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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6章 將軍家的潑辣小娘子6

  可是他們經常隻在山腳下轉轉,小動物慢慢的也學聰明了,都不去山腳下了,導致後來他們就算去了山腳下,也獵不到一隻小動物了。


  這東疾山常年沒有人上去,所以這山上的物資肯定特別豐富,而江猛的屋子,就住在這東疾山的邊上,他打來的那些獵物,也是從東疾山上獵來的。


  這也是其他人為什麽怕他的原因,他一個人,就敢隻身前往東疾山,還能全身而退,那他豈不是比野獸還野獸麽,所以這此人都不願意接近他。


  加上他本來就是從外麵來到這裏的,身份不明,不管是在什麽地方,都會有排外的現象,更何況是江猛這種長相凶猛的人呢。


  說起來,原主雖然和江猛成了夫妻,可是到死,她也不知道江猛到底是從哪裏來的,是什麽人,她也從來沒過問,畢竟,她一開始並不喜歡江猛,也不是真心想嫁給江猛的,是江猛用他的體貼,和不算溫柔的溫柔,溫暖了原主的心。


  比起誰都不關心的原主,江猛的關心讓原主感受到了溫暖,所以她死後,才會想起和江猛在一起過日子的點點滴滴,才是最幸福的。


  江猛當初是突然來到這個小山村的,他為什麽會來到這個山村,又怎麽會來到這個山村,這一切都是迷。


  他不像是一個普通人,不過每一個人,都有他自己的秘密,雲初對他的秘密,到不怎麽感興趣,原主不是想和他好好過日子麽,那就過唄。


  雲初之前去了那麽多位麵,好像還怎麽在這種小山村裏生活過,尤其是這麽窮的小山村。


  在外麵逛了大半天,雲初的肚子又開始餓了,算算時間也差不多了,雲初便轉身回了步家。


  如雲初所料,步母把她支走,就是為了讓三個兒子能夠多吃點肉,可步母沒想到,雲初這麽早就回來了,她剛把肉做好端上桌,雲初就回來了。


  步母看到雲初,先是一愣,隨即便吼道:“你這死丫頭,菜都澆完了嗎?怎麽這麽早就回來了。”


  “澆完了啊,不信你去看啊。”雲初理直氣壯的說道。


  步母這樣的人,肯定是不會真的跑去看的,看雲初說的這麽直接,不像是在說謊的樣子,步母也不好再說什麽,隻是不滿的囁嚅道:“這鼻子是屬狗的嗎?剛做好就回來了。”


  “快去叫你三個弟弟來吃飯。”現在雲初人已經回來了,這個時候趕走肯定是不太可能了,步母隻好讓雲初去叫人吃飯。


  雲初撇了撇嘴,轉身去叫原主的三個草包弟弟。


  三兄弟一聽吃飯了,個個就跟瘋狗一樣,瘋一般的跑回了步家。


  步母已經將做好的肉,一碗一碗的裝好了,本來雲初回來的時候,所有的肉都在一個大碗裏麵,可是等她回去後,肉都變成了小碗裝的了。


  步母一見兒子回來,喜笑顏開的把一碗一碗的肉端到他們麵前,而到雲初這裏時,就隻有一點湯湯水水,還有零星可見的小碎肉。


  再看三兄弟的碗裏,基本都有大塊的肉,全都冒出來了,可是她碗裏,除了湯是夠量的,其他都不夠。


  步母這偏心偏的也真夠明顯的,原主那個傻蛋,居然會為了這樣的家庭而毀掉自己的人生,也是蠢得讓人生氣。


  雲初沒有直接指出步母的偏心,而是端起了碗嚐了一口。


  江猛帶來的野味的確挺鮮美的,肉質彈牙,帶著一種獨特的味道,不過步母這手藝並不太好,也不知道是不是調味料不夠,雲初除了吃到鮮味,其他一點味道都沒有。


  再看其他三兄弟,吃得那叫一個香,一個個狼吞虎咽的,跟餓死鬼投胎差不多。


  也難怪,步家這麽窮,肯定是吃不上這些東西的,他們也就現在能吃上了。


  雲初沒吃什麽,隻喝了一點湯,步母本以為雲初會鬧別扭,可看她這麽老實,也很滿意的吃了起來。


  第二天,江猛很準時的來接雲初,雖然說江猛是一個粗人,但是在有些方麵,還是挺細心的,也不知道他從哪裏弄來了一些紅布,還給雲初帶來了一件紅色的新衣裳,麵料雖不太好,但是比起雲初身上穿的那件到處都是補丁的衣服,還是要好太多了。


  “你哪來的銀子買這個?”雲初接過江猛手中的紅衣,有些詫異的問道。


  “我用打來的獵物換的,這個布料不是太好,你先將就將就,以後有銀子了,再給你買更好的。”江猛搓了搓手,語氣中帶著一點自責。


  大概是因為他覺得,他身為一個男人,卻不能給自己的妻子帶來最好的,所以心裏有點愧疚吧。


  雲初忽然有點理解原主為什麽想和他一生一世在一起的願望了,這個男人看著五大三粗的,其實有些方麵還挺細心的,也難怪她會在以後的生活中動心了。


  雲初換上了紅色的嫁衣,披上了蓋頭,倒還有一點成親的氣氛。


  她有新衣穿,這讓三個弟弟都格外羨慕,就連步母都很羨慕雲初有新衣可以穿。


  隻可惜,雲初穿的是紅衣,要是別的顏色的衣服,步母八成還會讓雲初把衣服留下來。


  由於江猛住在東疾山邊上,江猛邀請步母他們去他家裏時,步家的人連連擺手,他們可不想去那麽危險的地方,萬一碰到路過的野獸被吃掉怎麽辦,本來江猛在家裏都準備好了一些東西,想請他們一塊去吃的,可是步家的人珍愛生命,沒有一個人願意去,江猛隻好接雲初一個人走了。


  一般新娘子去男方家都是坐轎子去的,江猛請不起人抬轎,就隻好從步家開始就背著雲初,要將雲初背去他家。


  雲初說過自己可以走,但江猛卻執意要背雲初,他認為,這是他應該做的,沒能讓雲初坐上轎子,但起碼不能讓她走路,更何況,雲初還蓋著蓋頭。


  雲初見江猛這麽執著,拗不過他,隻好任由他背著。


  江猛的背很寬闊,背上全是凸起的肌肉,硌得雲初肉疼。


  原主這副身體本來就很瘦弱,營養不良的那種,全身就隻剩下排骨了,所以他的肌肉硌在了雲初的骨頭上,是很不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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