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挺暴力的
市中心寫字樓。
陽光盛極。
沈慕歌精致的眉眼微挑,把車開進寫字樓麵前的停車位。
隔壁沈氏集團,人來人往,似乎很熱鬧。
沈慕歌瞧了一眼,扣上遮陽的棒球帽,戴好口罩下車。
嗯。
最近陽光有些大,她不太喜歡被曬黑。
穿過寫字樓麵前的廣場,走到沈氏集團入口,被一個帶著工作牌的年輕人攔下。
沈慕歌掃了一眼,是沈氏的保安主管。
很年輕。
“你好小姐,請問你有預約嗎?”
保安主管親力親為的事情,指定不會小了,要不然他不會主動到這裏當個門童。
進自家集團,需要預約嗎?
沈慕歌很配合:“沒有。”
年輕的主管:……
看這姑娘的打扮,也不是個傻的吧?
要進沈氏集團沒有預約,就敢往進闖?
一臉好脾氣的瞧著沈慕歌戴著口罩的臉,仔細的看了會兒,挺耐心的說:“不好意思,這位小姐。今天沈氏集團有重要事情,所以沒有預約,你是不可以上去的。”
沈慕歌道:“唔,我知道。”
不是重要事情,她也不來。
邁步往裏走……又被攔下。
沈慕歌頓住腳步,稍稍抬眼看著主管,眼線又狹又長,眼底裹了一抹寒涼。
有些駭人。
主管瞧見她的眼神,也跟著嚇了一跳:天,這……這又是什麽人?
他之前從未見過她!
但職責所在,隻能硬著頭皮道:“這位小姐,公司規定,沒有預約真的不可以上樓……”
沈慕歌沒說話。
她將視線收回,抬眼看了一眼高聳入雲的沈氏大樓。
的確,挺有氣勢的。
點點頭:“嗯。”
雙手插了兜,精致的眉眼陰沉著,心頭已是冷意翻滾。
她已經回來的事情,沈家那邊不可能不知道……所以,今天是故意放了這麽一個保安主管,來拖著她嗎?
舌尖抵著下顎,極輕的“嗬”了一聲,聲音又輕又冷,邪魅的很。
“慕歌,你來得這麽早。”
林強下車,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沈氏門口的沈慕歌。
她身材比較高挑,這大熱的天,又是帽子又是口罩的,站在這裏打眼的很。
林強對她很熟悉,一眼就認了出來。
沈慕歌聞言,眯眼看出去:“你來了。”
挺淡的招呼,但也突出了兩人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很熟的那種。
林強快步上前,一臉無奈瞧著她這身打扮:“慕歌,今天好歹是董事會,你穿成這樣……”
黑衣黑褲運動鞋,再加個帽子口罩一遮臉,背上還扣著一個雙肩包……這懶的模樣,保安能讓她進去才怪。
“這樣,不合適嗎?”沈慕歌道,她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穿著,倒覺得挺好,“總之是開會,要的是腦子,至於衣服……穿什麽不是穿?”
林強無奈。
六年時間不見,她不止人變得更漂亮了,氣質也變得不同了……更懶,更隨意了。
不過,倒是挺好的。
他低低的笑,輕聲說道:“嗯,你說什麽都對。走,進去吧!”
他邁步在前帶路,後麵的人沒跟上。
林強回頭,愣愣的看著沈慕歌:“怎麽不走?”
沈慕歌從背包裏拿了一根棒棒糖出來,咬了嘴裏,一邊打開手機,含糊不清的說道:“唔,他不讓我進。”
如果告狀能省事的話,沈慕歌毫無壓力。
保安主管:……
冷汗下來了。
下意識看向林強,姿態放得很低:“林工,這位是?”
林強是珠寶設計師,集團上上下下的人,都稱一聲林工。
“她啊……”林強笑了一下,眼鏡背後的雙眼半眯,聲音挺淡的說,“你大概不認識,這位是沈氏大小姐,出國六年,最近剛剛歸國,今天特意來參加董事會的。”
林強解釋的夠清楚了,保安主管臉色微變,又出了一身冷汗。
這次是驚的!
這位……沈大小姐?
沈氏不是隻有一個大小姐嗎?
叫沈娜,他們都見過的。
可這位又是哪裏來的大小姐?
“林工,這事可不是鬧著玩的,總裁夫人才剛剛打了電話……”
保安主管聲音低低的說,林強看出了他的為難,笑了,“這樣啊,這事也不能讓你為難。這樣吧,我給總裁打個電話。”
拿出手機,當著保安主管的麵,撥通了沈自厚的電話。
半分鍾之後,沈慕歌踏進了沈氏集團的大廳。
門口的保安主管全身都濕透了。
嚇得。
沈慕歌咬著棒棒糖進去,嘴裏的甜味驅散了她心頭漸起的戾氣。
“慕歌。你走了六年還不清楚。沈氏董事會都在頂樓會議室召開……現在這個時間,應該大部分股東都來了。”林強解釋。
畢竟這種一年一度的董事大會,事關每個人的分紅利益,各路股東都挺重視的。
“唔!”
沈慕歌應了一聲,進了電梯。
頂樓是三十八樓。
林強按了按鍵,電梯一路向上。
他的身邊,一身黑的姑娘則是安靜的咬著棒棒糖吃,偶爾問他一句:“你在沈氏,有股份嗎?”
“我?怎麽可能會有股份。”林強笑了一下,推了把鼻梁上的眼鏡,自嘲道,“我隻是個打工的,每月拿工資已經遭人眼紅了,我要再有點股份……估計這條小命都要玩完。”
“這麽嚴重?”
沈慕歌似乎沒想到的樣子,驚訝的挑眉,難得看她為一件事情露出這麽明顯不同的神色,林強心裏一暖,又道,“也不算嚴重,畢竟我真的沒股份。”
接下來,沈慕歌沒有接話,三十八樓到了。
見有陌生人上樓,三十八的秘書室有人出來,想要攔她,被林強擋了回去。
林強一路送她到會議室門口,指著緊閉的門道:“就這裏了,要不要我送你進去?”
沈慕歌沒說話。
她打量著三十八樓。
地麵全部鋪著地毯,裝修也很上檔次。
會議室的黃花梨雕花大門比較隔音,裏麵什麽動靜,她也聽不到。
“不用了,我自己進去就好。”沈慕歌說。
耳機線找了出來,戴在耳上。
她雙手插了兜,挺暴力的一腳踢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