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兒子的媳婦(五)
第696章兒子的媳婦(五)
「什麼幫倒忙啊,我會生火的好不好?我在這裡住了半個月,每次做飯都是叔叔做飯我幫忙生火的。」
「真的假的?」
「小瞧我是不是?」李瀟瀟白了方誌強一眼,然後就開始有模有樣地生起火來了。
方誌強看著李瀟瀟的樣子,像是真的會,也就沒管她了,任由李瀟瀟生火,他開始做飯。
「我感覺叔叔的腿是真的痛的挺嚴重的,雖然他一直都說不痛,但是我剛剛看到他走路,都有些一瘸一瘸的了,而且,他剛剛自己進屋子,我看到他坐在床上,自己不停地壓著腳,很顯然是腳很痛。」李瀟瀟提醒著方誌強。
方誌強聽過之後皺了皺眉頭,說道:「嗯,老頭很倔,怕自己的事給我添麻煩,打死都不說痛,無論如何明天都得帶他去醫院看一看,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剛剛勸說的怎麼樣了?他答應明天去醫院了嗎?」
「答應了啊。」
「這麼厲害?你怎麼勸的?我也學學經驗。」方誌強問著。
「我跟他算賬啊,我說你公司一天能賺十幾萬,他去看病總花不了十幾萬,如果他不去醫院治病你就會擔心,就會一直在家陪著,多在家一天就多損失十幾萬。」
「啊……你這個辦法是真好。」方誌強聽過之後哈哈大笑著,然後問道:「然後我爸怎麼說的?」
「你爸一聽瞪大了眼睛看著我,他不敢相信你一天能賺十幾萬,然後我跟他說了你在開公司,告訴他你開了什麼公司,公司規模有多大,也直接告訴他,你開回來的這輛車就是你自己的,這輛車都一百多萬,你爸最後才相信,也是一臉笑著,最後就答應明天去看病了。不過卻還是堅持自己沒什麼大病。」李瀟瀟笑著說著。
「我爸這一輩子都節儉慣了,其實不僅僅是他,我們這裡每個人都很節儉。生活在這個山村裡面,賺錢的方式有限,要是不節儉,根本就辦法過日子。」方誌強一邊煮菜一邊感嘆著。
「瀟瀟,在這的這幾天你幫我多做做工作。」方誌強說道。
「做什麼工作?」
「多勸一勸我爸,勸說他跟我去上海生活。」方誌強說著。
「你要帶叔叔去上海生活?」李瀟瀟瞪大了眼睛。
「嗯,是的,你也看到現在這個情況了,我們家就兩個人,我跟我爸,我不在家我爸就是一個人在家。以前吧,他還能自己照顧自己,但是,現在他年紀大了,這腿腳又這樣了,怎麼一個人在家生活?生活都不能自理。即使我給他打再多的錢也沒有用,村裡的條件就只有這樣,米、水都需要自己去弄,還有菜,我真不知道他這段時間腳痛是怎麼堅持過來的。而且,把他一個人放在家裡我也不放心。本來這次以為他只是腳稍微有點痛,我這次只是準備回來看一看他,然後回上海,去籌錢買套房子,等房子弄好了之後就把他給接過去一起住。但是現在看來,他的腿腳問題這麼嚴重,根本就沒辦法自己照顧自己,所以,這次我就要把他帶回上海,先把他帶過去一起生活,然後再儘快買套房子,買套電梯房,讓他不用上下樓。」方誌強嘆了口氣說著。
「是的,你說的有道理,是不能讓叔叔一個人在家生活。我看著,平時家裡面的米要自己挑過去,水還要從井裡面去挑,叔叔自己一個人真的應付不過來。是要買套房子了。強子,我那套房子還空著,要不你先住?」李瀟瀟又說著。
「打住,千萬打住。瀟瀟,我明白你的好意,但是你也要體諒一下我,要是真住的你房子我心裡過意不去。而且,我也必須要買房子,畢竟這是一輩子的,不管房子多貴,只要我要在上海生活下去,我就必須得買房子。」方誌強連忙制止住李瀟瀟繼續說下去的想法。
「好吧,不住就不住吧。」李瀟瀟癟著嘴,然後又道:「你要缺錢要不我先借點給你吧,等你有錢了再還。」
「不用,我有錢,買房的事我自己有辦法,你只需要幫我做好老頭的工作,勸他答應跟我一起去上海就行了。」方誌強咳嗽了幾聲說著,是被油煙給嗆的,這裡可是沒有抽油煙機這種東西的。
「嗯,難道叔叔還不願意跟你去上海啊?」
「不願意,我之前有提過,他態度堅決,不願意跟我去。」方誌強提著。
「好,我……我找機會勸勸他,但是我覺得你勸比較好,畢竟你是他兒子。」
「可你是他兒媳婦。」方誌強直接說著。
「啊……什麼……什麼兒媳婦啊……」李瀟瀟被方誌強說的臉一下子就紅了。
「怎麼?你感覺不出來嗎?他現在就是把你當成兒媳婦看的,不然他幹嘛對你那麼好?你上次在我家他有對你這樣嗎?沒覺得有不一樣嗎?」方誌強笑著道。
「好像……好像是有些不一樣的。」李瀟瀟努力地思索著,然後點頭道。
「那就對了,他就是把你當成兒媳婦在看待,所以啊,你說的話比我說的要好使,你幫我勸勸他吧。」方誌強淡淡地說著。
「你……你不介意啊?」李瀟瀟偷偷地看著方誌強問著。
「我介意什麼?」
「介意你爸把我當成兒媳婦看。」
「你都不介意我介意什麼,我又沒吃虧,只要老頭高興,他怎麼認為都行。」方誌強說著。
「那……那我以後就在他身邊裝兒媳婦了。」李瀟瀟笑著。
方誌強汗顏看著李瀟瀟,說道:「你這是什麼邏輯……你可別亂來,我們倆只是朋友。」
「我知道,不要總是強調。我這不是幫著你哄你爸嘛。」李瀟瀟很是不高興。
「你還生氣了……我這不是為了你好嘛,就這樣的家庭你還上趕著來當兒媳婦,你傻不傻啊你。」方誌強把一碗菜給炒好出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