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4

  我們走出專案組會議室的時候,聽見公安局大廳里一片嘈雜,仔細辨聽,是有人在喊冤。可想而知,那四個打麻將的人被抓進來了。


  我們徑直走進刑警大隊的小樓,走到物證室里。楊法醫從物證存放櫃里取出了那塊被裝在透明物證袋裡的磚頭。


  磚頭沒有沾血的那一面和兩個側面都已經被熏黑了,這是林濤在檢驗指紋的時候熏現的。在這一片黑的磚頭表面,隱約可以看出幾個指印。


  指印很小,雖然看不出指紋,但是可以看出指節的印痕。磚頭的一側有一個小小的痕迹,應該是拇指留下的,但是連半個指節都不足;另一側有三個指印,應該是中指、環指和食指留下的,最多也只有半個指節。


  「奇怪,這個問題你考慮了沒有?」我轉臉問林濤,「我們拿磚頭,通常都會留下一個半到兩個指節的印痕,但這個印痕不僅細小,而且少。用指尖拿著磚頭多不方便?」


  林濤皺眉不語。


  我也皺眉不語。


  想了一會兒,我說:「既然看不出什麼指紋,我們就放棄吧。那幾個打麻將的,賭資不少,可以治安處罰了。抓他們進來估計也是這個借口,等著審訊結果吧。我們睡覺去。」


  林濤說:「你回去睡吧,我去把槍彈實驗做完再睡。」


  「好。」


  回到賓館,案件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現,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案件距離偵破已經不遠了。而且,很顯然,這樣的案件都是因為仇恨或者激情,範圍也不會太大。還是「清道夫」案件比較棘手,那會是什麼人乾的呢?殺無辜的人,還用了那麼複雜的反偵查方式。既然用了複雜的反偵查方式,為什麼又要在牆上寫字,給我們留下線索呢?


  連續幾天的疲勞重重壓來,我想著想著,很快就進入了夢鄉。林濤什麼時候回到賓館,我全然不知。


  第二天早晨八點,我準時醒了過來,拿起床頭柜上的手機看了看時間。屏幕上顯示的數字,讓我突然想起韓亮說過的笑話。幾零后的人,早晨就會在幾點鐘自然醒,看來一點兒沒錯,這個理論是經過實踐驗證的。


  我推了推另一張床上的林濤,他睡眼惺忪地醒了過來。


  「嗯……幾點了,豬?」林濤說。


  「你才是豬。」我注意到他對我稱呼的改變。


  「昨晚回來我想叫醒你來著,結果你連著打呼嚕,都停不下來。不是豬,是什麼?」林濤嬉笑著說。


  「昨晚有什麼發現沒有?」


  「沒有什麼。」林濤說,「就是普通的自製霰彈槍。」


  他在我失望的表情中頓了頓,說:「不過他的技術不過關,槍沒有做好。」


  「什麼意思?」我燃起了希望。


  「這支槍的扳機盒和槍膛之間有縫隙。」林濤說,「擊發后,有很多火藥從扳機這裡出來。我打完以後,看看槍托,都是火藥殘渣。」


  「太好了!」我從床上跳了起來,「這還叫沒發現?這是大發現!重大發現!」


  林濤一臉茫然。


  「我在檢驗屍體的時候,仔細看了看死者手上的皮膚,沒有任何火藥顆粒附著。」我說。


  「唉,」林濤一陣失望,「咱們不早就判斷出死者並非死於自己扣動扳機嗎?」


  「是啊。」我說,「但是兇手手上肯定會遺留火藥顆粒啊!這是線索,也是證據啊!」


  「這個問題我也想到了。」林濤說,「可是,畢竟是前天晚上的事情,即便兇手手上沾有火藥顆粒,現在也被洗掉了吧?」


  「這就不是你的專業了。哈哈。」我喜笑顏開,說,「槍支射擊的時候,一般都會有火藥漏出,黏附在射擊者的手上,但是這在短槍案件中比較多見。在這麼長的槍導致的傷亡案件中,火藥很難黏附到射擊者的手上,所以我讓你進行槍彈實驗。沒想到槍支製作有漏洞,也可以冒出火藥。」


  「你沒說到重點。」林濤關心的是火藥顆粒能不能被洗掉。


  我說:「火藥從槍口漏出,是擊發后的爆炸所致,這時候的火藥是灼熱的。一旦黏附到手上,雖然這麼點兒熱量不足以引起人的痛覺,但是會在皮膚表面,尤其是在手掌的角質層留下一個很小的小坑。這個小坑就足以把火藥給『藏』起來。洗手可以洗掉一些黏附的火藥殘渣,但是不可能把這些被藏起來的火藥全部洗掉。我們只需要用放大鏡觀察,然後用黏附儀提取就可以了。既是線索,又是證據!」


  「不重要吧,」林濤說,「說不定胡黎苗他們幾個已經招了呢。」


  「不,不會是他們乾的。」我斬釘截鐵地說。


  來到專案組,看到偵查員們垂頭喪氣、一臉疲憊,我就知道我的猜測沒錯。


  「雖然問出了點兒情況,但是沒有多大的價值。」偵查員見我和大寶走進門,說。


  「哦?說說看。」


  「胡黎苗幾個人的口供開始都一致,和報案的時候說的一樣。」偵查員說,「但我們經過摸排,當天晚上全村打麻將的就他們那兒,胡奇回家拿錢又出門,肯定就是去他們那兒賭博。用這個撒手鐧,我們進行了進一步審訊。審訊的結果是,幾個人的供詞一致:胡奇晚上九點多經過他們那兒,進門看到他們在打麻將,就離開了。過了二十多分鐘,胡奇又回到他們那兒,要求胡黎苗把位置讓給他打。幾個人都知道胡奇是屬於贏了就跑、輸了賴賬的人,所以都不願意和他打。他拿出身上的幾百塊錢,說這次不賴賬。他們還是不同意,胡奇就氣鼓鼓地跑了。他們害怕胡奇的死和他們幾個扯上關係,所以才攻守同盟。」


  「然後呢?」我問。


  「然後他們過了一會兒就聽見槍響。」偵查員說,「出門后看見遠處胡奇搖搖晃晃的,也沒在意。幾個人都是這樣說的。」


  「看來他們沒說謊。」林濤從門外走了進來。之前我讓他去審訊室看看幾個人的手,有沒有遺留火藥痕迹。


  「既然這樣,我覺得我有一點兒思路了。」我像一休一樣揉了揉太陽穴,想讓智慧賜予我力量。


  「說說看吧。」一夜沒睡的主辦偵查員疲憊地說。


  我說:「首先,我認為兇手是女人。」


  「女人?」主辦偵查員的嘴角露出一絲不信任的笑容,「這怎麼看得出來?」


  「第一,從這塊磚頭看,」我一邊打開幻燈機,一邊說,「磚頭的兩側都只有指尖的痕迹,沒有指腹的痕迹。用指尖拿磚頭太累人了,除非這個人手小,不得已而為之。」


  我頓了頓,說:「標準尺寸的磚頭,寬度是十二厘米。一般男人的手都是可以拿起來的,用指腹捏住磚頭兩側。但是女人的手小,只能用指尖捏住。」


  有人點頭,有人存疑。


  我接著說:「第二,用磚頭打擊頭部,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傷害,但是死者只有頭皮和頭皮下有個血腫,顱骨沒有骨折,硬膜下沒有出血,腦組織的挫傷也很輕微,這說明行兇者的力氣很小。綜合這兩點,我認為兇手應該是個女人。」


  「那什麼女人會殺他?」主辦偵查員接著問,「調查中沒有發現他有什麼不正當男女關係啊?」


  我說:「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二個問題。兇手應該和死者熟識,關係非常親近。我們可以把現場重建一下——死者被人用磚頭打中枕部,然後倒地,他拿著的槍也就掉落在一旁。兇手撿起槍,對著他的腿部打了一槍。」


  「死者是處於躺著的體位被打的?」大寶插話道。


  「當然,也可能是坐在地上。」我說,「彈道和腿骨幾乎是平行的,方向從下往上。槍有那麼長,除非死者的雙下肢是平放的,不然不可能形成這樣的創道。」


  「有道理。」大寶像在和我說相聲,「沒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關係親近?」


  我接著說:「既然在這個過程中,那幾個已經被排除嫌疑的人說了沒聽見動靜,說明死者並不懼怕兇手,他認為她不敢開槍,他不需要對她進行抵抗,他不需要叫喊呼救。中槍后,因為高度驚恐、大量失血以及酒精作用,他也沒能發出叫喊聲。」


  我見大家都在奮筆疾書,記錄我的分析,便喝了口茶,頓了頓,留出他們寫字的時間,然後說:「第三個問題,我認為兇手的住址,應該是在現場往西一百米左拐彎的那個巷道。結合現場環境,如果兇手往東跑,必然要經過胡黎苗的哥哥家,而且跑到離現場三百米外,至少需要一分鐘。那麼聽見槍聲后二十秒就出門的幾個人,肯定可以看見。如果兇手往西跑,二十秒的時間,能跑一百多米,如果經過那個巷口繼續往西,她同樣會被東邊數百米的幾個人看到身影。所以,兇手應該在這二十秒的時間內,恰巧拐到巷道里。我看了現場,因為公共廁所的阻隔,幾個打麻將的人看不見那裡。」


  「那個巷道里住了七八戶人家呢,」偵查員說,「包括死者自己家。」


  我笑了笑,說:「第四個問題,你們有沒有想過,兇手為什麼要打死者呢?我說的是打,不是殺。當時死者躺在地上,由於酒精作用,並沒有多少反抗能力,如果兇手想殺人,隨便打哪裡都可以殺人。為什麼她開槍時要對準最不可能死人的地方——腿部呢?當然,打斷股動脈這個結果,是出乎兇手意料的。結合你們的調查,死者喝多了酒之後,就會用腳踹他的老婆,還會滿村跑,惹是生非。那麼最恨他這條腿、最討厭他滿村跑的人,因為這事兒最沒有面子的人,肯定是他老婆。」


  「他遇害前,還踹了他老婆。」大寶繼續補充。


  「所以,這應該是一起激情傷害引發的死亡案件。」我說。


  「有一定的道理。」主辦偵查員說,「不過,我們沒有證據,沒法甄別他老婆張越是不是兇手,沒法定案啊。」


  「有辦法。」我笑眯眯地從包里摸出一個放大鏡。


  這是個金屬邊框、紅色木柄、做工精細的放大鏡,是我的一個叫包包的好朋友送給我的生日禮物,看來這個時候它要派上用場了。


  我說:「死者製作的這支槍有一個缺陷,就是扳機盒沒密封,會有火藥從扳機附近漏出來,黏附在扣動扳機的人的手上。這種黏附因為有燒灼作用參與,所以不易被洗掉。你們只需要用這個放大鏡看看張越的手上有沒有火藥殘渣,就可以了。」


  「好。」這個意外的驚喜,讓偵查員們信心倍增,拿了我的放大鏡就走出了公安局。


  可能是出於巨大的恐懼和內疚吧,當偵查人員再次走進張越家的時候,張越乖乖地伸出雙手,戴上了手銬。甚至連我的放大鏡都沒有發揮作用,這起案件就破了。


  在押解張越回公安局的路上,技術人員用黏附儀,獲取了她手上殘留的火藥作為呈堂證供。這個風韻猶存的女人,走進審訊室后就哭著交代了她的全部罪行。


  張越十八歲的時候,就嫁到了胡家村,成為胡奇的妻子。因為外表出眾,胡奇曾經非常非常愛她。但結婚時間長了,胡奇的本質也就漸漸暴露出來了,吃、喝、嫖、賭、偷,無惡不作,還經常惹是生非。她連和胡奇一起走在街上,都能感覺到鄉親四鄰的指指點點。


  最讓她受不了的,是胡奇的酒瘋,她挨胡奇暴打是常事。她想過離婚,可胡奇一哭二鬧三上吊,屢次讓她心軟。絕望時,她想過自殺,可是又捨不得還在上小學的兒子。兒子很乖巧,即使自己和媽媽一起被爸爸打,也會忍住傷痛安慰媽媽。


  好在婆婆不錯,總是站在張越這邊。可是,兩個弱女人和一個小孩子,怎麼也鬥不過一個身強體壯的大男人。


  前天晚上,胡奇酗酒後再次打了她,然後拎著槍走出了家門。這次和以往不同,他拿著的是槍!以前他每次都只是逞逞英雄,過過嘴癮,從來不敢和別人打架。但是這次,他有槍,而且喝了這麼多,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

  張越越想越怕,就追了出去,她想喊住胡奇,可是此時的胡奇根本不願意下這個台階,反而把子彈裝進槍膛繼續前行。張越從路邊操起一塊磚頭,想打暈胡奇,可惜,她的力道不足。胡奇雖然倒地,但是他吹鬍子瞪眼的,又要爬起來打她。她趕緊撿起槍,對準了胡奇。


  胡奇微微笑道:「來啊,你敢謀殺親夫嗎?開槍啊。」


  張越百感交集,她一時衝動,扣動了扳機。即便是一時衝動,長久以來的懦弱,還是讓她把槍口下移到了他的腿上。她想,打傷他一次,讓他接受接受教訓,短時間內不會出去禍害人,也算是積德了。槍的殺傷力不大,馬上背他回去救治,應該沒事。


  可是隨著槍聲響起,血液噴涌而出,是那種劇烈的噴濺,根本就沒有止住的可能。這一幕把張越嚇壞了,她轉身就跑,跑回了家裡。婆婆趙秀蓮知道此事後,和張越一起回到現場,而此時,胡奇早已氣絕身亡。


  雖然是自己的兒子,這種喪子之痛無以言表,但是趙秀蓮很清楚地意識到,留著這個孽子,恐怕會有更不可預料的結局。


  「我們就說他是槍支走火,自己打死了自己吧。以後你不是我的兒媳婦,你是我的女兒。」趙秀蓮嘆道。


  張越哭跪在地:「媽……」


  「你說咱們是不是不該查清事實,應該按走火意外事件了事?」陳詩羽的眼圈有些紅。


  我知道這是所有刑警必須經歷的心路歷程。我搖搖頭,用安慰的語氣說:「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法不容情,真相也不容情。」


  「你真的那麼心狠啊?」大寶說,「這女人多可憐,還有他們的兒子怎麼辦?」


  我知道自己不是心狠,因為此時我的心也在隱隱作痛,因為惻隱之心而產生的陣痛,讓我甚至開始懷疑自己工作的意義。


  我說:「我們分析這是一起傷害致死案件,而不是故意殺人案件。這一條,要寫進現場分析報告里。我們能幫她的,也就這麼多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