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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四章 萬國彩旗飄

  午後的陽光很足,射在白襯衫上,晃得人有些頭暈。可我仍然努力的睜大雙眼,認真的回頭,望了望那足有兩層樓高的碩大招牌。


  紅色的銅錢造型下,四個我最熟悉不過的字母——ICBC(工商銀行)似乎總是輕易的,就能在我的心裡掀起朵朵浪花。


  我不喜歡這種離別的感覺,總會讓人藍瘦,還香菇。


  所以我咧了咧嘴,沖著銀行門口那個捂著臉,卻遮不住指縫間涓涓溪流的傻丫頭擺了擺手:「小花貓,別哭了,等哥發財了,回來包|養你當小三哈!」


  ……


  我辭職了!


  不是停薪,也不是「病假」,而是徹徹底底的告別了我工作四年的工商銀行,重新成為了一個自由人。不管是父母的責罵,朋友的不解,甚至還有「小花貓」那些同事的苦苦挽留,從我摘下白襯衫上的胸牌,走出銀行大門的那一刻,我!自由了!

  「辭職」這兩個字,換在今天,雖沒有什麼褒義,但也絕沒有貶義。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亦或是「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在現在的人看來,無可厚非,亦理所應當。


  可在二十年前,那一封辭職信所引發的轟動,還是相當不小的。至少是在我家鄉的那座湘南小城,其當量絕不亞於一顆五百公斤的航彈。


  時值舉國上下,不管是大中型的國有單位,還是新興發展的民營企業,都處於改革的陣痛之中。企業人員的精簡與經濟發展方向的調整,在各地都造成了大量「下崗職工」的出現,可我偏偏逆向而行,在職位無憂的情況主動下崗。


  我並沒有埋怨父母對我的不支持,更沒有理會旁人的取笑。


  本來,當年二流院校畢業的我,能夠幸運的進入銀行,還是讓身邊大多數人都羨慕不已的。領著在當時看來算是不菲的工資,還天天坐在整潔乾淨的工作環境中,事實上,我自己也很滿意。


  曾經以為,我的人生就是這樣了:找一個漂亮的妻子,努力工作獲得升遷,讓自己的工資袋更厚實一些,讓我的社會地位更高一些……


  甚至於在辭職前的半個月,我都從沒有想過,我會有一天以那樣的方式離開ICBC。


  可這一天,來的是如此的突然,又如此的決然。


  婉兒的那場同學會,改變了她,也改變了我。


  我更願意接受的理由是我的骨子裡,本就不甘平凡。銀行的工作,在其他人看來很甚是體面,可卻少了我想要的激|情。


  1996年,曾經席捲半個地球的溫州土豪團還沒有那樣大勢,當然也沒有那句讓人深思不已的「打工是狗、創業是狼。」


  但我知道,牟其中能以三百元起家,用牙膏換回飛機來。同為男兒,他能做到,我何所懼?

  我要讓婉兒知道,我是能給她幸福的男人;我要讓她那個勢利的男同學知道,一個小小的皮革廠,沒有什麼可值得炫耀的。


  與「小花貓」揮手作別,我便沒有再回頭,哪怕我知道回家的公交站,在我的身後,而不是在我的行進路線上。


  我沒有絲毫猶豫的大步前行,只為讓「小花貓」看到一個偉岸的背影,只為……不讓她看到我眼角掩飾不住的晶瑩。


  「你總是心太軟,心太軟,獨自一個人流淚到天亮,你無怨無悔的愛著那個人,我知道你根本沒那麼堅強……」


  顛三倒四的哼著一首我並不熟悉的歌,只是因為它的歌名切合了我的心境。打定主意離職的這些天,我當然已經為自己安排好了前進的方向。


  我的小學同學亮子早就步上了「牟行之路」,坐著轟隆隆的綠皮火車一路向北,背著我們這邊的皮革和其他特產,越過關外無邊的黑土地,越過那還略顯荒蕪的滿洲里口岸,操著一口夾雜了不少漢語辭彙的毛子話,連比帶划的從老毛子那裡換來些銀器,甚或是軍工商口,再背回來賣上個高價。


  這一來一回,其中的利潤簡直讓人瞠目結舌。我並不清楚具體的數字,但有一次喝了半酣的亮子曾經跟做賊似的,在我眼前比劃出四根手指……


  馬克思說過「有百分之三百的利益,就可以讓人犯下任何的罪行」。而百分之四百……我相信,若亮子的話都是真的,那麼連勾股定理都能被推倒吧。


  這個時代,除了搶劫,幾乎沒有任何的行當能比這「倒爺」生意更賺錢了,加之亮子與我從兒時就結下的情誼,他也答應帶我入行。


  「不就是一台破桑塔納嗎?不就是個只有幾十工人的小皮革廠嗎?有什麼可神氣的呢?用亮子的話說:他就是個瓦罐子里的蛤蟆……」


  十幾分鐘后,當我邁步走近街邊一家「亮靚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時,隔著玻璃窗便看到了穿著筆挺西裝的亮子起身迎了出來。


  這小子,上中學時便不好好讀書,早早的輟學「混」社會去了。可這還沒幾年,就搖身一變,便成了總經理。


  當然,我很清楚,他的這家公司,算上他一共也只有兩個員工,另一個……是他老婆。說穿了,他這就是一個皮包公司。


  公司的主業……也可以說是全部的經營行為都是緣自於那一列列北上的綠皮火車。


  但不管怎麼樣,這小子發財了。他那一身行頭就算我一個月的工資都買不來,更不要說公司門口停著的那輛虎頭奔,雖說是二手的,但也足以讓我可望不可及了。


  PS:虎頭奔,即賓士S級W126,九十年代的絕對「豪車」。


  男人愛車,女人愛房。而男人愛車的程度很多時候,更甚於愛女人。


  迎出門口的亮子注意到了我停留在虎頭奔車身上的目光,賤賤的一笑:「筱筠,這算什麼,只要你能吃得了苦,憑你的腦袋瓜,用不到明年,我就保你能買得起全新的大奔。到時開到那個傻波的面前,直接懟服他。」


  我和林婉兒吵架的事,亮子是知道的。也正是那一次,在他的勸導下,才起了離職下海的念頭。憑我在銀行的工資,干到退休,也買不起大奔是一定的。


  亮子還勸過我,說林婉兒長得雖然漂亮,但卻比較愛錢,這樣的女人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你嫂子有個表妹,還在湘師大讀書,長的那叫一個水靈。要不是哥哥我……要不是你嫂子陪我打苦日子過來的,我指不定早就下手了。筱筠,不行你就跟那個瘋女人分了,讓你嫂子給介紹她表妹,我這心裡也能平衡點,好歹她跟了你,也算是肥水沒流外人田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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