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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240萬首

  第259章 240萬首

  於是乎,七大鐵頭娃繼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


  然而,終究有人的頭不是那麽鐵,其中有兩家唱片公司認清現實後,選擇退出上訴,七大鐵頭娃變成五大鐵頭娃。


  這五大鐵頭娃真就像平頭哥一樣,不信邪跟白度猛懟。


  2006年7月,華國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開始施行,白度終於一改囂張氣焰,將一鍵下載改成在彈出頁麵中點擊歌曲鏈接或搜索來源鏈接後再下載,還特意在彈出頁麵上加上了版權保護聲明。


  這下五大鐵頭娃更氣了,但白度的操作非常合規,他們又找不到漏洞,怎麽辦呢?


  不要慫,就是幹!

  就這樣,雙方又耗了一年多,直至2007年12月,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又雙叒叕駁回了五大鐵頭娃的全部訴訟訴求。


  一句話——白度不侵權,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這下五大鐵頭娃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僅在曠日持久的官司中消耗巨額資金,還沒得到任何實際性的賠償。


  從此以後,唱片公司學乖了,你們就盜版吧,老子不管了,誰愛管誰管!

  現在雖然還沒有到那個階段,但國外的巨頭公司們同樣很頭疼大中華區的盜版問題。


  就在國外影音巨頭一籌莫展的時候,前段時間華國區有一個愣頭青,哦不對,有一個懂得版權意識的人向他們購買版權。


  這真的是白給的錢啊!

  這個錢沒有不掙的道理啊。


  何俊可謂把他們的想法摸得透徹,吃得死死的。所以才敢斷定他必定能以極低的價格拿到正版授權。


  當然,如果還想將這部分版權用於全球化,那麽版權的價格就要有所上漲。


  版權這一塊他一向很重視,因為清楚未來的發展趨勢,十年後將進入高度發達的知識付費時代。


  沒有內容,沒有版權,運營商根本活不下去。


  眾人見麵的地點在深城一家五星級酒店,何俊先後和四個唱片公司談了版權的事情。


  有華納唱片的先例在,談判的結果都不錯,四家公司全都同意授權。


  除去華納唱片,何俊以每年3850萬美元(約為3.16億RMB)加【TYmusic】50%的銷售分成,拿下了除華納唱片外的其餘四大唱片公司的音樂版權授權,協議簽了八年。


  這個價格其實很便宜了,但在其他人看來,很多人都看不懂天空科技的操作,管理層是發羊癲瘋了嗎?有錢也不是這麽花的呀。


  如果加上華納唱片,那麽天空科技每年需要支付給五大唱片公司的保底金額為3.82億RMB。


  注意,是每年!


  八年的話,一共需要支付高達30.6億RMB!


  這麽龐大的一筆錢,別說普通人,就連國內90%以上的公司都掙不到。可就這麽被天空科技管理層給揮霍了。


  外界的不理解並不影響簽約的正常進行。簽約完後,何俊的心情是興奮的,這一次簽約,他直接拿下了五大公司將近240萬首數字音樂版權。


  這裏要提一下,價格之所以那麽低,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天空科技不要獨家授權,因為獨家授權實在太貴了。


  非獨家授權的話,也就意味著天空科技推出的海外音樂軟件【TYmusic】能播放的歌曲,其餘有版權的網站也能播放,無法形成壟斷。


  這雖然也會有影響,但影響不是很大,畢竟不是每個音樂網站都有能力一次性將240萬首歌曲的版權買下。


  現在TYmusic或許還不算世界上最全的音樂網站,但也能加上‘之一’了。


  其實何俊還想簽下當下國外爆火歌手或樂隊組合,例如性感女神艾薇兒、潮流至上酷玩樂隊等。


  但是呢,五大公司太他媽雞賊了,開價極高。僅是幾十個明星和樂隊組合,就需要1.5億的獨家授權費用。


  注意,這個1.5億的單位是美元,換成RMB的話,就是12.3億。


  無論何俊怎麽談,他們都不願意鬆口。


  他們給出的理由也非常充分,這些歌手或團隊都是當下最紅的明星,而且何俊要的是獨家授權,所以價格高是必定的。


  12.3億,將近公司財庫的三分之一,何俊隻能無奈放棄。


  至於國內的音樂版權,他雖然一直沒有動作,但已經在布局了。


  何俊不相信當天空科技和五大唱片達成合作的消息傳出去之後,這些國內的唱片公司還坐得住?

  事情不出他所料,消息傳出三天後,以滾時唱片、華研國際、英黃娛樂、化誼兄弟、海碟音樂為首的八家大陸、港島、台島著名的唱片公司聯係過他,都紛紛詢問他是否還需要數字版權。


  他們的底氣可沒有五大公司那麽足,因為本就是華國人,自家人清楚自家事,本就能免費拿的東西,現在要向人家收錢,氣勢上就弱了一籌。


  雖然他們也相信未來歌曲的版權可能會迎來公平對待,但未來是多久,他們真沒什麽把握。


  何俊以身體不舒服為由,讓陳浩歌去接待。


  得到何俊的吩咐,陳浩歌的態度和藹可親,但坐在談判桌上,他變臉的速度比翻書還快,一口咬定何俊給出的價格,據不加價。


  這個價格不是瞎給的,而是何俊讓林淺夢計算得出的大致價格。


  為此,何俊還在此價格上稍微多加了一點點,但增加了好幾個苛刻的條件,比如需要簽下指定歌手的獨家授權,又比如必須簽長達15年的超長合約。


  第一個條件這些唱片公司答應了,但在合約的年限上僵住了,都紛紛爭論不休。


  八家公司同時表示,在年限上最多簽10年,15年太長了。


  這時,陳浩歌表現出極為強硬的一麵,愛簽不簽!反正現在拿你們的唱片資源又不犯法,而且國外的人也不喜歡聽中文歌,就這麽耗著唄。


  八家唱片公司沒轍,紛紛打電話請示公司上層,最終同意了陳浩歌的要求,但他們也要求天空科技必須在價格上做出讓步,否則免談。


  這時,陳浩歌才‘無奈’的將價格抬高,然後眾人在一片歡聲笑語中簽下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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