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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明臻在外看來一直都是不受寵的庶女,從來都是怯生生的被擠在諸位姐妹的邊緣。


  她先天不足,從小說話就晚,到了五歲,還是隻能結結巴巴說幾句話,腦袋也不太靈光,常常沉默的一人跟在眾人的身後。


  現在卻被帶去了長公主府,這也是她第一次離開家門。


  夫人之所以要帶明臻去,是因為明臻的遲鈍,能襯托出嫡小姐的聰慧。


  而且明臻年齡太小,貴族小姑娘都生得粉雕玉琢,明臻這個小小美人胚子,是精致中的精致,除了過分豐潤一點外,帶出去也不丟人,反倒會讓別人誇夫人大度,一個庶出的女孩子也養得這般好。


  隻是嬤嬤對待明臻實在不上心,打了個兒盹兒的功夫,就把明臻給弄丟了。


  長公主府實在太大,明臻僅僅五歲,長得又矮,樹木草葉葳蕤,在她的眼中,月季花叢是高大的,現在是秋天,處處可見的墨菊也是高大的,這些都被打理得極好,小徑兩旁都是這些花叢和一些結著珊瑚珠似的果子的灌木。


  明臻走了半天,小短腿都酸了,還是沒有走出來。


  忽然聽到一陣琴聲,明臻下意識的便順著琴聲而去。


  琴聲悠悠,風聲瀟瀟,天本就是陰的,現在淅淅瀝瀝的下了小雨,明臻小手撥開花叢,慢慢的穿了這片濕漉漉的地方。


  等她走出去的時候,身上滿是點滴雨水,發絲也被打濕了。


  耳畔突然傳來一道尖尖細細的聲音:“哎呦,這是誰家孩子走丟了?怎麽跑到了這裏?”


  明臻小時候就長得美,所以格外惹人愛憐,一雙撩人心弦的眼睛,眼睛尤大,比大眼睛的孩童更大一些,瞳仁烏黑,瞳仁周圍隱隱泛著淡淡的墨藍,初生嬰兒般,眼白又幹淨,所以黑白分明,且帶著深深水意。


  大多人都拒絕不了這樣眼睛水汪汪的漂亮小孩子。


  眼下看到明臻的時候,李福忍不住笑:“殿下,這個小孩子長得真可愛,皇貴妃膝下那位被誇的天花亂墜,連這個半分也比不上呢,不知道誰家夫人這麽有福氣。”


  以明臻現在癡癡笨笨的頭腦,她壓根聽不懂李福在說什麽。


  她隻懵懵懂懂的看著這個陌生人。


  李福長得十分討喜,麵白無須,一雙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彎彎的,臉上還掛著和善的笑,別人私底下都稱李福是“笑麵虎”。


  見到這個小姑娘雙眸澄澈,神情天真,李福不由得生起了好感。


  殿下近日又遭算計,心情不佳,李福想著這天真無邪的孩子長得可愛,讓人看到就開心,且不知誰家稚子,落水或走丟了就不好了。所以把明臻抱了起來,抱到了高台之上:“殿下,您看看這孩子。殿下長這麽俊,以後有了小郡主,肯定也是這樣的漂亮。”


  明臻這才看到高台之上撫琴的少年。


  少年身著玄色衣袍,五官淩厲,俊美無儔,入眼隻見他眉飛入鬢,有一雙深邃狹長的眼睛,冷冰冰的不似真人。


  李福用手帕給明臻擦了擦臉:“有點髒,身上淋了雨水,奴才讓廚房的人煮點薑湯,別讓這小家夥凍壞了。等下再問問長公主,是誰家孩子丟了,大概是哪個大人家裏的小姐。”


  他把明臻放在了地上。


  明臻鞋子上都是泥,外衣簇新,袖子往上一卷,露出一截裏衣,裏衣原本應該是粉色,現在洗得泛白,破破舊舊,和簇新外衣完全不符。


  明臻一雙烏溜溜的眼睛盯著桌子上的糕點,張嘴咬住了食指,一副饞貓相。


  少年拈了一塊糕點,手指修長玉白,看起來便是養尊處優的貴公子,一雙狹長冷眸注視著明臻的眼睛:“你叫什麽名字?”


  少年的聲音亦是清冽的。


  明臻知道自己名字,她目不轉睛的盯著少年手上的玫瑰酥:“阿臻。”


  少年把玫瑰酥喂了她。


  小小的圓圓的一枚,她一口全吞了,嚼也不嚼就咽下去,結果卡在嗓子眼,一張小臉憋得通紅。


  “……”


  少年也沒有想到,這小家夥居然如此愚蠢。


  最後還是他催動內力在明臻後頸處輕輕一拍,讓明臻吐了出來。


  這小孩子看起來精致漂亮,小巧玲瓏的一隻,實際上比同齡的孩子更豐潤,坐在身上沉甸甸的。


  少年指腹捏著她的臉,捏了兩下,又將她放在了地上,給了她一盤子點心。


  少年是當今秦王,年少封王,其實在本朝頗為奇怪。


  這段時間,秦王忙於爭鬥,並沒有什麽胃口,看這個小不點一口一個糕點,吃得十分香甜。


  似乎是吃飽了,明臻小小的打了個奶嗝兒,漆黑的眼睛看向秦王:“叔叔,茶。”


  這小東西吃了他的糕點還不夠,還想喝茶。


  秦王端茶的手頓了頓:“你叫我什麽?”


  他雖然身形高挑,比同齡少年心機更深,實際上僅年長對方七八歲左右,無論如何,都擔不起一句“叔叔。”


  明臻眼中閃過一絲疑惑,之後,她看著對方格外俊美的麵容:“伯伯。”


  對於所有稱謂,明臻知曉的並不是那麽清楚,她的小腦袋瓜實在不靈光。


  連著從“伯伯”“舅舅”“舅娘”“姑姑”“奶奶”喊到了“爺爺”,她都沒見這個長得很高很高的人給自己水喝。


  明臻嘴巴一撇,眼眶裏瞬間蓄了淚,就要哭。


  秦王最討厭人哭,尤其是孩子哭,眼見這小家夥想嚎叫起來,就給了她一杯茶。


  正常孩童,五歲大的時候早就能夠分辨輩分和性別,明臻卻什麽都不懂,大概率有些癡傻。


  喝了水之後,明臻接著吃,這個時候,李福端著薑茶回來了,他低頭一看明臻吃了半盤子點心,嗬嗬一笑:“能吃是福,好養活,是個有福氣的小姑娘。殿下,您也要多吃點東西才對,最近日夜操勞,您的身體虧損了許多。”


  秦王看著明臻臉上的髒汙,眼中多了一絲笑意,因為他麵冷,就連笑也是冷的。


  李福跟在秦王身後有兩年了,雖然秦王年少,但城府頗深,比一些活了幾十年的老狐狸更狡猾,更難應付。


  他完全喜怒不形於色,永遠教人讀不出他的心思。


  李福用帕子擦了擦明臻的臉,把薑湯湊到了明臻的麵前,他沒有孩子,便格外喜歡小孩子。


  明臻捧著喝了兩口。


  外麵雨也停了,明臻吃飽喝足也困了,懶洋洋打了個哈欠。


  李福道:“殿下,我抱著去長公主那裏問問,看是誰家夫人弄丟了孩子。”


  明臻被李福抱了起來,她小手捂住嘴巴打了個哈欠,手圓圓胖胖,五個小坑肉乎乎的,頗為可愛:“哥哥,明天見。”


  這一次,總算叫對了。


  不久之後,明臻就趴在李福的肩膀上睡著了。


  李福抱著明臻到了長公主這裏,所有客人都走了,長公主得了閑正要休憩,看到李福進來,她沒好氣的道:“怎麽了?”


  李福小聲道:“聽說公主您今天請了幾家夫人做客,不知哪家小姐走丟了,被秦王殿下撿了。”


  長公主景蘭姿色柔媚,一雙眼睛上翹,細細長長,她懶洋洋的去看明臻,看了一眼之後,細長眼睛驀然睜大了:“這孩子長得不錯,小小年紀還未長開,居然生成這樣。”


  李福陪著笑道:“確實長得不俗,看著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奴才也擔心走丟了有麻煩,喂了一碗薑湯,就趕緊送來了。”


  明臻仍舊在睡著,絲毫沒有被驚醒。


  景蘭道:“放在貴妃榻上吧,我讓人去問問,看是誰家孩子丟了。”


  景蘭房中一片溫馨的香氣,如蘭似麝,這種香氣來源於某種昂貴的香料。她頗得聖寵,平日裏揮霍無度,是當今最嬌縱的公主,李福知道明臻跑了半天,身上有一些髒汙,所以不敢放在景蘭長公主榻上,將明臻放在了一旁的地毯上。


  地毯綿軟厚實,明臻在上麵睡得正香,她呼吸均勻,麵色緋紅,眼睫毛彎彎上翹,墨黑的發絲披散在肩頭,甚是可愛。


  等安國公夫人急急匆匆來領人的時候,景蘭長公主隨口多問了幾句,才知道這是一名庶女,先天不足,母親生她的時候就死了,從小就癡癡傻傻,認不清人,也很少說話。


  倒是可惜了。景蘭一向喜愛聰明伶俐的孩子。


  景蘭長公主慵懶的道:“天色不早了,你帶著孩子走吧,外邊天冷,她應該受了一點涼,衣服也髒兮兮的,回去記得換身衣服,喂這孩子再喝一點藥。”


  說完之後,景蘭輕輕一揮手,讓安國公夫人帶著人離開了。


  外麵仍舊是陰天,安國公夫人身旁跟著幾名丫鬟,丫鬟想幫著從安國公夫人手中抱過來:“夫人,我們趕緊回去,老爺現在應該回家了,如果晚了,讓那位知道,又該在老爺麵前鬧起來。”


  安國公夫人並沒有給她,她親手抱著:“阿臻年齡還小,還能抱得住,幸好無事。”


  長公主府內有一個池塘,她先前還一直擔心這孩子掉進去淹死,現在順利將人帶回,安國公夫人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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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想22號開另本,意外發現這本有點存稿(雖然存稿隻有六千,今天一章明天一章就沒了),所以今天開了這本。


  閱讀提示:

  男女主八歲年齡差,輕微養成(?),有少量女主幼年時期劇情,不過男主沒有特殊癖好,動心肯定在女主及笄左右;

  女主並非天生這麽傻,呆萌僅限一段時間,之後越養越嬌,蠻纏人的;

  女主很弱,男主很強,男主寵女主,八分糖二分酸,酸甜適口,身心1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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