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
我兒時的是我的爸爸,因為我打不過他,就隻能選擇崇拜他了。 每當臣服在他的武力之下,我不知不覺中就已經成了一個被武力征服的人,而且我還不擅長打架,卻還總用一副很瀟灑的樣子去掩飾自己內心的陰影。就這樣,我養成了一個可恨又可憐的習慣-不尊重任何打不過我的人,對於打得過我的人是又恨又崇拜。以前的我完全不知道尊重的意義是什麽,由自大自負再到自卑。 現在才發現,崇拜任何隻會讓你否定自己,迷失自己。不管他是明星,你的親人,還是某些神明,我們都不可去著迷。 摩西十誡第二條:不可為自己雕刻,也不可做什麽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戒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真是不得不佩服這位先知的深刻洞察力,你看看生活中那些信邪教(例如全能神)的人,非死即傷。 還有中國的封建迷信簡直太愚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