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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4章 青花瓷一樣的女人

  沒錯,在李婉眼裡,王大東成了徹頭徹尾的傻小子。


  如果王大東不傻,怎麼會自己服下折磨了她足足兩個月的東西呢?


  那玩意兒,可是人人避之不及的。


  或許,他只是一時衝動,才做出了這樣的荒唐之事,等「上癮」發作的時候,他肯定會後悔他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事來。


  這就是年輕人啊。


  傻。


  卻傻的那麼可愛。


  如果李婉再年輕個十幾歲,恐怕就王大東做的這一件事,就足以俘獲她。


  如果再年輕十幾歲,說不定她還要和自己的侄女兒競爭一下……


  太多的如果。


  但卻只是如果。


  很多東西,從一開始就已經註定。


  李婉只能嘆息,無奈。


  被李婉叫傻小子,王大東倒也沒什麼意見。


  反正對方是他長輩,別說是叫他傻小子,就是叫他傻蛋他也無所謂。


  只要李婉能從那段陰影中走出來,心中的希望不要破滅,能夠成功戒掉「上癮」,也算是幫林詩研還掉了大部分的恩情。


  對,在王大東心中,他做的這一切,也僅僅只還掉了李婉的大部分恩情,而不是全部的恩情。


  原因很簡單,李婉救了林詩研,這個恩情,對他來說比天大。


  在得知李婉救過林詩研之後,王大東甚至在想,就算李婉要求林詩研將她的公司交給林飛,林詩研也應該照做。


  生命,是他最看中的東西。


  為了能活下來,犧牲什麼都是值得的。


  琴帝,那個比林詩研還要冷一百倍的絕對冰山,幾乎沒有對王大東重複說過同一句話。


  而那一句話,卻不只是兩次三次對他說起過。


  生命,是一切的根本,如果有什麼威脅到了你的生命,那麼做任何犧牲,都是值得的。


  所以李婉覺得王大東很傻,他並不那麼覺得。


  他做的,比起李婉對林詩研做的,還遠遠不夠。


  但要讓李婉成功戒掉「上癮」,其難度,對王大東來說,絕對比殺死伯爵要難上很多倍。


  因此,為了讓李婉不要放棄,他才不惜自己服下「上癮」。


  「大東,你渴不渴,我去給你倒杯水。」坐在床邊的李婉突然起身,說道。


  李婉本來就只套著一件睡衣,這一起身,胸前風景頓時格外誘人。


  王大東立刻便是偏過頭去。


  還真是要命,難道自己就是一頭徹頭徹尾的畜生,竟然對李婉都能有那方面的想法。


  她可是他的……


  李婉只穿睡衣,其實並不是故意為之。


  在王大東來之前,會來這個別墅的也就那麼幾個人而已,對那些人來說,她穿什麼,或者穿不穿,根本沒有任何區別。


  所以,在被伯爵再一次欺負之後,她只是隨便找了一條睡衣套上。


  現在,那些人已經死了,而且王大東還在這裡,她作為一個長輩,再這樣穿,就實在是有些過分。


  不過,王大東會對她的身體有反應,李婉竟然覺得暗暗有些高興。


  天啊,李婉,你這是在想什麼,他可是小研的老公,是你的侄女婿!

  李婉趕緊將自己腦袋裡荒唐的想法給驅逐出去,然後對著王大東小聲說道:「大東,你先出去一下好嗎?」


  「好的小姨,你今天肯定也累了,洗個澡,早點休息吧,我就在客廳里,你有事就叫我。」王大東也覺得,留在李婉的卧室並不太好。


  因為對生活的絕望,李婉的卧室有些凌亂,貼身衣物被她丟的到處都是。


  王大東眼睛隨便看向哪裡,幾乎都能看到不該看的東西。


  再這樣下去,自己將會變成徹頭徹尾的禽獸。


  畢竟李婉是林詩研的小姨,那就是他的長輩。


  他有很多女人,他也並不覺得那是什麼不光彩的事。


  可面對李婉,只是想想,就覺得很邪惡。


  畢竟,在世俗的眼光里,他和李婉如果發生點什麼,那就是*******不過,李婉說她並不是林家的人,其實和林家並沒有關係。


  也就是說,嚴格算起來,李婉並不是林詩研的小姨……


  我擦,王大東啊王大東,你特么還真是畜生!

  想到這裡,王大東直接從李婉的卧室走了出去。


  王大東走出卧室,李婉直接走到衣櫃前,拉開了衣櫃,仔細的挑選了起來,也沒有去關門。


  她相信,這個連多看自己幾眼都不敢的侄女婿,就更不敢看她換衣服了。


  的確,王大東不敢去看李婉換衣服。


  但是,不敢看不代表他不想看。


  李婉,竟然沒有關門。


  就在王大東內心有些煎熬的時候,李婉從屋裡走了出來,手中端著一個玻璃杯,玻璃杯里裝著水。


  「大東,喝點水吧。」李婉向著王大東走來。


  「好的小姨。」王大東站起身。


  當再次看到李婉的時候,王大東不由得微微一愣。


  此時,李婉已經穿上了衣服,是一條青花瓷的旗袍。


  旗袍不長不短,正好遮住了一半的大。腿,兩側都有開叉,開叉的位置,也恰到好處。上面的花紋並不多,大部分的面積是白色,配上李婉的身材,看起來真的就像是一隻美麗的青花瓷花瓶。


  讓人忍不住想要拿在手中,玩耍一番。


  但卻又有些不敢。


  因為害怕,輕輕一碰,它就會碎掉。


  李婉頭髮盤了起來,臉上因為哭泣而花了的妝也補好了,耳朵上戴著兩條長約一寸的線條形耳墜,十分簡單的裝扮,但卻瞬間讓李婉像是變了一個人。


  從那個頹廢、自暴自棄的形象,變為了一個高貴而冷傲的貴婦。


  李婉本來就很美,這樣一番打扮下來,就更美了。


  二三十歲是女人最美的年華,一旦到了四十,女人的美,就會走下坡路。


  皮膚變得鬆弛,暗淡,沒有彈性。


  但時光,彷彿並沒有在李婉身上留下什麼,三十七八歲的年紀,看起來竟然如同二十多歲,如果和林詩研站在一起,別人肯定會以為她們是姐妹。


  其實這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


  就像一個50歲的農村婦女和一個50歲的明星站在一起,兩者看起來的年紀差完全可以達到20歲,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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