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

  國輝喝下大口冰水:“我的女友怡懷孕了,我想請你照顧她,直至她把孩子生下來。”


  “孩子?”恒給震住了:“你居然和別的女人有了孩子?你真不怕美玲閹了你?”


  “一次意外,足以致命。”


  “都是成年人了,出了這種事,總有辦法解決吧?”


  “這可不成!”國輝居然理直氣壯:“我是男子漢大丈夫,始亂終棄的事可做不出來。”


  恒瞪著他,也不說話。


  “我和怡商量好了,孩子生出來,驗了DNA,確實證明了是我的骨肉,我便收她入宮,到時生米煮成熟飯,美玲也奈何不了。”


  “往下來的幾個月,你負責照顧怡,讓她好好把孩子生下來。”國輝說:“你要保密,不要讓第四個人知道。”


  “你怎麽認為我會答應你?”恒給他氣得發笑。


  “你不看我臉,也要看我媽媽,你姨媽的臉-——她一把年紀了,想抱孫想得快要發瘋,美玲又死不肯就範,你就當孝順她老人家吧!”


  提到姨媽,恒的心便不得不軟下來-——要不是姨媽當年資助她到英國念書,她今天應該還在街市替叔母賣水果吧?


  “半年,就半年。怡這個人很好很容易相處,你就當多個租客好了。”


  恒咬著牙答應下來。


  國輝的辦事效率高得驚人,第二天中午,人便送過來了。


  眼前人五官清麗,氣質淡雅,任恒怎樣猜,也猜不到她居然是小三。


  怡很文靜,嗜好是看書、畫畫,也堅持每天遊水散步。


  怡對食物不挑剔,家常便飯也吃得津津有味,還搶著處理家事。


  恒自少獨居,現在和怡住在同一屋簷下,倒沒有什麽不適應。


  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怡的肚子越來越大,行動也開始不大方便。


  恒的眼角總是追隨著怡的身影,要不是這樣,恒總會放心不下。


  這天,恒出外買菜,卻一直心緒不寧。


  她回到家,聽到客廳傳來美玲的聲音:“……這裏五百萬,請你以後也不要騷擾我丈夫……”


  恒一個箭步走過去。“美玲,這是你的意思,還是國輝的意思?”


  “鄧國輝是什麽家夥?他不聽我的,還想在王氏當行政總裁?”


  恒握緊拳頭:“想不到你們這麽泯滅天良!”


  怡伸手過來拍拍恒的手,然後轉對著美玲說:“我不要錢,隻想你也作出保證,永不騷擾我和孩

  子。”


  “一言為定。”美玲拉開大門離去。


  恒跌坐在沙發上:“你有什麽打算?”


  “孩子出生後,我便搬到台灣。”怡輕聲說:“我打算開間小書店,好好養大她。”


  “離開香港也好。”恒說:“但你一個女人無親無故,實在教人不放心。”


  “我會好好照顧自己和孩子,你別為我們擔心了。”


  恒猛然抬頭:“我陪你到台灣,待你們安頓下來再說。”


  怡呆住:“你完全不需要這樣做。”


  “我既然答應了照顧你倆母女,便不能半途而廢。”恒一字一句地說。


  兩星期後,孩子小愉出生了,重五磅半,母女平安。


  兩個月後,恒帶著怡和小愉,來到台灣墾丁定居。


  兩年後,恒和怡正式注冊結婚,小愉當花女。


  三人相依為命,日子過得平靜溫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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