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
國輝喝下大口冰水:“我的女友怡懷孕了,我想請你照顧她,直至她把孩子生下來。”
“孩子?”恒給震住了:“你居然和別的女人有了孩子?你真不怕美玲閹了你?”
“一次意外,足以致命。”
“都是成年人了,出了這種事,總有辦法解決吧?”
“這可不成!”國輝居然理直氣壯:“我是男子漢大丈夫,始亂終棄的事可做不出來。”
恒瞪著他,也不說話。
“我和怡商量好了,孩子生出來,驗了DNA,確實證明了是我的骨肉,我便收她入宮,到時生米煮成熟飯,美玲也奈何不了。”
“往下來的幾個月,你負責照顧怡,讓她好好把孩子生下來。”國輝說:“你要保密,不要讓第四個人知道。”
“你怎麽認為我會答應你?”恒給他氣得發笑。
“你不看我臉,也要看我媽媽,你姨媽的臉-——她一把年紀了,想抱孫想得快要發瘋,美玲又死不肯就範,你就當孝順她老人家吧!”
提到姨媽,恒的心便不得不軟下來-——要不是姨媽當年資助她到英國念書,她今天應該還在街市替叔母賣水果吧?
“半年,就半年。怡這個人很好很容易相處,你就當多個租客好了。”
恒咬著牙答應下來。
國輝的辦事效率高得驚人,第二天中午,人便送過來了。
眼前人五官清麗,氣質淡雅,任恒怎樣猜,也猜不到她居然是小三。
怡很文靜,嗜好是看書、畫畫,也堅持每天遊水散步。
怡對食物不挑剔,家常便飯也吃得津津有味,還搶著處理家事。
恒自少獨居,現在和怡住在同一屋簷下,倒沒有什麽不適應。
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怡的肚子越來越大,行動也開始不大方便。
恒的眼角總是追隨著怡的身影,要不是這樣,恒總會放心不下。
這天,恒出外買菜,卻一直心緒不寧。
她回到家,聽到客廳傳來美玲的聲音:“……這裏五百萬,請你以後也不要騷擾我丈夫……”
恒一個箭步走過去。“美玲,這是你的意思,還是國輝的意思?”
“鄧國輝是什麽家夥?他不聽我的,還想在王氏當行政總裁?”
恒握緊拳頭:“想不到你們這麽泯滅天良!”
怡伸手過來拍拍恒的手,然後轉對著美玲說:“我不要錢,隻想你也作出保證,永不騷擾我和孩
子。”
“一言為定。”美玲拉開大門離去。
恒跌坐在沙發上:“你有什麽打算?”
“孩子出生後,我便搬到台灣。”怡輕聲說:“我打算開間小書店,好好養大她。”
“離開香港也好。”恒說:“但你一個女人無親無故,實在教人不放心。”
“我會好好照顧自己和孩子,你別為我們擔心了。”
恒猛然抬頭:“我陪你到台灣,待你們安頓下來再說。”
怡呆住:“你完全不需要這樣做。”
“我既然答應了照顧你倆母女,便不能半途而廢。”恒一字一句地說。
兩星期後,孩子小愉出生了,重五磅半,母女平安。
兩個月後,恒帶著怡和小愉,來到台灣墾丁定居。
兩年後,恒和怡正式注冊結婚,小愉當花女。
三人相依為命,日子過得平靜溫馨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