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辦事
每天都有人結婚,對於婚禮的雙方來說,無疑都覺得那天是自己最重要的日子。但是孟遙今天的婚禮,對於京城的商界來說,同樣也是一個大日子,因為孟遙的媽媽是龍港集團的董事長。
龍港集團建成的時間並不長,從註冊到發展成現在的商界航母也就短短十幾年,但是龍港集團所涉及到的產業之多之精卻是令人嘆為觀止,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與其建立起合作關係,所以參加這個婚禮無疑是一個極佳的機會。
車隊是由孟佳安排的,清一色的賓士車隊,林哲宇覺得這個太高端了,但也沒辦法,富豪嫁千金,且是唯一的千金,不排場顯然說不過去。
整個明朗會所今天清了場,熟悉《非常秘書》一文的都知道,明朗會所早年由張榮強所創建,發展成為京城最為知名的會所,在全國擁有若干連鎖店,而後被孟佳收購,所以今天的明朗會所完全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為婚禮服務。
林哲宇的賓士車隊接到了新娘子,然後前方兩輛路虎打頭,又兩輛牧馬人相隨,接著是林哲宇的賓士車隊,然後是送親的寶馬車隊。這年頭,賓士寶馬這些這些豪車並不鮮見,但是幾十輛清一色的同款寶馬賓士同時出現,那就比較牛逼了。
路人眼紅者有之,羨慕者有之,當然也有那種不屑一顧的。這些對於車內的新郎新娘來說,並不知道,當車隊緩緩停在明朗會所前時,禮炮猛然響起,天空中飄起了炫爛耀目的彩紙。
由於孟遙有了身孕,沒有人選擇在這個時候去折騰,新人下了車,既是伴娘又是保鏢的絳和向蔚護著二人在一片掌聲中進了婚禮現場。
看著大廳內駱驛不絕的人頭,林哲宇多少有些犯怵,人實在是太多了,多到連人的臉都看不清。走過鋪設著猩紅的長地毯的通道,兩人到了舞台中間,婚慶公司的設計自然是大氣高端,與眾不同,竭盡奢華之本能。在感嘆的同時,林哲宇的心裡卻是沒來由地升起一股苦澀之感來,今天一天的消費,恐怕是很多家庭一輩子甚至是十輩子幾十輩子也無法賺到的錢,他真不知道是該為今天而開心喝彩,還是為那些仍然掙扎在貧困線上的窮苦百姓而感到悲傷。
主持小姐端莊大方,口才絕極,字腔正圓,赫然是京城衛視的一線娛樂節目主持人沈靜蕾,在她悅耳的聲音中,婚禮正式拉開了帷幕。
就在進行到介紹認識過程的時候,站在主席台上的林哲宇看到明朗的門前有一絲騷亂,隨即便有一大隊警察直直地闖了進來。
孟佳正跟一幫生意上的好朋友坐在一桌說話,警察進來她並沒有反應過來,況且她也全然想不到在今天會有警察闖上門來,已是不及上前了。幸好高軒等人在外面,將他們攔在了門外,這時有人飛奔過來,在孟佳耳邊低語,孟佳眉頭皺了一下,隨即說了聲「少陪」,走了出去。
門前高軒正在跟警方交涉,孟佳看了一眼對方,沉聲道:「這不是孫隊長嗎?這玩的哪一出啊?」
孫隊長叫孫德立,是京城市公安局的刑警隊長,見了孟佳,苦笑著道:「孟總,事情有點難辦啊,現在有人批正你女兒孟遙買兇殺人,這個罪名不輕啊。」
孟佳不由一呆,道:「孫隊長,你會不會搞錯了?」
孫德立道:「我真希望是搞錯了。孟總,我也是依法辦事,恕罪恕罪。」
孟佳見他就要這麼闖進去,一使眼色,絳便拉住了他,孫德立不由道:「孟總,你如果妨礙執法,我很難做。」
孟佳淡淡道:「孫隊長,你就這麼毫無憑據地就要把人帶走,是不是在開玩笑啊?今天是我們的大喜之日,如果你有興趣留下來喝一杯,我歡迎得很,但是如果你擾亂我們的婚禮,我非常不歡迎。」
今天是年初六,還沒有正式上班,孫德立這一趟來,也是受了公安局副局長周超群的電話安排,孫德立一聽是龍港集團總裁千金,當時就有些蒙圈,不過周超群說了一句擲地有聲的話:「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她女兒犯了法就要抓!」
孫德立又提出了疑問,沒憑沒據的怎麼抓人,周超群告訴他,昨天夜裡,市委組織部長包之敬的兒子被人殺了,殺人者已經向投案自首,供稱是龍港集團董事長孟佳的女兒孟遙指使的,筆錄是他親自做的。
孫德立這才理直氣壯地過來拿人,不過他並沒有帶抓捕的相關手續文件,所以孟佳的這個質疑讓他進退兩難,當即笑了一聲道:「法不外乎人情,好,這麼多親朋好友在,我邁個面子,等你們辦完了婚禮再帶人,不過孟總,我告訴你,跑是跑不了的。」
孟佳冷哼了一聲,轉身進了去,打了電話給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的汪東亮,汪東亮ting意外,讓她稍等,不久便回了電話。孟佳知道了內情,大是吃驚,不過女兒行事雖然莽撞,但是絕不至於淪落到買兇殺人的地步,這裡面肯定有問題。抬頭看了一眼台上正在舉行婚禮的女兒,心裡在思索著事情該怎麼辦才行。
隨後又打了一個電話給市長向青松,把事情說了,向青松也吃了一驚,居然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沉吟了一下,讓孟佳不要慌,他會想辦法。
這事情確實比較棘手,一頭是老領導的家眷,而另一頭的受害者又是組織部長包之敬的兒子,手心是肉,手背卻又敷衍不了,況且從汪東亮那邊得來的消息是兇手已經投案,並有通話記錄為證,哪怕是誣陷也是滴水不漏,動機更是一目了然,實在難辦。
想了好一陣子,才打了個電話給包之敬:「老包,你孩子的事情我知道了,你節哀啊,要注意自己的身體。」
包之敬老淚縱橫,話說得卻是寸步不讓:「我只想讓殺害我孩子的兇手得到應有的懲罰。」