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一章
聽了凝的話,王小曉幾乎已經明白了這件事的危險性,所以說,那百分之二十的不成功,是因為他們放棄了,寧願死去,也不想這麽痛苦下去,才會失敗的。
聽了她的話,自己也更加明白,怎麽才能夠成功了,於是躺在床上,閉著眼睛,堅定的點點頭。
得到了她的同意,凝看了看一旁的默,然後點點頭,默把東西交給凝,凝開始慢慢的往王小曉的身體裏注射東西。
因為毒液比較粘稠,又為了成功,為了讓她少收到一些傷害,隻能盡量的,多注射一些。
因為比較粘稠的緣故,所以,注射器也不能很快的注射進去,而是隻能用力的慢慢的推進去。
當毒液,一道接觸到皮膚,接觸到王小曉的細胞的時候,就開始瘋狂的變化,把他們吸收,成為自己的東西,然後一步步的把他們變成吸血鬼。
這個過程最痛苦的,就是毒液在身體裏,吸食王小曉的細胞,吧細胞吞掉,然後分裂,變成新的一個細胞,這個細胞,是吸血鬼的毒液,留在全身的毒液。
王小曉痛苦的咬著牙齒,整個人都抽搐著,在床上已經變成一團了,難受的,嘶吼的聲音已經很大了,可是大家沒有辦法去幫助她,隻能眼睜睜的看著她一點點的變化。
這種痛苦的過程,足足持續了兩個多小時,這兩個小時,她一直在嘶吼著,扭動著,聲音也變得慢慢嘶啞起來,默更加上擔心的,視線一點也不敢離開王小曉。
終於,王小曉停下來了,凝趕緊走上去,看著她,摸了摸她的脈搏,看著她的眼睛,值得慶祝的是,王小曉成功了,她真的成功了,也做到了。
王小曉僵硬的做起來,很明顯,他還不是很適應自己現在的狀態,凝開心的撫摸著她的臉說:“哎,你終於成功了,你現在已經是血族的一員了,你很成功的,是一個吸血鬼了,你剛剛經曆了一個痛苦的過程,已經浴火重生了。”
聽到凝的話,王小曉開心的笑著,可是她實在是太累了,已經沒有力氣可以做起來了,隻能弱弱的點點頭,然後閉著眼睛,睡著了。
看到王小曉睡著了,大家並不想打擾她,都出屋了,可是出去以後,凝覺得不對勁。
她問老翁:“老翁。這是怎麽回事啊!她為什麽會這麽痛苦,並且經曆了這麽長的時間才轉化成功啊?我記得,應該不用這麽久吧!”
老翁想了想,說道:“可能是因為,她是狼人族的關係吧,狼人族的血統很厲害,所以,想要完全的吸食就很不容易了,所以,這個過程很痛苦,也很不容易,不過,沒想到,他居然咬著牙撐了下來了,真的是太不可思議了,這個女孩的意誌,比我們想象的要堅定許多。”
默點了點頭,看著窗裏的人,皺著眉頭說:“她這麽做,完全是為了我,可是,她太傻了,沒有想過,這樣做,到底值不值?”
聽著默的話,凝無奈的搖搖頭,有些事,他們男人就是不明白,不管女人做了再多的事,對他們來說,都是一樣的,不明白到底是為什麽,有什麽意義,可是這幾年包括的,是和他願意一起經曆風雨的決心。
凝無奈的和默說:“哥,你怎麽不明白呢,她這麽做,是已經想好了,這一輩子都跟著你,經曆一切都無所謂了,雖然你不明白,可是她很明白,她離開家,離開親人朋友,來到這裏,為了你,變成一個吸血鬼,這一切,不是用你來問她這麽做有什麽意義,值不值,而是你應該清楚,他為了你這麽做,你要讓她為你的付出變得很值。”
默對這些事情,確實不是很清楚,可是聽完凝的話,他似乎明白了什麽,凝說的對,很有道理的就是,他不能讓王小曉今天做出的這個決定得不到回報,也不能讓王小曉今天做的這件事,變得不值得,所以,他會下定決心做他該做的事情。
“我知道了,我會努力,讓他的付出變得值得的,這一輩子,能遇到她這樣一個傻姑娘,是我的幸運,隻是,我還不知道怎麽去愛一個,怎麽去關心一個人,我還得慢慢適應一下才行。”
凝似乎有些無奈,因為這種事情,本來就是與生俱來的一種本能,可是到了默這裏,好像是一種特別難的作業一樣,還得學習,多聽多看多學才行。
其實,不是他哥哥笨,隻是,已經習慣了自己一個人,也習慣了通常的冷血,這樣讓他有點不適應,但是,他確確實實是一個心裏很暖心人,這一點,老翁也是可以證明的,所以,凝想說,他哥哥不是一個情癡。
老翁拍了拍默的肩膀,語重心長的安慰到:“你是一個很好的孩子,懂得為別人著想,可是,有時候,你應該多想想你自己,畢竟,你也是不容易的,你考慮一下自己,有時候也是一件好事啊。”
老翁說的對,默一直在為別人考慮,為凝,為靈,為老翁,為血族和人類世界,可是他從來沒有真正的想過自己,現在有這麽好的一個姑娘,願意放棄一切過來照顧她,也許是一個幸運吧。
總之,凝和老翁是很開心的,因為,好不容易有一個人能來照顧這個傻小子了,讓人也鬆了一口氣,大概這就是所謂的,好人有好報吧。
凝鬆了一口氣說:“哎,總算是好人有好報吧,你這個鐵樹,終於也開花了,這樣我就放心了,二哥和金研就在血族,本來擔心你們會孤獨,這下好了,有個小姑娘陪你們在這裏,想來你們也不會這麽寂寞了吧。”
默驚訝的以為凝說錯話了,看著凝,再一次很認真的問:“你說什麽?靈和金研要就在血族了?”
老翁對於這件事,也是十分震驚的,因為還沒有人和她說過這件事,所以,凝無形中的一句話,讓他們都走著震驚,雖然不是難以接受,但是有些難以想象。
凝回過神來,點點頭,解釋道:“是啊,因為通過上次的事情,艾瑞克封他為焚卓伯爵了,對了,沒有人和你們說過還,我給忘了,艾瑞克封他們為伯爵,所以,他們也已經決定留在血族,不回來了,所以這次來,我也是要和你們說這件事情的。”
老翁疑惑的問道說:“你的意思是,金研那個臭小子,要陪著靈待在血族了?靈我沒有多少意外,因為看得出來,他有更高的向往,這次去引赤焰獸也是一樣的,我就知道他想的不同,所以並沒有多稀奇,隻是沒想到,金研居然也答應留在血族,這讓我還是沒想到的啊。”
默也跟著說:“沒想到,我居然沒看出來靈的意思,原來他一直想去的是血族,在哪裏闖蕩一番名堂,他的想法確實很不簡單,不過,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他想去,也是可以理解的。
畢竟在這裏,也看不到什麽人,還很寂寞,也沒有太大的出路,隻能永遠就在這裏,他想有發展,隻能找別的出路,艾瑞克給他這個機會,恐怕是他一直以來都在爭取的吧。”
凝點點頭,想著靈的話,說:“他確實是一直在等機會,這次剛剛就是一個機會,所以她沒有放棄,而且,艾瑞克也想讓你們兩個其中一個,去血族效力,因為,他遲早是要把這個位置,留給雷奧的,因為害怕雷奧以後,沒有一個可以幫助她的人,自己孤苦無依,所以,讓你們其中一個去,他才會有最好的保證。”
“是啊,靈說雷奧的舅舅,對雷奧也是非常的寵愛的,有他在血族,確實沒有人敢欺負雷奧,艾瑞克想的也沒錯,可憐天下父母心啊,就算是堂堂血族的王,為了自己的孩子,也是大費周章啊。”
凝點點頭,然後想到了金研,又說:“金研這個家夥,本來就喜歡靈,靈不在黑森林了,他肯定是會和靈在一起,留在血族啊,而且,艾瑞克給他們建了一座城堡,這兩個人,目前可是很好的,自由自在的。
而且,你們也知道,金研那個家夥啊,她就喜歡吹牛,還喜歡和別人嘮嗑,留在那裏,正和他意,天天在外麵,和一群老頭老太太在哪裏吹牛,好不快樂的講啊,把人家忽悠的,都不知道有靈公爵這個人,都知道他金研是什麽人物了。”
老翁就猜到了已經,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啊,金研這個家夥,不服管教,雖然當了他幾年的徒弟,可是仿佛並沒有什麽改變,也許這個地方,真的不適合他這種性子的人吧。
這樣也好,他找到了他的樂趣,也不用整天在這裏愁眉苦臉的了,對他來說,也是一種解脫,而靈,也找到了自己的路,這就是最好的結局了。
老翁摸摸自己的胡須。點點頭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啊,這樣也好,他們就在這裏,也是埋沒人才,我和默在這裏,才能真正的守護好這個地方,走了也罷,走了也罷.……”
聽著老翁的話,凝和默都知道,老翁心裏一定多多少少有一些不舒服的,他雖然已經習慣了寂寞,可是,金研在的時候吵吵鬧鬧,也不會讓人太寂寞,這下好了,那個吵吵鬧鬧的人也離開了。
雖然大家都沒有說什麽,可是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想法,隻是誰也沒有說出來而已,這樣也好,就當是不知道就行了。
每個人都若有所思的,誰也沒有說話,靜靜的等待著,現在一切事都已經塵埃落定了,默也挺好的,有這樣一個癡心的姑娘陪著他,也許他會好過一點吧,而老翁也多了一個可以解悶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