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浪子回頭金不換
不知多久一家人未曾坐在一起吃晚飯了。
凌皓雖然很高興凌少颺可以浪子回頭,但是,表面上卻不動聲色。
畢竟做父親的,要有做父親的威嚴。
凌母親自下廚做了好幾個拿手好菜,放眼看去,都是凌少颺喜歡吃的。
凌少颺看著額角眉梢爬上皺紋的母親,心裡既溫暖又酸楚難耐。
「少颺,我們一家人好久沒在一起吃過飯了。」說話間,凌母將一塊紅燒肉夾到了凌少颺的碗里。
是啊,好像自從夏柔去世以後,他就從未正經的好好吃一頓飯,更別說是和家人一同吃飯。
以往他夜夜笙歌,每天花天酒地,只是想要用酒se財氣麻醉他的心,記得剛剛失去夏柔的時候,他甚至想隨她一起去了,可他終究不能那麼自私。
他還有父母親人,要知道他可是凌家的獨生子。
想想這些年,爸爸一個人打理公司,媽媽又要操心他的事……
他果真是個混蛋,從沒報答過父母的養育之恩,還成為了他們的累贅。
「媽,辛苦你了,以後我會經常回來陪你和爸爸吃飯。」凌少颺邊說邊抓住媽媽的手,一字一句說得很懇切。
凌母聽到兒子這番話,高興的直抹眼淚,要知道她做夢都盼著兒子浪子回頭呢,現如今真的夢想成真了。
凌皓的心裡自然也是高興的,但是,心裡還是有很多的顧忌,畢竟這些年凌少颺都一直弔兒郎當,遊手好閒的,即便他現在浪子回頭,他也擔心凌少颺沒有足夠的能力。
「這樣吧,少颺,你把你收購的那個雜誌社賣掉,回來公司上班吧,有什麼不懂不會的,爸爸都可以手把手的教你。」凌皓現在想想凌少颺花大價錢買雜誌社的事情,一點也不生氣。
比起幾千萬,他更在意的是他的兒子,哪怕是這幾千萬打了水漂,卻能讓凌少颺浪子回頭,那也是值得的。
俗話說得好,浪子回頭金不換。
提起雜誌社的事,尤其是聽到爸爸說要他把雜誌社賣掉,凌少颺微微色變,「爸爸,雜誌社我是不會賣掉的,況且我們凌氏旗下並沒有傳媒公司,現如今有個雜誌社不好么?」
凌少颺的話,倒是適時的給凌皓提了個醒,確實,凌氏確實應該有個傳媒途徑。
凌氏集團是做房地產起家的,算是房地產大亨,尚城很多地標式的建築都是出自凌氏集團,只不過這幾年又拓展了其他的項目,比如運輸業和食品業。
「好吧,既然你這樣說了,雜誌社可以不賣,但是,你得回公司來幫我。」凌皓斬釘截鐵的說道,一席話說得很強勢,不像是商量,更像是命令。
雖說凌少颺並不喜歡被管束,但是看到爸爸鬢邊的白髮,他心中屬實是不忍。
「好吧。」是的,凌少颺到底還是妥協了,這麼多年他也是時候為家裡做些什麼了。
至少眼下,幫爸爸分擔,就是最好的彌補。
「媽,這個可樂雞翅,還有這個醬香雞爪,還有冬瓜排骨湯,廚房還有么?」凌少颺大快朵頤的吃著媽媽做的菜。不得不承認,外面再美味的飯菜也不如媽媽做得飯菜可口。
「有,你這孩子,慢點吃,別噎著了,廚房還有呢。」凌母高興的合不攏嘴,沒有什麼比兒子喜歡吃她做的菜更讓人高興的事了,而且算起來,她已經好幾年沒像現在這樣看著兒子吃飯了。
「呵呵,媽,我想打包帶走一些,可以么?」凌少颺略有些尷尬的詢問。
這可不是他貪吃,吃不了要兜著走,而是他想著想把媽媽做的菜帶給蘇畫,雖然這些菜都只是一些家常菜。登不了大雅之堂,但是,他此刻只想把這充滿幸福感的飯菜分享給蘇畫。
「哦?好啊,媽這就給你打包去。」凌母撂下自己的碗筷,就鑽進了廚房。
凌少颺繼續吃飯。
凌皓看著凌少颺這個樣子,頗有些無奈的嘆了口氣,「少颺,你搬回家裡住吧,這樣也好方便你媽照顧你。」
好吧,看凌少颺那風捲殘雲的樣子,凌皓猜測,這小子恐怕平日里壓根就沒正兒八經的吃東西,所以直接建議凌少颺搬回來住。
凌少颺吃完碗里最後一口飯,迫不及待的朝著爸爸擺了擺手,「回來住就算了,我一個人在外面住的挺好的。」
而此時,凌母已經將飯菜都給裝好了,提著精緻的飯盒坐回到餐桌上,「少颺,你爸說的對,當初你要搬出去一個人住,我就是不同意的,你一個人住,誰照顧你啊,誰給你做飯吃,誰給你洗衣服啊。」
好吧,提起這個問題,凌母說出了一連串的擔心。
事實上,這也是她這幾年一直關心的問題。
「一個人住?或許很快就不用一個人了。」凌少颺微怔片刻,最後一句話說的聲音極小。
可即便他的聲音小的跟蚊子哼哼似的,但還是被凌母給聽了個清楚,她一瞬間就反應過來了,一臉喜色的看著凌少颺,追問道:「少颺,你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提起『女朋友』這件事,凌皓的臉隨之黑了下來。
好吧,這幾年來,他聽得最多的就是凌少颺三天兩頭換女朋友,那速度比換衣服還快呢。
每每和老朋友聊天,人家都會說自己的兒子怎麼怎麼能幹,可他呢?他是連提都不敢提啊。
曾幾何時,他覺得有這麼樣一個兒子,還不如沒有呢。
「你還不了解他?他身邊什麼時候缺過女朋友?」凌皓不置可否的反問,話里話外都透著諷刺。
沒辦法,凌皓從來都是個專一的人,所以他就懷疑了,他怎麼就會有凌少颺這樣一個花心的兒子。
「……」凌少颺想要解釋,可想想現如今他追求蘇畫並沒有實質性的進展,或許等著他抱得美人歸再和爸媽說這件事更好。
從凌宅出來,凌少颺拿著還帶著溫度的飯菜開車直奔醫院。
雖說蘇畫明言不讓他在醫院陪護,但是可沒說不讓他去探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