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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買槍

  老蘭斯他們是不吃野豬肉的,所以拉姆將三百多磅的大野豬整個的拖進了倉庫冷存。


  在牧場的住宅區,是有一間小型冷庫存在的。平時貯藏些肉類和果菜之類的,畢竟牧場離小鎮還有段距離,不能每天都去採買。


  但等老蘭斯修好了皮卡車,又回到了鎮上的槍店時,丁翔發現,不用等到牛出欄,自己今天就要「破產」了。


  在老蘭斯和槍店老闆的推薦下,丁翔一共買了兩支槍,一支義大利產的伯萊塔92F式鍍銀版手槍,在北美,它被命名為M9,是現役美帝陸海空三軍、海軍陸戰隊和海岸警備隊的制式裝備。


  在美帝,手槍是沒有民用和軍用限制的,但在外觀上,民用手槍需要與軍隊的制式配槍要有一定的區別。不過這槍的樣式很漂亮,特別是這款民用鍍銀版的,反而要比黑漆漆的軍用版帥氣很多。


  丁翔在靶場上試開了幾槍,咧著嘴角戲謔了一句:「別看義大利人上戰場不行,這手槍造的還真是不賴。」


  「哈哈……沒錯,要說打仗,還得是我們日耳曼勇士。」


  槍店老闆也是老熟人,叫巴克豪斯,與老蘭斯年紀相當,同為德裔,兩人的交情也相當不錯。


  「那倒是,至少兩次世界大戰中,德國陸軍都是雖敗猶榮!」


  對這一點,丁翔也很是認可。估計全世界各國,只要不是瞪著眼說瞎話的,譬如世界都是他們的棒國人,還有號稱自*慰隊無敵的小鬼子,其他國家的人對於德國軍隊的戰鬥力,都會相當的認可。


  「沒錯,兩次世界大戰,我們德國都是選錯了盟友。可這不能磨滅日爾曼勇士的鬥志。哈哈,丁,我發現我越來越喜歡你了。好吧,這把伯萊塔92F,我就算你四百五十刀,最優惠的價格了。你還需要一支步槍吧,我推薦你……」


  「行了,老巴克,丁可是我的BOSS,你這麼黑真的好嗎?」


  老蘭斯不屑的撇了撇嘴:「伯萊塔450刀可以,帶五十發子彈。至於步槍……丁,你有喜歡的嗎?」


  「還沒有,蘭斯大叔,你可以幫我推薦一款。」


  丁翔有些好笑,他就知道,來這裡買槍帶上老蘭斯,是最正確的選擇。


  「噢NO,蘭斯,你不能這樣,你知道的,這個價格我一分錢都賺不到……好吧,誰讓二十年前你曾經救過我的命呢!丁,你可真是找了個好夥計,步槍你可以隨便挑選,但是絕不能再這麼優惠了。」


  巴克豪斯的慘叫,換來了蘭斯和丁翔更大的笑聲。在霍爾西小鎮,人際關係就是這樣的和諧,每個人的身上,都會擁有一些與鎮上其他人牽扯不清的故事。


  或許,這也是他們願意留在這裡定居的最大原因。


  「丁,你以前沒用過槍,雷明頓M700那樣的長步槍不太適合你,如果你信我的話,就選德國HK公司的HK93半自動步槍,或許在巴克這裡,他還能搞到未閹割的軍用版HK33型。」


  「當然!別人來沒有,可蘭斯你的老闆要買,我必須得有!」


  巴克豪斯板著臉聳了聳肩:「但你知道,蘭斯,這款槍軍用版和民用版在構造上並沒有太大的區別,我們德國的公司還是很有良心的。差的只是供彈匣,HK93的彈匣只有十發,而軍用版的HK33卻可以滿滿的裝下25發子彈。」


  「這些我都懂!巴克,我只想知道的是,我的老闆要買的話,這兩款分別都是什麼價格?」


  老蘭斯不為所動,丁翔更是一聲不吭的坐壁上觀。槍械方面,他雖不是一竅不通,但在老蘭斯面前,卻是絕對的新兵蛋子。經歷過牛飼料之爭的教訓之後,在很多事情上他已經不再固執己見了。


  在自己不懂的領域裡,最好是多聽聽別人的意見。這是丁翔來美帝的三年中,最大的收穫。


  「好吧,蘭斯,整個霍爾西也只有你能讓我屈服,誰讓你救過我的命。丁,HK的步槍,最穩定的是就是G3,但HK33卻要更輕便一些,也更好掌控一些。你以前沒打過槍,所以蘭斯的選擇是對的。這款槍我給你的售價是三千八百美元,當然,如果你要選民用版的,要便宜許多,只要兩千一百美元。」


  「差那麼多?不是說兩款槍的構造基本一致嗎?」


  丁翔有些驚訝,為什麼基本一樣的槍,價格卻幾乎相差了一倍。


  「是的,丁,巴克的這個價格還是可的,換別人,至少還要多出三百美元。」


  似乎是看出了丁翔的不解,老蘭斯攤了下手:「在美帝,就是這樣。民用版槍支對彈匣的供彈量有著嚴格的控制,而一個可以供彈三十發的彈匣,就幾乎能頂上的一支槍的價格了。」


  「噢!」


  丁翔恍然大悟,既然老蘭斯都這麼說,那就沒差了:「謝謝巴克大叔,那我就買原裝版的吧,我們要去狩獵野豬,彈匣裡面子彈多些,也更安全不是?對了,再給我多來兩百發子彈,手槍的就不用了,您贈送的就夠了。」


  巴克豪斯翻了個白眼:「要不是蘭斯,我才不會虧本送你呢!好的,那就這樣,伯萊塔92F加五十發子彈450刀,HK33一支3800刀,加兩百發子彈,算你100刀,一共是4350刀。至於持槍許可,把你綠卡編號留下,我幫你辦就可以了。丁,你是轉賬還是現金?」


  「哪有人會帶那麼多現金?」


  丁翔嘟囔了一句,剛想掏出手機轉賬,卻不防老蘭斯又插了一句:「巴克,丁在你這裡第一次買槍,你再送一個HK瞄準鏡吧?」


  巴克豪斯:「……」


  回牧場的路上,丁翔想起巴克豪斯那漲紅的老臉,忍不住想笑:「蘭斯大叔,你真的救過他?」


  「哈哈,是的。那是二十年前,當時克拉馬斯山脈還有很多的狼群,有一年冬天下了大雪,山裡找不到食物,狼群就闖到了鎮上。巴克那晚失戀了,喝醉了酒在大街亂晃,結果遇到了狼群。恰好我開車路過,把他拉上了車,才逃過一劫!」


  丁翔用力的點點頭,笑著說:「那我今天還真是借了你的光,才省下不少的錢!」


  「才不是的,巴克就是個奸商,他看你不熟悉槍支,肯定會亂開價。有我在場,他清楚黑不到你的錢,所以才那麼老實。」


  這就是老牛仔的價值所在,也是丁翔當初留用老蘭斯的初衷。華人,尤其是初來乍到的華人,在美帝,還是很吃虧的。有了老蘭斯在,就能避免很多損失。


  不過……「蘭斯大叔,剛才巴克豪斯說,HK33更適合的是自衛和打兔子,因為口徑太小,威力不大,打野豬並不是很適合呢?」


  「當然!丁,野豬是克拉馬斯山中,最危險的野獸,沒有之一。就連棕熊和美洲獅也比不上它。狩獵野豬可不是開玩笑的,今天你和拉姆真的很幸運,我檢查過,拉姆那一槍正好打中了野豬的要害,否則三百多磅的大野豬可不是那麼容易就倒下的。」


  「那你還推薦我買小口徑的步槍?」


  丁翔更加不解了。


  「丁,現在的你,勉強算是個合格的牛仔,但卻不是一個合格的獵人,大口徑步槍暫時還不適合你。之前,你和拉姆去樹木里打火雞,甚至是好運的獵到了一隻猞猁,那都算不上是真正的打獵。知道嗎?在俄勒岡,只有獵到大野豬、棕熊和山獅的獵手,才可以算是真正的獵人。甚至連打鹿,那都只能算是消譴。不過這些年,棕熊和山獅,包括猞猁,都成了保護動物,隨非它們自己闖進牧場,否則都不能獵殺了。」


  難得的,蘭斯大叔一邊開車,一邊提點了許多。丁翔頻頻點頭,這都是老牌獵手的經驗之談,在進山打野豬之前,是難得的學習機會:「今天拉姆打死了那頭野豬可真的不小,他可以算是個合格的獵手了吧?」


  「他?」


  和華夏一樣,父子之間,總是會存在著更多的競爭氣氛。老蘭斯不屑的撇了撇嘴:「他只是走了狗*屎運,如果換作我在場,大黃根本不會受傷的。」


  「哈哈!」


  丁翔被逗樂了,他相信如果拉姆聽到了他老子的話,一定會極力反駁的。


  「喂,老闆,好消息!」


  讓人擔心不已,卟卟直響的二手道奇公羊駛進了牧場,車還沒停兒穩,拉姆就跑了過來。那形象,瞬間讓丁翔聯想到了國內民國時期,大風大雨滿街跑的小報童。


  「嘿,夥計,你今天的好消息可真不少,但上一個已經讓大黃受了重傷,這個不會再有什麼危險吧?」


  丁翔笑著跟他打趣,拉姆一臉的委屈:「我哪知道會在樹林的邊緣就遇見該死的野豬,BOSS,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呀!」


  「哈哈,好吧,我承認這一點。夥計,說出你的好消息吧!」


  「呃……BOSS,我差點被搞慒了,是大黃,它醒了,看起來狀態不錯,只不過還不能進食,我給它的牛奶,它一點都沒有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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