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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蟑螂與臭蟲說

  「其實我在要被賣進王招宣府中之前,大家都一直叫我潘六姐,後來因為要進府,不能再這樣叫了,不然就衝撞著府中的六小姐的本命了,那時節剛好家裡有一道人路過,說是我長得一對白裡透紅的好小腳兒,粉x嫩極了,便以佛道中聖物給我賜名,於是才喚作金蓮……」


  「原來如此。那你為什麼要改名叫,肥桃?」


  「這個,我也不知道,反正,話到嘴邊,那兩個字就脫口而出了,就好像挺熟悉似的,大概在哪裡聽過?」金蓮喃喃的,說著說著,話峰一轉,問道:「怎麼,你有意見?」


  她卻不記得,「肥桃」這個名字是那日武直救得她之後把她抱進天王堂時,曾聽武直叫過她的,當時武直為了解開豬籠還把手給弄傷了,滴了一滴血在她的肚皮上,她卻冷淡著沒有反應,卻不妨那兩字就此在心裡打了個烙印,只是她自己卻不曾意識到。


  「不是,我哪敢有意見。我是說,肥桃這名字聽著似乎有點太俗,不雅觀,不比金蓮這兩字好,再說了,現在都以瘦為美,一聽肥字人家還以為你是個胖紙呢……」


  「哪裡有什麼俗氣雅觀之說的,名字就是名字,就是用來叫的,只要順口就好了,有能耐有故事的,哪怕叫什麼老二小三之類的也能夠名傳千古,要是沒能耐的,叫什麼都一樣白搭……」金蓮不急不忙的還嘴道。


  「……」武直一樂,不得不服,心說,金蓮你說得對,有能耐有故事的的確叫什麼都能夠名傳千古,比如你說的「老二」到了後世就能耐了,大家都懂指代的是什麼,而「小三」呢,也早已經上位,流傳出一個又一個「蕩氣迴腸」的故事……


  卻聽金蓮繼續說道:「還有,你說金蓮好,卻不知金蓮這名字簡直就要爛大街的呢,自從那潘玉兒步步生蓮的名聲傳開后,不知有多少人家的兒女都取個名字叫金蓮,而我之所以落著這樣一個名字,也是因為本姓潘,依我看來,金蓮這兩個字已經快要被人叫壞了,不說那不姓潘叫做金蓮的有多少人家,就是叫潘金蓮一字不改的,光是清河城也絕對不止我一個,如此,還不如我另換個名叫做肥桃的好,至少獨一無二,總不至於被張冠李戴的,錯背了別人的罵名……」——註釋1

  「……」


  「再說了,現在的風氣以瘦為美那又怎麼樣,聽著瘦就是美肥就是胖啦?豈不知肥美二字不分家?只是一味跟著風氣走的人又能有什麼出息?瘦也是要有形態的,不是一味瘦成了麻桿,更好笑的是,現在這風氣居然還流行裹胸,本來就沒東西,還從小就勒得死死的,一個二個整得都像太平公主似的,男女都快要分不清楚了,失去了女人的形韻……我就偏要叫肥桃怎麼了,就是要光明正大的擺明了我的資本,長成怎樣就怎樣,憑什麼要束縛……」


  「……」


  「你說,這種要胸沒胸,要皮股沒皮股,一點東西都沒有的、躺下來就像是副棺材板子似的硌人的女人,有哪個男人會喜歡?至少,這種苗條我是不愛的……」——註釋2

  「……」武直沒想到,自己隨口一句問,居然引發了金蓮如此之大的吐槽。不過她說的不假,叫金蓮的實在太多了,估計張冠李戴的事情常有發生,因為武直自己就至少知道一個——後世對於潘金蓮與武大郎的誤傳所造成的影響有多大。


  此外,武直從金蓮的吐槽中也聽出了她的心機。她的態度擺明了,「肥桃」怎麼了?那就是我的傲人資本,既然如此,又何必藏著掖著?


  前突后翹,那是女人的資本,是女人的「東」「西」。


  就有如男人「財大」「器粗」一樣的道理——都是各自的「東西」與本事。


  這年頭,沒點東西怎麼好意思出去見人?!!!


  「我還有個小名呢,那時候為了孩子好養,家裡人通常還要給孩子另取一個小名用來使喚的,比如男孩子就喜歡叫什麼阿貓阿狗之類的,而我們女孩子呢,就喜歡叫一些花花草草的,女孩子大名可以沒有,小名卻容易,我的小名,就叫桃奴……」


  「桃奴?為什麼這樣叫?」


  「你知道什麼叫做桃奴嗎?就是一種桃樹上自動脫落的幼果,通常是因為低溫、乾旱或者缺肥的時候,就會產生桃奴,我爹因為感嘆我命運不濟,所以,在他去世前,才給我取了這麼個小名,那時候我三歲……」


  「你父親是怎麼樣……」


  「不記得了。我媽說是病死的……」


  「為什麼你也裹了腳,但是,看上去卻並沒有什麼影響……」武直轉移話題。


  「你們這些臭男人吧,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是有裹腳,不過是為了把腳裹得纖直些而已,才不是那種傷筋挫骨的方式,這種纏足叫做『快上馬』,而這種鞋子就叫做『錯到底』,不過,從今天起,裹腳這種事,我不再幹了……」


  「原來如此。」


  武直懂了,原來纏足這種行為雖然從北宋末開始興起,但這個時候並不像是後世所認為的那樣,就只是一種完全畸形的形態,其實是有兩極分化的,一部分人贊同,一部分人抵制,就連纏足的婦人當中,也分為兩派,一派是做得極端些的,從她三四歲起就被家中人開始強制性裹腳,然後從幼兒時期一直纏到老,就這樣完全將雙腳給扭曲成一團,就比如趙七的老娘那樣的……


  另一類則做得比較溫和,只是為了讓腳裹得纖細些、有形些罷了,因此並不會損害雙腳的筋骨,而且隨裹隨取,就比如像金蓮這樣……


  而且金蓮裹腳是去了張大戶家之後,在余氏的要求下才開始裹的,時間才不過小半年……


  也幸虧如此,才保得金蓮的一副天然的好腳板。


  要真裹成趙七的老娘那樣,武直可受不了。


  金蓮上了高地,進堂中去了,方瓊卻立刻躥過來。


  「師父,那個酷酷的小姐姐,真的是你的娘子?」


  這小鬼頭,「酷酷」的說法,她倒只是在昨天聽過了一次就記在了腦子裡,今天已經會用了。


  「是啊,有什麼問題嗎?」


  「不是,師父,我覺得她比我還霸道,我怕你駕馭不了!」這個方瓊,「駕馭」這兩字用得實在是……夠精準,夠妙!

  不過——


  「方瓊,你別瞎鬧,她和你的作風不一樣,她那個不叫做霸道,叫潑辣!」


  「潑辣?」


  「是的,就像你們吃過的面里的辣椒一樣,會有一種又刺激又爽快的感覺,讓人又愛又恨的,卻就是離不了……」


  「你離不了她?看來也真是,我以為我有時拿著劍砍人家都算是囂張的了,沒想到你居然更囂張,敢拿火燒人家,莫非,這就叫做衝冠一怒為紅顏吧……」


  方瓊這傢伙,簡直是什麼都懂,心裡清楚得不要不要的……


  武直卻嘴硬:「你別瞎說,誰惹我發火,我當然就要拿火燒他。再說了,我不只是為了金蓮,我也是為了李忠。」


  這句話也並不假,當姓卜的剛來天王堂,還沒有將矛頭指向金蓮而只是在李忠頭上罵罵咧咧口口聲聲「耳聾」「混賬」的時候,武直就已經火了。


  要不是李桂姐及時站出來,武直當時就要好好的「伺候」他到舒服了。


  武直是那種有事鬧到自己的頭上並不打緊、覺得可以忍就忍挺嫌麻煩的男人,但是,卻見不得身邊關愛的親人與朋友受欺辱。


  你打我可以,但別打我的臉面。因為他們就是我的臉面。不能碰。


  男人活什麼?活的就是一口氣。


  但這一口氣不是為自己,而是為身邊人。


  自己逞強鬥狠算不得本事,那隻能叫衝動,因為一味的蠻幹害得自己不打緊,但卻很有可能害了自己的朋友,害了自己的親人。


  這就要不得。


  若只是一條光棍,武直也一樣是天不怕地不怕,自己稱老大,怎麼任性怎麼來。但當他自大學畢業之後走進了社會,並開始與女友過起了二人生活的這幾個月時間裡,就開始越來越懂什麼叫做責任,什麼叫做擔當了……


  也更懂父母這二字了!


  就像學校內外完全是兩碼事,成家前後也一樣是兩碼事,有的時候,人的內心,真的是一夜之間就成長。


  原來父母過得謹小與慎微並不是因為他們本身害怕,而是因為他們有個家……


  所以,拚命與熱血的方式便開始發生了變化……


  對自己,可以糙,但對親友,卻不可以。


  這是武直的為人處世之正道。


  「我覺得你這個人有的時候真的蠻奇怪的,那個於春兒,只是個下三濫,他在你這裡又是佔場子又是亂來的,都欺負到了你頭上,你卻嘻嘻哈哈的就過去了,我看得出來,你是一點動怒的意思都沒有,而這個姓卜的,他是那什麼亂七八糟的兄弟會的人,明明他才不好惹,這誰都看得出來,你呢,火氣卻一下子就蹭的上來了,臉色也悄然就變了,要不是肥桃姐先跳出來一通罵,我怕你得撕破臉,和他打起來……」


  又被方瓊給說中了。


  武直替李忠出頭的時候,的確是一言不合就想動手的,用火燒姓卜的,那是後來冷靜之下不氣了才有的想法。


  為什麼不氣了,因為金蓮說的那些話實在是太過於解氣了,就像吃過了一道辣菜一樣,爽得很,讓人感覺到,暢快極了!


  這一冷靜,腦袋裡面的智商就又重新回來了!

  要不然,還真的得和姓卜的抱成一團打起來,到那時候,怕是難免會出現狼狽不堪的模樣了,叫人叫己都不好看!


  武直笑道:「方瓊,這有什麼不好理解的,像於春那種人,就像是蟑螂,一是根本踩不完,二是讓他蹦達幾下他又能怎樣?所以有時我都懶得踩,但姓卜的這種人就不一樣了……」——註釋3

  「怎麼不一樣?」


  「這種是臭蟲,你不踩死它,它就要爬到你身上吸血!」——註釋4

  註釋1:這裡借金蓮之口說張冠李戴之事,就是有為其正名之意。「金蓮」二字,實則叫者之人太多。因為其有「三寸金蓮」用來代指女人的小腳一說,因此,在古代也一度成為了女人的代指。


  註釋2:苗條:在古代,苗條是指女人發育不良,身材過於纖細,瘦條,就像秧苗一般弱不禁風。


  註釋3:蟑螂是個比人類遠要悠久的生物,以人類目前技術,人沒了,蟑螂大概率還在。而且殺蟑螂的方式如果用腳踩則是有問題的,是非常不好用的一種辦法。因為這樣做的後果就是,是踩死了一隻蟑螂,但它體內的卵鞘反而卻因為這一踩而爆了出來,倒間接加快了幼卵繁殖的速度。所以,常常會出現這種情況,我們踩死了不知多少只蟑螂,還將它們的屍體衝進了下水道,But,沒用的,因為幼卵會順著下水管道等再次爬上來,一隻母體蟑螂體內的卵鞘帶出來的一窩小蟑螂至少是幾十隻,只滅母體,杯水車薪。


  打不死的小強這名號可不是白叫的……


  正確的滅蟑方式是,一定要注意針對它的卵。發現卵,燒之。對付大蟑螂,想踩可以,不踩也行,要是不嫌麻煩也注意和卵一起燒之。


  註釋4:熱帶臭蟲與溫帶臭蟲是吸血的。常見於居室及床榻的各種縫隙中,白天藏匿,夜晚活動吸血,行動敏捷,不易捕捉。發育為漸變態,生活史有卵、若蟲和成蟲3期。


  若蟲和成蟲都嗜吸人血。成蟲每次飽血需10~15分鐘;若蟲需6~9分鐘。被臭蟲吸血,會產生貧血(尤其是營養不良者及兒童)、神經過敏、體虛、哮喘、頭暈及失眠等多樣病症,嚴重影響健康,還可能會傳播病原體,誘發感冒與心臟病。


  曾經在京滬動車專線上就發現過吸血臭蟲,北京疾控中心官方證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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