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酒店
律師讓我先回去,他還要和警察商量一下偷盜的事。
我是真的不想在那裡待下去,所以便頭也不回的離開了派出所。
這麼多年以來,我一直將張蓉捧在手心,從來沒有讓她受過半點委屈,可如今她卻追在黃凱的身後打都打不走。
這感覺,就像是這麼多年的付出被狗吃了一樣,特別的委屈也特別的不值的。
回到家,我將冰箱里七八瓶啤酒一飲而盡,然後便躺在沙發上睡了一覺。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手機上有兩條簡訊,一條是律師發過來的,他說警察變著法子折磨了黃凱半天,才把黃凱放走。
另外一條是李婷婷發的,上面只有一個問號,應該是問錢的事。
我常用的銀行卡已經被張蓉掏空了,但支付寶里正好還有十萬塊錢。我將這筆錢全都轉了過去,然後才打了一個電話給李婷婷解釋情況。
李婷婷並沒有為難我,她查完賬之後,便把她知道的全都告訴了我。
聊完之後,我又接到了我爸的電話,他要我去酒店一趟,壽宴的事情遇到了一點麻煩。
我急匆匆的出了門,到那的時候,我爸正在酒店門口等著。他一見到我就說:「酒店不讓我們在這辦酒,你趕緊幫我去談談。」
「怎麼會這樣?」
「我在福壽廳訂了二十張桌子,定金也交了,菜也點好了,可現在他們忽然說福壽廳有人訂了,讓我去牡丹亭和玫瑰廳。我當時訂在他們酒店就是因為福壽廳的名字好聽,而且牡丹亭一個在三樓一個在四樓,隔得十萬八千里,根本就不好辦酒席。」我爸焦急的說。他年紀大了,遇到處理不了的事情就特別的著急。
我拍了拍他的背道:「沒事,沒事,我進去找他們經理。」
我帶著我爸找到他們經理,問到底是怎麼回事。
經理的態度還算不錯,跟我解釋說他們工作人員沒有協調好,在同一天接了兩個人的預定,一個是我爸的二十桌,一個是別人的二十八桌。但因為二十八桌不好挪位置,所以只能委屈我爸。
我才不相信他的屁話,福壽廳有三十張桌子,肯定是他們嫌我爸定的桌子少了,於是又接了一個二十八桌的訂單。
我的態度很強硬,直接跟他們說要麼讓我們用福壽廳要麼就請記者,我不接受退款,也不需要任何賠償。
經理跟我磨蹭了很久,一直不肯鬆口。
後來把我弄煩了,我直接叫了一個記者過來,同時打電話給消協,當著經理的面舉報了他們的酒店。
經理似乎並不怕消協,但是記者一到他就立馬慫了,他不但保證把福壽廳給我,同時還免費送一道菜。
我不想把事情鬧得太難看,花了一點錢打發了記者,然後便帶著我爸離開了。
對於我來說這並不是一件大事,所以也沒怎麼放在心上,但讓我沒想到的是,就是因為這件小事,差點害的我爸死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