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5章 嚴禁……
今天註定是鄧華表演的時間:「要強化公務員平時考核,實行日誌式管理、平時考核結果占年度考核50%以上、工作生活社交均要受監管。進一步加強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公務員隊伍的日常管理。規定平時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為基本依據,考核公務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現,平時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基礎和重要依據。」
從組織工作到紀委工作的跨界,讓鄧某人倡導的十二條殺傷力極強,而隨後的解讀和日誌式管理模式,更是讓所有人都戴上了鐐銬,以後祁連省的公務員再想八小時以外逍遙自在,恐怕難度不小。
只要十二條公之於眾,肯定會有無數雙眼睛盯著那些領導幹部,大家以往遮擋號牌的辦法不管用了。畢竟體制內幹部,誰還沒有幾個競爭對手呢,一旦被競爭對手盯上,誰都別想得好。
以後幹部之間的競爭,註定會從八小時以內向八小時以外擴張,有多少人會給對手挖坑?有多少幹部會掉坑裡?如果那些條款全都實施的話,體制內會掀起一撥倒戈潮,會有人直接舉報自己的老闆吧!
他還真是能搞事情啊!連於承瑾都上火了,他很想終止鄧某人的講話,問題是於副省長很清楚自己不能那麼做,一旦自己發聲非但不可能終止鄧某人,甚至會引來何江昊和張涵同志的聯袂反擊。
小鄧同志喝一口水潤潤喉嚨:「這幾年作為貧困省份的祁連省,居然大興土木興起高爾夫球場興建的高朝,我想知道那些球場靠什麼生存,靠山區那些一個月吃一頓肉的老百姓?還是靠朝九晚五每個月拿著不到兩千塊薪水的小職員?還是靠境外到祁連省遊玩兒的客人支撐龐大的日常消耗?」
高爾夫球場興建的高朝的確民怨沸騰,因為在人均耕地有限的祁連省,每一塊平整土地都是寶貴的。但是那些有錢的開發商和官員,卻一個接一個批複、建設高爾夫球場,要知道這種娛樂方式純粹是奢侈娛樂行為。
沒有一點家底的人,整天到高爾夫球場去遊玩,真的消費不起呀。有些妹子到高爾夫球場純粹是釣凱子的,而更多的商人則是釣魚的,看看每天出進球場的都是什麼人?
絕大多數來消費的都是官員,真正的商人還不到球場消費者的三分之一呢,那些官員憑藉每個月兩千塊的薪水打高爾夫球?開什麼國際玩笑!
其實誰都知道打高爾夫球是咋回事,誰都知道買單的不可能是領導幹部,但是此前沒有人敢捅這個馬蜂窩,因為有資格被人邀請出入高爾夫球場的幹部,最低也是處級實職幹部,更多的是副廳級以上幹部。
可以說小鄧同志劍指高爾夫球場,真的是膽子不小啊,主席台上這幾位哪一個沒有去高爾夫球場體驗過?包括張涵在內,都接受邀請去過高爾夫球場,現在卻被鄧某人拿出來說事,女人有點尷尬。
鄧某人卻不管別人什麼想法:「是時候制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打高爾夫球的約束性規定了!不準獲取或享受各種形式的高爾夫球會員資格;不準在高爾夫球場或高爾夫球有關社會團體兼職……祁連省還沒有富裕到維持這種高消費的程度!」
一連串的不允許,讓大家感受到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沉重,即便此前知道鄧魔王強勢,也沒想到他強勢到這種程度,這哪裡是強勢,簡直是要找死的節奏么!
其實很多人都知道,身為空降兵的文鳴副書記最喜歡玩兒高爾夫球,特別喜歡有美女陪伴下的高爾夫球比賽,即便是到了冬天還喜歡在室內高爾夫球場揮杆不輟呢。
而鄧某人顯然是在針對文副書記呀!在省政府辦公廳廳務擴大會議上,劍指省委副書記文鳴,敢這麼乾的大概只有鄧魔王了,連王勇光都不得不佩服這傢伙作死的膽子。
他是真的沒把文鳴副書記當成幹部啊!儘管此前就知道,姓鄧的和文副書記不對盤,但是像鄧魔王這樣以下犯上的幹部,真心不多,即便是有也都墳頭草老高了。
而鄧某人一次次犯忌,居然還能活得好好的,這也是一種本事!何江昊在本子上寫下奢侈娛樂四個字,他知道自己03年的工作重點是什麼了,隨著鄧某人即將離開去燕京黨校上學,新年度省紀委能不能像今年這麼忙碌?
這是一個問題!小鄧同志冷聲道:「領導幹部不準用公款或受私人之邀出入高檔酒樓、茶肆、俱樂部等消費娛樂場所活動。當然私款宴請、私款進卡拉OK,原則上講領導幹部和家人聚餐,沒有老闆請客沒有利益輸送,沒有違反利益衝突的原則,應該說這個是問題不大的,前提是各位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的收入來源合法而且足夠支配!」
開什麼玩笑?就憑當前祁連省人均年收入,有多少領導幹部消費得起高爾夫球?消費得起高檔會所?消費得起高檔酒店、茶樓和俱樂部?消費得起歌舞餐廳和特種服務?
以往這些全都有人買單,所以領導幹部才敢大腹便便的走進去,才敢點十八萬八一桌的套餐,才敢喝數千塊錢一壺的明前茶,才敢讓出場費幾萬塊的明星來捧場。
現在各種禁止,讓大家徹底跟高大上消費無緣,全場幹部的心拔涼拔涼的。沒得玩兒了呀,在死氣沉沉的體制內工作,最大的好處就是有得玩兒么,現在姓鄧的直接把大家的娛樂都殺死在萌芽狀態,以後還有什麼能玩兒的?
能玩兒也玩兒不起了!還沒結束呢,鄧華繼續放火:「嚴禁與私企老闆勾肩搭背!領導幹部與私企老闆要交往有道、公私分明,不得互相勾結、不分彼此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不準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集體國有資產處置、房地產開發經營、物資採購等事項。嚴禁領導幹部與私企老闆之間關係過於密切,甚至有利益輸送的行為,領導幹部與私企老闆的正常工作交往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