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猴精得逞
癩痢頭說得時候麵無表情,嚇了猴精一個嘚瑟。
“老.……大,不是你要去嗎?我是怕你尋地方不方便,我反正知道地方,帶你過去也不費勁的。”猴精哆哆嗦嗦地說完,臉上露出個假笑。眼睛眯成一條細縫,眼角的褶皺堆積在一起,看著十分刺眼。
“我還沒想好,既然你想去,那就你替我去吧。”
“那怎麽好意思呢!”
猴精聽他如此說,嘴上推脫,心裏樂開了花:如此說來自己馬上就能出這破廟了。
“既然不好意思,就別去了,我可不願意強迫人。還有,以後不要叫我老大,我可不是誰的老大。”瘌痢頭道。
猴精被這一句話噎了個夠嗆,笑容僵在眼角,看起來更醜了。半晌才回轉過來,出了口長氣。“是……啊,哪能不好意思呢,多好的事,嗬嗬,我這是……是謝你,大.……不,兄台。”
“口頭上謝就不必了,我不差這一句。真要謝我,你送我點銀子花花倒是實在。”癩痢頭道。
猴精本就是假笑,這笑了一半又僵住了,張了張口,又閉上了。他可不敢再多說一句了,不然今天真的是要載這裏了。
看著麵前閉著眼睛的癩痢頭,打他又打不過,說好話人家就這樣懟他,真的是軟硬不吃啊。
辛虧自己馬上就要走了,不用留在這兒再受氣了。猴精想起這個,得意地偷偷做了個鬼臉。
沒成想,癩痢頭閉著眼睛像是能看見似的,突然睜開眼,轉過了頭。
猴精正在做著鬼臉,一下子僵住了,又要換成笑臉,五官被他強行擠做一堆,十分的滑稽。
他“唰”一下利索地站了起來,轉身灰溜溜地跑了。
因為是癩痢頭讓他的,他怕再出什麽變故。稍後他便去了當鋪,將自己身上值錢的東西都當了,然後拿著銀錢去了賭坊。
猴精喜歡與人自來熟,攀交情,見到許四自然也不例外。話特別多,人又長得猴精的模樣。許四有些反感,便多要了二兩銀子。
猴精哪裏知道,自己弄巧成拙,多出了二兩銀子,他隻覺得貴。但事情好不容易走到了這一步,就算是心疼,也得走下去,隻能忍痛交了銀子。
幾日後,便有人過來將猴精帶走了,也不知為何,這次沒讓猴精找人。也許真的像之前說的,這是最後一個位置。
猴精分到的人家家境還不錯,之前已經有一個人了,猴精這是第二個。
也許是猴精當時話太多,又或是許四的疑心病又犯了。
吳越和馮芸珠住進人家後的某一天,官差又來了。
主人以為又有人要住進來,一副苦瓜臉,都快要哭了。
還好是虛驚一場,官差隻是問了吳越幾個介紹的人的問題。吳越一直以為去的是癩痢頭,便照實說了。
官差臉色凝重,問完幾個問題便急匆匆地走了。
吳越和馮芸珠麵麵相覷:這是怎麽啦,難道是有什麽事發生。
吳越不放心,第二日又特意去了破廟,癩痢頭確還在破廟。吳越一問便知,之後是猴精代替癩痢頭去了賭坊。
既然是癩痢頭同意的,吳越也沒說什麽。畢竟個人有個人的活法,不能強求。
他不知官府的人為何特意來問,如論如何,沒有懷疑到自己頭上便是幸事。
如今有這個猴精替自己吸引注意,他躲在暗處,正好順藤摸瓜,也算是歪打正著了。
目前,自己隻知道縣衙將這朝廷“分民入戶”的政策變為了私下牟利的手段,經手人是許四。或許這“許四”隻是個化名。
這事涉及的銀錢不少,按單人十兩銀錢計算,這魚縣是附近最大的城鎮,鎮子頗大,鎮上沒有個一萬戶,幾千戶也是有的。
如果一戶安排一人,便是幾萬兩銀子,若是不隻一人呢?
吳越細算了一下,他們目前居住的這戶,就安排了三個人,就按這個人頭算,這就是不下十萬兩銀子。
這麽多的銀子,經手人絕不可能隻是個小人物,應該是由重要人物親自參與的,所以才會如此警惕,而且還深怕被人認出來。至於魚縣的耿忠,恐怕也脫不了幹係。
至於戶部撥付的銀錢和糧食是否被扣下了,他才剛剛住進來,自然沒有那麽快知曉,且等些日子再說。
他和芸珠入住這戶姓陳,家境還算富裕,家人人口簡單,隻夫妻兩個外加一男一女兩個孩子。
夫妻二人在鎮上開了個雜貨鋪,生意還不錯。家裏花錢買了一個小丫頭,和一個做粗活的婆子。
兩個孩子還小,不用分房。正房兩間屋,恰好住這一家四口。
前後各帶一個院子,前麵的院子兩邊各有兩間屋子,平時用來存放一些雜物,養了些花花草草。
之前住進來一個人,占了一間屋子,如今他和芸珠進來,因是夫妻,便也隻占一間屋子,東西收收撿撿的,倒也放得下。
後院他們不讓過去,平日裏小丫頭和婆子住後麵,負責日常雜活和照顧兩個孩子。平日裏極少到前邊來,也就是偶爾出門,要從這裏路過才會碰到,打個招呼便匆匆而過。
吳越心裏犯了愁,這留個自己的時間不多了。平日裏接觸這麽少,自己要如何快速拉近這這家人的關係呢?不然,光憑著如今的關係,又如何能探聽到官府是否給他們按人頭分發了糧食這麽敏感的信息。
不然就教兩個孩子識字吧!
上次官差帶他們過來時說得話提醒了他。
吳越趁著主人家回家的空檔,主動打招呼,提起了想教兩個孩子識字的事。主人家聽完,自然是十分樂意的。
現如今,孩子去私塾念書,交給先生的束脩可不少,筆墨紙硯也貴,好多孩子都是七歲後才拜師的。
枉論這書生學問好不好,自己兩個孩子還小,教他們簡單地認個字還是綽綽有餘的。
此事定好,每日早上用完飯後,小丫頭和婆子會便將兩個小孩領到前院,由吳越教二人識字一個時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