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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舊情人再催違約款

  孫婧聽說尤大浩要給她換一台車,立刻覺得他有點多想了。她可不願意多事,有台車坐就不錯了,在一個縣裡,擺譜給誰看啊。


  「不用不用,謝謝尤主席,現在的車就不錯,況且我個人也有車。」孫婧說著,看了鍾銘一眼,伸出手來,向做出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孫婧絕對沒有想到,購車款的問題,這麼快就解決了,她敢肯定,鍾銘也不會想到。


  她總覺得哪兒有點不對勁,事情應該沒有這麼簡單。


  孫婧果然猜中了,尤大浩很快就換了話題:「孫書記啊,有件事,我得跟你彙報一下。」


  「不要客氣,請講。」孫婧說。


  原來,兩個月前,尤大浩在春縣買了一片林子,林子面積不小,林業和縣裡的領導都點了頭,可是林地手續到現在也沒辦下來。原來的領導走了,尤大浩想讓孫婧過問一下這件事。


  問題已經很明白了,尤大浩贊助購車款,是與這片林地掛鉤的,林地的手續辦不下來,尤大浩當然不見兔子不撒鷹了。


  孫婧馬上答應尤大浩,幫他過問一下這件事,隨後掛了電話。


  她讓鍾銘回去等著,車款三天內到賬。鍾銘說了句「謝謝」,頗為得意地走了,孫婧把他送到了門口,沒有出門。


  她的心裡很不是滋味,說白了,是心裡有一種歉疚。她隱約覺得,多年以前,鍾銘從她的身邊突然消失,是因為他發現了她與姚雲龍在鳳凰大酒店裡的一幕,她心裡對他的怨恨也消失殆盡。


  鍾銘來找她,應該單純來要錢,即使不找她要,也會找別的領導要。


  她領教了鍾銘骨子裡的不屑和不滿,卻苦於無法安慰他。她不後悔,因為鍾銘就是一個小車司機出身,家庭條件很不好,雖然他的長相比姚雲龍更英俊高大一些,但那又有什麼用,不當吃,也不當喝,感觀的東西永遠沒有實用來得實在。


  孫婧送走鍾銘,立刻給姚雲龍打了電話。


  她的腦子裡一閃念,在鍾銘和姚雲龍的身上,似乎有一種相同的東西,是長相?還是氣質?她有點說不清。對,是動作,又不僅僅是動作。


  「我已經把呂良留下了。」姚雲龍說。


  孫婧無言以對,她能說什麼呢,反對呂良留在姚雲龍那裡,沒有足夠的理由。況且,她已經對姚雲龍交代清楚了,申一甲是母親的表外孫,呂良是父親的表外孫,只要呂良不去探討這件事,姚雲龍應該不會有這麼大的好奇心。


  「留下就留下吧,這孩子沒有一甲懂事,我不太喜歡。」孫婧這麼說的目的,當然是不想讓姚雲龍與呂良走得太近。


  「行了,還不是看著你的面子。」姚雲龍說,「要不我屌他啊。」


  「什麼屌、屌的,你不能文明點?」孫婧想起了女兒甜甜,讓姚雲龍每天問一下保姆,把女兒的生活起居照顧好。她雖然也可以往家裡打電話,但畢竟隔著將近二百里地呢,遠水不解近渴,不像姚雲龍那麼方便。


  孫婧又打通了縣林業局局長的手機,想過問一下尤大浩的那塊林地。


  林業局長的答覆給孫婧吃了一顆定心丸:大浩公司購買的那塊林地已經核查完畢,正在走程序。


  「那就抓點緊。」孫婧說,「既然早晚都得辦,那就不如早辦。」


  「原來薛書記有話,要等對方交一筆車款,然後才能確權,核發產權證書。」林業局長說。


  孫婧細眉一挑,事情就是這麼簡單,尤大浩在等林地證,想證到手再付車款;林業局在等購車款,想車款到了再發林地證,兩家都想等對方先出血,把事情辦得牢靠一些。


  孫婧不想再跟林業局長啰嗦,「三天內吧,把手續辦結,咱們不怕他不付車款。」


  「是,是,我們馬上辦。」林業局長說。


  秘書宋小妮敲門進來,向孫婧請示晚餐的時間。


  孫婧這才想起,剛才已經向小妮吩咐過,讓辦公室主任、車隊隊長陪鍾銘吃飯。她這麼安排,是想在鍾銘面前擺個姿態,並不是真想把他留下,況且鍾銘根本沒有吃飯的意思,早就抬屁股走人了。


  「退掉吧。」孫婧說。


  「書記,退不掉了,已經備好料了,就等著走菜了。」小妮說。


  這怎麼辦?總不能把鍾銘再找回來吧。孫婧考慮片刻,讓小妮通知主管部門負責人,一起到機關食堂餐廳吃飯。她來到春縣以後,每天都會接到請吃電話,可她對這種酒桌上的觥籌交錯的場面一點兒都不感興趣,一個人也沒有答應。


  她這樣把大家圈來,一起見個面,也算還他們一個人情,又顯得她不是那麼教條和死板。


  更重要的是,她對這個常務副書記的角色很感興趣,也想藉機聚攏一下人氣,為下一步的工作做一些鋪墊。她只要趁這個空當,把常務工作管起來,新書記即使到任了,再想調整就要考慮考慮了。


  「小妮,讓林業局長也過來。」孫婧說。她不想讓人家林業局覺得她多管閑事,準備順便在酒桌上安撫一下。


  行了,鍾銘,我對你足夠意思了,孫婧心想。


  早晨,孫婧剛走進走廊,就發現鍾銘在辦公室門前等他,胳膊上夾著一個公文包。


  孫婧的第一反應是,鍾銘怎麼又來了,購車款不是給他了嘛。他上一次來屬於意外,遇上了就遇上了,這一次就不同了,他肯定是故意找上門來的。


  不會是要來感謝她吧?孫婧有一種僥倖心理,如果鍾銘是特意來感謝她的,那就再好不過了。被前男友,尤其是一個關係曾經特別親密的前男友感謝,感覺很不一樣。


  孫婧來到鍾銘面前,淡淡地一笑。走廊里不是說話的地方,很容易被無關的人聽到,所以她養成了一個習慣,在走廊里不說正事。


  她隨手打開了門鎖,把鍾銘請進屋裡。


  「車款收到了吧?」孫婧走向辦公桌。


  「收到了。」鍾銘說。


  「那你就不用過來了,從市裡到這裡畢竟不算近,你跟我不用見外。」孫婧料定鍾銘是來感謝她的。


  「我跟你沒見外,見外我就不會來了。」鍾銘說。


  孫婧想,鍾銘接下來可能會從公文包里掏出一打鈔票,大模大樣地拍到她的辦公桌上。她再把這些鈔票拿起來,塞回到他的包里,兩個人爭執幾個回合之後,她抽出一張鈔票,再說幾句不缺錢、不用客氣之類的話。


  鍾銘的動作與孫婧的想像完全不同,目光既沒有溫情,也沒有熱烈,她看他的表情,好像受了什麼委屈。


  「鍾銘,你是不是還有什麼事?」孫婧開門見山。


  「購車款是付了,但春縣已經違約了,按一台車一個月五千塊計算,一共兩萬塊。」鍾銘說,「還超了幾天,那幾天我就不要了。」


  孫婧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幾乎是六神無主地坐在了椅子上。鍾銘哪裡又弄出個違約金來,他昨天並沒有說啊,再說了,就是真的有違約金,就算看在她的面子上,鍾銘也不應該再要了。


  「鍾銘,你是不是搞錯了,以為銀行是我家開的啊?」孫婧的臉立刻就撂了下來。


  「我沒搞錯啊,這裡有合同為證。」鍾銘說著,打開公文包,從裡面取出幾張紙來,遞到孫婧的手裡。


  孫婧把幾張紙拿在手裡,沒錯,是立春縣縣委與雙金汽車經銷公司的購車協議。她隨手翻了翻,並沒有看到什麼違約條款,便放在桌面上。


  她得出一個結論,鍾銘不是在要錢,簡直是在找茬。


  「拿錯了。」鍾銘呵呵笑了,又掏出一張紙,遞了過來。


  不像話,孫婧在心裡嘀咕著,這不是在耍人嘛,明明是一份協議,他非要分兩次拿出來,太過分了。


  她終於在細密微小的文字里找到了違約賠償條款,看來鍾銘說得沒錯,的確有違約賠償這一款,前任副書記還在協議的最後簽了字。天啊,這幫人心粗得跟下水管道似的,這種協議也敢簽。


  孫婧咯咯地笑了起來,笑得鍾銘一愣一愣的。


  孫婧在心裡罵道,媽的,這叫什麼事啊,得寸進尺,給臉不要臉,嗑瓜子嗑出個臭蟲來,什麼人都有。


  可是她不敢得罪鍾銘,他既然敢再次找上門來,應該已經做好了拿不到錢的準備,誰知道他又要整出什麼妖娥子來。


  她決定試探鍾銘一下,他是真來跟她要錢,還是成心跟她過不去,就是想難為她。


  「這筆錢,我個人給你。」孫婧拿起手中的協議,在空中晃了晃。她心裡很難受,不就是兩萬塊錢嘛,就算我孫婧欠你的鐘銘的。我就不信,你好意思要。


  「我不要。」鍾銘的回答很乾脆,「我不要你個人的錢,吃一個女人的,我沒那臉。」


  鍾銘的回答並不意外,他就是這樣一種人,死要面子,鑽牛角尖。這麼多年過去了,他身上的那些優點都哪兒去了,怎麼只剩下缺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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