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不在場證明
如果說,之前的一系列推測都是我基於心理學,再利用反推來進行假設,找出的兇手。
這一切的一切儘管有著學術理論上,是站得住腳的。但是,你將這些呈報給法官,人家儘管可能認為你是對的,但依然是臆想!
可是,這一次,恰恰給了我們懷疑的方向!
我合上報告,「你告訴那個小趙,等這個案子結束,我請他吃飯。」
方冷看著我欣喜若狂的模樣,嘴角竟然也有了一絲弧度,她問,「是有了什麼發現么?」
我點頭,小趙的這些報告,可以讓我們真真正正地將陳松列入嫌犯名單。
最開始鑒定的性侵記錄,在屍體上有著明顯的搓傷痕迹,能造成這種痕迹,兇手的雙手一定有非常厚重的老繭。
從這一報告就可以肯定,兇手的職業必定是高強度的體力工作,而這種工作之中,正好也包括了陳松的農民工。
其實,案件進行到這裡時,所有人心中都已經有了數。和死者關係密切,而且到了現在基本都只剩下一個人存活,無論是不是兇手,這件事他都不可能沒有任何關聯。
就在這個時候,就在這個時候,C組重新回到陳松家裡的幾人,發現了一個秘密!
陳松家中的那個火炕,竟然藏著一條暗道!
而這條暗道的終點卻是村長家門口的那口枯井!
這或許就是所謂的否極泰來吧,在案子就此停滯不前,我被逼無奈地強行請君入甕,竟然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收穫。
村長的家離村口最近,而陳松的家卻雖然在村子邊緣,但離出口有著相當的一段距離。
所以,兩個人的相隔可不算近,竟然費盡心思挖了這麼一條暗道,是為了做什麼?
如果這算是意外驚喜的話,那麼接下來的一個發現則可以說是重大突破。
找到了程萌的日記!
當初,這本程萌的日記詳細記錄了許許多多的事情,上面有對人生的迷茫,生活的絕望,甚至在後面還有一封遺書,像是程萌的精神出現了狀況,突然一次偶然或者是爆發的時候,選擇了自殺。
當時,我還沒有接手案子,程萌自殺也是不是被我們市局所判定的。但是,陳松在事後作為家屬帶走遺物時,只帶走了那本日記。
方冷皺著眉,似乎不願意相信那樣冷酷的一個傢伙,竟然會舊情難忘,把日記本時刻留在身邊。
我的眼睛里閃著光,心裡有了一些略微的推測,但我只是這樣說著,「等他們把日記拿回來,我們就能知道那本日記到底寫了什麼。」
我看了看時間,竟然不知不覺已經到了晚上。
也就是說,中午帶回來的人,化驗再加上心理戰就先耗了幾個小時,之後小劉又是問話,又問了幾個小時。
不過,正如我猜得那樣,這個村長雖然慌亂緊張,但不代表他失了方寸。小劉雖然打著官腔,但根本不能從這老頭的嘴裡套出什麼東西。
我對著傳呼機說道,「小劉,時間也晚了,收拾傢伙,先吃飯吧。」
雖然知道醫院有人照顧,但鍾建這位老大哥萬一醒了,身邊沒個人說話倒真像是個孤家寡人了。
然而,我沒有料到的是,方冷竟然跟了過來。
「上車!」
還是那種不容置喙的語氣。
在我第一次坐上了方冷的車就開始懷疑駕考是否存在黑幕,否則,以這個女人的車技是怎麼過關的!
可是,我沒有拒絕的勇氣。或者說,當我下意識的將拒絕的理由以及語言都組織好了之後,我看到了方冷的眼神。
在提心弔膽和車禍慘死的兩個選項之間,只要是個正常人都會寧願提心弔膽,也不願意當場被這個女人開車撞死。
我綳著臉,不敢有絲毫的懈怠,時刻準備著在千鈞一髮之際,替方冷踩住剎車,轉過方向盤。
方冷問道,「之前在局裡你是什麼意思?為什麼突然就放棄了?」
我抓著把手,突然看到一輛黑色高爾夫6和自己擦肩而過。
我的天,為什麼你超車都不打指示燈不按喇叭的!
想到這裡,我把眼睛放到了方冷的叫上,她不會穿著高跟鞋開車吧?
幸好,方冷並沒有隨時穿著高跟鞋的習慣,我鬆了口氣,至少等會踩剎車的時候能夠踩死。
至於方冷的問題,我根本就沒有聽到,我時刻都在擔驚受怕著。
也許是我的緊張終於被方冷發現了,她隨意地問了問,「坐我的車很緊張?」
我下意識地點頭,而後又猛地搖頭,坐你的車,我每一次都是將生命交到了別人的手上。
這種時候,我又要觀察車況,又要照顧方冷的感受,再加上還要應付她的問題。也許在心理學上,我被稱之為天才,但恐怕這個時候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有多無助。
因為,就在剛才這慌神的一瞬間,我親眼看著方冷將車開到了貌似最安全的右邊,而實際上,減速跨越車道根本就是作死行為。
我看到那些那些車主一個個手忙腳亂地或加速遠離,或者減速讓道,慶幸著幸運女神一直光顧。
到了醫院,這不過短短二十分鐘的車程,我根本度秒如年。打開車門的一剎那,我幾乎是雙腿發軟,生命重新由自己掌控的感覺真是美妙。
方冷看著我,表情冷漠,「坐我的車有那麼可怕?」
我牽強地扯了扯嘴角,「沒有,我只是在和自己做鬥爭。」
我還算識趣的回到讓方冷沒有追究下去,而我為了挽回自己的剛才的形象,也開始和她小聲地說著案情。
如果說小趙的報告僅僅只是讓我縮小了嫌犯範圍,根本是不可能說請他吃飯的。
那份報告之中真正的破綻是,泥沙!
彭強的手機,雖然被抹去了指紋的痕迹,可是,存在著泥沙。
當時之所以沒有深究是因為那些泥沙和現場的泥沙沒有兩樣。
可是,當蘇雅的屍體也檢測到泥沙時,是請假就不再那麼簡單了。
彭強,是自程萌出事之後的第一個死者,而後是蘇雅!
而偏偏這兩個人都發現了相同的泥沙。
只不過,一個是在手機殼裡,一個是在身體的肌膚上!
再加上在陳松的租房裡找到了蘇雅的頭髮,陳松已經擁有了重大嫌疑,已經可以被監視起來!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感覺這一切來得太快,進展的速度突然之間彷彿就像是要開始結束一樣,讓我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到底是哪裡不對?
F縣到D市,無論怎麼走始終都需要半天都時間。來回一趟就整整需要一天的時間,也就是說,一旦陳松來了D市,就不可能當天能夠回去,第二天還能和村裡人見面。
到底是哪兒不對?
這個不在場證明,我究竟應該怎樣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