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不可能!(三更!)
我是在東北燒烤店見到孟陽的。
區別於前幾天買醉時的歡愉,我們今天顯得都很沉重,他糾結要不要告訴我調查結果,我則是在等待他的答案,依照他的形容,齊宇給我那張銀行卡的開戶人,我很熟悉,如果他告訴我的話,就是在害我,並且,張瑤的事情我不該去管,那不是我一個小人物可以左右得了的。
我並沒有想過自己能起到什麼關鍵性的作用,只是單純的想給董舒菡他們製造出來一些麻煩,以此來幫助張瑤爭取出時間應對。
「說吧陽子,到底是誰讓你丫變成這樣了。」我坐在孟陽的對面,啟開一瓶啤酒之後,自顧自的喝了起來。
「先吃點東西。」
孟陽笑了笑,拿起提前點好的肉串,遞了過來。
「別了,你不跟我說,我還真吃不下去。」
「那你總該讓我吃點吧?忙活了一天,都要餓的前胸貼後背了。」
「成,你先吃,我等著。」
「你丫還他媽是這德行。」
「沒辦法。」
聳聳肩,我又灌了兩口啤酒,等著孟陽開口。
可孟陽並沒有告訴我的意思,他慢斯條理地吃著手裡的肉串,好似,我們在這兒相見,目的就是為了吃串一樣。
有點惱火,但我也知道,他不想說的時候,無論我怎麼問,他都不會說的。從某種程度上來看,孟陽跟我性格相似,都有那種十頭牛都拉不動的軸勁.……
「不吃飯,總要抽煙的吧?」孟陽吃了一會兒之後,又掏出了香煙遞到我面前。
這次我沒有猶豫,直接開口說道:「戒了。」
「嚯……」他詫異的看著我,「有什麼想不開的,怎麼戒煙了呢?」
我搖搖頭,玩笑道:「哥們現在開始養生了。」
「滾犢子。」
孟陽笑罵一聲,正色道:「默兒,如果你真開始養生了的話,信我的,這事兒就當沒發生過,你好好的在公司上班,有機會了再跟你那大總裁花前月下玩玩曖昧還是不錯的。」
「.……我們在一起了。」
「啥?」
「我們在一起了,就在昨天。」
孟陽是我的兄弟,這種事情不該瞞著他的,更何況,能有人來跟我分享喜悅,豈不是很好的事情?
「牛逼!」
他豎起了大拇指,「前兩天還說只是單純的朋友關係呢,今天就在一起了,我他媽今後誰都不服,就服你!」
「得了吧……」我擺了擺手,說道:「所以,兄弟,這事兒我不該管,也該管管了,更何況,當初那件案子,本就是我一手促成的,不是嗎?」
孟陽眯起了眼,慢慢地吸著煙,一言不發的透過淡淡的煙霧看著我。
「哥們,你丫倒是說話啊。」
「嘶……為了一個女人,去傷害另一個女人,你能幹出來這事兒么?」
「董舒菡都他媽要逼宮了,我還能不做點準備?再者說,我也不可能傷害到她啊,畢竟,那事兒跟她八竿子也打不到。」
孟陽將餘下的半支香煙,狠狠地按進煙灰缸里,「我說的不是她。」
「那還能是誰?」
「算了.……吃串吃串,都要涼了。」
我很是無語的看著他,待到他吃好了那串雞翅之後,我再度開口問道:「陽子,你覺著這樣有意思嗎,趕緊的,你不說還把哥們叫到這來幹什麼?」
「默兒,你不該知道的。」孟陽長嘆聲,又續上了一支煙。
「該不該知道,早晚都要知道。」
我直直地看著他的眼睛,「因為這事兒我管定了。」
「不得不感慨,那個妞兒的手段真是厲害,讓你這麼心甘情願的替她做事。」
「不,她沒有用過任何手段,一切都是我自願的.……我想,以後你的女人遇見這種事情的時候,你也會跟我這樣的吧?」
「這你可就錯了,這個世界上,除了爹媽之外,任何人都沒有自己重要。」孟陽哈哈笑道:「為了一個女人的利益,把自己搭進去,我他媽可做不到。」
「你現在單著,當然會這麼說。」
「不,任何時候我都會這麼說,也會這麼做。」
孟陽突然正經了起來,正經的很嚇人。
一時間,我覺得他很陌生,空氣,彷彿也在此刻開始凝固,這個氣氛很怪異,燒烤店裡明明很熱鬧,我們之間卻很安靜,一抹莫名其妙的慌張湧上心頭,我必須要轉移話題。
「行,就算你不會這麼做,可是哥們會啊,所以.……你還是成全我吧。」
孟陽怔了一下,不確定的問:「你真想知道?」
「不想知道我還會坐在這嗎?」
「.……也是。」
孟陽點了點頭,從褲兜里把手機拿了出來,點了幾下之後,遞到了我面前,「你看看這個吧,這是我跟我那個在建行的朋友的聊天記錄。」
「嗯。」
……
「這不可能!!!」
聊天記錄只有五句,在末尾處,他的朋友提到了一個人,說,那張銀行卡的開戶人是佟雪。
該怎樣形容我現在的內心?
震驚?憤怒?可笑?
我想不出一種可以準確表達出來的詞語……
「我也不信,可事實如此。」孟陽淡淡的說:「這就是我不想讓你知道的原因.……因為現在的女人,去傷害你曾經愛著的女人,你能做出來這種事情嗎?」
「不,一定不會是小雪。」
我紅著眼,「你說,會不會是重名了?」
「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可是,身份證號不會重合吧?」孟陽又在手機里調出一張圖片,是佟雪的證件信息。
「轟……」
心,碎了。
「陽子.……不對啊,她原來都不認識齊宇,他們之間根本就沒有交集的,這一定是假的,對吧?」
聲音顫抖著,準確的說,是我整個人都開始顫抖。
「與其問我,你不如問問佟雪。」
孟陽此刻很理智,他給我分析道:「你只是告訴過我,你們分開了很久……分手的理由,只有你們自己了解,所以,最好的答案,還是應該她來告訴你。」
「.……」
我感覺自己就是個笑話,一個徹頭徹尾的笑話,曾經摯愛的女人,竟比我早很多認識齊宇.……一個是我要離婚的當事人,一個是要跟我分手的女朋友。
難道說,在二十個月之前,甚至是更早,他們就有所交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