樣了,今天能夠和凌子哥哥……我已經很滿足了,真的。」
「菲琳……!」
嚴凌痛心地低喊一聲。
任菲琳低頭用力一眨眼,擠出一滴眼淚,落在嚴凌胸口。
嚴凌感到自己胸口被灼傷了,這滴淚直接透過皮膚落進了他心底!
他心裡痛極了。
難道,他就不能給他最愛的女人幸福嗎?
難道,他們註定要錯過一生嗎?
菲琳都把自己的身體給他了,對於一個女人來說,身體就是最珍貴的禮物,菲琳一定是深愛著自己的!
他們明明彼此深愛,菲琳好不容易接受了他,難道他要眼睜睜看著她重新回到火坑裡,繼續過那生不如死的生活嗎?
不能!
如果那樣做了,他嚴凌就不配做個男人!
他一定要對任菲琳負起責任來。
「凌子哥哥,別傻了……我們各自有各自的人生,凌子哥哥你值得擁有更好的人生,更好的女人,我真的……配不上你啊。」
任菲琳無奈地說。
她真希望這個傻子別再堅持娶她了。
她怎麼可能嫁給他?
除非她瘋了。
「菲琳,我求你不要再說你配不上我了。」
嚴凌心痛道:「我不允許你看不起你自己。你在我心裡,永遠都是最好的女人。」
「哎……」
任菲琳嘆了口氣,幽幽道:「凌子哥哥,其實,我覺得你的未婚妻比我更適合你。」
「什麼?」
嚴凌驚了。
要不是任菲琳突然提起,他都快忘了他還有個未婚妻了。
他本來就對那女人沒什麼感情,願意和她訂婚,也不過是因為她長得和任菲琳有幾分相像。
他本以為自己這輩子都沒可能得到任菲琳了,所以在被家裡逼婚的情況下,不得已找了個替代品。
可如今,他一夕間得到了夢寐以求的女神,為什麼還要考慮那個替代品?
「她比我更年輕,更漂亮,身材氣質都很好。我聽說,她家境也很不錯,和凌子哥哥你門當戶對……」
任菲琳認真地說。
嚴凌皺眉道:「我不愛她。菲琳,我對她一丁點感情都沒有。你放心,我會和她說清楚的。」
「不……不要。」
任菲琳連忙道:「凌子哥哥,我不要你為了我而去做一個渣男。」
「……渣男?」
聽到這個詞,嚴凌一陣恍惚。
他沒想到渣男這個詞會出現在自己身上。
可是……
論起他對容慧語的所作所為來,也確確實實,算得上是一個渣男了。
但倘若他不愛她,還娶了她,那對於她來說,將來的日子不是更加煎熬嗎?
思及此,嚴凌把心一橫,說:「渣男就渣男吧,我只知道,我對菲琳的心,這輩子都不會變。」
「……凌子哥哥,不值得的。」
任菲琳嘆道:「我這樣的女人,真的不值得。凌子哥哥,我祝福你,以後……還是把我忘了吧。」
嚴凌愕然道:「為什麼?菲琳,我們不是已經……為什麼你現在還要對我說這種話?難道你打算從此和我不相往來嗎?你……你怎麼狠心?」
任菲琳本來想著,偶爾和嚴凌睡一睡,倒也沒什麼。
可如今一看,隨便睡一下,嚴凌就認真成這樣,非要和她結婚不可,那她以後怎麼敢繼續招惹他?
「凌子哥哥,我不想毀掉你的人生。我這樣的女人……真的配不上你。」
任菲琳耐著性子溫聲細語道:「我要是和他離了婚,再嫁給你,就是二婚。凌子哥哥你這麼好的條件,娶一個二婚女,別人會怎麼看待你啊……我不想別人背著你對你指指點點。凌子哥哥你一向潔身自好,你應當擁有十分完美的人生,與幸福的婚姻。若是我和你在一起,真的就是耽誤了你啊……不止別人背後會議論,怕是你的家人,也不見得會答應你娶我這樣一個女人吧……」
「怎麼會?菲琳,我真不明白,為什麼你結了一個婚,就變得這麼妄自菲薄了……」
嚴凌不解地望著任菲琳說:「難道你忘了,你曾經是承北多少男人心目中的最佳妻子人選?你溫柔,美麗,承北哪個女人比得上你?任何一個男人,能夠娶到你,那都是天大的福氣。你怎麼會這樣想自己?再說,咱們倆從小一起長大,青梅竹馬,也算知根知底,我家裡人怎麼會嫌棄你?要嫌棄,也是阿姨嫌棄我吧,畢竟,比起你的耀眼,我嚴凌一向平平無奇,在你面前,該自卑的人是我啊。」
任菲琳聽了,心裡有點兒發急。
這個嚴凌,怎麼就是說不通呢?
她說她配不上他,不過是想找個理由讓他放棄她啊!
怎麼他還較真了呢?
這種容易較真的男人,最讓人頭疼了。
她真搞不懂,他怎麼就像個口香糖一樣黏上她就甩不掉了呢?
這人也曾是成績優異的醫學高材生,按道理來說腦子不會笨啊。
怎麼在這方面就智商為零呢?
任菲琳垂目不語,暗自琢磨著這一場鬧劇要怎麼收場。
她倒是明白了那些騙炮的渣男的煩惱。
睡是睡了,她不要對方負責,對方卻上趕著非要對她負責。
真是可笑,可憐,可嘆。
可這碼事,她又完全沒辦法和他挑明了。
要是挑明了,估計他脆弱的小心臟沒辦法接受吧。
再一想想,這男人真能為了她拋棄未婚妻和一眾賓客,也真是夠傻的。
這麼傻,怪不得單身多年。
一個人但凡聰明點,也不至於多年如一日的給同一個人當舔狗啊。
舔狗能夠舔來愛情嗎?
做夢。
看不上的,永遠看不上。
舔狗,永遠只是毫無價值的舔狗。
「凌子哥哥,你不要這樣。」
任菲琳緩緩從床上坐起來,臉上露出苦惱的神色。
「我不想凌子哥哥為了我成為眾矢之的——今天的事兒還不是無法挽回,你快回去,和容家那位千金解釋解釋,就說看我發病,好心送我去醫院……現在趕回去也還來得及吧,而且,看得出來,容家千金很喜歡你,她會信你的,也一定會原諒你的。」
「……」
嚴凌沉默了。
任菲琳回頭看向嚴凌,只見嚴凌眼中含著一抹悲傷。
她頓時心中不忍,可是,不忍又能怎麼樣?
她根本不可能和嚴凌在一起。
要怪,只能怪嚴凌太窮了,這輩子都不可能養得起她。
她可不是那種追求小富即安的人。
她要的是大富大貴的生活,是被人艷羨的生活。
倘若被她那些昔日同學瞧不起,那比要她死還難受。
況且,她怎麼可能離婚?
離了婚的女人,就是二手貨。
沒有人要二手貨的。
她即便對她的丈夫有再多不滿,也不可能與他離婚。
就這麼湊合著過吧。
湊合著湊合著,一輩子也就過去了。
這又有什麼呢?
不快樂、不幸福,都算不上什麼,這些統統都是可以忍受的。
唯獨沒有錢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