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3章 心思(2)
唐有明想了一下,答應了唐菲:「好,我們暫時不相認,可是等你紅了,你一定要給我養老!」
得到他的同意,唐菲暗暗鬆了一口氣。
她笑道:「那是肯定的,我要像佳佳姐那麼紅,還要得到鍾星的喜歡,到時候,唐槐都要羨慕我。」
唐有明不解地問:「佳佳姐是誰?很紅嗎?」
「很紅。」唐菲目光淡了淡:「她是唐槐的好閨蜜。」
唐有明一聽,磨牙道:「那你一定要打敗她!」
「所以,你不要出來毀了我。」
「我答應你。鍾星又是誰?」
「豪門少爺啊,阿爸,他可是一隻手錶就要三千塊的,還有大哥大,還有轎車。」
「你們處對象了嗎?」
「沒有,他還沒喜歡我。」她剛才不是說了嗎。
「你變得這麼漂亮了,他不喜歡你,喜歡誰啊?」
聽唐有明這麼說,唐菲就知道,他平時不看電視。
也是,他一個撿垃圾的,又睡大街上的,哪有電視看?
不認識谷佳佳和鍾星也很正常。
唐菲有些黯然地道:「他喜歡佳佳姐,非常喜歡。」
「跟唐槐玩一起的女人,都不是啥好女人。那個佳佳,沒那個資格嫁入豪門,唐菲,你要好好表現,讓對方喜歡你。」唐有明道。
要是唐菲紅了,又結識了一個,一隻手錶三千塊錢都買得起的少爺,那將來,他的生活,就可以走上巔峰了!
他就是豪門親家了!
對於這一點,唐有明是非常喜歡支持唐菲的。
養女兒幹嘛的?
養女兒不就是為了讓她嫁個好人家,給娘家爭臉的嗎?
唐有明為什麼為什麼寧願在縣城撿垃圾為生,也不願意回雙龍村?
逢年過節也不回去?
還不是因為怕人笑,怕村民的那種目光嗎?
唐槐爸沒死之前,他在村裡多威風,走到哪裡,都被人羨慕他有個傾國傾城的女兒。
唐槐爸死後,唐槐就作妖了,害得他家破人亡。
現在,唐菲就是他翻身的機會了。
他不能毀她的!
他一定要風風光光,回到雙龍村去!
這麼一想,唐有明眼睛灼熱,閃爍著貪婪之光看著唐菲:「唐菲,你一定要努力,把唐槐,還有那個佳佳,狠狠地踩在腳下。嫁進豪門,好處多多。就算那個男人不愛你,你也可以擁有很多金錢。有了錢,就是有了地位,到時候,回到雙龍村,整個村子的人,都用羨慕的目光看著你。」
唐菲聽聞,眼睛閃了一下。
她認真地看著唐有明:「阿爸,我喜歡鐘星!我還見到他本人,從電視上看到他時我就喜歡他了,現在見到他本人,他本人比電視上看到的還要帥氣。我喜歡他時,不知道他是什麼豪門少爺,現在知道了,我更不想放棄!」
「阿爸支持你!我在這裡住了今晚,我就在附近的天橋底下找個窩安居下來。」
「我們相遇的那個大熒屏前,就是我們見面的老地方,以後我每個月初一,就會到那裡去。」唐菲道。
「好。」唐有明點頭。
「在那個廣場附近,有一座新建的天橋,橋底下很乾凈的,阿爸你要可以到那邊去暫住。但你不要到南汕區去,那裡是省城中心區,會查邊防證和暫住證的,要是被查到沒有這兩個證,會罰款的。回頭,我讓我乾爹乾媽能不能找人幫你辦證。」
「乾爹乾媽?」對唐有明來說,邊防證,暫住證都不是讓人驚訝的,唐菲的乾爹乾媽,才是讓他震驚。
唐菲抿了抿嘴,道:「我剛到這裡來,在火車站餓得快死了,是一個拍電視的總監找我去拍了一個壞女人的角色。可是拍完那部電視后,我就沒得拍了,於是我到處找劇組,誤打誤撞,認識了一個夫婦,那對夫婦也姓唐,雖然不是什麼大官,大富商,可是是本地人,在省城有樓有車,有穩定的工作。他們生了三個兒子,沒有閨女,他們見我乖巧,特別喜歡我,然後認我做女兒。我拍完戲,沒地方住就是到他們家住的。他們三個兒子對我也不錯。阿爸,我是跟他們說,我是孤兒,他們才認我做女兒的。」
為了讓唐有明不去搞事情,她又補充了句:「乾爹乾媽很喜歡我,我要做他們的孝順女,到時候他們死了,遺產肯定有我的一份。」
不是大官,也不是大富商,唐有明不感興趣。
他揮了揮手,說:「你認他們做乾爹乾媽,他們給你提供一個住處也不錯的了。」
唐菲一聽,馬上附和:「是啊,省都的住處很貴的,像這個房間,破破爛爛,竟然收我六塊!還沒有獨立的衛生間,一層樓用一個衛生間,臭死了。也沒有獨立的洗澡室,我要是在這裡住,我都不敢洗澡,怕被人偷看,又怕被人欺負。」
這裡的環境是相當不好,洗澡房,衛生間,一層樓只有一個,門還是破的,像唐菲這樣的女孩子,要是在這裡住,真的不敢去洗澡和上廁所。
唐有明現在一心想著的,就是唐菲嫁給鍾星的事。
他肯定不能讓她被任何男人欺負的。
眼看天就黑了,唐有明對她說:「你回去吧,去拍戲去拍戲,去你乾爹家就去你乾爹家,不要在這裡過夜,阿爸這副身體,要肉沒沒量,要力氣也沒,要是遇到壞人欺負你,我保護不了你。」
「那阿爸你小心些,外面的人比較野蠻,你在外要小心,有廢品就撿,沒廢品就歇著吧,千萬不要跟人搶廢品,人多的地方,人家撞了你什麼的,你也不要破口大罵,免得招禍上身。」真惹禍了,還不是要她來處理。
唐菲是不想唐有明影響她的前程,唐有明卻是以為唐菲在關心他,他聽了,臉色些動容:「我會小心的。」
他還想著,當豪門的親家,當有錢人的外公呢。
唐菲掏出幾張,全是十元的紙幣塞到唐有明手中:「我身上就只有這些了,你拿著。但一定要保管好,不要弄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